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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许就是成长,从习惯两个人的生活到一个人依然能生活的充实。她喜欢现在的自己,满足、安逸、平静。
仿佛心里空落落的一块,被一股温暖的力量填满,哪怕那个人此刻海角天涯,只要她信他,爱在那儿,他就在那儿,永远在那儿。
第二天大早退掉房间,继续游山玩水,由于现在处于淡季,人不算太多,手机在手,吃饭住宿更方便,又没有旅游团的牵绊,三个人完全没有计划的行走,随性潇洒。
云南紫外线强,晗光和傅珍出门前一层一层涂隔离霜防晒霜,墨镜、口罩、大红披巾、长裙、大沿草帽,红花油……一应俱全——晗光按温浩骞列的清单带的,顺便给了傅珍一张。
只有临到拍照时才将披巾一扔,又美又靓的形象留在照片上——她当然不敢将照片直接放在朋友圈里,翘课出来旅游的人没资格这么光明正大。
晗光知道温浩骞最近为了她的事忙的陀螺转,如今她能在外舒心玩耍,全承了他的妥帖,明明清楚不能在这个时候打扰他,无所事事的女人确实很想这个男人了,晚上在灯光下从白天拍的几十张照片里认真挑出最好的几张发给他。
发完以后,池晗光以为他会隔很久才回信息,脱了鞋子赤脚踩在地板上准备洗个澡,刚站起,放在桌上的手机一震,晗光一愣,拿起一看:脚晒伤了。
晗光暗暗吃惊,语音过去:你哪看出来的?
温浩骞没有废话,发回一张照片给她。
照片里,她赤脚躺在一块石头上,姿势凹的很夸张。他的注意力没有放在夸张的姿势上,反而在那双最不显眼的脚上。
她自己都没注意到脚上的晒痕。
晗光心里一暖,把照片拉大,这么看还是有点能看出来的。
两人闲聊几句,都是些不痛不痒的话题,谁都避免说到敏感,临到睡点,温浩骞催她睡下,她听他的声音带着一丝倦意,想问的话到嘴边咽回去,互道晚安。
两天以后去玉龙雪山,三四千米的时候,晗光开始高反,另外两个没了兴致,陪同她下山回客栈。
晗光在房里睡的迷迷糊糊的时候,忽然听见有人敲门,好久才辨出是傅珍的声音:“晗光,快开门……”
晗光清醒过来,穿上鞋子去开门,立在门口的果然是傅珍,握着手机,拉着晗光的手,跳舞一样走进来,“晗光,你还没看新闻吧?”
池晗光一头雾水。
傅珍把手机塞进她手里,“你快看,快完之后保证你的病都好了。”
晗光点亮屏幕,瞧见新闻标题上“已故大师池新沅”几个字异常显眼。快速将标题浏览一遍,心砰砰跳个不停,揉揉眼睛继续看下去,新闻将案子讲的极其简略,脉络却极其清晰,几个关键性人物悉数在场,知道看见嫌疑人三个字后面那个钟某程。
晗光的心落了下去。
她抬起头去看傅珍,泪眼婆娑,嘴角的笑既苦又甜,“傅珍,他做到了,温浩骞做到了!”
傅珍去拉晗光,不住点头,“对对对,他做到了,做到了……他值得你为他做的这一切,值得的……”
两个女孩抱在一起,哭一会儿,笑一会儿,笑一会儿,哭一会儿。
傅珍动情的说,“晗光,我现在心情激动,为你感到开心,你没有看错人,我好感动,我好想唱歌。”
……
后来,晗光又把那天新闻重新看了一遍,注意到“日记本和录音笔”这两件证物,这个案子之所以破解起着关键性作用,和她先前预料的一模一样,心想应该是温浩骞特意去找出来的。
不过他真的很厉害,这两样东西他怎么找到的呢,真想问问他。
晗光同时注意到,新闻强调,这个案子之所以困难重重,实为钟锦程利用其姨夫的职务挪为私用,借职权滥用关系,使上面的某人以为是温仲伯指示,也就是说,温仲伯完全被小人所害,被当枪使。
不得不说,钟锦程本事不小,至于被钟锦程利用的那个上层领导也被停职了。
真相大白之时,好像一块久压的巨石移开,空落落的感觉。
逛丽江古城,晗光被一家寄明信片的店面吸引了。
店面很小,门口放着一个复古邮箱,在琳琅满目的商品街上没什么优势可言,晗光第一眼就相中了它。
老板娘是一个年轻的小姐姐,穿着民族风,笑起来如沐春风般亲切。墙被分成一格一格的小格,每一格都放着很多明信片,询问得知,那些都是顾客存放在这里的“寄给未来的自己或者别人的信件”。
“你可以把想说的话写在明信片上,告诉我收信时间,我就会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点帮你把信寄出。”老板娘介绍道。
傅珍和晗光都觉得好玩,男孩子对这种文艺腔调不感冒,在女孩们写信的时候随意在店里走走看看。
“晗光,你想寄给谁?”傅珍问。
“温叔叔。”晗光不假思索道。
黑色钢笔在洁白的明信片上飞快写道:
浩骞,云南真美。想和你再来一次,好叫你把我画进这美丽的山山水水里。
署名处,潦草的两个英文字母:H.G.
H.G.晗光。
来年三月份,草长莺飞,花红柳绿的时候,她想要温浩骞收到这封。
她写给他的情书。</div><div id=lineCorrect></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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