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暮笑笑,看向窗外,黑色的车窗倒映出他灰蒙蒙的影子。
火车启动,嘎达嘎达的车轮声响起,带着他走向熟悉的,距离陈淮越来越远的地方。
思绪万千,意外与遗憾都太多,林暮睡不着,打开手机,他的屏保是一张手写字的照片,照片上写着[不回去,跟你一起。]
他后知后觉想起自己的手机可能被陈淮碰过,不知道陈淮有没有见到这张照片——或者说,不知道陈淮有没有认出这是他写的字。
这些都不再重要了。
林暮靠在窗帘上,嘴角挂着淡淡的笑,看着这张屏保看了很久。
陈淮那些偏执的疯狂的都保存在他的记忆里,从未随着时间褪色,倒是在一次又一次得反复回忆里逐渐清晰。
假如现在问林暮“得到后又失去”与“从未得到”两个选项里面他会选择哪个,他还是会坚定不移的选择拥有陈淮的那个选项,哪怕会很痛。
所以在“再次见到陈淮”与“永远不见”的两个选项里面,林暮依旧倾向于前者,痛苦与快乐都好,这些都是生命附赠给他额外的礼物。
深夜车厢中传来此起彼伏的呼噜声,林暮一直没有困意,他想了想,还是决定按照陈淮说的,把资料发送到王助提供的那个邮箱。个人私情与孩子们的事相比,他要拎得清,无论是多么小的机会,他都不能放弃。
做完这一切,林暮才在火车行驶声中缓慢睡过去,半梦半醒的他在每一次到站中醒来,又在每一次出发后合上眼睛。
直到窗外景色越来越熟悉,北城终点站的提示音响起,林暮感觉仿佛重新被注入了血液。
他随着人流下车,看见熟悉的摊贩,周围的人们操着一口听了二十几年的口音,林暮迟来地发现,原来他也有着名为“故乡”的东西,这是一种只有远行后才能体会到的归属感。
他先去县城医院看了团宝,小小的一团躺在氧气舱中,跟普通小孩不一样,睡眠与昏迷是团宝的常态。
医生说她的状态还算稳定,这让林暮的疲惫减少很多,他弯下腰,将额头抵在舱外,小声呢喃:“对不起呀团宝,是我不好。”
想了想,他又说:“其实还是有好消息的,我们有钱了……虽然不多,但很快就可以凑够费用了。等团宝健康长大,就能跟着哥哥姐姐们一起玩,一起念书读大学了。”
看完团宝以后,林暮去医院附近的水果店卖了一些水果送到护士站,她们都很喜欢也特别心疼团宝这个小可怜,林暮能收到团宝的日常状态,全靠她们热心分享。
把这些事情做完,林暮坐上公交,回到了那条他熟悉的春花胡同。
胡同的变化不是很明显,干净整洁不少,拐角处的垃圾堆不见了,换成了两个大的绿色垃圾箱,似乎还装上了路灯。
进院的路上,林暮遇到了同个院子的婶婶,大抵是她年纪大了,见到熟悉的小孩长大成人,也没了从前那么强的偏见与攻击性。
她朝院子一角泼了盆水,跟林暮笑笑:“诶呀,这不小一嘛,多少年没见了,长成大孩子了!”
林暮有些意外于她的热情,停下转动钥匙的手,转身轻轻回了句“嗯”。
对方爽朗一笑:“哈哈,还是这么不愿意吱声,晚上吃了没,没吃来婶家吃一口?”
刚刚还能淡定相处的林暮立即红了脸,他摆摆手,说“不用”,逃似的打开门冲进去。
哪怕是已经长成大人林小一,还是学不会面对他人的关心与热情,因此总是显得如此局促不安。
他几乎能想象到,外面的婶婶这时候嘴里一定是用着以前熟悉的语气,不停念叨他“没礼貌”,“晦气”,“不懂事”了。
大概是跟孩子们相处久了,又出去一趟,心态不知不觉发生变化,他不再对世界充满敌意,反倒觉得这种听了好多年的埋怨都变得亲切起来。
小屋拉着窗帘,微弱的光线透进来,整个房间跟他当年离开的时候一模一样。
他走的时候只带了陈淮的被子跟换洗的衣服。
放下书包走进去,林暮摸摸桌子,摸摸床头,想到马上就要把房子卖掉,不舍的情绪逐渐浓厚。
床上已经没了褥子跟床单,只剩一层木板,他直接穿鞋踩上去,一把拉开窗帘。
今天是个好天气,太阳光很足,攒了许久的灰尘在阳光下不停飞舞,林暮没忍住打了好几个喷嚏。
他打开窗户通风,又去拧开水龙头,太久没用的龙头生了锈,哗啦啦的水流混着红锈,在几分钟后才悠悠转清。
林暮将屋里灰尘打扫擦洗干净,从柜子里翻出之前洗好装进袋子密封的床单被子,拿到院子里抖落开晾上。
最近几天需要联系中介,办理手续,在回山里之前,不免还要住上几天。
把所有东西收拾好,时间过去大半,林暮坐在床上,后知后觉有点饿,恰巧此时有人敲门。
想不到会有谁来找他,林暮纳闷地推开门,外面是刚刚闲谈两句的那个婶婶,她手里端着小盆和碗,掌心里还攥着一双筷子。
“诶呀,你瞅你这孩子,我一寻思你刚回来家里就没吃的,普通家常饭菜,别嫌弃,吃完把盆给婶送回去就行。”
林暮几乎梦游一样接过饭菜放在桌子上,婶婶站在门口好奇地朝里张望:“诶妈呀,还有你这小的屋呐,收拾挺干净啊,我儿子那屋有你这两个大,造的跟猪圈似的。”
第1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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