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走到神父面前,身边的男人才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嗯?冯一诺眨了眨眼反应过来,冯一诺,一诺千金的一诺。
一诺千金?男人挑了挑眉,转头用英文将冯一诺的名字告诉神父。
神父点了点头,表示仪式可以开始,然后便是一长串圣经中关于婚姻的教义,其中有一半冯一诺都没听明白,让他怀疑自己的英文水平是不是太久没用真的退化了,而就在他努力理解其中某两个单词到底怎么翻译时,突然听到身边的男人说了一句我愿意。
冯一诺转过头,看着身边这个正在与他举行婚礼,但实际上还十分陌生的男人。尽管明知道这个仪式是假的,但听到对方低沉而果断的我愿意三个字,他居然有些莫名的悸动。
男人感觉到他的目光,也转过头来看他,或许是教堂的光线太过梦幻,冯一诺觉得他的轮廓都柔和了不少,一时竟有些移不开目光。
冯一诺先生。神父的声音传入他的耳膜。
嗯?冯一诺回过神看向神父,神父微笑着又将刚才的结婚誓词说了一遍,冯一诺先生,你愿意与周铭远先生结为合法伴侣,无论顺境还是逆境,健康或者疾病,富裕或者贫穷,快乐或者忧愁,都将永远爱他,珍惜他,对他忠诚,直到永远吗?
我冯一诺心跳如擂鼓,原本以为只是一个假的婚礼仪式,可这些誓词的每一个字却都是真实而有分量的。他看着慈祥的神父,心虚地发不出声音。
在上帝面前撒谎的确需要足够的勇气,他身边这个男人哦,他刚知道原来他的名字叫周铭远,这个叫周铭远的男人是怎么毫不犹豫说出我愿意三个字的?
你愿意吗?神父的笑容更加和蔼,像是要给这个因为婚礼而激动得不知所措的年轻人一些鼓励。
冯一诺正不知该如何回答,突然发现自己的手被周铭远握住了,而且是非常紧密的十指相扣,仿佛他们真的是一对恩爱的情侣。
周铭远轻声对他说:别害怕。
他的声音和眼神都温柔极了,与刚刚在教堂外的严肃冷峻判若两人。而冯一诺在对方如此温柔的注视下,一颗不安跳动的心竟然渐渐平静下来,仿佛有他在身边,真的就可以不用害怕。
冯一诺像是着了魔般,转头看着神父坚定地回答:我愿意。
直到周铭远将一枚简洁低调的结婚戒指戴上他的无名指,冯一诺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自己干了一件多么疯狂的事。
如果事情仅仅到此为止,冯一诺还不至于如此狼狈不堪地逃回国,但后面的发展实在是让他始料未及。
仪式结束,神父笑容满面地宣布,两位新郎可以接吻了。
冯一诺心里咯噔一下,正忐忑地不知该怎么拒绝,没想到周铭远直接无视了这个环节,礼貌而公式化地对神父和两位证婚人道了声辛苦,转身头也不回地朝教堂外走去。
他没有像进来时那样牵冯一诺的手,整个人又变回刚见面时的高冷疏离,仿佛刚刚举行仪式时的温柔,只是冯一诺的幻觉。
冯一诺看着手上的戒指,自嘲地笑笑,小跑着跟上男人的步伐,在教堂门口叫住周铭远,把戒指摘下来递给他:戏演完了,这个还给你。
周铭远停下脚步,看了看冯一诺,又看了看那枚举到自己面前的戒指,没有说话,也没有伸手去接,而是好像在思考什么。
冯一诺举了半天见他不接,忍不住又叫了一声:周先生。
你不知道我的名字吗?周铭远似乎对他的称呼不太满意。
呃周铭远。冯一诺好脾气地换了个称呼,婚礼已经结束了,戒指还给你。
周铭远依旧没有接那枚戒指:我送出去的东西,从来不会再收回,你留着吧。
不不不,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冯一诺想也不想地拒绝。
我们刚刚已经结婚了,你合法拥有这枚戒指。
冯一诺觉得这个笑话一点也不好笑,我只是帮你一个忙。
那就当你帮忙的谢礼。周铭远说完抬腕看了看表,我还有点事要忙,你住哪里?我让司机送你回去。
冯一诺连连摇头:不用了,我明天回国,还想再逛逛给朋友带点礼物。你忙你的,不用管我,这枚戒指
如果你不喜欢,可以扔掉。
周铭远话音刚落,一辆银色宾利轿车稳稳停在他们面前。
周铭远转身上车,连一句再见都没说,便扬长而去,将冯一诺独自留在了教堂门口。
冯一诺愣愣地看着远去的车,又低头看看掌心的那枚戒指,想到刚才的婚礼,以及这个叫周铭远的男人,觉得今天经历的一切都像是一场荒诞的梦。
他又回头看了那座教堂一眼,转身大踏步离开,把十年前从这里开始的痴心妄想,和十年后到此终结的痛哭失声,通通抛在了身后。
所以,他当然不会知道,那辆银色宾利刚刚拐过街角便骤然停了下来。周铭远看着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眉头微蹙,所有所思。
过了一会儿,他告诉驾驶座上的人:我自己回公司。你跟着刚刚那个男孩子,看看他有什么需要帮助的。
顿了顿,才又补充一句:如果没有,不必打扰。
第4章 一夕宿醉
冯一诺不记得自己那天晚上是怎么回到酒店的,他更不清楚周铭远为什么会在他的房间里。
他最后的一点理性记忆,只到自己随便走进了一家酒吧为止。
那枚戒指,他到底还是没直接扔掉,第一是这个品牌的戒指很贵,扔了可惜;第二,这应该会是他此生唯一的婚礼,就当留着做个纪念吧。
所以在周铭远走后,冯一诺盯着戒指看了好一会儿,最终扯了扯嘴角,胡乱把它又重套回了无名指。
动作有点粗鲁,推到指根时有点疼。
他今天结婚了,和一个除了名字一无所知的男人。
冯一诺不知道自己是该哭,还是该笑。结婚应该是快乐的事吧,可他为什么还是这么难受?
他以为利用这个婚礼,可以将那个叫宋思齐的男人彻底从心里清除。却没想到时间太久,根深蒂固,强行剜掉之后,心里便空了一个血肉模糊的大洞,又冷,又痛。
为了抵御这种强烈致郁的痛楚,冯一诺决定去喝两杯。
年轻的酒保给他推荐了几款漂亮的鸡尾酒,并且保证每一种的的口味都很棒,他就每样都来了一杯。
酒确实是好酒,很快就让他的眼前幻化出了五颜六色,从微醺到沉醉,大概也就只花了四五六七八杯的功夫吧。
后来他就断片了。
不知怎么就上了一辆车,开始时冯一诺还小小地挣扎了一下。后来发现好像是个有点熟悉的面孔,就傻乎乎地交出了自己酒店的房卡。
倚靠着的肩头稳固而踏实,揽住自己的手臂也可靠有力。
等到这点难能可贵的安全感要抽身而去的时候,冯一诺一把拽住了对方,不管不顾地带着哭腔挽留:别走!
对方没有回应,但也暂时停下了脚步。冯一诺不知怎么福至心灵,一把揽住了对方的脖子。
把自己整个身体都贴上去,近乎于贪婪地汲取着来自于另一个人体温的安全感。这样还是不够,带着酒气的唇胡乱向上,最后贴住了对方的,笨拙又努力地索取。
说来好笑,冯一诺尽管是个科班出身的职业演员,但出道是青春校园剧,后来渐渐糊了以后接的都是插花镶边的配角,这么多年来,竟然从来没有演过吻戏。
宋思齐和他之间有过拥抱,也曾亲昵地吻过额头面颊,却也从来没有更进一步的亲密举止。
冯一诺一直对自己说,思齐哥哥是端方君子,所以从不逾矩。就算他跟合作的女演员有过亲热戏份,也都是假的。
直到求婚视频里,宋思齐向女主角求婚并深情拥吻,他才被当头一棒打醒。
一个嘴对嘴的吻可能会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但不愿意亲吻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不喜欢。
所以此刻,他在酒精的纵容下,近乎于负气和下赌注般的挂在了另一个男人的身上。
先是贴上去,柔软的唇带着酒气贴上了另外两瓣唇皮,对方的唇形有着锋锐的棱角,冯一诺甚至模模糊糊地忆起了这两瓣唇里吐出过怎样冷漠的词句。但那又怎样呢?亲起来不也同样是柔软微热。
冯一诺胡乱地亲,贴着那两瓣唇皮又舔又蹭。对方鼻息灼热,仿佛有所回应但又没有?冯一诺不能确认。
但至少没推开自己,甚至在冯一诺身体发虚站不稳的时候,还适时地环住了小醉鬼的腰。
酒精上头,催生出无穷无尽的热意,冯一诺不知道自己从脸颊到脖颈,都染上了带着醉意的绯粉色。但浑身上下都沁出了薄汗,在小狗舔吻一样的主动中,他甚至喃喃地抱怨出了声音。
热好热。
他的衣服扣子是谁拽开的,自己还是对方?
冯一诺完全不记得了。
因为他胡闹一样的啃吻,到底让另一个人不耐烦了。
惩罚似的回敬让冯一诺不由自主地发出了柔软的低吟,他的嘴唇软软打开,在下意识吸气时纳入了完全陌生的入侵,早就一团浆糊似的脑子在强势湿吻中轰的炸成了烟花。
是是这样的吗?
冯一诺仅有的一缕神志,在混乱沸腾的脑浆子里摇摇欲坠,扯拽成弦。
身体浸没在汹涌温暖的海洋,意识落进炽热火焰里欢快燃烧。
从没这么放纵过,失控过,也从来没这么快乐过。
酒精真的是好东西,让冯一诺忘记一切,毫无顾忌地沉溺进全然陌生的感官世界。
宿醉会晚起,这几乎是一条铁律。
冯一诺醒来时已经快到中午,他头痛欲裂地按住额角,一时竟没反应过来自己身在何地。
直到浴室方向传来哗啦啦的水声,他瞬间清醒过来,惊恐地瞪着沙发上一件似曾相识的男人外套。
昨天晚上发生了些什么???!!!
一些破碎的画面倏然入脑。
冯一诺猛然坐起来,随即疼得倒抽一口冷气,掀开被子一看,大腿根、膝盖,几处触目惊心的青紫。
是不是太夸张了?
浴室里的水声还在继续,冯一诺强忍住痛和恐慌,果断地翻身起床,迅速收拾东西跑路。
赶在浴室里的那个人出来之前,他狼狈不堪逃离了酒店,打车直奔机场。
可惜原定于上午的航班,因为冯一诺的一夜宿醉,早已飞到了太平洋上空,他只能改签晚上的航班,然后错过了罗森好不容易帮他争取到的男三试镜机会。
如果罗森知道他在美国和一个陌生男人结婚,并且还在大醉后和那人过了一夜,一定会扒了他的皮。
他现在只能祈祷那个叫周铭远的男人永远不要在中国出现。
但冯一诺忘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他根本不是基督教徒,上帝又怎么会听得到他的祈祷呢?
黎悠悠从Z市回来,约冯一诺和江小漓在老地方吃饭。
他们所谓的老地方,其实是S市郊区一个叫青园的农家乐。农家乐的老板姓余,是之前圈子里的一个武替。后来因为一次拍摄事故受了重伤,不能再拍戏,便退出娱乐圈,跟老婆一起在郊区开了这个农家乐。
两口子虽然赚钱不多,但是相亲相爱互相扶持,感情很好,每天与山水田园作伴,生活很是自在。
老板娘是黎悠悠第一个助理,冯一诺和江小漓都叫她青姐,是个很能干的女人。青姐当助理时帮黎悠悠把生活和工作都安排得很好,她离开后黎悠悠连续换了好几个助理都不满意,还曾经跑到这儿来磨了她好久,想让她回去。
但青姐为了照顾受伤的老公,坚持放弃了事业。不过后来还是帮黎悠悠介绍了一个让她满意的助理,才让黎大小姐对她的怨念减少了些。
青姐的老公爱妻心切,当然也很感激老婆为他做出的牺牲,于是把这个农家乐命名为青园。
青园环境优美,食材新鲜,有自己的菜园子和鱼塘,可以摘菜,还能钓鱼。如果愿意,还可以自己下厨,感受原生态的惬意生活。
当然,黎大小姐是不会下厨这种高难度技能的,江小漓做出来的东西也没人敢吃,于是每次来这里都是冯一诺下厨。
素菜是下午刚从园子里摘回来的丝瓜、豆角和青菜,荤菜是余哥亲自钓的大鲤鱼和亲手宰的走地鸡。
冯一诺忙活了两个小时做好菜,黎大小姐才姗姗来迟。
其实青园有厨子,但黎大小姐嫌人家做得不够健康不够美味,只爱吃冯一诺做的菜。
冯一诺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森哥还在气头上,这两天都没搭理他,横竖也没事干,到青园摘摘菜做做饭还能转移下对那件事的注意力,顺便想想自己是不是该退出娱乐圈了。
当然,他思考的这个问题在吃饭时刚提出来,就被黎悠悠一口否定。
她说:凭什么?
黎悠悠这三个字说得很有意思,不是问为什么,而是说凭什么。
很明显,对于冯一诺突然要退出的原因,她是知道的,但她绝不认同。
冯一诺淡然地夹了一筷子青菜放进碗里:我只是觉得再待在这个圈子里,没什么意思了。
黎悠悠冷笑:十年了,现在才觉得没意思?
冯一诺没有答话,只轻轻笑了笑,眼神却有些悲凉。
而他的悲凉,只有黎悠悠才看得懂。
黎悠悠和冯一诺的感情很奇怪。
一个是红遍全国的人气巨星,国民女神,一个是站在大马路上都没人能叫出名字的过气小演员。如果要说他们其实走得很近,那绝对是冯一诺想抱星晖一姐的大腿,以求上位。
没多少人知道他们俩其实是中学同学,更没有人知道,黎悠悠曾经追过他,而且是追得很猛的那种。
上课传纸条,下课跟着跑,上学买早餐,放学一定要和他一起回家尽管,他们根本不同路。甚至冯一诺课间去上个厕所,黎悠悠都能在门口等着他。
冯一诺烦不胜烦,问她到底要干什么。
黎悠悠说:要你做我的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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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诺一生——桃千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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