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声音冰凉,听了就能让人打寒战。林棠环顾四周后没发现任何人,又想起他对自己的称呼,试探道:“你......是谁?”
“我?我是......”又是一阵嗡鸣声,片刻后那声音道,“按照你们那里的说法,你可以理解为,我是你的‘系统’。”
“系统?”这两个字对常年住在绿芽文学城的林棠再熟悉不过,他顿时热泪盈眶:“统哥!你就是传说中的统哥吗!我终于见到活的统哥了!”
系统:“......”
它沉默片刻,继续道:“总之,我的任务,是为主人你引路。我只会对你进行简单的提醒,更多时候,路还是需要主人你选择。”
林棠拍拍胸脯:“没关系!我懂!统哥你直接说吧!”
系统:“......好。”
“那么首先,第一个任务,主人,你需要去找那位魔尊,陆无常。”
林棠本来还在洗耳恭听,听到这话,他的笑容凝固在脸上。
“统哥,不是我说,我觉得不太行。”林棠猛地摇头,“魔尊陆无常是什么人我还不知道吗!我追了几十万字我比他妈都了解他!你这样建议是为了让我送上门直接被他干掉吗!”
而且林棠之本就是为魔尊效力的,就算魔尊把旧帐一笔勾销,那也意味着他以后都要在魔尊座下打工!
在一个疯批老板座下打工!这是什么鬼建议,他才不要!
“这是我目前推测出的最优解。”系统淡淡道,“如果你不主动去找他,他早晚也会找到你。”
“他是魔尊,只要他想找一个人,掘地三尺也能找到。”
林棠嘶了一声。
他知道系统说的有道理,陆无常喜欢操控他人,讨厌失去掌控的事情发生。
当初陆无常杀掉林棠之最重要的不是因为他要毒害洛轻云,而是因为他不听命令擅自行动——当然被毒的那个人是他未来老婆可能也是一个点。
“主人有牵制陆无常的筹码,这一点我想主人也已知晓。”
林棠蹙眉:“确实啊。”
如果按照系统的说法,他回去老实交代承认错误以后做老板一心一意的打工人,再加上上帝视角知道的一件事,他确实有八成把握陆无常不会杀他。
只是他为什么要打工啊!他在现实世界打工还没打够吗穿书了还要去给魔尊打——
“如果不这样选择,我敢断定主人你活不过今晚。”
“打——工人打工魂!打工人都是人上人!老板我来啦!”
。
凌华派就坐落在凌华山上,而山下则是一片小小的城镇。距离不是很远,林棠走了半个时辰就到了。
他本来还担忧林棠之在凌华山修炼多年会不会是个穷比,结果打开百宝囊里面的金光简直闪瞎了他的眼。
那里面除了大批的灵石,还有各种他根本不知道怎么用的宝器,也不知道一个炮灰怎么那么多宝物。
不过很可惜,他现在修为尽失,那些法宝他大多都用不了。不过灵石是个好东西,他在城镇里悠哉悠哉地先吃了顿饭,买了些小玩意,最后选了最好客栈里最上等的包房。
“客官,您要备的马车都备好了,明日启程。这灵石您看......?”
客栈的店小二谄媚地看着他,林棠挥挥手,从百宝囊里丢了几块灵石给他。真好,作为打工人,他第一次体验这种花钱不用数的滋味。
“拿去吧,多的是赏你的。”
“哎!谢谢您嘞!”
他倒是想节约,不过如果回了魔界,这些东西他肯定要全部上交老板讨其欢心。所以嘛,他当然要趁着能花的时候赶快花。
由于被赶下山的时候天色已经不早,随意用饭后也到了休息时间。林棠回到包房,终于能坐下来看看自己到底长的如何了。
在原著里曾描写过林棠之是个绝色美人,什么肤若凝脂,一身媚骨,若不是拜在凌霄真人门下定是上好的炉鼎巴拉巴拉的。
之前看书时林棠还不以为意,毕竟一个炮灰再好看也注定要挂,但现在这个炮灰变成了他,看着镜子里这张果然妖孽的脸,林棠顿时觉得头大了一圈。
镜子里的面容与他本身有八分相似,但的确肤色如上好的羊脂白玉一般,五官也更细腻柔美,属于林棠自己看了都想上的类型。
......好在系统提醒了他一嘴,让它出去逛之前百宝囊里翻了个斗笠带上,不然怕是要引起暴.动。
林棠边想边叹了口气,喜忧参半地躺在了床上。
希望这张脸能给他在老板面前多加加分,让他以后能安静跟在陆无常身边混吃混......啊不是,努力打工。
作者有话要说:
糖汁:我要做老板麾下第一马屁精!
(又)开新文啦!希望大家喜欢呀哈哈哈,求支持!
来放个预收
方生是一个被主神创造出来的AI仿生人,专注于扮演交互游戏世界中的深情男配。
对AI来说,虚拟的世界就是方生的真实,但他从来都只按照命定的剧本度过人生。
被众叛亲离也好,千夫所指也好,被嘲讽挖苦也好……方生从不知道温暖,也觉得理所应当。
直到一只电子狗狗,叼住了他的衣角。
。
07号仿生人带着系统叛逃,总部排出专员追捕,却发现每个专员带着笃定过去,带着悲愤铩羽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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