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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小丑竟是我自己——问鹤听竹(25)

    第35章
    小丑的真实身份是个谜。
    或许整个哥谭都在猜测, 在小丑成为小丑之前,他到底是谁?一个失去了孩子的父亲,一个不受欢迎的喜剧演员, 一个不慎跌入化学池的倒霉蛋?
    然而这个问题从来都没有答案, 小丑的起源像是一道永远解不开的谜,被一团看不清的浓雾包裹着, 无论有多少双手努力地想将这层迷雾拨开, 他们看见的永远只有更深、更深的迷雾。从某种方面来说,小丑的起源出身更是对他本人的一种隐喻, 当蝙蝠侠以为自己已经足够了解这个疯狂的男人, 他总会一边大声嘲笑蝙蝠侠一边把他给蝙蝠侠留下的所有印象都推翻。在他身上似乎永远看不到秩序和人性的影子, 宛如那一层皮肤底下的不是活生生的人,他更像是一种混沌到了极点的概念, 一种纯粹的无序和疯狂。
    蝙蝠侠注视着电脑上的照片, 杰克或是小丑,平视着前方,目光又湿又冷, 带着蜥蜴一样的笑意。他不笑的时候, 看上去彬彬有礼,温文尔雅,像个温和虔笃、年轻有为的学者,然而他转动的空洞的瞳孔, 像两个缓慢旋转着的深深的漩涡。或是闪闪发亮的鬼火,在风中冷冷摇曳。
    眼睛是最能表达情绪的东西, 爱、愤怒、悲伤、痛苦不同的情绪让他们的瞳孔放大、缩小, 即使是受过专业训练的特工, 或是最坚强的罪犯, 都无法控制这种本能的生理反应。但是他没有,不论是杰克还是小丑,他们的眼睛都该死的相似,瞳孔大小从不变化,宛如被固定在眼球深处的两个亮点。他坐在那里,不似一个真实存在的人,倒更像是冷血的蛇类,当蝙蝠侠看着其他人的时候,他们眼中纵有深渊,残存的人性总会将他接住,但小丑和杰克不同,他们只是让蝙蝠侠再眼中坠落,深渊永无尽头。蝙蝠侠看不见温存,看不见冷意,看不见憎恨和深爱,唯一看见的就只有空洞的嘲笑。
    他跟其他罪犯不一样。
    蝙蝠侠从不畏惧疯狂的罪犯,他们犯罪是因为怯弱,因为愤怒。但小丑不一样,每次面对他的时候,蝙蝠侠都要在心中,对自己说:你面前的这家伙,他是血肉之躯。他不是不老不死的怪物,不是什么魔鬼,更不是不可击败的概念。他并非无形无状,也没有特异功能,他不会知道你的秘密,因为是个再普通不过的男人,只不过在废液桶里泡过澡。他会痛、会跳、会喘气、会流血、也会死他只是个普通人。
    我不能确定,阿福。我得给珍妮肚子里的孩子做DNA检测。他低下头,剪开珍妮的衣物,然后他的动作突然停住了,像是活生生地被美杜莎的目光变成了雕像。
    阿尔弗雷德走上前去,只见蝙蝠侠剪开了珍妮的长裙,露出女尸的腹部,一条长长的缝合线。那条缝合线缝得七扭八歪,针脚又粗又大,远远看去活像是粗壮的蜈蚣抱着女尸的腰腹。皮瓣处完全没有愈合的痕迹,可以看出是在珍妮死后,有人剪开了她的肚皮,又用线草草地缝了回去,手法比刚进门的学徒还蠢笨。
    蝙蝠侠切开那条缝合线,女尸的肚皮像是花一样打开,藏在尸体内的东西漏了出来。一个鼓鼓囊囊的塑料袋,只有拳头大,通体黑色不透光,系着花哨的蝴蝶结。
    蝙蝠侠先用蝙蝠电脑做了扫描,确认其中没有炸弹或是笑气,边缘没有涂抹毒药,塑料袋的质量和手感都没问题,Joker没有在原材料上做手脚之后,才把那个袋子提起来,在阿尔弗雷德的目光中缓缓拆开。
    这是信?
    是的,塑料袋里只有一样东西,一封用塑料封套封号的信,很薄,摸上去只有两页纸。
    蝙蝠侠把两样东西拿出来,放在桌上。信件已经旧的卷边泛黄,他将其翻了个面,空白的信封上,赫然写着一行英文:
    致我的杰作或是蝙蝠
    信封是雪白的,只有一行孤零零的英文。
    蝙蝠侠拆开那封信,不出他所料,信纸只有一张,巴掌大,却是漆黑的,上面用银色的签字笔写着一首残缺的短诗:
    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
    (*语出海子《夏天的太阳》)
    夹在信纸间的是一张特制的扑克牌,卡片上,带着小丑高帽的男人对蝙蝠侠冷笑。这是小丑的名片。
    蝙蝠侠没有在这张信纸上发现其他玄机,小丑甚至没有玩他最爱的文字游戏,诗行中没有故意拼错写作的字母单词,没有刻意画下的带有暗示的痕迹,这只是一封普通的信,信上写着一句寥寥的诗。除了邮递箱是尸体外没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
    阿尔弗雷德挑了挑眉:他这是决心当个诗人了?
    在说话时,他的心重重地沉了下去。小丑不愿面对自己的真实姓名,也不会让任何人知道他的过去,而现在,他刻意在这具女尸上留下了线索,甚至直接把名片塞在尸体的肚子里,明显就是不害怕别人发现尸体跟他的关联。那么这具尸体很可能跟小丑的起源没有关系,否则他不会这样无所畏惧。
    他们曾以为自己接近了小丑的起源,然而到了终点才发现这一切都是无用之功,他们依然在无边无际的迷雾里打转,被小丑牵着鼻子走。这是小丑的戏弄,他开了个残酷的玩笑他把一切藏在他们能发现的地方,给他们一丝跳出迷雾的短暂希望,却又在他们以为自己接近终点时,把脚下的地毯抽走,让他们继续徘徊在迷宫中。他就站在终点,为他们曾怀抱希望而冷酷地讥笑他们。阿尔弗雷德真的听到了那个疯子的笑声,又尖、又冷、又刻毒,像金属指甲刮擦着大脑颅骨内侧,震得太阳穴突突直跳。
    蝙蝠侠沉思良久:杰克内皮尔不是小丑的起源,而杰克是小丑按照现实中的杰克内皮尔的经历,臆造出来的人格。
    但是杰克相信他是杰克。阿尔弗雷德叹息,我们要告诉他这个消息吗?他的妻子已经死了。
    不,把尸体藏起来吧。阿福,用蝙蝠电脑把杰克内皮尔的档案都抹掉,让他这辈子都找不到自己的起源。蝙蝠侠一边说一边在操作键盘上按了两下,闪着幽光的电脑屏幕跳出一个文件被粉碎的动态图标,蝙蝠侠湛蓝的眼中倒映着一层扭曲的光影,仿佛是一个命运的隐喻似的,不管杰克是谁,我们都需要他保持自我。小丑从来没有像现在一样安分过,杰克是最好的狱卒。
    阿尔弗雷德看着那个图标,觉得这一刻实在滑稽可笑。他们费劲千辛万苦去挖掘小丑的起源,最后却不得不把重见天日的秘密重新埋回土里,最后他们也成了帮小丑隐瞒身份的帮凶。他在尸体身上放下名片时就想到了今天,他最擅长的事就是把英雄也拉进泥里,然后嘲笑他们的信念、希望,以及他们所笃信不疑的一切。
    小丑的玩笑。
    阿尔弗雷德揉了揉眼睛,耳边仿佛又有小丑的笑声,阴冷而恶毒。
    蝙蝠电脑粉碎了文件之后,忽然闪了一下,显示从阿卡姆疯人院传来了一份新的文件。阿尔弗雷德收起那些琐碎的伤感,问道:布鲁斯少爷?
    前几天我跟阿卡姆做了沟通,让她们每个星期把小丑看过的书都列成清单发给我,我需要时刻掌握他的动向。蝙蝠侠一边说着一边点击下滑。看见一长串类似于《范德蒙行列式和行列式计算的应用》、《简述矩阵可逆的3中判断方法》、《泰勒公式与微积分定值在数学分析中的应用》、《结合实际浅谈数列极限定义的分析与理解》之流的学术论文,不禁一阵头痛,但是当清单滑到最底部,就出现了好几个画风完全不同的书名:《小公主她乖巧娇软》、《清晨六点的辛德瑞拉》、《我是大佬的可爱女儿》。
    呃这他在看些什么?阿尔弗雷德觉得自己刚才沉重的心情又成了个玩笑,他真的跟小丑是一个人?
    面对这些花花绿绿的书名,蝙蝠侠也有点猝不及防:大概,吧我也有点不确定了。
    一个月后,哥谭市北部森林,盘山公路。
    夕阳中的森林披上厚重的橘红,仿佛上帝将颜料倾泻而下,一片夏日迷蒙的雾霭中,血红的夕阳沉沉挂在群山之后,不住下坠,明亮灿烂,像一轮熔融而渐渐冷凝的铁浆。巨大的赤红之轮逐渐暗淡下去,薄雾被暮色穿透,渐渐归于稀薄。
    警长詹姆斯戈登和警探哈维布洛克,将警车停在一处荒废多年的木屋中,他们并肩站在一起,周围警车环绕,不断有警员匆匆进出。不久后,几名法医从木屋中走出来,随之抬出的一具腐烂的尸体。尽管裹尸布遮住了大部分气味,扑面而来的尸臭和陈旧的血腥味让两个人都蹙起眉头。
    抬到那辆警车上去。他一边说着,一边和哈维警探对视了一眼。
    又是那家伙干的?哈维抽着烟。
    这个月第三次了。戈登显然很清楚哈维口中的他是谁。
    两人说着,跟随那具尸体一起上了厢式警车,法医们安置好尸体后,便退了出去,哈维布洛克把大门关紧,拉紧窗帘,确保一丝光都漏不进来,黑暗沉默无声地席卷了两人,一时间,不大的空间中只剩下两个烟头燃烧的火点,可在这其中,他们都听到了第三个人的呼吸声。
    有人点亮了灯。
    一个少年坐在厢式警车的角落,他看上去只有十五六岁,穿着红黑相间的罗宾制服*,披着漆黑的斗篷。他的头发剪得很短,干净利落的短发贴着脖子,肌肉不薄也不厚,正在一个恰到好处的状态,看上去像只矫健而年轻的小猎豹。戈登对他出现的突兀见怪不怪,只是叹了口气,将早已准备好的卷宗递给这位罗宾:这是这次的案件。
    (*此处使用的是动画《红头罩之下》的设定,杰森托德的制服为黑红色制服,眼睛是绿色的)
    杰森接过卷宗:这次也出现了?
    对。
    杰森循着戈登的目光看去,躺在担架上的是一个苍老的男人。他两鬓斑白,两眼圆睁,裸露的皮肤上长满了老年斑,最让人毛骨悚然的是尸体的表情,他的两颊高高隆起,显出一个诡异到了极点的冷笑。在尸体胸前,他发现了一个长方形的浅色轮廓,似乎有什么东西曾被贴身放置,而这个东西挡住了血液的污染,所有才有这样干净的一小块皮肤。
    戈登将证物袋递过来,杰森接过,这是一张令人不安的扑克牌,沾满干涸的血迹,呈现出铁锈般的红黑色。他将证物袋翻过来,纸牌上出现了熟悉的,带着小丑帽子的男人图腾。像是那个绿头发的疯子就坐在他面前,对他冷笑。
    第36章
    让你那些疯子手下停手!
    正在津津有味地刷书, 突然被人从牢房里拎出来丢到熟悉的待客室中,还没回过神来就看到一个穿得红红绿绿的少年对他猛拍桌子,吼出这句话的声音之大以至于阿卡姆疯人院的瓦都抖了三抖的时候, 杰克心里是懵的。
    什么情况?
    公路杀手, 活跃于今年10月。受害者一共有3位,均为衰老的男性, 年龄分别为49岁、55岁和63岁。凶手的作案手法高度一致, 先是虐打8~12个小时,造成大面积机械性损伤, 然后割去部分手指、脚趾、鼻子或耳朵, 最后用笑气将受害者毒害并分尸, 尸块呈现不正常的青色水肿,脸部呈现标志性的小丑笑容, 不排除致敬、模仿犯等可能。所有受害者生前均遭阉割, 部分遗体的会/阴处有烫伤,尸体拼凑不全,头颅有烹煮过的痕迹。凶手在遗体的胸前留下小丑名片, 然后抛尸处理, 所有受害人均未遭受过其他侵害,尸体大多被凶手随处抛洒在公路附近。
    凶手的作案手段凶残血腥,极具隐蔽性和反侦察能力。分尸手法专业、老练,沿着筋骨处下刀, 具备一定的解剖学知识,职业可能为医生、厨师、屠夫或猎人。根据监控设备拍摄到的画面, 凶手为男性白人, 身高165cm上下, 身材矮小瘦削, 推测凶器为匕首或短刀。
    杰克扔下卷宗,看向杰森手中的证物袋,对着扑克牌上的小丑图腾翻了个白眼。
    这段时间他不是在看书就是睡大头觉,阿卡姆自习室当之无愧,他天天刷书刷到昏天黑地,结果搞得昼夜颠倒,现在杰森都找上门来了,他的脑子还有点发蒙。
    杰森托德,二代罗宾。
    他有一个离奇而悲剧的身世,作为第二代罗宾被创作出来时,他的起源与第一代罗宾迪克格雷森高度相似,都是出身于马戏团,且父母遭到杀害,然后成为了蝙蝠侠的助手罗宾。与第一代罗宾极为雷同的角色塑造,让他在大众眼中成为了一代罗宾迪克格雷森的复制品(青铜时代设定,无限地球危机后重启了他的身世,这才是大家相对熟悉的偷轮胎起源),同时,也让他得不到观众的认同,最终在漫画《家庭之死》中被观众投票票死,在那之后退场数年才被DC复活,成为反英雄红头罩。
    最为黑色幽默的是,杰森因为人气低迷而被观众杀害,但在死亡并复活后,人气反而一路走高。
    作为原作中杀害二代罗宾的凶手的另一个人格,杰克抬眼看着杰森,表情微妙。
    《家庭之死》原作漫画中,杰森追查生母的线索,却掉入小丑的陷阱。被小丑用撬棍打断了全身的骨头后被炸弹炸死,死状凄惨无比。杰克还记得他看漫画时的感叹,小丑可真是有够疯和邪恶,坏出了独一档的风范,阿卡姆那帮疯子们什么都干,但真毫无人性地虐杀小孩的还真不多,杰森死的时候才十五岁,一生太过短暂,以至于他无法体会更多美好的事物。
    看完了?看完了就让你的疯子手下停手,你以为让你的手下在外面杀人,就能逼我们放你出去?还是罗宾的杰森抱着双臂,冷冷地看着杰克。
    杰克无声无息地瞥了一眼好感系统。
    二代罗宾(杰森托德):当前声望厌恶
    好吧,小丑,真有你的,能精准地让每一个跟你接触过的人都讨厌你,这在另一种意义上也是种了不得的本事。他已经习惯了。
    现在最要紧的不是这位罗宾的未来,而是手里的卷宗。
    简而言之,这个月出现在哥谭的公路杀手,模仿他的手法作案,已经杀死了3名男性。如果仅仅是这样,还只停留在连环凶杀案的层面,跟杰克完全沾不上边。但在这3具尸体身上,都发现了小丑扑克牌,扑克牌被放置在男性尸体的前胸,均为小丑的标志性图腾。
    但是这还真的跟小丑没什么关联,1个月前他就已经是杰克了,前前后后小丑清醒的时间加起来不知道有没有两个小时。如果小丑在这几次短短的醒来时间,都能见缝插针把消息从戒备森严的阿卡姆递出去,指示他的手下在哥谭搞破坏,那杰克只能怀疑他是不是哆啦A梦,能随时随地从四维口袋里掏出个随意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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