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你什么都不必做,只要在合适的时候露面便可。
林平之此后不必再去冒死追查,朝廷会处理好一切,代价只需要林平之遮掩锦衣卫的存在和任务罢了。
林平之道:成交。
他知道贾元春一定还有什么没有告诉他,但是已经足够了。朝廷人办事,他还是少涉及为妙。
杀手集团也好,青城派也好,他只要那些沾过林家人血的直接凶手。
至于岳不群,狐狸总会露出尾巴来。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小老板并不常说这句话,但他见过偶尔会经由鬼门关送到小老板面前的某些文书,比世间任何一人都要深切认知到这句话的含义。
贾元春颔首:林公子,合作愉快。
林平之亦道:合作愉快。
红衫红裙的女子面上依然噙着浅淡的微笑,她从始至终都是这副温和怡然的模样。
林平之手指在桌下动了动,眼眸低垂:难得好机会,贾指挥使,林某这里也有一个交易,想要与您身后的朝廷做一做。
贾元春眸中闪过一丝讶然,随即道:林公子请说。
林平之右手摩挲着左手臂,那里有一朵猩红色的金灯花。
这花有很多种称呼,金灯花,龙爪花,都是它。在归入巽风手下之后,他便知道,客栈门前那些肆意盛放的金灯花,与冥土里的引魂之花一模一样。
它的存在,证明林平之以活人之躯与地府鬼神签订了契约。
林平之回想着他与巽风相识的这短短一个多月时间里的一切,深深舒了一口气:不急,等事了之后,林某再与贾指挥使详谈可否?
不着急,等到大仇得报,问过巽风后再详细思量。
就是不知那时,贾指挥使可否给林某这个面子?
林公子放心。贾元春最后答复道。
*
林平之走出那个房间时,门外绿树下正站着一个俏丽女郎。双色花间裙掩映在碧草之间,仿佛在上面洒上一地繁花。
只是那女郎脸上却是一副百无聊赖的神情。
沈七姑娘,舍得过来了?林平之冷哼一声,加重了在沈七姑娘上的语气。
他这边谈完了,这厮倒是冒出来了,跟过来究竟有何意义?
沈七姑娘瞧见他,盈盈一笑:九妹妹一去不回,姐姐我好生焦心,托姜姑娘送姐姐来这里找你哩。
信你个鬼。
贾指挥使说这周围有奇门遁甲,姜芊芊一个普通姑娘如何能进得来?
倒是你王怜花对奇门遁甲煞是精通。
林平之眼皮抽了抽,尽管见过好几次,他还是不太能接受王怜花用这样一把美娇娘的嗓音说话,尤其是在对方依然没怎么修饰眼形,靠这个能认出是王怜花的情况下。
瞧给沈七姑娘急的。澜园的元姐姐迈出房门,捂着嘴轻笑,九姑娘在我这里,还能把她怎么着了不成?
沈七姑娘嗔怪:元姐姐这话说的,九妹妹这么讨喜,怎么能不担心?
封元道:那便不怪你了。对了,我家老夫人近些日子有些不爽利,七姑娘医术高超,这几日可否匀些日子来探望一二?
他们这一言一语,林平之只感到分外头疼。
小老板,你救救我吧。
似乎是远在异地的客栈老板听到他唯一正常员工的乞求,林九姑娘挂在腰间的小金鱼微微闪动灵光,很快被放下的广袖遮掩住了。
贾元春没有注意到,正站在林平之前方的王怜花瞧见了,他想了想,拔下惊鸿髻上一对步摇,甩手扔了出去,破空声一停,正好被贾元春一把接住。
若不是刚与林公子达成合作......贾元春似笑非笑。
王怜花别过头:解药在里面。自然是给中原一点红这条大鱼的解药。
作为那个杀手组织的头号,最后自然也会落到锦衣卫手中。
日暮黄昏,澜园赏花的姑娘们踏上归途。
在外面林平之和王怜花还是易容的模样,他们还需要以这副容貌停留几天,方能达到掩饰的目的。
马车摇了许久,王怜花嫌里面有些闷,随手撩起车上窗帘往外看了眼,仿佛被火烧一样立刻又缩了回来。
林平之眉头一挑,方才那一瞬间,他看到车窗外走过一道布衣身影。
那人周身内敛平静,和普通人没有任何不同,可他已经超出普通人的敏锐感知让他察觉到了什么。
林平之再度想起来,福州是一座港口城市。
第34章 动向
作为大明重要的港口之一, 福州的人口流动可以说相当大。天南海北四方列国,每日有无数带着各种目的的人奔走港口码头。
时不时出现一两个特殊人物,好像并不值得惊慌。
林平之坐在马车之中再瞧了一眼王怜花, 只见他伸手在脸上一抹,那双光华四溢的桃花眼便作杏眼模样。
整张美人脸依旧出众,只因眼形的变化与先前在澜园中时判若两人。
他不动声色问:你看见谁了, 这么害怕?
谁怕他了?!
孰料王怜花如同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炸毛起来,开口的话又急又厉。
--
第67页
同类推荐:
茯苓香(1V1H)、
乱世妖姬_御书屋、
一朝一暮(骨科)、
人间凶器小可怜(快穿)_御书屋、
我把龙傲天熬死了、
我家夫君已黑化_御书屋、
太上灵宝、
乾坤幻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