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懒散地往后一靠,“——如果你觉得分兵可以接受的话。”
“我会把卡珊德拉从香港调过来。”提姆说:“她人在中国,是去救援布鲁斯他们的最佳人手,肯定会被重点针对,与其这样,不如让她先一步来哥谭,还能分担压力,剩下的,到时候再看吧。”
“嗯哼?”
“那人选呢?”
“……说实话,我还以为你会骂我。”布莱雷利观察了半天,发现提姆居然是认真的后——起码事后真的要被骂,还能有人分锅,尽管,谁晓得还有没有事后:“我的提议是杰森或者达米安,至于搅浑水的人选……”
“——丧钟,如何?他一向给钱就干,如果他也被雇了,我还有别的选择。”
一个不属于此地的声音穿插了进来。
他们惊愕地转头,达米安站在门口,不知道听到了多少。考虑到现在是晚上十一点,没事的夜巡有事的睡觉,于情于理,他都不该出现在这里……
在达米安拿出一把小鱼干后,提姆长叹了一口气,好吧,他是来找猫的。
“你……”
“我要留在哥谭。”达米安说,他重复了一遍:“我得留在哥谭。”
“首先,你知道——话说你知道的吧?留守的压力会非常大。”
达米安静静地看了他这两位兄长——良久,直到猫开始顺着他的裤腿攀爬,他弯下腰,把猫抱在怀里。
“哼,你们要是真的敢定这个计划。”
那份独属于达米安韦恩的——本被他收敛得很好的狂傲又在此时此刻被其主人释放,他微微低俯,蓄势待发:“——不论内容是什么,我都奉陪到底。”
“哈,”布莱雷利也笑了起来,他狭着眼睛:“我提的计划,我会不敢赌?!”
“那就这么定了。”提姆抬起手,让这他那俩倒霉兄弟都先滚一边去:“先来研究下大体方向吧,既然我们不需要太多细节。”
提姆若有所思,手一翻,指尖不知什么时候夹出了一枚棋子。
第100章
一开始,他并不能很好的形容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他不幸落入了一个修辞还未诞生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他得从头开始,聋子、哑巴、盲人,这些定义还远远走在时间前头,他借助不了任何其中的任何一样——来把网住那些漂浮在黑暗中的絮状事物。但转机来得很快,尤其是他开始思考如下的问题:人该如何在脱离母体之后——再次将自身从混沌中凝聚?谁也讲不清这件事,然而,思维的到来将那些絮状物点燃,黯淡的、鲜红的萤火由此诞生。
像飞溅开来的火星疗愈了失明,那高昂的、低沉的、清脆的、起伏的不明音符自比黑暗更深沉的黑暗中发出——
“嗡——”
如此一来,最简单的言语也挣脱了束缚。但随即,那力量虚弱了下去,重新化为能够识别出的叮叮当当,仿佛有谁在将什么加以捶打,淬炼。在诸神的传说如潮水般褪去的年代,远古像一场难以消化的旧梦,人们塑造新的道德,就是为了赶在黎明之前,唤醒这些沉湎之人。
他在咽下第一口空气时突然醒悟过来,冰凉是作为概念钻进他的头脑的,却不妨碍冷意偷偷混进他的血管,非要在四肢百骸观光一番。他被错觉绑架到了别处——一个本不该他到达的地方,即存在于最疯癫老者口中的创世传奇里,充满了悖论、虚妄和他人即我这种狗屁概念。唯有他那双始终清醒且清澈的眼睛是承载真理的玻璃球,他以蝙蝠般冷漠的姿态,放任噩梦舔舐他无法转动的蓝眼睛,噩梦企图让瞳孔摆出微笑,而他从一而终,兴许,他的疯狂来得才叫早!那太早、太遥远啦——以至于事到如今,这疯狂却已是风烛残年。
“咔。”
他点燃了灯,在满是孤寂的隧道中,终止与突如其来才是正常的,布鲁斯轻飘飘地站到一条道路中央,这道路笔直得仿佛建成之时不曾掺杂任何一位工匠的犹豫。他提着灯,一深一浅地往前迈步,像是行走在沼泽里,却不会下落。
两侧的墙壁高不可攀,这让他产生了一种行走在深渊的感觉,他走了很久,直到眼前出现一条气势磅礴的阶梯——那巨硕从不属于人类,反而更像远古的泰坦们的所居之地才会有的造物。他不疾不徐地攀爬上去,却不觉得有什么劳累之处。
阶梯连接着一片平台,平台中间盛着一汪金灿灿的湖水,湖水的正中央,则是筑起了青铜高台,那就像祭台似的。如果从空中俯瞰,就会发现,那湖的形状像一只眼睛,布鲁斯没顾上这个。
熟悉是永久居住在人类躯体中的教授,孜孜不倦地抓捕那些不该忘却——或者本想忘却之物,让人感激,惹人厌烦。那太过毛骨悚然,几乎让他难掩惊讶——
翻滚着的金色湖泊给他的感觉,像极了那藏于雪山深处的不老泉水。
“拉撒路……?”他呢喃道。随后,他看到了等在湖边的、气定神闲的老人。
不,那不是拉撒路。但也绝对不是正常的湖。
“你来了。”杜兴德并不意外——也不知道他不意外布鲁斯能找过来,还是不意外他此前孤身一人。他还是那副模样,好像没什么能让他在意的。
“你究竟想做什么?”布鲁斯没准备和他兜圈子,开门见山地问:“还是你背后的人想做什么?”
第2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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