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书友访问POPO原创市集
首页樱花树下∞蝶恋花 7疏狂图醉,强乐还无味。

7疏狂图醉,强乐还无味。

    抱着一叠文件,樱内正准备回到自己的座位。
    然而,他却在走廊转角处瞄见了两名正在对话的上司。
    考虑到可能打扰到两人,樱内停下了脚步,隐藏了自己的身影。
    「熊田,你最近没事吧?看起来气色很差。」
    「没事。」
    虽然熊田回答的很直觉,但他的模样,任谁看了都会不禁担心。
    尤其又在这样的时间点上。
    「谢谢你特地关心,染井警视。你最近办案繁忙,还让你多耗费心力。」
    「没事啦。虽然是起满麻烦的案件,但也已经有些进展了。」
    熊田再次强打起精神。
    已经连续很多人都来慰问他了,他也逐渐察觉到自己的状态的确很差。
    而原因,是在这起杀人案件发生的三天前。
    熊田是家中的长子,有一个妹妹,和他年龄相差略大,现在还是个女高中生。
    由于熊田的父亲很早就过世了,只留下兄妹和他们的母亲。
    然而,熊田的母亲也已经过六十岁,光让她一人在家,熊田都常担心她会不会出事。
    而熊田的妹妹则察觉到哥哥一肩担起家庭经济,又很担心母亲,于是只要放学后就会立刻回家照顾母亲。
    熊田也为了筹备妹妹升大学的费用,而更努力工作。
    但就在三天前,熊田的妹妹失踪了。
    没有任何的预兆,也没有任何的消息,更没有绑架犯打来的电话。
    熊田心中唯一的牵掛,就这么消失了。
    「你说有进展了,是从死者家属中得到了什么情报吗?我听说你已经讯问过三个儿子了。」
    「嗯,大儿子发疯,小儿子有不在场证明,目前仍然以二儿子最有嫌疑。」
    「.……你的意思是,出现了可以改变这个情况的证据吗?」
    「没错。原本会认为二儿子动手的动机,是为了谋取家產对吧?加上大儿子发疯,家產一定会落入二儿子手上。」
    「确实如此。」
    「但如果大儿子没有发疯呢?」
    熊田一愣。
    「什么意思?发疯是需要精神科医生判定,并提供医学证明的吧。」
    「但精神上是否已经失常,这无法透过客观的证据来进行判断吧?谁都有可能造假。」
    染井冷冷的说道。
    「我已经掌握了大儿子其实精神状态正常的证据,如果的确属实,那么最有可能的兇手就是大儿子了。」
    为了谋取家產而杀害自己的母亲,这种作为已经天理不容。
    如今,更为了嫁祸于自己的胞弟,而假装自己发疯吗?
    妹妹失踪,情绪正濒临崩溃的熊田难以理解,也不想理解。
    「如果真是如此,那么就一定要找到让大儿子不得不认罪的铁证。」
    「没错。」
    「但是发疯的大儿子要怎么做,才能杀死自己的母亲呢?」
    「犯案第一现场并不是发现尸体的现场,也可能是在家中行兇吧?」
    「那样太容易被警方发现了,并不利于他的计画。
    「说的也是。」
    「借用别人的手……如果雇用他人行兇呢?」
    「雇用.……」
    「对了!当时不是有个目击证人吗?那个看到尸体逃掉的傢伙!其实他是大儿子派来的杀手,在杀人之后放下安眠药逃逸,再假装自己只是个被尸体吓到的路人,这么一来就不会有人怀疑自己了!染井警视,请快去请那位目击证人再次回来侦讯一次!」
    「那是不可能的。」
    染井毫无迟疑的否定了这个假设。
    「我已经侦讯过他了,难道你现在,是在怀疑我侦讯的水准吗?」
    「不是.……这样的.……」
    熊田也困惑了。
    自己为何变得如此激动。
    「不过大儿子可能雇用他人犯案,这条线我倒是没有想过,我会继续进行调查的。」
    「好的。不好意思,可能有点激动了。」
    「你今天就提早休假回去休息吧。养精蓄锐完再来奋战。」
    「是……」
    告别染井后,熊田往回走,却在转角处遇见了樱内。
    「樱内警部.……」
    「不好意思听见了两位刚刚的对话。」
    「也不是那么机密的事情就是了。」
    「您真的看起来状态很差,请快点回去休息吧。」
    「吶,樱内警部。」
    熊田擅自避开了那个话题。
    「你听过亚森?罗苹吗?」
    「知道,那位法国故事中的怪盗吧。」
    「没错。罗苹是义贼,虽然总是被警方追捕,但却还是贯彻自己心中的正义。」
    「.……」
    「我知道樱内警部是很崇尚正义的人,所以,如果你要实现自己的正义,就去当亚森?罗苹吧。」
    「誒……?」
    「别被警察的身分束缚了。」
    拍了拍樱内的头,熊田缓缓的走过他的身旁。
    --


同类推荐: 顶级暴徒被前男友他爸强肏(NP,重口,高H)孽缠:被前男友他爸囚禁强肏(NP,高H)重生国民女神:冷少宠妻宠上天独占帝心:后位,我要了医品太子妃金玉满堂(古言女尊NP)乱七八糟的短篇集( 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