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完全没想到,凌亦真的不躲。
直到拳头怼上去,再听到这一声,她才愣在那里,回了神。
“我……我不是有意的……你没事吧?”
说着连忙从凌亦怀里下来。
刚才凌亦护着她没让她跌倒,安榆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的。
所以多少还是有点尴尬和愧疚。
“虽然我不知道您为什么突然这么大火气,但如果打我一拳,能让您消气,那我就没事了。”
这话不提还罢,这一提起,再加上凌亦方才的动作,再度让安榆气红了脸。
“小色批!”
凌亦:“……?怎么就小色批了?!”
安榆:“……闭嘴!”
凌亦:“……?”
不是,啥情况?!
救命还救出错了?
**
其实事情很简单。
在继承曼德勒斯赌场之前,安榆一直在华盛顿经营一家五星级餐厅。
直到养父去世,她才来到曼德勒斯。
但因为那家餐厅,是她自己一手经营起来的,所以每年有那么一两个月,她还是会过去看看,并在那边住上一阵。
三年前,凌亦就是在那家餐厅见到的安榆。
那时候,因为任务需要,十八岁的凌亦剪掉了一头长发,顶着一头毛寸作男子装扮。
许是当时的她身材足够高挑,再加上常年在外奔波,这般扮相,倒也不显女气,反倒青春阳光有力量,又有些酷酷的少年感。
安榆在国外多年,本就对华人的骨相更为亲切。
更别说凌亦这样无可挑剔的脸。
用安榆自己的话来说,当时可谓一眼万年。
那样干净纯粹的少年,几乎一下子就闯入了她心里。
二十一岁的安榆,第一次心生萌动。
随手从送餐的侍者手里拿过餐盘,安榆亲自将对方所点的牛排送上,并趁机搭讪。
少年仿佛也错愕会在这样一家餐厅,见到这么好看的华国女侍者。
乡音交流,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也让美好的情愫,在不知不觉间滋生。
每次盼着少年来吃饭的安榆,不再是FIRE杀人不眨眼的女杀手,也不再是沙漠中不夜城销金窟里风情万种,又凌厉傲然的老板。
只是一个简简单单,情窦初开的少女。
成年人的恋爱,在M国向来直率。
所以接连三次餐厅相见后,安榆鼓起勇气,约了少年去酒吧约会。
少年也应了约,可在酒吧,却经历了一场枪战。
虽然少年及时出手,护住了安榆。
可后来,安榆才知道,那场枪战本来就是一场局。
一场凌星阁与暗夜对决,企图把以她为代表的FIRE引入,以搅乱池水的局。
——简而言之,她安榆,一个常年混迹在男人堆里的老手,被一个臭小子给骗了感情,还差点骗了身子!
而始作俑者,也就是那个少年,极有可能,就是凌星阁阁主。
“易”。
许是这件事太过丢人,又许是害怕FIRE的同伴们,知道凌星阁阁主竟然是一个华裔少年而感到自卑。
最终安榆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暗中将这件事压了下来。
乃至于FIRE的成员,没有一个知道,传说中的“易”到底是男是女。
后来她曾收到过一封中文书写的信,漂亮的字体,和买单签单的落款一模一样。
可那时候,因为人在气头上,所以安榆看都没看,就直接将信件丢进了壁炉里。
等她后悔想拿出来的时候。
得,烧成灰了。
凌亦用安榆递过来的冰包敷着眼睛,一脸无语。
“所以,你连我给你写的那封信看都没看,就这么记恨了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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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第二更】
第357章 渣男凌易
凌亦觉得自己太冤了。
简直比窦娥还冤。
在她这里,明明是一个异国遇老乡,一见如故并及时救人一命,后因急事离开来不及辞别,以书信道别的故事。
怎么到了安榆嘴里,就变成故意女扮男装欺骗感情,将人利用殆尽之后,拍屁/股走人,不负责任的渣男形象?
“安榆小姐,我觉得,这件事我真得跟你解释一下。”
“首先,我从来没有说过我是男的,没错吧?”
“……”
安榆沉默片刻。
好像是这么一回事?
“可你也没说,你是女的!”
凌亦:“……您见过有人交朋友,开口介绍:你好,我是女生,很高兴跟您做朋友?或者,你好,我是男的,很高兴跟你做兄弟?我寻思我头发短是短,五官也不至于像男人吧?”
虽然凌亦说的很有道理。
但安榆还是忍不住嘟囔。
“国内那些网络小说不都这样写的么?男的比女的长得还妖孽,老娘自己笔下的男主,也这样呢,三分薄凉三分散漫,剩下四分漫不经心。”
因为安榆的声音有些小,凌亦没听太清,忍不住追问。
“您说什么?”
“没什么!”
安榆瞪了凌亦一眼。
“那酒吧的事怎么说!性别我可以怪自己,酒吧呢?是你故意设陷阱的吧?”
凌亦换了只手拿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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