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走回到小粉屋时,她已经累得不想说话。明雪给她端来了一份炸鸡腿,他笑眯眯道:“估计没有小朋友能抵抗炸鸡腿。”
一碗香浓的肥牛盖饭,两只炸鸡腿,一碗蟹煲排骨汤,中式的饭菜最能治愈人的胃。
而他自己则是刚才的蟹黄酿羊肚菌,依旧精致,他自己也一身得体娴雅,是米白色的西服,他在膝盖上铺好餐巾,开始用餐。
他吃得少,品尝的是味道。
她都干完一碗香喷喷的大肉饭了,他才刚吃完一只羊肚菌,并优雅地取来餐巾,在唇上轻印了印。随着他动作,脸颊边一只甜酒窝又跳出来了。
他是真的好看,还真的年轻,男孩子的活泼青涩气质还在。与其说他是一位叔叔,还不如说是大哥哥贴近些。盛夏只顾着望他,忘记了吃饭。
她就一手拿着鸡腿,舔了舔油淋淋的嘴唇,傻气地看着他。
偶尔进来一两个客人,他就给她们送来一客冰激凌。
她就说,“你生意不是很好啊。”
他微笑着点了点头,“刚开始营业,更多是为兴趣。一时半会儿,人气起不来。我们急也急不来对吧,小朋友,还不如顺其自然。这里是我家,我不用交租金,所以说,日子总还是过得去的。我们要懂得感恩。”
说话时,他并不食用东西,只是抿了一口红葡萄酒。红色的酒液浸润着他一张漂亮看起来又很柔软的唇瓣,而酒的湿意使得他的唇更为嫣红。唇红齿白,雪肤玉貌,她没有见过比他更美的人了。
“大哥哥,你真好看。”她傻愣愣地说。
明雪莞尔:“男人好不好看并不重要。你也很俊,长大后,想必要迷倒一大片女孩子。”
盛夏逗他:“你是看我长得俊才肯搭理我,我怎么破坏你都不生气吗?”
见他不答,她又说,“人果然都是外貌协会的。长得丑的孩子,就被你早早扔出去了吧。”
明雪忍俊不禁,“同理,如果我丑陋不堪,想必你也没有天天跑这里破坏的欲望。你这个精力旺盛的破坏王!”
顿了顿,他又说,“男孩子得绅士一些,不然你总是臭着一张脸,天天不爽猫的样子,没有女孩子喜欢你。你那样子,和我侄子明海真像,天天臭着一张不爽猫的脸。”说着,说着,他自己倒是笑了起来。
小盛夏黑葡萄似的眼珠子骨碌碌地转了一圈,直直地望着他眼睛,仔细地欣赏了一番他的美色后,说道:“我长大了,要不,就不要!要,就要这世上绝色!”
明雪真的是被她的豪言壮志给逗笑了,呛了一下,轻咳着说,“你目标还挺大。”
她看着他如玉俊美的脸庞,说是。她只要这世上最好最帅最温柔的男人。
她一直看着明雪,但明雪没多想,以为她是馋自己的蟹黄酿。于是,他将一边搭配用的绿色浓郁蟹酱汁缓缓倾下,香气瞬间盈满一室,他将自己面前的白色圆餐盘放到她面前,说,“吃吧。知道你喜欢吃。我只用了一个,剩下的两个归你。”
盛夏咽了咽口水说,说:“大哥哥,你的炸芋头糕和那个红果子也给我吃呗。”
他笑,“都给你。”
她咬了一口红果子,惊喜道:“居然里面塞了冰激凌,好好味!你做的冰激凌简直是一绝!”
明雪摸了摸她头道:“我比你大太多了。你喊我叔叔才合适。对了,小朋友,你跑来我这里捣乱了两个多月,我连小百厌星君叫什么都还不知道。”
盛夏摸了摸头,说,“我爷爷说,我是夏天最炎热的时候出世的,而我爸姓盛,我妈姓夏,就叫我盛夏,名字还是我爷爷起的。爷爷希望我父母婚姻和顺,而他们其实是混蛋,各玩各的,感情破裂却不离婚。我讨厌死这个名字了!他们在我心里等同死人!”
明雪怔了怔,轻轻劝她,“阿夏,你别这样想。无论大人有何过错,他们到底给了你来到这个世界的机会。他们对你有生育之恩。阿夏,做人要懂得感恩。你整天不开心,整天认为全世界伤害了你。那你最后只能活得不快乐。阿夏,有时候,快乐是自己给自己的。”
盛夏若所有思地看着他,最后说,“我来你这里时很快乐。我可以经常过来吗?”
明雪郑重地点了点头,“我很喜欢小朋友。欢迎你随时来。但阿夏,你应该给你父母报平安。也该告诉他们你去了哪里。你要对自己负责。”
盛夏又问:“大哥哥,你是在这里出世的吗?”
他再度纠正:“叔叔。我妈妈是这里人,但我出世地在芬兰,我在最冷的月份出生,出生的那一天,屋外全是雪。所以我的名字叫明雪。啊对了,我出生的时候,除了雪,还有极光。极光很美。阿夏,世界很大,你要放开怀抱。”
她怕冷,抖了一下,又问:“为什么你跑去了芬兰出生?”
他就笑,“我当时还在妈妈肚子里,我跑不了。是我妈妈很喜欢芬兰,极光、和圣诞老人,而且她的生日刚好是圣诞,所以我爸爸陪我妈妈在那边待产。给她过了一个很棒很浪漫的圣诞节和生日。然后我妈妈一激动,我就提前出来了。”
盛夏听得连连吸气,“你爸爸好浪漫。他一定很爱你妈妈吧,你父母感情真好!而且你妈妈好可爱啊,好会玩!”
明雪听了,眼睛里闪过一抹黯然,但他还是笑着回答她的一切疑问:“我妈妈是一个很美的女人,天性爱浪漫。当然,我爸爸也生得很好,很漂亮。或者在外人看来,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吧……可是,他们没有结婚,他们只是我生理上的父母。当然,我妈妈对我很好,我从小跟在她身边长大,她教会我弹钢琴。我爸爸当年送了这栋小粉屋给我妈妈,妈妈转给了我。从我五岁开始,他们就各自分开了。”
盛夏一愣,她以为,像他那么完美,性格还那么好的人,肯定有幸福的童年,但原来也不尽是。她尴尬地呵了一声,“那我们还同病相怜了?!”
明雪包容地笑了笑,说,“我爸爸人不坏的。是个好脾气还很浪漫的花花公子。他软弱,没有独自干一番事业的能力,所以只能回到家族进行联姻。但他对我很好。作为子女,我们不应该要求太多。而我妈妈对我也很好,我的童年很快乐,阿夏,你……”
盛夏冷冷地看了他一眼,扔下叉子,“我不需要你同情我。”
明雪道歉,“对不起。是我不够尊重你,我道歉。”
“我接受你的道歉。你是个有意思的人。我喜欢你,大哥哥。”她的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
明雪笑了,是冰雪消融的那种笑,很春天。她特别喜欢看他笑。可是,他这个人却也固执得很,他纠正,“阿夏,叫叔叔。”
好吧……最后,她还是妥协了,不情不愿地喊了他一声,“叔叔。”
可是,他这么年轻,以后可是要当她漂亮丈夫的,怎么能喊老了呢!她又纠正道,“小叔叔。”
“你那么年轻,只配叫小叔叔了。”她心底是好意,可说出来的话又刻薄又别扭。
明雪没有计较,笑着应了她一声,“哎。”
她觉得欢喜,又喊了他一声,“小雪叔叔!”
他温柔地笑着回应她,“小朋友。”
ps:嘿嘿,林子特别喜欢写小时候的夏夏,和年轻时候的明雪。那时的明雪只有十九二十岁,多年轻啊!是个俊俏的大哥哥呢!还特温柔!
哈哈,有这么温柔的丈夫,夏夏以后会非常幸福!
夏夏的壮志凌云:我要就不要!要,就要这世间绝色!
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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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小雪叔叔和小盛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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