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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9

    独家鉴宝师 作者:西方不败

    分卷阅读59

    倒是不明白。他的字典里“重要”二字只适合在战友身上,于是道:“我们是朋友。”

    好的,萧牧说是朋友,他相信。爷爷告诉过他,萧牧一心一意扑在蝴蝶夫人号的案子上。已经孜孜不倦查了几年。姐姐在大连,只是为了去做生意,寻求离开杜家的势力范围。这个他也可以理解。两个人之间,应该没什么联系。

    这么一想,他反而冷静了下来——杜以泽,别听风就是雨——姐姐是那种安分的女孩,不会主动招惹哪个男人。她现在忙着做生意,不可能抽空和谁谈恋爱。那么,姐姐应该和萧牧只是朋友关系。有藏品只是委托拍卖。

    关心则乱,又安静不了。他打了个电话给林悦。对方已关机。

    “shit!”杜以泽摔了话筒。为什么人人巴不得打他的电话,但他打她的电话,总是没有反应!

    屋子外,管家在喊了:“少爷,史密斯夫人的公子邀请您参加星期六的派对。时间是晚上的七点。”

    他终于从自己的感觉中走了出来。人在什么地位做什么事情,他还有许多事情要办,没有功夫去再想姐姐了。徐樟和她交上了网友,徐桦在沈阳保护她,萧牧今天也收到了警告。他已经尽了努力,那么,就不必去担忧。

    反正,幽灵总是不会走的。而时间是向前走的。

    到了周六,派对如期来临。

    史密斯夫妇是剑桥市的荣誉市民,和美国的几任总统都保持联系。今天是他们独生子的二十岁生日。来的都是各界的名流。

    他是唯一参加宴会的中国人,但不是唯一的黄种人。

    宴会的主人公叫做乔治,是他哈佛的学长。也是爷爷介绍给他的盟友之一。以后可以通过这个乔治,与美国的珠宝大亨建议友谊。

    这些弯子,爷爷早就教育过他。他知道该怎么办。

    流利的英语和阔绰的礼物,还不够打动这个贵公子的。他知道,得拿出一些绝学。乔治喜欢莫奈的艺术。他就跟他谈文艺复兴,印象派和普法战争,果然乔治的兴趣被提了起来,他们言谈甚欢。乔治说:“你真是个聪明的中国人。”

    中国人都很聪明,他明白,例如他那天才的姐姐。

    “哦,你看那里。有个黄皮肤的女孩子在和我们一样喝着香槟!”一个洋娃娃般的少女,站在远处和同伴们闲言碎语。用的是法语。

    循着她们的目光,可以看到另一个黄种人。她也是一位高贵的少女,戴着中国式的珠宝——翡翠镯子,和田白玉玉佩,和一双蜜蜡耳坠。约莫十七八岁的样子,个子有一米七。然而,在这样的场合,单独一个人出席是错误的选择。光靠肤色。她就足以被所有人排斥在外。

    “是啊。乔治少爷为什么会请一个亚裔的女孩过来?”另一个绿眼睛的女孩道:“真煞风景!就跟他们国家的大妈一样!”

    杜以泽最近才开始学法语,会的单词不多,恰好这几句全听懂了。在美国,你别想得到什么真正的平等。越是有钱人越是讲究血统。

    他走了过去,尚未走近,说话的两个女孩都脸红地低下头:“小姐们,像你们这样可爱的女孩子,不应该说出不可爱的话语,是不是?”

    少女羞红了脸颊,都不敢看他:“是。”

    而那被解围的华裔少女,则感激地看着他:“谢谢你。”用的是中文。

    “不客气。”

    他看不惯这些白人歧视自己国家的人,假如今天被嘲讽的人是姐姐,那么他绝对不会让这两个白人姑娘平平安安走出这道门的。

    宴会结束了。乔治说:“泽,我觉得你真是个有趣的人,我们应该多多联系,不仅仅是在于文戏复兴和莫纳的艺术上。”

    “乐意奉陪。”他打趣道:“乔治,你不会觉得我只是个会谈艺术的人吧?”

    “哦不,你肯定会是我见过的最出色的人之一。”

    乔治没有种族观念。这很好。直到这时候,杜以泽才喝下了象征友谊的香槟。

    离开了公爵家,他通知了司机来接,正要去停车场,却看到前方站着一位黄皮肤的少女。她似乎在这里等着他很久了,脸都被冻白了。

    杜以泽微微侧目,这亚裔的少女面孔,使得他想起了那遥远的十五岁——某个大雪天里,他送伞给那个笨蛋姐姐。彼时,姐姐的脸色就是如此的苍白。他甚至觉得她比雪人还白,又害怕她像是雪人一般脆弱。放在手心里,就会被烫化了。

    少女喊住了他:“等等。”

    “有什么事情吗?”他看了下时间,晚上九点多。

    “我叫孟莞。你叫什么名字?”

    “杜以泽。”

    “杜以泽?”她似乎想了一阵子,但没想出来这是谁:“杜公子,刚才很谢谢你替我解围。假如可以的话,我想改天请你喝一杯茶,以表示我的感谢。”说完了,她羞着脸低下头……

    “抱歉。”杜以泽走了过去:“我没时间。”

    孟莞的脸瞬间苍白。她是名门闺秀,才貌双全。追求的男生不计其数。以为邀请谁都轻而易举。这个少年却根本不看她一眼!

    结果,心仪的少年走后,孟莞却是气得跺了跺脚。

    而与此同时,中国大连。

    昨儿萧牧走后,沈悦却是辗转反侧了一整夜。耳畔,似乎有接连不断的雨声响起来。但是外面分明没有下雨。

    也许是海风把波浪卷到床边来了,她想。

    自从知道萧牧是她的救命恩人以后,她就对这个男人有种特殊的感觉。怎么说呢——她认识的男性也不多,但大都是民国时期的男子。那简直一个比一个渣——

    某某才子追求新式婚姻,抛弃原配妻子和亲生孩子,转身和自己的学生打得火热。美其名曰:抛却陈腐,个性解放。

    再比如,某某大学教授苦追北平有名的大家闺秀。结果得手之后,又纳了几房小妾,把正妻打入冷门。美其名曰:为了多生孩子尽孝道。

    还有山西,北平,河南等地的军阀,几乎都是妻妾成群的,那些女人还不是固定的,几年就换一茬。新人笑的时候还不知道旧人已经成了枯骨。假如有幸活到老了,那也会被丢弃在深宅大院干耗心血。

    在那个时代,女人是男人的商品和奢侈品,可以玩弄买卖,丢弃转让,乃至一枪杀死。

    但萧牧不一样。他是新社会的男子,身家再好也不会娶多少小老婆。洁身自好,英俊魁梧。还有点大男子气概。与民国时代的男人一比,简直是……极品。

    更何况,他救了她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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