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岁的黄花闺女,什么都懂。
能不羞臊?!
第110章 我有一个梦想
徐妙锦确实没想错。
建立商号,黄昏现有的钱完全足够,尽管还需要先支付徐皇后一年的产品,也完全撑得过去,成本实在不高。
这招对徐皇后的空手套白狼玩得非常之漂亮。
之所以还是拉上徐妙锦,原因很简单。
未来老婆,该帮还是得帮。
况且追妹子,就得厚脸皮上,经济这么一绑定,经常见面,日久也要生情啊。
此日字名词,不是动词。
趁着许吟调查沈熙礼的时间,黄昏呆在吴溥院子里改出来的那间“实验室”,夜以继日的实验,希望通过豌豆淀粉得到类似黄原胶一类的增稠剂。
原理也简单,就是发酵。
都是淀粉,应该没什么不同。
别说,还真让他搞出来了,杂七杂八一阵摸索之后,得到了增稠剂,因为不是玉米淀粉弄出来的,不敢笃定这玩意儿就是纯的黄原胶。
但应该也是微生物胞外多糖的一种。
实验之后,并无副作用,也无毒性,可以放心加入沐浴露成分之中。
黄昏又钻研沐浴露的生产流程和工艺,找人把工坊里的设备改进了一番,并先用小分量的原材料实验,效果出于意料的好。
不仅生产出了沐浴露,也生产出了香皂。
当然,效果肯定不如后世的好。
能用。
而且有保养肌肤的效果,放在大明王朝,也算是女子美颜神器了。
许吟终于送来了沈熙礼的资料。
沈熙礼,三十三岁,年幼时候读过书,因为犯事没钱疏通,坐了两年监牢,也就没了资格参加科举,后进入商行做小工,凭着出色的商业嗅觉和超群的能力,成为某大商号的顶梁柱之一,因一单海外贸易的指挥失误,导致没有避开风暴而沉船,给商号造成巨大损失后被撵了出来,靠着之前的积蓄在应天城租了家商肆,捣鼓一些古玩。
娶妻沈姜氏,普通人家,和沈熙礼是青梅竹马。
儿子九岁,名沈亦文,颇有读书天赋,小小年纪已是坊间著名的神童,尤其在算学上表现惊艳,已可自己做账。
黄昏指着纸问许吟,“他犯了什么事坐监?”
许吟摇头,“查不到。”
黄昏不解,“官府那边没有档案留存?”
许吟无可奈何,“有档案的,不过在靖难之战中毁了,负责的官吏说,隐约记得沈熙礼是杀了人,倒是有点奇怪,沈熙礼杀人,竟然只坐了两年监牢,这有点说不过去。”
杀人偿命啊。
黄昏沉吟半晌,“我去会会他,话说,让你查一个沈熙礼,竟然查了足足十天!”
许吟耸耸肩,“不好查,他的行踪太过繁冗,早些年走南闯北,也就最近这几年才到应天定居,据说还是为了方便其子沈亦文读书才来的应天。”
黄昏哭笑不得,大明也有学区房么。
道:“你有事没?”
许吟摇头。
黄昏起身,“走,跟我走一趟,去见一下这个沈熙礼。”
……
……
莫愁湖畔约七百米开外,有座小院子,背后是一片茂密竹林,院子前有一座莲塘,距离官道亦不算远,算是交通方便之处。
左右邻居皆是小康之家。
应天城郊区周围,真没多少穷人……也没多少富人。
大明有专门的地方收纳流民。
富人都住进了城里。
黄昏和许吟来到院门前,发现堂前坐了个小娘子在做针线活,细皮嫩肉的,气质婉容,一旁的轩窗前,有个孩子捧书而读,摇头晃脑,很是酸气。
敲了敲院门,问道:“沈熙礼在家吗?”
小娘子抬头一看,手中的针线掉在了地上,有些惊惶的起身,温婉行了一礼,轻声道:“官爷有事?”
黄昏笑了笑,“找你家夫君。”
为了办事,刻意穿上了飞鱼服,免得吃闭门羹。
小娘子道:“请官爷稍等。”
穿过堂屋去了后院,片刻后一位身着长衫的男子大步而出,脸上挂着笑意,打开竹篱院门,微微弯腰道:“两位官爷里面请,不知道有何贵干。”
黄昏心中瞬间有了决议:就他了!
沈熙礼脸上那笑容,完完全全就是一个商人应有的特色笑容,明知他对你人情是客套,偏生让你产生不出任何反感。
在院子里落座,小娘子端了茶。
黄昏直入主题,“在下黄昏,目前在南镇抚司任职百户,今日前来冒昧打扰,实在是希望先生能够重入肆市。”
沈熙礼心中诧异,这么年轻就锦衣卫百户了?
脸色不动声色,不着痕迹的看了一眼黄昏身上的腰牌,笑道:“黄百户是不是有什么误解,我只是经营着一家小店,鼓捣一些古玩,可不是什么叱咤风云的商贾人士。”
黄昏笑眯眯的,“明人面前不说暗话,沈先生莫要揣着明白装糊涂了,昔年有富贾沈万三,富甲天下,沈先生难道就不想重续辉煌?”
沈熙礼脸色大变,“你调查过我?”
黄昏认真的点头,“还请见谅,毕竟是要长久合作,调查沈先生也是无奈之举,只有对沈先生你足够了解,我才敢将未来之磅礴大事业交到先生手上。”
第1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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