崛起之新帝国时代 作者:银刀驸马
第六百一十章 雷电之击
崛起之新帝国时代 作者:银刀驸马
第六百一十章 雷电之击
走近了才发现,这林中空地矗着两顶帐篷,乃是用丈半长的木头搭成圆锥形的支架外边再苫上兽皮,锥尖的兽皮掀开了一块,是用来采光出烟的。帐篷前的空地上有两个穿着布裙的妇人,年少的那个长的颇为端正,皮肤蜜金头发黑亮,背上背着个婴儿。她们看见生人来了只羞涩地笑笑,接过了死麂子就去拾掇备饭。
遇见猎人时是下午,这会子天已经擦黑了,好在那两个妇人洗剥起猎物来又快又好,不一会儿香喷喷的烤麂子就好了。猎人把麂子的两条后腿递给了他们,说是猎物最好的部分要送给远方的客人。袁蔚霆盛情难却,加上也有些饿了,虽然他锦衣玉食惯了,但这会儿在这里啃这么一大块肉,倒也很有些风味。袁蔚霆叫叶崇芝把随从带来的上等谷酒挑一坛子送给他们,俗话说“西北骆驼见柳,山东棒子见酒”,这些猎人非常高兴,就着酒兴唱起了歌来。晚上他们就睡在猎人的帐篷里,虽然气味可怖了些,但是也还算舒服。
次日,他们按着猎人的指点,顺着打麂子的那条溪流往下游走。猎人的马是主要驮畜,不能出卖,所以他们还得去寻找那些农民。
溪水出了山谷汇入一条小河中,眼前的山岭消失无踪,只剩下一马平川,黄绿色的草一浪浪起伏着延伸到天边。他们又顺着河水走了七天,就看见一座农人村庄出现在眼前。
河水在这里拐了一个大弯,村庄就坐落在这个弯里。村子不大,只有十几幢泥墙草顶的房子,房檐都很长大概是为了防雨水。每座房子附近都有用荆条扎起来的畜栏,往往旁边还有一小块形状不规则的田地,好象是种的土豆。
他们的马又不肯走了,叶崇芝只好去村庄里叫人帮忙卸货。不一会儿出来了几个老头,帮着他把驮子下了抬进村去。叶崇芝给马松了笼头,腿上系上绊子,放它们到附近的草地去溜达。他们进了村子,发现这里显得空荡荡的,只看到老弱妇孺和寥寥几头牲畜。看来男人们是出去打猎了,他们的首领也在其中。百无聊赖的叶都任只好去看村里的铁匠打铁——这两个铁匠是唯一的壮年男人。村人的炉子温度不高,铁矿不能直接化成铁水,只能变成疏松多孔的一坨黑糊糊的东西,铁匠不停的敲打着这坨东西,有一搭没一搭回着他的问话。从这两个人嘴里他知道了原来这些农民只是冬天和春天住在这里,顺便种点土豆什么的。到了夏天他们就要迁移到山上去住帐篷了。
傍晚猎人们回来了,喧嚣声老远就听的见,但比喧嚣传的更快的是香獐的“异香”。猎人的首领是个年轻的男子,他脖子上挂着狼牙穿的项链。叶崇芝向他说明了来意,送上了带来的礼物。他欣然允诺,同意卖给他们一头大香獐和它的新鲜香囊,以及他们捕获的许多猎物。香囊是长在香獐的腹部的一个袋子,干制以后里面的油状的香会变成深色的小粒。獐香是名贵的香料,如果在室内放一丁点儿,便会使满屋清香,气味迥异。这种香不仅芳香宜人,而且香味持久。其实獐香在中土使用,已有悠久历史。古代文人、诗人、画家都在上等香料中加少许獐香,制成“香墨”写字、作画,芳香清幽,若将字画封妥,可长期保存,防腐防蛀。
虽然未能亲手猎获香獐,但打了一头大野猪,总算是不虚此行,加上买到了一头大香獐,目的也算是达到了,是以袁蔚霆便不再前行,休息片刻之后,便带队回转。
之所以想要打香獐献给林逸青,并非是吴长庆的主意,而是他袁蔚霆的临时起意,要为吴长庆巴结林逸青尽一份力。
袁蔚霆生于显凤九年八月二十日。袁蔚霆出生的那天,他的叔祖袁甲三恰好寄书到家,言得雷霆之助,与绺匪作战得胜。袁蔚霆的父亲袁保中大喜过望, 因此为这个新生的婴儿取名为“霆”,并按照家族“保蔚克家、企文绍武”的排行,给婴儿命名“蔚霆”。袁蔚霆的得名即与战争行伍有关,似乎在预示着他的一生将会是戎马生涯。
袁蔚霆六岁时养父袁保庆替他找个启蒙老师袁执中教四书五经。彤郅五年袁保庆在山东做道员,袁蔚霆时年八岁,也一同随行。后袁保庆由山东调到江苏。在南京,袁蔚霆的一位老师曲沼擅长武术,教会了袁蔚霆一些拳法剑术。袁蔚霆自小喜爱兵法,立志学“万人敌”。尝自谓“三军不可夺帅,吾手上如握十万精兵,自可横行天下。”他常常不惜重金搜罗购买各种版本的兵书战策,被人讥笑为“袁书呆”。13岁时袁蔚霆曾制联“大野龙方蛰,中原鹿正肥。”寥寥十字,比楚霸王的“彼可取而代之”豪气无二 。
光旭二年秋,袁蔚霆与沈丘于姓女子结婚,时年17岁。翌年初春他又回到北京。其时堂叔袁保恒刚刚调任刑部侍郎,工作繁忙,袁蔚霆一边读书,一边帮他办事,学得不少官场本领。两位堂叔夸奖他“办事机敏”,是“中上美材”。时华北大旱成灾,袁保恒奉命到开封帮办赈务,带袁蔚霆同行,遇有密要事案,均派他查办、参佐一切。光旭四年,袁保恒感染时疫去世,袁蔚霆返回项城,移住陈州。光旭五年,其姑丈张向宸办理河南赈务,委托袁蔚霆分办陈州捐务,因他集款独巨,提拔袁蔚霆为“中书科中书”。
袁蔚霆先后于光旭二年和光旭五年两次参加科举考试,都没能在乡试中中举。袁蔚霆家族以“求官建功,拯救天下”为门楣家训,袁蔚霆作为通过传统和教育承受了这些感情和观点的人,自然要效法先辈的榜样,把心思从科场转移到“疆场”上。袁蔚霆曾作诗《言志》一首以自勉:“眼前龙虎斗不了,杀气直上干云霄。我欲向天张巨口,一口吞尽胡天骄。”此诗甚有豪气,说明他少年时代便有了远大志向。当然一个人所走的道路,不完全是由家庭和自身决定的,还要接受到社会影响。从社会上看,洋务派“自强”的思潮对袁蔚霆思想意识的形成,有极其深刻的影响。
袁蔚霆在北京读书时,李绍泉正在直隶总督任上。他对这位大人的显赫地位不胜钦羡。在洋务派“练兵求强”思想的影响下,他“好读兵书”,“留心时事”,常作军事论说,侈谈练兵“安内攘外”。堂叔袁保龄对他的议论颇为赞赏,曾情不自禁地表示,袁家“嗣武有人,亦可略慰”。由于这种种原因,袁蔚霆在科场上的希望破灭以后,遂把诗文付之一炬,决心效法李绍泉。他说:“大丈夫当效命疆场,安内攘外,岂能龌龊久困笔砚间?”当时,李绍泉的幕府中大都是举人或进士出身。袁蔚霆仅是一个无名的秀才,因此,他没有直接投奔李绍泉,而于光旭七年5月,带领“其家旧部数十人”往山东登州,投靠淮军统领吴长庆。
吴长庆和袁保庆早年便“订兄弟之好”。袁保庆在南京时,吴长庆带兵驻扎浦口,两人过从甚密。袁保庆死时,吴长庆渡江视敛,“扶棺痛哭”,帮助料理丧事。因此,当袁蔚霆来到登州时,吴长庆不仅非常高兴,乐意收留他,对他备加照拂,而且随后又加以提拔重用。
对于吴长庆的厚待,袁蔚霆自然知恩图报,这一次林逸青秘密查访登州防务,吴长庆对林逸青加意巴结,机灵的袁蔚霆懂得其中奥妙,自然要使出手段来助吴长庆成功。
作为淮军宿将,吴长庆对林逸青可以说仰慕已久,而林逸青巡视海防,查到登州炮台,驻防多年对于这里的一切异常熟悉的他自然明白会发生什么事,只是他没想到,林逸青竟然会体贴炮台守军的苦衷,出钱帮他们修复炮台。
对于这位慷慨仗义的财神爷的出人意料之举,他可以说又惊又佩,他知道林逸青已经查明炮台修不好的原因不在炮台的守军官兵,而在刻薄无能的前山东巡抚丁直璜身上,所以才肯自掏腰包助修炮台。而同样曾深为丁直璜所苦的吴长庆,自然也有了想要林逸青帮忙“助饷”的心思。
吴长庆所部庆军六营原属淮军系统,作为李绍泉淮军的一支劲旅,庆军被调来山东加强海防,驻扎在了山东要地登州。对于这支属于北洋海防而不属于山东本省的军队,时任山东巡抚的丁直璜是没有节制的权力的,是以他对庆军的到来十分不满,认为庆军和北洋水师一样,是李绍泉在山东安排的钉子,是以对吴长庆所部很是敌视,不但不负担庆军的军饷,对庆军将士的死活也是完全的不闻不问,令吴长庆恼火不已。
到现在为止,庆军的军饷只能发放六成,这些还是由李绍泉设法在北洋海防经费下支解的,其余的只能靠李绍泉和吴长庆自己豁出脸来四处筹措,为了筹足军饷,吴长庆可以说伤透了脑筋,有时实在发不出饷来,只能靠老朋友任旅顺工程总办的袁保龄在项下临时拆借,而林逸青帮助炮台守军出钱的事,却让吴长庆看到了新的希望。
在林逸青视察炮台完毕之后,吴长庆便借口庆军同属北洋海防一系,主动邀请林逸青前来庆军大营视察,林逸青欣然同意,不久便带着随行人员到吴长庆处拜访,吴长庆喜出望外,这几天他一边请林逸青巡视各营,检阅兵马和武备,给出“指导意见”,一边殷勤招待,宾主相处甚欢。
这一次袁蔚霆借轮休之际出来捕猎香獐,就是为了得到这种名贵的香料,作为礼物,助吴长庆讨林逸青的欢心。
袁蔚霆带队急行了约一个时辰,回到了登州大营,见到袁蔚霆竟然捕获了一头硕大无朋的野猪,还有香獐麂子等其它猎物,官兵们无不欢呼雀跃——庆军缺少军饷,肉食不足,很多时候没有钱买,都是自己出去打猎,很少能猎获到这样大的野猪的。
当下军中疱丁将野猪肢解下锅,营中大开宴席,将士们少不得大块朵颐,开怀畅饮,袁蔚霆本来在猎人村中便喝了不少的酒,这时又是一番痛饮,结果很快便醉倒了,尽管如此,办事精细的他是安排人将取出的獐香用精美的木盒装好,给吴长庆送去之后,才一头倒在床上,沉沉睡去。
他这一睡便直睡到翌日天明,酒还未醒迷迷糊糊的他记起了今天该自己巡营,他忙不迭的起身喊来亲随,手忙脚乱的换了衣服,佩上佩刀和手枪,戴好官帽之后,便出去巡营了。
由于昨晚的酒喝得实在是多,他的头一直昏昏沉沉的,走路的步伐也有些不稳,好在巡营没有什么太多的事,他也就是四处看看,外面的清风吹着,也有助于他醒醒酒。
虽然林逸青来到庆军大营已经有几天了,但吴长庆还没有给他正式引见,但他知道,这獐香上去之后,正式拜见林逸青的日子就会快了。他可不想让林逸青看到自己醉醺醺的样子。
但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人的出现,彻底改变了袁蔚霆的命运。
前方不远处是操练场,在那里整齐摆放了一尊尊大炮,炮手们正在给大炮做着保养,可能是知道林逸青会要求炮兵试射的关系,一颗颗炮弹也被搬了出来,作着仔细的检查。
这时,从不远处跑来了几个小姑娘。
这些姑娘全部都是随军的庆军将士家属,这个时候她们应该是到操练场这边的草地里去摘些鲜花给长官们的屋子里做摆设。她们正在采摘粉红色的雏菊和紫红色的紫藤,打算并摘些说不上名字的野花掺杂在一起。这些姑娘没有看到正在巡营的袁蔚霆,她们离那他所在的地方越走越近了。
她们穿的是印染得很花哨的廉价的花布衣服。她们都才十来岁,但由于风吹日晒和经常干活,加上吃穿不愁,她们的身体发育成熟得很快,看上去已经具有成年女子的风姿了。
她们边说笑着边向这边走来,看到那一尊尊乌黑锃亮的大炮时,她们不自觉的停下了脚步,这时她们当中的一个少女的身影出现在袁蔚霆的视线之中。
和其他穿布衣服的姑娘不同,这是一个穿着漂亮的丝缎彩衣的女孩儿,她的那双眸子是晶亮晶亮的,尽管她只是夹在那几个姑娘的中间,和她们不住的说着话,但这时袁蔚霆的目光是情不自禁的落在了她的身上,因为那双眼睛竟是如此的吸引他的目光。
袁蔚霆紧紧的盯着她,情不自禁的加快了脚步,朝姑娘们走去。
女孩儿并没有注意到袁蔚霆的到来,她的目光不住的扫过那一尊尊大炮,剪水双瞳闪着异样的光亮。
庆军装备的都是李绍泉花费重金从德国购入的新式75毫米克虏伯大炮,女孩儿显然对这种大炮并不陌生,她不时的俯下身子,仔细的看着大炮的诸多构件。
刚要用手碰到大炮炮身的时候,她突然止住了,同时也怔住了。
因为她的眼睛瞥见了那几个与周围色调不相同的男人的衣服。她踮起脚尖站在那儿,活像一只受了惊的小鹿要逃跑的样子。她此刻离那些男人非常近,非常近,近得男人们可以把她的容貌看得一清二楚。
她身上的一切都是那样的美——乌黑飘逸的长发,鹅蛋形的脸庞,晶亮的前额。她的皮肤是一种妙不可言的白里透红的奶油色;她的眼睛大大的,呈现着透黑的宝石一样的颜色,又有点深褐色;长长的浓浓的眼睫毛把她那可爱的面容衬托得朦胧又神秘。她的嘴唇丰满而不俗气,甜美而没有柔弱的样子,双唇的色泽深红,仿佛要渗出葡萄汁似的。
她可爱得令人惊叹。
袁蔚霆的亲随也给她的美镇住了,一个人自言自语地说道:“老天爷呀,见了这样的美人儿,简直是让我魂儿都要飞了……这是女菩萨啊,要得能得了她,就是立刻死了也甘心啊……不枉来人世间走一遭……”
虽然是玩笑话,但他的这句话说得太粗俗了。女孩儿像是听到了他的话,踮着脚尖一转身就溜了,向着另外几个姑娘跑去。她穿着的丝缎衣服,把她的腰腿衬托得很好看,很有大家闺秀的风范,但她跑动时动作异常敏捷,简直活泼得像头小鹿,轻快得像只燕子,毫无大家闺秀的稳重感,于天真烂漫中流露着无比诱人的魅力。
她跑到了自己的伙伴跟前之后,又转过身来,她的脸在旁边草丛里一片色彩鲜艳的繁花的衬托下,更显得艳丽无匹,令周围的一切都为之失色。
第六百一十章 雷电之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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