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芦苇管被堵住的瞬间,波纹渐起,芦苇管缓缓的不规则的动了起来。
随着时间的推移,动静越来越大,终于一个人头钻出了水面,发丝飞舞中,一张绝美的面容出现在杜荷的眼中,正是凭空消失的公孙夜月。
公孙夜月藏的实在太好了,任谁也想不到一个活人会躲在人类无法生存的水底。
若不是杜荷事先瞧见了小溪里的手印,若不是杜荷曾是宏文馆的学生,知道这附近没有芦苇,根本无法察觉公孙夜月在藏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通过一根常见的芦苇管来保证自己的呼吸。
公孙夜月钻出水面,来不及检查芦苇管为何堵住,警觉的望了四周一眼,见四周无人,悬挂着的心也落了下来,苍白的脸上也浮现着一丝血色,向芦苇管望去,方刚放下的心,再度提起,已然发现芦苇管上堵着的泥丸。
为了不让心细的人察觉,在芦苇管的选择上她费了一定的功夫,特地选那极细且坚韧的部位,在水底察觉吸不了气,第一个想法是让发现了,但见四周没人,便以为是发生了什么意外事故,可那泥丸却证明了这是人为。
就在她举目搜索之时,杜荷在凉亭上探出了头,露出了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招了招手低声道:“好啊!”
公孙夜月在水中最低处,而杜荷在凉亭顶部最高处,这一高一低正好有着视觉死角。故而杜荷能够瞧见公孙夜月的一举一动,公孙夜月却无法发现他的存在,但这一探头,也暴露了他的位子。
公孙夜月见是杜荷,心中叫糟,他们准备的后台离宴会场地很近,为了事先查探地形,她佯装看表演,曾偷偷的来到暗处观察,当时正是杜荷表演斗狮的时候,精彩的表现让她惊叹之余,更生了忌惮。
这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作为轻兵器种类的剑,讲究灵巧,要求剑随身走,以身带剑,应用时要做到剑与身合,身与气合,气与神合。故而精于剑法的人,轻功都不会差。
公孙夜月剑法已有几分火候,轻功自也是她之长,可与杜荷相比起来却要逊色好几个档次,当即明白自己这次刺杀最大的障碍即是杜荷,对他也是百般防范,甚至不惜刺杀李世民,来避开他的追击,想不到还是让他抓到了。
这是皇宫,守卫深严,只要踪迹泄露就再无逃生的机会。在这当头,公孙夜月意外的冷静,在决定刺杀之前,她已经报了必死的决心,此刻更无畏惧,只是对于坏她好事的杜荷抱以了愤怒的眼神,将手中芦苇管当作暗器甩了过去。
“嗖”的一声,芦苇管破空而飞,威力居然不小。
杜荷微笑着伸手接过,手中芦苇管长达两米,分为三节,每一节以巧妙的工艺技巧连接起来,不露任何的缝隙。他将泥丸挑出来后,反手射了回去,笑道:“游过来些,我们聊聊,你也不想因为说话大声,引起他人的注意,暴露行踪吧?”
芦苇管准确无物的射在了公孙夜月触手可及的地方。
公孙夜月将芦苇管握在手中,有些惊讶的望着杜荷,全然不知他心中所想,杜荷大名她早有耳闻,杜荷的武艺在斗狮时,也亲眼目睹,心知以目前的处境根本不可能在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将杜荷制服。
这本是必死之局。然杜荷话中却隐隐有为她隐瞒的意思,公孙夜月这心思也活了起来。
人谁不惧死,公孙夜月固然抱着必死之心而来,但若能够活着离开却也比什么都强。
小命揣在杜荷的手上,对于他的话,也只能遵从,游着来到了近前。
杜荷见公孙夜月识趣,也知她是一个聪明人,明知故问道:“李崇煌与你有何仇怨?你为什么要杀他?”
公孙夜月“哼”了一声,道:“本姑娘杀的才不是什么李崇煌……而是一个挨千刀的银贼,算了,说了你也不信……”
杜荷本意就是诱出公孙夜月说出此话,此语已经表示公孙夜月早已知道李崇煌的真实身份,她此来是为了锄歼,并非是恶意的公报私仇,随即答道:“那个银贼叫做施玉华吧!”
“你怎么知道?”公孙夜月惊呼出声,随即想起自身处境,也恢复平静,反应过来:“原来你知道!刚才在试探我?”
“不错!”杜荷也不隐瞒笑道:“问你几个问题,你为什么要杀施玉华,你跟他有什么仇怨?为什么会选择在皇宫里杀他?”
这些问题是当前他最在意的事情,每一个问题也关系着公孙夜月的生死。他以动了救人的念头,但还必须确认一下公孙夜月是否值得他冒险一救。
公孙夜月却有些不满主权让杜荷掌控,强硬道:“我为什么要回答你?”
杜荷眯着眼睛笑道:“嘴巴在你身上,你不答,我也没法子。不过,我也有嘴巴,我喊人也是我的自由!”说着张大了嘴巴,做出了一副叫人的模样。
公孙夜月授人以柄,受制于人,心中虽怒,却也只能妥协,忙道:“别叫,我说就是了!我与那畜生没有任何仇怨……”她连“施玉华”这个名字都觉得恶心,直接以“那畜生”来代替。
“你既然知道那畜生的名字,自然也应该清楚他的为人。类似这般畜生,杀他,根本就不需要任何恩怨!”即便已经亲手将施玉华诛杀,但提起这个人,公孙夜月的脸上依旧露出无穷的怒火,一副便宜他的模样。
杜荷也赞同的点着头,他在唐朝待了也有三年多了,这三年里结识了无数的人,有虬髯客这样的豪爽之士,有秦琼这样的忠义之臣,也有长孙无忌这类的狡诈之徒,还有李逸风、周振威、秦煜、冯东羽等形形色色的人物。
施玉华是他最厌恶的人,也是最想杀的人,冯东羽将苏州十五万生命视如无物固然该死,但终究还算是一个可怜人,但施玉华以各种手段歼银良家妇女,实在是可恶之极,根本就与禽兽无意。
“但据我所知,施玉华不以武功见长,以你的功夫,足以对付他了,杀他是绰绰有余,却不知你为何要选择在皇宫里杀,还特地选择在陛下的宴会之上,这不是找死吗?”
这个问题,杜荷百思不得其解,他想过一切可能,然而始终想不明白这个问题的答案。
公孙夜月答道:“那畜生易容的本事天下无对,当初我是意外的发现李崇煌的尸体,才知道那畜生乔装成了李崇煌,不然我根本找不到他的行踪。李崇煌是王侯之子,身旁有十多名护卫,都是不弱的好手。那畜生自己本身的功夫也不差,而且狡诈如狐,尤其是逃跑的功夫,更是一绝。想要杀他,只能一击而中,一但错失机会,上天下地将无从追寻。我的武艺对付那畜生不是问题,对付那十多名护卫也不在话下,但无法在对付护卫的同时也留住他。一但我刺杀失败,那畜生必然警觉,从而乔装成其他人消失在我的视线。”
杜荷再一次点头认同,自从得知有施玉华这么一个畜生后,他便四处留意此人的下落,以他之力尚且无法探知分毫消息,更加别说是公孙夜月了。
要杀施玉华,机会也只有一次。
此时此刻,他已经渐渐明白公孙夜月的用意了。
公孙夜月继续道:“我追随那畜生来到长安,暗中盯梢了半个月的时间,没有找到任何可趁的机会,甚至连面也没有见过几次。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我得知李崇煌会参加陛下的宴会,而太子又广招异士为陛下贺寿。得到了这两则有用的消息后,我便打起了这方面的主意,在皇宫里执行刺杀计划既可以避免寸步不离的护卫也可以让那畜生放下戒心,是绝佳的机会。于是,本姑娘便利用师门剑舞在长安闯出名头,假意引太子的人注意,从而得到进皇宫的机会,有了这次刺杀!一切缘由,就是这样,你满意了吧!”
杜荷听悉原因,感慨一笑,从凉亭檐角跳到了亭内,由怀中拿出一块丝巾,丝巾里包着十来块精致的糕点,取出一块,伸手递去:“很满意!所以,给你奖赏!”
公孙夜月古怪的看了杜荷一眼,喉部微微挪动,早已过了用膳的时间。她做好了长期斗争的打算,准备好了干粮,但为防意外打算凌晨左右浮出水面享用。此刻肚子正是空空无物,见杜荷没有什么恶意,伸出那纤细的小手,将糕点接过,慢慢吃了起来。
杜荷准备的这些糕点是李世民享用的点心,他以肚子饿为由,向掌管膳食的御膳房讨要来的,味道没有的说。
公孙夜月吃的是眉飞色舞,眉宇间的那满足的笑意,让那张充满英气的俏脸更加的别有滋味。
杜荷略感失神,甩了甩头,撇去心中念想,道:“最后一个问题,你选择皇宫作为刺杀地点就不怕死嘛?”
“自然是怕的!”公孙夜月似乎因吃了他的东西,神色间的敌意减去不少,和颜悦色的道:“但是能够除掉那畜生,就算小命不要也是值得。”
(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十九章 公孙夜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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