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斤和九十斤,这个体型差真不是开玩笑的。
第二个问题她暂时没法解决,只能先解决第一个,尽量利用时间。于是她一坐下,就和前几天一样,拿出张英语试卷勾了起来。
“喏,给你!”题目还没看完,眼前忽然出现一只巨大的烤红薯。
弋戈不客气地接过来,还没剥开,忽然想到什么,带着不确定的惊喜,问道:“这是……”
蒋寒衣勾唇一笑,两手扣在脑后很得意地道:“对,就是爷爷奶奶家的。”
“他们不是在师大附中吗,那么远?”弋戈惊奇地问。
“我前几天才发现我妈每天下班都要路过师大附中,我打算以后每周都让她光顾几次。”蒋寒衣说,“这次买了十几个,花了小爷一大笔零花钱呢!”
虽然浪费可耻、冲动消费不可取,但弋戈还是真诚地给蒋寒衣比了个大拇指,然后堂堂地道:“那再多给我两个,明天我给银河加餐。”
“…行。”蒋寒衣笑了,“我早准备好了。”
“哦对了,刚刚去你家找银河,你三妈让我告诉你今天她要去医院陪床,家里没人。”
弋戈笔尖顿了一下,“哦。”她把红薯塞包里说明天当早餐吃,然后就低头认真地写着卷子,看起来不怎么愿意浪费时间和他闲聊。
蒋寒衣叹了口气,学霸眼里只有卷子,没有他。
谁知,两分钟后,弋戈忽然停下笔,把卷子塞回书包里,问:“你喜不喜欢吃肯德基?”
蒋寒衣愣了:“…啊?”
“我现在要去吃肯德基,你要不要一起?”弋戈耐着性子说。
谢天谢地,她的基础社交技能终于有了那么一丢丢的进步。比如,在身边还有个人的时候,不要径直离开单独去吃饭,而是先问问对方要不要一起。
蒋寒衣继续怔了两秒,然后十分灿烂地笑起来,“走啊!”
还管什么肯不肯德基,现在就是叫他去吃石头吞刀子他也乐意。
两人把银河和星星锁在院子里,直奔小区外。侧门边就有一家肯德基,明亮的白色灯光,和旁边灰黄昏暗的菜店早点店形成鲜明对比。
晚上店里零星坐着几个人,一推门,炸鸡的香气扑鼻,墙壁、地板和桌椅红白黄的明亮色块像跳跃的音符,在弋戈原本疲惫的神经上疯狂蹦迪。
从很小的时候开始,肯德基就是弋戈最喜欢的地方之一。那时候陈春杏每个月会带她去市区一次,买新衣服、让她在新华书店看书买书,或者看电影。陈春杏很舍得给她花这些钱,每次都是满载而归。
而弋戈最期待的部分,是去吃肯德基。陈春杏总是说肯德基是垃圾食品,想带她吃点别的大餐,但她都不要,就爱吃肯德基。
两只香辣鸡翅、一个汉堡、一杯冰可乐,再来两只蛋挞和一杯土豆泥,弋戈吃得津津有味,陈春杏在一旁笑得无奈。
她喜欢肯德基。喜欢明亮的灯、墙壁上的红砖、满室都是炸鸡的香味;更喜欢一个人也能点餐吃饭的感觉,想吃什么就点什么,不用担心点太多吃不完,或者点太少不能把想吃的都吃了,又或者一个人坐着吃饭很奇怪之类的问题。
在肯德基里,所有人都开心自在,都是爹疼妈爱的快乐小孩。
弋戈照例点了一对香辣鸡翅和一个深海鳕鱼堡——嫩牛五方卖完了,可惜。还有两个蛋挞。应该再配一杯冰可乐的,可她今天来例假,只好换成热豆浆。
蒋寒衣排在她后面,等她点完,看也没看,对服务员说:“跟她一样!”
弋戈诧异地看了他一眼,只犹豫了一秒,就忍不住出声道:“你不看看菜单吗?”
“啊?哦,算了。”蒋寒衣挠挠头,“我不太吃肯德基,也不知道哪个好吃,就跟着你点呗!”
弋戈:“为什么?”
“啊?”蒋寒衣懵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她应该是在问他为什么不常吃肯德基。蒋寒衣看了眼弋戈,发现她的眼神非常较真,是从未有过的较真——哪怕在讲解数学题的时候,弋戈的眼睛都没这么有神过。
蒋寒衣忽然觉得自己可能冒犯肯德基……哦不,冒犯弋戈了。
“咳,我就是觉得肯德基没啥好玩的……那个儿童乐园太幼稚了,滑滑梯什么的,都是给小孩子玩的。”蒋寒衣谨慎地解释道,“我更喜欢必胜客,可以堆沙拉塔!”
“……”她倒没想到是这个理由。
弋戈想了想,指着菜单开始给蒋寒衣推荐,“你可以点墨西哥鸡肉卷——你能不能吃辣?能就可以。小食里上校鸡块也很好吃的,会送给你甜辣酱,还有蛋挞,你问一下还有没有黄桃挞。圣代,我觉得巧克力的更好吃……”
弋戈非常认真地结合自己十余年的经验给蒋寒衣推荐菜品,没注意到他憋笑快憋出内伤了。
“…饮料推荐九珍果汁,加冰块,很好喝的。”弋戈完整地结束了自己的菜品推荐。
蒋寒衣点点头,二话不说把她提到的所有东西都点了一遍。
弋戈的心情又舒畅了一点。
啊,肯德基真是让人快乐。
“弋戈。”蒋寒衣忍着笑叫她。
“嗯?”弋戈满足地端走自己的餐盘,无暇看他。
蒋寒衣跟在她后面说:“我觉得你可以去给肯德基当代言人。”
弋戈脚步顿了下,一扬下巴,少见的神采飞扬,“确实!”
蒋寒衣终于笑出声来。
弋戈并没有客气,他的餐还没出,她也不等,先坐在靠窗的座位上吃起来。蒋寒衣看着她顺序严谨地先吃烤翅再喝一口牛奶再啃一口汉堡,忍不住扬起嘴角。
可爱。
没有人比她更可爱了。
十六岁是个美好而尴尬的年纪,在中二力量的支配下,每个人都会做出一些多年后的自己不仅不理解、还非常希望能彻底删除的蠢事。
而对蒋寒衣及他那一小波狐朋狗友来说,这许多蠢事中非常微不足道的一件,就是有那么一小段时光,他们争相拒绝承认自己爱吃肯德基,或麦当劳,或必胜客,一切“小学生才喜欢的东西”。
谁要是爱吃肯德基,那就等于承认自己“幼稚”、“没品位”和“没长大”——对十六岁的中二少年来说,“没长大”是最高级别的羞辱。因此,虽然蒋寒衣刚刚说自己爱吃必胜客,但事实上他也有很久没敢踏进那个幼儿园风格的店门了。
但弋戈对于他们这些矫情鬼避之不及的东西似乎从来都不在意。她不在意别人阴阳怪气地说她“太努力了吧给我们一条活路”,永远都在众人的目光下埋头苦读,就像她今天大大方方地、从言到行地表达对肯德基的喜爱。
蒋寒衣忽然觉得弋戈才是真的酷,他们装模作样左遮右挡的那些,简直太弱智了。
他看着弋戈认真进食的侧影发呆,直到服务员把装着满满食物的餐盘推出来。
刚炸出来的上校鸡块上那层金黄色的酥皮似乎还在动,香气就在他鼻子下面飘,勾得他食指大动。
唉,真香。
他简直有病,喜欢肯德基有什么说不得的?谁不喜欢垃圾食品?蒋寒衣深吸了一口气,深刻反省了一下自己,端着餐盘往座位上走去。
第28章 .她和蒋寒衣好像拥有了一些共同秘密
期末考试的前一天晚上,夏梨发现自己来例假了。然后,她像之前每一次一样,疼得在床上打滚,身体蜷缩成虾米,手摁着肚子,也没有减轻分毫。
和以前不一样的是,这次她哭了。
泪雨滂沱,哭湿了枕头,却不敢发出声音,怕惊动爸爸妈妈。
夏梨一边哭,一边觉得自己可笑,因为她自己都无法理解,这场眼泪的原因,居然是她晚自习管纪律时查获的一袋肯德基炸鸡翅。
刘国庆严禁食物进教室,尤其是炸鸡这种香气浓郁的食物,以免影响大家学习。
在蒋寒衣桌洞里发现那袋炸鸡的时候,夏梨先是诧异了两秒,因为蒋寒衣从来不是贪嘴的人。然后她像往常一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嗔怒着提醒他赶紧出去吃完,又把袋子塞回了他抽屉里。
夏梨对每个人都周全而友好,张弛有度地做着能让老师和同学都满意的班长。唯独面对蒋寒衣和范阳,她有发脾气的时候,也有这样徇私的时候,不礼貌、不正确、不完美。
夏梨享受那些短暂而隐秘的、在他们俩面前不完美的时刻。
可下一秒,弋戈回到教室。她看见蒋寒衣献宝似的把鸡翅拿出来,递给了弋戈。
而弋戈居然也二话不说接受了,没有说“不用”,甚至没有说“谢谢”,点了个头就接过鸡翅走到走廊上去吃了。
她当然不会知道这袋鸡翅是前一天晚上蒋寒衣大快朵颐以至于把弋戈的那份也吃没了,才特地买来还给她的。她只看到蒋寒衣笑得像中了彩票,而他这样笑的原因,居然只是弋戈吃了对鸡翅。
夏梨在心里对自己承认两件事:蒋寒衣喜欢弋戈。她不喜欢弋戈。
不是讨厌,只是不喜欢。从弋戈转学来的第一天起,她就不喜欢这个女孩。起初是因为她高傲和冷漠的态度,后来是因为她横空出世的竞争姿态,而现在,是因为她身上的那股“劲儿”。
那股,对她所在乎的一切都不在乎的劲儿。
可她没法讨厌弋戈,因为没有理由。她凭什么讨厌弋戈呢?弋戈没有伤害过她,她只是不爱说话,对谁都一样;弋戈还救过她,在运动会上,先是主动报名缓解了她作为班长的尴尬,又在长跑赛场上把她背去了医务室;甚至,弋戈连尖子生常见的遮遮掩掩的小心机都没有,只要她问,她就会把自己所有的解题方法、练习册和辅导书都告诉她,毫无保留。
所以夏梨没法讨厌弋戈。
可越是这样,她就越难过。
夏梨,为什么你连讨厌都不会?
夏梨,为什么你这么没用?
夏梨蜷在床上,渐渐哭得累了。她的眼皮打架,腹部的疼痛好像也在减轻,她想睡了。
模糊的视线里最后出现的是她书桌上摊开的数学错题集。
错题还没看完,解析几何她还是算得很慢,真要命。完全睡沉之前,夏梨酸着鼻子想。
*
今年过年早,因此期末考试比往年提前了很多。距离上一次月考结束,也才过去了不到三周。
弋戈这次坐在 2 号考位上。考试开始前,她桌上摊着一本《高考满分记叙文》,强迫自己紧急记几个排比句,用在开头或结尾抒抒情。
这两个月杨静对她围追堵截,分析了她几十篇作文后,年轻的女老师终于崩溃了,揪着自己的头发绝望地说:“答应我,咱下次别感动中国了,行不?”
弋戈有点心疼她看起来并不浓密的头发,于是乖乖点了点头。
但杨静接着又是一句:“也别用司马迁!钱学森武则天比尔盖茨海伦凯勒都别再用了!”
弋戈:“……”
好家伙,把她作文里轮着上场的兵全数了一遍。从初中到高中,弋戈还真没用过除这五位之外的其他人物素材。
“其实我觉得你的问题不在能力,在于态度。”杨静严肃起来,“你自己看看你这十几篇,有什么区别?三段论、一句论点加一段素材、连最后结尾的话都大差不差,打混了你自己分得清哪篇是哪篇么?”
弋戈无话可说,她确实分不清。
“这样,你写记叙文!”杨静大手一挥,下了命令。
弋戈对杨静的主意感到十分惊愕,就算是死马当活马医,也不至于这么大刀阔斧吧?步子迈这么大也不怕扯着裆?
但杨静没给她推脱的机会,从抽屉里找了本《高考满分记叙文》丢给她,勒令她下次考试只准写记叙文,就算不会写,挤牙膏也得给她挤出 800 字来。
于是现在弋戈就在挤牙膏。
这次的作文题目是幅寓言漫画:一只小兔子正在拔萝卜,前两个萝卜都是正常大小,轻而易举地就拔出来了,第三根萝卜却巨大无比,小兔子拔了半天,满脑门冒汗。它看不见地下的萝卜到底有多大,于是坐在地上,快要放弃。
破题很简单,“坚持就是胜利”、“永不言弃”,或者是“抓住机遇”之类。
啊,司马迁。
第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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