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包同人)怜光满+蝴蝶盏(少包三番外探案系列) 作者:啖红尘
第 16 章
放了盒子,包拯双手自背后揽上那淡薄肩头,轻声耳语。公孙策回过身来,只手轻抚这黑面,如今倒是瘦削了去。望着那对流光精彩双眸,微微摇头。
“不悔。”
包拯呵呵笑着,怜惜的抱了他。
“对了,近日城郊菊花初开,我曾应你参陆羽经赏陶潜菊,倒正是时候。明日就去,可好?”
多久了,这承诺连他自己都快淡忘,他却还记得真切。眼中盈盈盛满感动,浅笑。
“好。”
灭烛怜光满。穷此一生来盈手相赠,够不够?
(End)
探案二篇《蝴蝶盏》
(一)秋郊
清泉石上流,秋阳庐外照。
日光正好,照在身上并不热辣,伴随轻风微拂,反倒生起了些许凉意。
自山腰望去,山涧的茶肆内,一白一蓝两色衣衫对襟而坐,正在博弈。白衣男子肤色黑呈,眉心里映一弯浅月;蓝衣男子则面容清朗,扬眉露出的笑容里,恰似旁边山崖上淌下的流水,轻灵透亮。
山风吹拂,隐约听得庐内白衣男子道:“不行不行,我刚刚在想案子呢!是已这子不算!”
说着伸手去拿回刚刚走出的棋子。蓝衣男子也伸手阻拦,含笑道:“没听说举手无悔嘛,不可耍赖。”
两手相交,白衣男子一把握住蓝衣男子的手,皱眉道:“可是冷么?怎的手这么凉?”
便起身脱下自己外衫,走过去为蓝衣男子披上。蓝衣男子推托不穿,那位主便阴了脸道:“我倒忘了你身子骨虚寒,没有带得斗篷出来,是我的不是。再要是推阻,我便喊了展昭来,一同回去断案。”
蓝衣男子便就披了外衫,拢一拢月白的衣袖搭在肩上。
“今儿本来就是出来散散心,你就安心一会,别再提案子了。要不然,准未老先衰了去!”
白衣黑面的男子闻言一怔,却只是淡淡笑起来,并不答话。
与子偕老,岂不是正应了那未说出口的承诺来?何其幸也!便拿一双深潭般的眼眸望着对面轻灵的人,但笑不语。蓝衣男子面皮薄,被他瞧得不自在,红了脸有些哑声道:“你个黑炭头,看我干什么?快快走棋!”
黑炭头闻言大笑,面容上深深两个涡,却是十分灿烂。眼睛不曾移开,只管手下将黑子往前一推,轻声道:“公孙?”
公孙策方才回神,看见自己累砌的堡垒竟被包黑子破开一个缺口,眼见就要全军溃败,手下忙调兵遣将,气恼道:“好你个黑炭,你耍诈!”
黑炭修长手指攀着鼻梁,笑道:“以公孙先生之聪慧,怎能不知兵不厌诈的理呢?哎呀!”
说着将公孙策的棋子吃干抹净,惋惜道:“可惜公孙一盘好棋,不及包某几分薄色呀!”
“你!”
清明的眼睛恨恨瞪他,抓起手边的扇子,打开来拼命扇风。看包拯面容越发笑得得意,随手抓起桌上盘内一个苹果砸了过去,却被黑炭接个正着,笑嘻嘻道声谢谢,便大口啃嚼起来。公孙策一收扇子,道:“便叫了展昭来,一同回去!”
话音刚落,听见头顶一个年少沉厚的声音带点慵懒道:“今日可是公孙大哥提议出来的,定要某人履行赏菊品茶的践约来,怎可先行回去呢?况且这山谷幽静明朗,我正是十分地惬意,公孙大哥,你且要心平气和,方能感受到喔……我接!”
公孙策一边听展昭调侃一边抿嘴气恼地摇头,待展昭正闭眼作享受状,复又拿个苹果扔了过去,却被展昭随手翻腕一抓,捏起来往嘴里送,喃喃道:“谢谢公孙大哥啦,果真有些渴了呢!”
头歪下来对包拯眨眨眼睛,两人得意的笑声真真刺耳。公孙策看看包黑子,再看看展昭,忽而眉头一扬,轻轻哼了一声,便也爽然笑了。待包展二人惊奇之余,只听公孙策笑道:“想不到文才风流如我公孙策,天天对牛弹琴原来也是有好处的。这不,牛都懂得山水之乐了呢!”
说着朗声而笑,声音温婉动听。包展二人却互瞪一眼,只管闷闷地死咬苹果。
要知道,论口舌之辩,可难得有人能敌公孙策。虽然,这文雅似竹的男子平日谦和有礼,可那是外人才能享受的尊贵礼遇,至于包拯和展昭,就只好看公孙策那神气可人的模样了!
包拯看他抓起一只苹果也自顾咬上一口,眉头扬得高高地,极其俊俏,便笑得愈深愈生动。
时空便在眼神交缠的间隙里,虚晃浮动,暗自沉淀。
两年,包拯自双喜镇归来两年,庞统离开中原两年,仁宗不再吃斋念佛,香酒美人肆意玩乐两年,公孙策做了开封府主簿两年,展昭不再游历,守着包大哥和公孙大哥两年。两年来那些生离死别的过往在世人的传诵间,听来像激情驰荡般的神话,只有他们经过的人知道,在心态的变更上,两年前的那些事是如何让他们变得更坦然。(见《怜光满》)
因为失去,因为离开,因为背弃,因为伤痛,所以想要拥有,想要留住,想要相守,想要快乐。可是这都是欲念,都会让人心念腐蚀,所以不管世事万物如何变迁,便都选择释怀吧!爱啊恨啊都像雨水和雪花,自然恩赐,不必再区分你的我的他的,在生命交错的时候,尽情享受吧。
没有人会如他们一样,每日都像是生命的最后一天,用最大的力量,来给想要守护的人爱和快乐,于是自己也万分满足。前尘后事,再无需芥蒂。
(二)故交
三人回到开封府时已暮色渐染,刚到门口,便见府上管事儿的刘伯过来牵了马去,催促道:“包大人公孙先生展护卫,您仨可回来了。今日儿有稀客来访,只说是包大人公孙先生往年旧交,有同窗情谊,定要在此等候两位归来,方肯说明来意。”
刘伯已五十有余,正好是包拯初任开封府尹,独子因与地方富绅之子争抢花魁,被对方陷害杀害花魁冤死。至包拯解开花魁死因,乃富绅之子所为,还刘霄以清白。然独子已逝,包拯也念刘伯年事渐高需要照顾,便让刘伯投于府上做了管事。
展昭问道:“来人是何模样?”
刘伯牵了马已往后院走去,闻言回头来,比划道:“这位公子好相貌,面如新桃,右边眼角这里有一颗痣。南方口音,曾在庐州求学……”
刘伯断续描述了几句,公孙策已了然而笑,说:“是李拾榆。”
“你如何得知?”
“因为我公孙策不仅学富五车,还有一个你们不能及的强项,就是记忆力超好。当年天鸿书院里除了这个小名叫做‘桃儿’的瘦弱南方学子李拾榆如此好相貌,也就只有我公孙策了。可惜,我右眼角下没有那妖媚的堕泪痣啊!我还记得那女里女气的小公子整天和他在南方求学时的同窗书信传递,叫什么祝落柏的,腻歪得很。”
说着即展扇轻摇,顺着门口石阶拾级而上,那傲慢模样真真气煞了愣在原地的包拯和展昭。包拯拉着展昭恼道:“我除了长得黑,难道不是好相貌?哼!”
展昭本倒是和包拯同仇敌忾,闻言即笑嘻嘻对着包拯,眨眼道:“这个……那个……嗯,我还是比较同意公孙大哥的说法……”
言语间便闪身进门,甩下包拯一人在门外。包拯抿嘴不得言语,继而深呼吸一口气,挤出一个笑容来,这才佯装潇洒地进门去。
到得前厅,果见刘伯形容的男子正在品茶,慢条斯理,悠闲得紧。听见脚步声渐近,男子抬起头来,面色如桃,身修如竹,右眼角下,盈盈一颗堕泪痣,更显得此人白净秀气。正是公孙策所说的李拾榆。
李拾榆名李瑜,祖籍绍兴,因父亲在庐州因水县任县令,故而早年跟随父亲居住庐州,并与庐州知府公子公孙策同在天鸿书院求学。自然,彼时还有那个肤色异于常人,除了破案以外骑射不精,蹴鞠不行还穷得丁当响的包黑炭。
第 16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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