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隔着迢迢时间长河,他忽然有些理解了那句话和写下那句话时的心情。抬眼,金澜就在对面,他们不过身隔一张桌子的距离,一点也不远,足够交谈与碰杯;却也不近,足够他伸手也碰不到。
来,我敬你。颜雪羽举杯。
金澜笑了:敬我什么?
颜雪羽:敬友谊地久天长。
金澜的眼睛弯弯地,非常好看:嗯,地久天长!
辛辣的酒水又一次经喉咙淌过肺腑。这次金澜是真的喝了不少,惨白光线下脸上的酡红更加醒目。几次垂下了头,又再三抬起,细白的脖颈像是快要支撑不住,只好用一只手勉力托住下巴,另一只手还紧紧攥着杯子,连低笑声都沙哑起来,眼神涣散,聚不上焦:
你下午问我什么问我为什么下不了决心?
其实,你不要小瞧我啊,难道你以为我真的都不会说像看上去那样任人揉搓?
悄悄告诉你,我之前跟闻岳表白过。
我忍了一阵,一小阵,然后忍不住了以前的我大概比现在勇敢许多吧但你猜接下来呢接下来,忽然有一天我发现,周围好多人都知道了。
他不答复我,不拒绝也不接受,还对我冷一阵热一阵的。
于是我真的后悔了,还不如不说呢!当时冲动,忘了做决定是要、要付出代价的
金澜慢慢地垂下头,趴在桌上,脸垫在胳膊上,眼睛亮晶晶的:前车之鉴,我现在不能不慎重点啊这是过来人的经验,全都传授给你啦。
不过,你应该用不到你这不缺人爱的家伙,从小到大,收的情书都能塞满一个地下室了吧。
颜雪羽忽然开口:金澜,你说,一个人喝了三杯白酒,一杯红酒,再加上半瓶啤酒之后,醉的几率有多大?
嗯?金澜的头越来越沉,看颜雪羽都看出了重影,他费力去理解他的话:这是你的新课题吗?
颜雪羽沉默着,一言不发地看着金澜努力想睁大眼睛,却使不上劲。最后他长而密的眼睫眨动了两下后,便像蝴蝶阖上翅膀,再不动了。
金澜睡着了。颜雪羽就一动不动地坐着,期间他也曾想起身伸手推一推金澜,可是手停在肩膀上方又收回,不敢碰触。
他们二人坐在店中一角,这块地方像被晶莹琥珀裹住了一般陷入静止、与世隔绝,别桌的欢声笑语流动到此地都要拐个弯,所有声音如同从遥远的彼岸传来,听不真切。
颜雪羽面前只有锅中沸汤,此刻还在咕嘟咕嘟地响。他像一个受审的犯人一动不动,灯光从上而下倾泻在他肩头,又像是在忏悔室告解的信徒。
他说:好久之前,有一次几个科室聚会,你没去,我碰到闻岳了,看到他跟几个女孩子很亲密当时有点生气,又喝点了酒,没忍住,我就跟他说,如果不喜欢金澜,就明确拒绝他吧。
他当时看着我的眼神很奇怪,他说,全院都说你是什么高岭之花,看得摘不得,没想到你是这么爱管闲事的人啊,我还以为你眼高于顶,谁都不屑搭理。
他还笑了笑,问我是不是有什么想法。他还说,本来是打算拒绝的,但是现在不想拒绝了。
他说我激起了他的胜负欲,如果是在和我争的话,他觉得很有意思。
所以,他后来对你忽冷忽热,吊人胃口,或许是与我有关金澜,这样说起来,是我对不起你。
我给自己找过借口,我反复想那一天,我想那一天一定是喝醉了。对,那天,我喝了三杯白酒、一杯红酒、半瓶啤酒可是一个真正醉了的人怎么可能清楚记得自己到底喝了几杯白的红的这真是天大的讽刺!
后来我劝你,希望你别再关注他了。否则,我实在是太难过了。
你相信吗,后来见你遇到了学弟,我确实真心高兴了一阵子,我觉得我轻松了,我想我千万不能再冲动,不能不理智,我应该冷静,我要自制,我不能再被任何人发现我的情绪。但在你真心喜欢上他之后,我才发现自己有多失落。
于是我还是重蹈覆辙了。是我眼睁睁地,看着孟澄偷拿洛纬秋的手机!当时,我什么都没有说,没有提醒,没有阻止!
所以金澜,你过去的痛苦有我的原因,你今天看到的听到的如果让你伤心了,依然有一半是因为我!
颜雪羽抬起头,一双眼看着安静睡着的金澜,眸子幽深,内里乌沉沉地,都是浓烈的化不开的心事。他没有继续说下去,只是长时间地坐着、看着。
时间已经很晚了,店里只剩零星的几个人。不知过了多久,颜雪羽像终于苏醒似的,一只手猛地握成拳后又缓缓松开,他拿起桌上放着的金澜的手机。
他试着解锁屏幕。只轻轻一划。
你们还真像,都没有锁屏密码。这句话看似是在说别人,颜雪羽却在自嘲地笑。
末了,他说:
我不够勇敢,我自私怯懦。喜欢你三个字,我不配提了。
挂了电话,颜雪羽走出店外,等着一个人前来。他抬头望天,今天晚上的月亮实在太美了。不动声色,只冷冷地皎洁着。同在今夜的人,所有人,没有人不想让这月曾经印在自己瞳孔中,因此没有人不能抬头望一望。
人间没有月亮照不进的角落,这是太阳也做不到的事。月色如纱,网住了所有该有的不该有的、隐晦的难言的心事。月亮不言,人亦沉默。可人对着夜空叹一口气,就将在月亮下无所遁形。好在它宽宥了人们,在太阳升起之前所有在暗处滋生的情绪都可收纳于夜色中,让悄然的继续悄然,朦胧的更加朦胧。
友谊地久天长。他对着月亮说。
*
金澜梦到自己坐在山间行驶的车上,然后被颠醒了。
他睁开眼,酒劲未消,此刻还是晕晕乎乎的,头痛欲裂,然而四下望去,周围都是漆黑的涛。金澜撑着眼皮向前望去,只见有前面一条河,河面上一团白雾,似鬼影重重,看得人心惊。然而再一眨眼,又好像什么也没有了,河面上仅剩一片银白月光,粼粼如雪色。
他想伸手揉揉太阳穴,却发现自己的胳膊正被人抓着。
像是察觉到了背上人的动作,洛纬秋微微偏过头,说:学长,你醒了?
听到这声音,一股电流瞬间冲过全身的神经,他睁大眼睛,才发现自己居然正被洛纬秋背着。
我怎么
哦,你朋友给我打电话,说你喝醉了,希望我能来接一下,我就来了。过了好久也没打到车,我就干脆把你背回来了。洛纬秋解释说,口气淡定,仿佛大半夜被人叫出来接人是一件多么稀松平常的事。不过,如果要接的人是乔泳思,他大概是会直接挂电话的,然而金澜不同,金澜帮过他。
金澜一时无语,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吃个饭吃到人家背上去了。他酒劲还没过,组织语言的能力丧失了一大半,只能磕磕绊绊地说:那、麻烦你了
不麻烦。
洛纬秋像是怕他滑下去了,又往上颠了一下,金澜一时紧张,手不由自主地捏紧了洛纬秋的衣服,但又不敢离他太近。
衣服厚,抓不住,就总往下滑。洛纬秋于是说:学长,你抱紧我一点。
金澜愣了一下,没办法,只好小心翼翼地覆下来,把下巴搁在洛纬秋肩头,手抱紧了他。金澜想看看这是不是真正的洛纬秋,但二人离得太近,反而什么也看不清。光线昏暗,又处于半醉酒状态,他用力眨了几次眼,也只看清了洛纬秋的半个耳廓和他鬓边几缕碎发。
洛纬秋的背平时看着宽阔挺拔的,笔直地随地一杵,就是个天生的衣架子。此刻金澜还发现了另一个优点:温暖。太暖了,这一抱住,困意再度袭来。金澜的头越来越沉,但手上的劲没卸,始终紧紧地、牢牢地,抓着他唯一能依附之物。
还有一段路,最好还是别睡了,会感冒的。
金澜昏昏沉沉地应了一声。尽管困极,想同洛纬秋多说几句的心情不减,不知是否是借酒壮胆,他说:小洛你最近在忙什么?
洛纬秋答:开学了,就是学习的事吧。
你现在有喜欢的人吗?
洛纬秋愣了一下,有所犹豫:有。不过
嗯?
她还没有答应我。
迷迷糊糊之间,金澜想起了什么,于是沉默。但过了不到两分钟,又忍不住找起话题:小洛,你喜欢什么季节?
冬天吧。
为什么?
洛纬秋说话时,有热气拂过金澜脸颊:冬天上大课,不会挤得流汗。
这倒是一个很朴实的理由。
学长你呢?
此刻金澜的脑子转得很慢,他费力思索了一下。
洛纬秋见他不答话,于是主动猜了一下:春天?
春天,吗?金澜使劲把舌头捋平,他费力地说:春天,其实大家都觉得春天很有生机,对吧。可是我发现,春天会开很多花,也会落很多花你见过没有?春天过了,窗台下都是厚厚的一层唔,腐殖质。有人盛开,就会有人腐烂。温暖的春夜,窗台边其实都是腐朽的味道。
这舌头越捋越顺,酒精没让他睡着,反而让他兴奋起来。金澜继续说:然后、夏天太热了,秋天太多雨。冬天北方的冬天,太漫长了,太漫长了。春夏秋冬,我都不太喜欢。
所以我在想,我们为什么人人都要有一个最喜欢的季节呢,为什么人人都有一个最喜欢的颜色、最喜欢的菜、最喜欢的城市还有人,为什么我们都要有一个最喜欢的人。
他说话语句不通,逻辑混乱,洛纬秋只当他是还醉着,于是认真听完,只嗯了一声。
有风吹过,金澜就觉得冷,他想离洛纬秋更近一点,可现在他的心怦怦直跳,不敢离洛纬秋太近,怕他发觉,但又舍不得松开手,于是只能僵着。然而突然之间洛纬秋被脚下什么东西绊了一下,金澜身子一晃,两人就贴得紧了。金澜的嘴唇擦过洛纬秋的脖子,他不敢动,也不想动了,就这么无力地趴着,以双唇感受着颈动脉一下一下的搏动。
太暖了,太舒服了。金澜不知为何有想哭的冲动。他想小颜怎么能叫洛纬秋来接他呢?他真是被小颜害惨了。
然而到底忍住冲动,他说:那你想让她答应你吗?
洛纬秋难掩语气中的热切:想,很想。
我们隔着桌子相望,而最终要失去,我们之间这惟一的黎明。北岛
第52章 三千红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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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澜的脸就搁在洛纬秋肩头,他的唇就贴在洛纬秋脖颈,他们呼吸交融,肌肤相依,没有一点缝隙,最狡猾的风也挤不进去。这已不能用近在咫尺来形容了,这是何等亲密无间的姿势。
金澜不知自己是否还醉着,冷风一阵阵地迎面打来,吹得他脸颊生疼。他想不管多晕沉的人被这么吹着也该清醒了,或许他只是醉得特别深。他在心中如此给自己找借口。
他也在掂量着自己是否能走路、不需洛纬秋来背了,但懂事的头脑令他一深入思考这个问题就开始头疼,因此他没法向洛纬秋开口,要他把自己放下来。
但好笑地是,看似陷入泥泞的思绪却在别的问题上运转飞快:金澜很快意识到,他离洛纬秋那么近,那他一张嘴岂不就是喷涌的酒气?这可不好。
一念及此,金澜迅速偏过头,换个姿势,将脸深深埋在洛纬秋肩头,不抬头了。
察觉到背上之人的细碎动作,洛纬秋疑心是他身体不适,于是问道:学长,怎么了?
没,金澜感觉自己的脸涨着,或因醉酒,或因说谎:我有点冷。
哦。洛纬秋停住了脚步,他低头看了看,金澜两只手绵软无力地搭在他胸前,向下垂着。他这一路走来少说快半个小时了,这双手就在深夜的凛风中晾了半个小时。
学长你忍一忍,快到学校了。洛纬秋重新迈开步子,说话时嘴边哈出团团白气,彰示着此刻温度之低。他又想了想,说道:学长,你把我外套领口的拉链拉开吧。
啊?金澜不知他想做什么,迟疑了一秒,还是动作起来,手指伸向外套拉链,然后轻轻拉下,洛纬秋的脖颈于是更大面积地暴露在外。
你把手放进我衣服里。
金澜怔住了,然而快速地说:不,不行,我的手太凉了。
放进去。光线昏暗,洛纬秋也看不清金澜的手此刻是否已经冻红了,只觉得有一小块莹白始终在他眼下半尺左右摇着、晃着,与他的脸一起接受刀割似的吹拂,他觉得这滋味并不好受。我没事的,你放进去吧。言语中带着一分不容置疑的坚定。
金澜的指尖微颤着,最终还是将手缓缓伸入他衣内。手确实很凉,甚至已冻得微微发僵,在刚放进去的那几秒里,洛纬秋轻轻倒吸了一口凉气。但他自制力惊人,咬住了牙关,没有流露出半点不舒服的声音。
他穿得很少,拉开外套,内里只有一件质地柔软的薄毛衣,正服帖地敷在躯干上,随着身体曲线的起伏而或隆起或低凹。
金澜的一只手向左,正覆在洛纬秋的心脏上方。隔着毛衣,他能够感受到手下那颗心脏此刻正强劲地跃动着,一下又一下,小锤似的,敲击着他的手心。
金澜上过不少解剖课,他对人体结构早已熟稔于心,他见过摸过触碰过胖瘦各异的身体、好看的身体、丑陋的身体。看到人变成尸体,赤裸而苍白地躺在解剖台上时,他和所有人一样在时间的规训下,从一开始的不适渐渐转为麻木。大家曾笑言,大概今后看世界级选美冠军的身体都像在看普普通通的一坨肉,已经毫无美丑之辨了。
但是现在,手掌感受着心肌的一次次收缩与舒张,接收到的刺激化作信号经由神经传递给大脑一个讯息:在你手中,有一颗活生生的心。
一颗不属于他的心。
有那么一瞬金澜也想突破血肉与骨骼的重重阻碍,将这颗心牢牢攥住。
双眼猛地睁开,眼前怎么还是那条河,时而粼粼发光时而鬼影成群。从未改变的是,它似乎自始至终横亘在二人面前,可望不可即。
他们好像走了很久,还没有走到彼岸吗?
脸上的热潮急急退去,被酒精侵占已久的头脑冷却了,仿佛终于能够挣扎出水面呼吸一口新鲜空气似的,瞬间清醒过来。
金澜用力地闭了闭眼,眼角微湿。风凌厉地经过了他,刹那间泪就干了,一点伤心的痕迹都被迅速抹去,不允许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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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知有飘零(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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