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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男主的黑月光哥哥——荼败扶苏(30)

    有了。
    甘霆拔开笔盖,在纸上写下四个字,《雷霆嘎巴》
    只有一盏清茶的案桌上,凭空冒出一本厚厚的书,甘霆拿过仔细打量了片刻,书面上红黑相交,挥洒着墨水写着雷霆嘎巴四个字,他随手翻开一页。
    啪
    厚重的书一秒被合上,甘霆脸上霎时充血,被呛的咳嗽了一声,环顾四周确定四下无人,若无其事的再次翻开。
    甘霆感觉自己的鼻子里好像有一阵温热,说它是□□之物都有些谦虚了,一张张一页页他能看到书中的人生龙活虎的站在自己面前,比如方深越。
    甘霆挑了挑眉,一字一句读道:方深越在死之前彻底沦为甘霆的奴隶,日夜承欢,甘霆就是要看着这个人面兽心的畜生彻底被驯服成了一个浪荡求欢的奴隶,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一本厚厚的书,又臭又长,除了有几段正常的句子以外,基本不堪入目,甘霆总是会选择性的跳过那些面红耳赤的片段,一跳就是一页,但哪怕是这样略看也看了快两个时辰。
    说实话,方寸身上有几颗痣他还真不知道,书中倒是写的清清楚楚,甘霆将书合上,为自己倒了一杯茶水,准备降降火,真敢写。
    ## 和男主偷枇杷
    吱
    房门缓缓打开,像是有人走进,甘霆做贼心虚的将书藏在坐垫底下。
    方寸端了大大小小的碗菜摆在桌上,都按照甘霆的需要都做好了,一道道精心烹饪的菜花了方寸不少时间,看甘霆有些坐立难安,好奇问道:你藏啥呢?
    甘霆捂嘴轻咳了一声,没什么。
    方寸没在意,将筷子递到他面前,甘霆躲闪着接过,尴尬不已,埋头大口吃下。
    好吃吗。
    面对方寸的追问,甘霆半天回答不出,嘴巴里何止是味同嚼蜡,一想到书中那字字句句里的春光,他霎时面红耳赤。
    方寸有些担心,很是自然的抬手抚上甘霆的额头,颇为关心,这是怎么了?发烧了?
    甘霆拍掉他的手,沉着道:凑合。
    方寸愣在那,半天才反应过来,哈哈一笑,做饭我肯定是在行的,以后我来做你负责吃就行,没事别下厨房啊。
    甘霆抬头望了望窗外漆黑一片,生硬地扯开话题,外面夜已经深了?
    你这一下午都在干什么,这么废寝忘食。方寸眯眼打趣,还没等甘霆找到一个合适的借口,方寸一把拉住他的手腕,不说这个,我刚刚在那条小溪边看到一颗好大的枇杷树,咱们偷摸去摘些枇杷吧?
    甘霆想了想,钱之间那食盒里面好像有。
    那哪能有自己摘的好吃,走。
    也不知道方寸哪来的好兴致,拉着甘霆一路躲开太守府巡逻的家仆,幸好旁边的巡逻家仆都知道这二位是贵客,不加阻拦,头仰起看向别处放水让方寸溜了,方寸还沾沾自喜自以为很精明。
    月黑风高夜,柔弱的月光洒在潺潺小溪上,晚风吹动树叶,一切被星光笼罩,寂静且安宁。
    看着面前一颗颗枇杷树,甘霆陷入了沉思,这种行为,好像叫偷。
    哪能啊,我这是慕名而来,特意品尝。方寸一脸正直的催促道,快快快。
    甘霆虽然很不想和方寸苟且行事,但他心里清楚这傻子今天要是没吃到枇杷是绝对不会消停的,几番衡量之下还是决定早做早结束,纵身一跃。
    .....
    甘少爷纹丝不动。
    方寸在一旁像个老大爷一样看戏,哟,老了?跳不动了?
    甘霆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脸色越来越深沉,忽然转头看向方寸,方寸被他这一脸凝重的表情吓了一个激灵,还没后退一步就被甘霆一把拉过,不由分说的扒开他的手,仔细查看。
    方寸不忘贫嘴,你温柔一点嘛我又不是不同意。
    甘霆没好气的甩开他的手,看来我们连身体都换了。
    什么?
    方寸有点不信,毕竟神不知鬼不觉的换脸很容易实现,但是在不知道的情况下换身体,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这么弱的灵力,除了你这世上找不到第二个人。甘霆一语成谶,有理有据,随便拉一个刚飞升的小仙也比你有用又好看。
    聊到这个方寸可就不困了,当下有话说,前半段我可以勉强赞同,但是后面一句你可就是大错特错,别说天界,你放眼六界有谁长得比我好看?
    甘霆白了他一眼,但不得不说,方寸这张脸确实是鬼斧神工,高挺的鼻梁,深邃的眼眸,要说缺点嘛,也就这张嘴贱了一点。
    白嫖一身男主灵力的方寸沾沾自喜,心想着可不能浪费了这张男主体验卡,清了清嗓子指着高处的枇杷,道:要不,我来摘?
    心动不如行动,方寸记得小貔貅教他的那几招防身之术,双指并拢,心中默念咒法,身体开始摇摇晃晃的悬空。
    小霆儿啊!我居然飞起来了!
    方寸一高兴就大声嚷嚷的臭毛病还没改,但他似乎忘了他们现在在做贼,甘霆提醒道:小点声,别被人发现了。
    有贼!在那!
    果然,怕什么来什么,举着火把的家仆,这些外院家仆不认识他们,一个个凶神恶煞的就要冲过来。
    啊!方寸心里一急,脚下一个不稳摔了个狗啃泥,揉了揉跌疼的屁股,反应过来立刻扯过甘霆的手腕拼命往前跑,快跑!
    追!
    站住!
    甘霆悠哉悠哉被他拉着,跑什么,你刚刚不还挺问心无愧的吗。
    要是被抓到了那岂不是给之间丢脸?
    方寸撒开腿拼命的跑,四处张望,终于找到了一处应该能藏身的小树林,比较昏暗,外面看不清里面是什么,但蹲在里面能清清楚楚的看到外面人的一举一动,即使被追上也能很快的再次逃跑,方寸拉着甘霆猥猥琐琐的钻了进去。
    定了下来方寸仍然害怕那些人追过来,探出脑袋鬼鬼祟祟查看,刚探出一点就被甘霆一把拽回,差点摔在他的怀里。
    你!
    对上自己一张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脸,方寸居然听到了自己内心扑腾的心跳,或许是因为甘霆的一双眼睛如天上浩瀚星辰般明亮,不管在谁的面庞都显得格外的出众,让人过目难忘。
    你们去那边找。家仆们一个个举着火把,为首的指挥道:你们,跟我来!
    是!
    好险。方寸松了口气,背靠着小树坐在地上,神秘兮兮地从怀中掏出一袋枇杷递给甘霆,尝尝。
    甘霆似乎不想接下这个赃物,选择无视,方寸假装气愤道:这个是咱们一起努力的结果,你不吃就是不给我面子。
    甘霆漫不经心道:我要是吃了,岂不就是你的同犯了?
    算我请你吃的。方寸将枇杷剥好递过去,甘霆考虑了一会最终还是妥协接过,将金黄的枇杷吃下。
    你知不知道枇杷的寓意是什么?方寸贼眉鼠眼的凑到甘霆耳边,小声调戏道,夫妻和美,多子多福。
    温热的气息轻拂耳边,甘霆耳根霎时充血,用力把手里剩下的枇杷一扔,扔完后不解气还想把嘴里的吐出来,还没张嘴呢,方寸一伸手快速捂住他的嘴。
    吃了我的枇杷还想吐出来,没门。
    甘霆现在这具身体废物到一种境界,被方寸捂住嘴也毫无还手之力,无用挣扎了一下可还是效果颇微,只能警告般的瞪方寸一眼,可方寸没心没肺的看回来,满脸笑嘻嘻。
    两边僵持不下,谁也不让着谁,甘霆最后实在无奈,咬咬牙将枇杷咬碎了吃了进去,牙齿咬得咯咯响,方寸这才心满意足的放开了他。
    甘霆嫌弃地抹了抹嘴巴,瞥了方寸一眼,我看你是不想见到明天的太阳了。
    方寸耳朵一动,食指抵在嘴边,嘘,你听。
    呜....呜呜....
    幽暗的小丛林,远处有一阵一阵咽呜声传来,在这夜里显得格外瘆人,方寸弯着腰鬼鬼祟祟道:有人?走,看看去。
    小路很深,很窄,因为有树遮蔽所以照不进一点月色,阴沉的难以看清前路。
    呜!....
    又是一声瘆人的厉叫,方寸心中又害怕又好奇,脚下不免加快了速度,树叶被晚风吹的沙沙作响,那声可怖的哀鸣也越来越清晰。
    直到穿过小树林,本以为会看见月光,可迎面而来的却是一股腥臭味,甘霆屏气捂住口鼻,可面前这一幕更令人窒息作呕。
    阿霆...方寸有些畏怯,后退一步躲在他身后。
    白色的布条吊在高高的树上,上面挂着一个人,一身白色衣衫破败不堪鲜血直流,嘴巴微微张开,呢喃出呼救的咽呜声。
    呜....
    方寸又往后缩了缩,阿霆,咱们要不要救他...
    咻!
    那人身上腥红的血霎时迸发,一颗眼珠子被完好无损蹦了出来,带血的眼珠滚落到方寸脚下,那人咯咯一笑,抬手拔开脸前鸟窝一样乱糟糟的头发,另一只眼珠子也耷拉在脸上,一脸邪笑看着他们
    !!!方寸倒吸一口凉气。
    俗话说得好,大难临头各自飞,方寸撇下甘霆,眼睛一闭拼命往回跑,边跑边嚎,闹...闹鬼啊!
    家仆们察觉到动静,很快冲过来堵住他,不让他走,小贼莫跑!
    方寸撒泼般往前挤,一脸惊恐的指着后面,那里....那里有个鬼!
    那家仆脸色瞬间黑了,骂道:你这小贼莫要妄言,太守一身正义,太守府怎可能会闹鬼?
    不是鬼,那就是死人,我看到他的眼睛掉下来了,还对我笑,我真的不骗你们。方寸嗷嗷叫,手舞足蹈的为他们还原刚刚那一场恐怖事件。
    可家仆们只是看傻子一样看着他,恰好甘霆慢悠悠走来,方寸一把拉过要他作证,你们问他,他也看到了,那绝对是个鬼。
    家仆窃窃私语,商议了片刻后,道:先把他们两个抓回去。
    不要啊各位大哥,我不想经过那里。方寸见这群人想把他压走,教唆甘霆,阿霆,咱们逃吧。
    甘霆漫不经心道:你不用怕,那是个活人。
    方寸大乱,一脸惊恐,活人?你见哪个活人的眼珠子会从眼眶里蹦出来的。
    家仆们应该是想把他们压去管家面前等候发落,而那条路是前往主堂的必经路,势必会再经过大树,以及那个活死人,方寸心一横,眼睛一闭,死死攀住旁边压着他的家奴身上准备冲过去。
    怎么又是你们?烦不烦,走来走去的,我鸭子血都快用完了。
    方寸一懵,缓缓睁开眼。
    那吊在树上的人手中握着一袋血包和一颗沾了灰的眼珠子,被脂粉刷的煞白的脸上很是不满,嘴里骂骂咧咧的拉着绳子从树上滑下来。
    家仆们纷纷松开了方寸和甘霆,恭敬行礼,少爷。
    方寸眯眼打量了面前这个邋里邋遢浑身是血的人一番,见鬼道:少爷?
    ## 和男主去见花魁
    我不管我不管我不管,我就要和他在一起。
    穿着一身血淋淋鬼衣的秦家少爷秦高阳四脚朝天躺在地上撒泼打滚,名贵的地毯上沾满鸭子血。
    后院这一闹算是把所有人都聚在了前堂,连带着尊贵的太子殿下也前来观望,可怜秦太守一生正廉,却总跟在儿子身后帮他擦屁股。
    让二位贵客受到惊吓了,这是犬子,最近有些犯了失心疯,还请不要见怪。
    秦高阳腾的一下从地上坐起,嚷嚷道:您怎么能把喜欢一个人叫做失心疯呢?
    秦武当着外人的面不好发作,已经尽量压抑怒火了,你天天都在喜欢人,路边的阿猫阿狗你也能说一句喜欢然后再捡回家来。
    可这次我是真心的。秦高阳又开始耍泼打滚,我非得和他在一起不可!
    秦武一张老脸丢尽,骂道:行了,别再丢人现眼了。
    不行!我今天必须逃出太守府和他拜堂成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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