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就讲究一个孝,不信佛,不信道,那都没有关系,不信祖宗可是很大的毛病。
世子的身份高贵,地位尊崇,朱标不能轻易行动,硬生生在马车里呆了两个多月。
这两个多月来,他们不只是在赶路,还要于沿线的城镇杀牛宰羊,设坛祭拜,不时吃几顿饭宴,接见各级官员、长寿老人和商人大儒,耽搁来耽搁去,到凤阳时竟已是十一月。
蓝玉跟着常遇春,沐英跟着老朱同志,都去打仗了,魏忠德留在应天随黄禧进修深奥的高级服务学。
橘非奔波着四处抓小妖怪,押到各地镇妖处去赚赏钱,它赚的钱都存在小金库里,小金库又被马秀英收着,花也花不出去,用也没处用,不知哪里来的动力。
总而言之,这次出门,朱标身边只跟着六出白。
还有一只破碗。
边边角角上具有磕碰,表面不甚光滑的破碗。
这只碗本来是黑陶的,后来吞吐人气成了白色,材质也接近瓷器。
但还是很破。
这么久以来它只偶尔动一动,就像是孕妇怀中的胎儿,赏脸给老父亲朱标一点惊喜,便又沉寂下去,在母亲龙脉那里汲取气运。
朱标被这碗烦得不行,看见它就来气,念书背经不知在它面前做了多少回,傻子也该开窍被点化了,它就是不行。
这次来凤阳老家,亦是破碗的老家,它就是从这里跟着朱元璋一起化缘的,希望能遇到什么机遇使其化妖。
马车外表华贵,内部宽敞,放了一张小榻,一张小桌,还有许多的折叠支架等物,用铁钉固定住,再颠簸也不会晃动。
甚至于桌上的盘子杯子,也用了特殊技巧,拿起来容易,放下则稳定。
朱标一个人坐在里面,空出不小的地方,六出白此时在他身侧躺着。
“再等等,就快到了。”朱标摸摸它的头,“不如你下去跟着车队跑吧。”
细犬的奔跑速度极快,六出白是细犬中的佼佼者,跑起来更是简直犹如闪电,肉眼根本看不见影子,只能在嘴里吃些灰尘。现代人中许多铲屎官就是开车遛狗的,朱标虽没有汽车,倒也骑马遛过六出白。
六出白摇了摇头,萎靡不振地趴在垫子上,翻身露出肚皮。
朱标看了它一会儿,突然抬手掀开帘子,问道:“还有多久能到凤阳?”
一直紧紧跟在马车旁边的年轻将领立刻道:“回殿下,至少还要三个时辰。”
“嗯。”朱标道,“你不要告诉别人,我要先去凤阳看看,给我牵匹马来。”
“这,殿下三思。”将领惶恐道,“您要是有什么闪失,臣万死也……”
“不会有事的。”朱标道,“我会带上红色的信号弹,什么时候你在天上见到,什么再来找我。”
“臣还是派遣几个兵卒随您一同前去吧。”将领不死心,继续劝道,“让他们伪装成下人,殿下有什么吩咐也好支使他们,省得劳累。”
“牵匹马来。”
“……是。”
庞大的车队停了下来,众人只当前面的路况有些问题,或是殿下要下来透透风,便都趁机松松胳膊腿儿,抽空聊几句天,啃点干粮吃,找点水喝。
不过一刻钟,长队又开始前行,大家该干什么干什么,谁也没有注意到朱标骑着马,身侧跟着六出白,悄悄奔入侧面的荒野中。
没有人跟着,不需要注意后面负重的货车是否掉队,六出白这才开心起来,在山林的小路中狂奔,替身后的朱标开道。
两侧风声呼啸,嗅到的是草木的香气,看见的是四野的山色,哪怕朱标并不因长途旅行而感到烦闷,此时也觉得舒适很多。
一个多时辰后。
四蹄踏过落叶,朱标向后扯紧缰绳,骏马嘶鸣一声,头向右侧一歪,立在泥泞的土路上。
六出白跑出去一段路,见主人没有跟上,摇着尾巴折返回来。
“你看这棵柿子树。”朱标指着远处,“临行前我娘对我百般交代,找到了这棵柿树,也就找到了我爹出生的村子。”
“汪?”
“据说我爹当年因为饥荒快要饿死的时候,就是因为吃了这里的柿子才活下来。他打算在登基以后,封它为凌霜候。”
朱标向下看了一眼六出白:“我告诉你这些,是为了让你对这棵树尊敬一点,它是未来的侯爷,最起码你不能在树干上撒尿。”
柿树的叶子已经落完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棕色枝干,不过上面仍挂有许多饱满红润的柿子,颗颗泛着晶莹光泽,坠在枝头,沉甸甸的,像是橘色的圆形灯泡。
朱标将马牵到树林里拴住,从它身上挂着的包裹里取出一套满是破洞的麻布衣服换上,捧起一把土,摸在自己脸上,而后又用法术从空中抓出一个水球,浇在六出白身上,按住它在地上磨蹭了好几下,直到雪白的毛发变成土灰色才停下。
六出白疑惑又委屈地叫了几声。
“听好了,从现在开始,你不是六出白,你的名字是……大壮,懂了吗。”朱标从狗子的眼里看出惊恐,不顾它的反应接着道,“我也不叫朱标,我是林示,家里是……嗯,卖大饼的,还算有点钱,我和爹娘走散了,与你相依为命。”
既然是回来为家乡的百姓干实事的,不微服私访简直说不过去,至于后续身份暴露后会不会有失体统的问题,朱标认为这种小事是无所谓的,毕竟老朱同志在称帝后也曾坦然的宣称过朕本淮右布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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