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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48 章

    告诉大雄我爱她 作者:田反

    第 48 章

    “咔嚓”一下门锁响,她晃晃悠悠走出去,居然是夏静生提前回了家。

    夏静生外套也没来得及脱,抓了她手坐下,额头贴了她的额头,

    突然间放大的焦急眼眸,倒让她愣了一下。

    夏静生半晌才放了开来,说:“发烧了,换衣服,我们去医院。”

    叶的颜色

    亲爱的熊猫同志:

    本小姐现在在三万英尺的高空上给你打这样一封信(虽然周围还有没看完的资料,虽然下机后还有一个会议)亲爱的妞,你是不是应该感动一把?

    好吧,好吧,我承认这只是我的一时兴起,或许明天一早我就会认为这是个愚蠢的决定,或许更早的,打完了这封信,我就会觉得这样的行为很傻冒,然后立即删除,绝对不会出现在你的邮箱里。

    要知道,人老是会在睡觉之前想一大把要做的事,而一觉起来,就会什么都记不得,有的即使记得也不一定有劲儿去做。很明显,俺们就偶尔是这样的人(注意:只是偶尔)。

    妞,有时我会猜你是太笨了还是太聪明了,关于我的谣言只字不提,仿佛从没有听过,甚至连跑过来对我说:“叶子,喜欢一个人是无罪的,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我能理解!”这样的一句鬼话都没有。谢天谢地,你没说这样的话,老娘我真是腻味极了,我有什么不一样了?跑我面前嘀咕这样的话,用一副圣人的嘴脸,NND><。

    嘿,其实,就因为这样,我才更想把事情告诉你。

    没想到吧? 每次听你说夏静生这样夏静生那样,老娘我的耳朵有要长茧了,今天也该我来磨磨你!

    俺们也不是个文学的人,你就将就一下吧。

    从哪说起呢?

    还记得的在“苏”里的那个女子吗?她叫姗姗,何姗姗。

    别看她现在长成这样,拿得出手的一个妞。她小时候可是个爱流鼻涕的小鬼,胸前挂窜家门钥匙,裤腰上别个花仙子的小手帕,手帕一丢就挨她妈的打,哭得一脸鼻涕眼泪的在我家窗户下喊我。 唯一可取的就是一对黑黝黝的麻花辫。

    当然,我也得说句实话,当年我也好不到哪里去,一头的鸟窝发,从来不穿裙子,在12岁之前,我都不承认自己是个女生。

    好笑吗? 先收敛下,听我说下去。

    我住南楼,姗姗住东楼,别看同一的大院,差别可是能看得出来,虽然我有空也会问我家的阿姨:“为什么同个大院,姗姗住的楼如此的破?”阿姨的话我听不懂,但她的笑让我极其的不舒服。

    我想我和姗姗唯一相同的是,我们都是单亲家庭,都只有母亲,都是很繁忙的母亲,我的妈妈每日全中国的飞来飞去开研讨会,她的妈妈每天没日没夜在工厂加班。

    在16岁之前,我从来都不相信有什么事,是可以把我和姗姗分开的,我们住同一个院子,在同一个班,每天一起上学,一起下学。

    除了同桌不同,我的同桌是个孱弱的小矮子,鼻涕比姗姗拖得还长,我常和姗姗说:“你有个伴了!”

    珊珊的同桌是个小胖子,圆圆的脸,和大包子一样,我讨厌他,不是因为他长得丑,虽然我承认他长得丑,但他就是丑也不具备偷姗姗橡皮的权利,肢解姗姗铅笔的权利。我知道姗姗丢了东西回家都会给她妈妈打得很惨,我在东楼都能听到她的哭声。

    直到,有一天,我看见小胖子用圆规头偷偷戳姗姗的膀子,我彻底的爆发!

    虽然我没法肢解小胖子,但我却有办法肢解他的[ste]!!

    当我率领姗姗在小胖子的面前,把他[ste]里的东西全从顶楼倒下去,再把他的[ste]丢进臭水沟时,我彻底出了那口恶气,牵着姗姗都着的小手离开。

    小学的生活是平静的,虽然我偶尔和群小男生打架打的鼻青脸肿,最后老娘我的名声终于扬名整个学区。好吧,我承认,我从小就是个不得安生的主。

    初中时按学区入学,很荣幸的,我还是和姗姗一班,基本上初中和小学没什么区别,姗姗依旧黏着我,一起吃午饭,一起上厕所。

    有时,我家的阿姨会只顾着打电话,不把午餐送到学校来,我就会饿肚子,姗姗会把她的午餐分我吃,所谓的分我吃,就是我吃排骨,她吃蔬菜和米饭,虽然她妈妈的手艺不是很好,排骨大多时候是骨大于肉,但我依然吃得很香。很久后,我依然会想念这样一道很咸的红烧排骨。

    熊晓苗,在吃上面,我们是同种人!贪吃啊!

    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和姗姗会有不可调解的矛盾。

    初中原来和小学是又区别的,我像个野丫头一样惹是生非时,姗姗却开始拿着本我不懂啥意思的小说,开始伤春悲秋。那段时候,我常笑她,她开始是不反驳的,直到有一日,她对我说:“叶,你该安静一下了!”

    当然那时,我依然是用嗤之以鼻的态度来掩饰我的无措的,

    直到有一日,姗姗的旁边,也出现了一票子伤春悲秋的份子,她们说的话,我听不懂,她们看的小说,我觉得好笑,谁爱上谁了,谁要自杀了,感伤青春了,这不是傻吗?

    我看着姗姗和我的距离越来越大,我想起儿时在我家楼下哭泣的鼻涕虫,突然有无法宣泄的怨气。

    与女生关系的疏离,必然造成和男生的走近,加上我叶子天生就是好事的,玩游戏,打架,翘课,不在话下,成绩一落千丈。

    在老师准备联系我妈的时候,是姗姗先找到的我,她对我说:“叶,你回来吧,别这样了!”

    我生气:“你不是有其它好朋友了吗?有人带你玩了啊!”

    姗姗想不到我会说这个,急忙说:“我不和她们玩了,不和A玩了,不和B玩了,不和C玩了!”

    我笑说:“好!”其实我连她说的哦A.B.C.D是谁都不知道。

    我想,女生总是有点小心眼的,尤其是小时候,还不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单纯的不喜欢自己的好朋友和别的女生好,斤斤计较着。

    我没想那么多,只是理所当然的认为姗姗是必须和我在一起玩儿的。

    的确,姗姗也回避着和别的女生的说话,日久也就习惯了。依然背着大大的[ste]和我上下学,听我说着精彩的事,但我却发现她会在课桌下偷偷看小说,找不到我的时候也一个人去厕所。

    我以为日子就会这样下去了,直到有一天,姗姗和我说有个男生写纸条个她,我心里酸得直犯泡儿,问姗姗:“你想怎么样?”

    姗姗脸红说:“我想去看看他长什么样?”

    我第一次发现,姗姗已经不是那个小鼻涕虫了,有着温柔的笑,黑亮的长发,以及,发育良好的胸部而我,还是个假小子。

    生活开始沿着万恶的小说情节发展,姗姗最后还是和那个男生在一起了。而我知道的只是恨那个男生,小平头,黑皮肤的,傻不拉几的呆样,这样的男生有什么好,有段时间,我都快天天咒他死了。

    别笑,那时的我真的是这样,虽然今天我承认我当时的恶毒,但我依然坚持那的男生是丑到不行了!

    终于我的诅咒灵验了一半,初中一毕业,姗姗就和那男生分了。

    初恋对于一个女生的打击是巨大的,对于姗姗更是,我当然整个暑假都陪着她的,即使心里再不以为然,我还是难过的,单纯的因为她的难过而难过。

    第 48 章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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