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想到事情会演变成这样。
左轮里会有三颗子弹,是因为决斗能发三枪。
马戏团的人低估了“恶魔之子”的枪法,也低估了他想要逃跑的决心——决斗场上,稍有不慎就是死亡,他却毫不畏惧死亡,决不浪费每一颗子弹,一枪击毙汤姆·鲍以后,闪电般击毙了另外两个打手。
可惜,他还是失策了——打手不止两个。
第五号包厢还藏着一个狙击手,手持夏普斯步-枪,几乎是他拔枪射中另外两个打手的一瞬间,就开枪击中了他的肩膀。
“砰——!”
鲜血飞溅。
“恶魔之子”的肩膀被掏出一个可怕的血窟窿。他踉跄了一下,手上的左轮手-枪应声而落。
与此同时,后台的演员一拥而上,反剪住他的手脚,扔垃圾似的,把他扔进了笼子里。
看个戏差点把命搭在这里。男人后怕不已,连声音都有些哆嗦:“大家都走了,我们……也走吧?”若不是出于绅士的责任心,不想丢下女士独自逃跑,他早就跟着大部队逃之夭夭了。当然,他决不承认,没跑也有腿软的原因。
莉齐却轻轻摇头:“我想跟‘恶魔之子’说两句话。”
“跟他说话?”男人的声音拔高了,“为什么?”
“和您没关系。”
男人怒气冲冲地说道:“和我没关系?怎么和我没关系?我们正在约会,您却要去另一个男人的身边。难道我对您的吸引力,还不如一个漠视人命的马戏团小丑吗?”
莉齐有些不耐烦。但很快,她约束住了这份烦躁,露出落寞忧郁的神态,幽幽地叹了一口气:“子爵先生,我还以为您能明白我的意思。”
“我是伯爵。”
“再跟我约会下去,您的名誉会受损的。”
男人想到那将近百万的嫁妆,坚定不移地说道:“名誉受损又怎样?我早已爱上了您!”
“唉,您先听我说完,”莉齐的神态愈发忧郁,“我之前一直不敢告诉您,我喜欢穿露脚踝的裙子,是因为我的外祖母是卑贱的女工,还是远洋而来的华工,我是人种杂交再杂交的产物。而且,我非常势利,和您约会,是因为您有子爵的头衔。您知道,我父母一个是北方人,一个是混血,虽然我们很有钱,非常非常有钱,经营着铁路公司、石油公司、钢铁公司,还在岛上有一座甘蔗种植园,但我们没有世袭的头衔和庄园,也没有能塞满走廊的家族肖像画……我是那么势力、卑贱、肤浅,除非您贪图我的嫁妆,否则像您这样高贵的绅士,是绝无可能爱上我的。”
男人的脸色变白了。
这番话听上去是在恭维他,实际上却是在讽刺他之前说过的每一句话。
要是他回答,他并不在意她的血统和身世,那就证明他是个虚伪且没原则的人,而且确实贪图她的嫁妆。
可要是顺着她的话说下去——好吧,我们别约会了——老天,这怎么说得出口,那可是铁路公司、石油公司、钢铁公司、种满蔗糖的小岛以及将近百万的嫁妆啊!
众所周知,一位贵族青年,想要摆脱高额的债务,最快捷的方式就是娶一个嫁妆丰厚的“富家女”,这办法也称为“钻大钱包”。⑵
莉齐就是他们眼中最肥美的“大钱包”。
只要能钻进这个大钱包,那些债务就不再能烦扰他们。可是——谁会把这个原因光明正大地说出来呢?
男人只能嚅动着嘴唇,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地望着莉齐离开,用谁也听不见的声音喃喃说道:
“……我是伯爵。”
·
转过身,莉齐神情立刻变得沉郁起来。
在她看来,男人才是最漠视生命的人。“恶魔之子”被推到聚光灯下决斗时,他不觉得这是漠视生命;“恶魔之子”杀死一直以来监视、威胁、压迫自己的人时,他反倒觉得这是漠视生命了。
这种小人,哪怕有子爵的头衔,也令她反感厌恶。
除了摆脱男人,她找“恶魔之子”,还有一个原因。
想把他从牢笼里释放出来。
可能因为,她也即将走进一个牢笼——一个华美而浅薄的金鸟笼。
她其实心知肚明,那些贵族青年大多都是草包,债台高筑,出门溜达一圈,都能撞见十来个债主。
但在上流社会,不管那些青年欠了多少钱,都始终是尊贵的“子爵先生”、“伯爵先生”和“亲王大人”,而她的父亲不管多么有钱,为人多么老实,都始终是“卑鄙的北方佬”和“奸诈的投机家”。
北方佬粗鄙、蛮横、无耻,远不如南方人文明开化,为了劫掠南方的财富,连解放黑奴这种事都干得出来。
再加上,她的外祖母是中国人,一个清丽柔美的黄皮肤姑娘,更加冒犯了那些上流人士的禁忌。
在他们看来,有色人种或许也是人,但绝对不可以和白人结婚,就像马和驴结合,会生出骡子一样;白人和有色人种结合,也会生出骡子那样的劣等物种。
因此,她父亲想彻底得到上流社会的认可,只剩下一种办法——把她嫁给一位贵族。
莉齐并不反感用婚姻回报父亲。假如没有他,她这辈子都无法过上如此优渥的生活。
她注定走进那个金鸟笼里,但她能在笼子里得到数不清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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