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要脸地问:“你怎么知道的,你试过?“
我是真的嘴欠,把夏富贵那么好性儿的人气得追着我揍,我哈哈大笑着逃避他的攻击,还特别贱嗖嗖地调戏他:“陛下龙精虎猛,富贵儿风韵犹存,青梅竹马,般配!”
夏富贵嗷嗷直叫:“爷撕了你这死丫头的嘴!”
第十九章-沧浪居士
掖庭的日子比起紫宸殿简直舒心了太多,有富贵儿陪我,有小咪可以撸,日间还有大量的闲暇时间可以玩耍。
唯一的美中不足是书本没得看了,文化娱乐略显欠缺,而且体力劳动比较繁重,晚间要去倒一回夜香。
李斯焱其实很没有想象力,他年少时最黑暗的几年里倒过夜香,从此之后就觉得倒夜香是极重的惩罚,其实这个工作并没有他记忆中那么可怕,至少在我看来,给他当起居郎比倒夜香要讨厌得多。
且说那日被我一通嘲讽后,李斯焱可能是关起门来痛定思痛过了,为了证明自己行,而且很行,他愤而下了一道圣谕,让原本定好要进宫的王芙娘,魏婉儿,还有另外几个从小氏族里选来的娘子提前入了宫。
非常猴急,很不体面。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在进行我的传奇小说创造工作。
最近时间比较多,为了打发寂寞,我开始尝试着写传奇。
多年的史官工作为我打下了良好的文字基础,所以即使我没看过几本传奇,我也很快上手了这种全新的文体,并发展出了几个忠实的读者。
比如我亲爱的富贵儿,他自从读了我的第一部作品后,立刻化身为催稿狂魔,恨不得让我十二时辰统统拿来写作,赶紧出了下一本好丰富他寂寞的宫廷生活。
我的最新作品讲的是一个书生在外借宿,赶考的路上与破庙土著狐仙姑娘开展的一段旷世绝恋,因文笔缠绵悱恻,故事狗血上头,这本传奇很快就成为了长安市井内风靡一时的作品,销量力压杜大家新出的诗集,其风头无两不可言说。
因为怕被李斯焱查到,我还使用了一个羞耻的笔名:沧浪居士。
——起这个名字的时候我还有几分顾虑,怕被人给认出来,可转念一想,以狗皇帝低下的文化水平,他绝对不会晓得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的典故。
于是我大胆地以沧浪居士之名活跃于长安文坛。
起初我并没有什么创作野心,只是很高兴富贵儿喜欢我写的故事而已,直到有一天,尚宫局的女官来内侍局办事,提起近日有一本传奇非常好看,写了狐仙途山小唯引诱过路书生,一人一妖经了重重磨难终于共赴海外仙山定居的故事。
除了强势推荐之外,尚宫女官还无意中透露了沧浪居士如今乃是长安闺中娘子们追捧的人气作家,甚至有戏班子已经摩拳擦掌打算拿他的本子改戏,票是预售制,早就被各家太太小姐订了个精光,开演当日,她去得迟了,戏园子里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我受宠若惊,美得在被窝里打了好几个滚,甚至都忘了问戏班子讨要版权费。
打从此事起,我的创作热情更上了一层楼,日日沉迷传奇事业,乃至夏富贵向我八卦李斯焱传唤众美女入宫之事时,我也只是随意挥了挥手说老娘知道了,然后重新投入了紧锣密鼓的创作中。
夏富贵八卦道:“听说那王芙娘极美,能与日月争辉。”
我刷刷落笔,敷衍道:“是真的,我见过活人,大美人,教坊司里的头号美女谢修娘你见过吗?和王芙娘一比一个天上云一个地上泥,连给人家提裙子都不配。”
夏富贵咂舌:“嚯这么厉害!那谢修娘已是漂亮得跟仙女一样了,王芙娘还不要美到王母娘娘的水平上去啊。”
我突然来了灵感,兴致勃勃道:“正说起了她呢,不如我下一册传奇就写教坊司琵琶女和长安高门公子哥儿故事吧,琵琶女身若浮萍,高门公子风流多情,两人相识于风尘之中,动心而不自知,多年后再度相见,天雷勾动地火一发不可收拾……”
夏富贵的注意力很快就被我吸引了过去,一叠声催促道:“这个好,写,赶紧写!这要是真写出来了,我看销量甚至能越过上一本《游狐仙窟》!”
我兴奋极了,挥毫写就此篇篇名——琵琶姬小传。
*
就这样,李斯焱和他的美女小老婆们被我瞬间抛在了脑后,我的心里只有文学,我爱文学。
可是,李斯焱作为内苑里最大的恶霸,总爱在不合时宜的时候彰显自己的存在感,不是想忘就能忘的。
某日,正当我沉迷于文学创作中无法自拔时,夏富贵突然着急慌忙地跑过来,一把把我拉起来,告诉我:陛下派人来打你鞭子啦!
我吓得从炕上翻身而起,把厚厚的棉被,笔墨纸砚,吃剩的小零食统统收拾起来,从后门迅速转移到了夏富贵的屋子里——若这些东西被李斯焱的眼线们看到了,我的好日子算是彻底到头了。
为求真实,夏富贵还往我脸上撒了一把煤灰,并派出小咪在我脸上头上狠狠踩了几脚,营造出发丝散乱,形容憔悴的视觉效果。
夏富贵不愧是造假的行家,这么一弄,我还倒什么夜香,直接去东市街头要饭得了。
来行刑的不是庆福,是庆福去年新收的一个徒弟,叫虎跃儿,带着几个专司刑罚的女官内侍,一大帮子人浩浩荡荡进入了掖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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