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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穿到古代当捕快 ——(8)

——(8)

    受过正规教育和考试的人才可能是最客观的那一个。这一点,楚霄云不管在现代还是古代都坚信不疑。
    虽然两个时代有所不同,楚霄云相信在很多方面都是共通的。毕竟现代的刑侦手段都是从古代逐渐发展而来的。楚霄云相信,只要自己能说服县令自证,自己一定能够找出真正的杀人凶手。
    心理有了计较,楚霄云稍稍安心一点。现在他最担心的不是自己,反而是苏文。刚才那捕头的话想来把他吓得不轻,如今他孤身一身,又没有钱,如果自己有什么事,不知道该怎么生活。想到这里,楚霄云又特别庆幸,幸好自己白天把要做的事基本都做了,上午买回的米面够苏文吃一阵子,种子也已经撒到地里,过几天就能吃了。想到这些,楚霄云心里又略微安心了一点。
    捕头一行将楚霄云抓到衙门时,直接去了偏厅,那里背对着他们站着一个人穿官袍的人。捕头一行见了恭敬地行礼:陆大人,嫌犯已经带到。
    想来这人就是县令了,楚霄云觉得自己的运气比想象中不要太好,一个突兀的声音却打破了他心中那点快意。
    见到县令大人还不下跪!
    是那个捕头呵斥的声音。
    楚霄云听得眉头一皱。他可是受过现代社会平等教育的人,跪拜之礼在现代文明社会也早就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何况他原本还是个刑警,断然没有对人下跪的思维。
    他在刑警学院学习审判制度史的时候也学习过古代相关审讯制度,只有元清两朝百姓见官才需下跪,其余朝代未定罪前,非囚犯则不需下跪。现代人们在电视上看到的见官就下跪的场景,不过是现代人们对古代社会法制的误解。
    楚霄云记得自己穿到的是历史上不曾出现过的大成王朝,不知他们遵循的是哪朝制度。楚霄云扫了一眼县令的官服,又回忆起穿越过来所见到的人们穿着谈吐,看起来这应该是一个民风相对开放,朝廷比较包容的王朝。楚霄云没有理会捕快的呵斥,只是就着被绑着的身体对县令弯了弯腰,不卑不亢地:小民见过县令大人。
    如果他要说服县令允许他自证,更不能表现出卑微的神态,那对他自证的主张绝无好处。试想,谁会相信一个唯唯诺诺的人能解开一桩刑事案件的真相呢!
    那县令听到楚霄云问好,转过身来:不在公堂,又尚未定罪,倒也不必。
    捕头见县令发了话,只能悻悻然退下。
    果然,自己的猜测没有错,楚霄云心里松了口气,这时他才有心思打量县令。
    县令看起来很年轻,或许是个才高中没多久的学子也说不定。楚霄云觉得更同龄人打交道比跟老头打交道又要容易许多,心里觉得自己的运气又好上了两分。他正盘算着怎么把捕头支走,好力求自证,却听县令道:都道楚霄云在我和静县有阎王之誉,今日观阁下气质,与传闻到有些不符。
    楚霄云态度恭敬却也不卑不亢:那都是小民之前年轻不懂事的缘故,大人明鉴。
    县令大人面上并无任何表情变化,好像楚霄云的说辞早在他的意料之中,只是平静地点点头:押下去吧。
    一旁的捕快上前,楚霄云忙道:大人且慢,小民并非杀害张公子的凶手,请大人为小民做主。
    县令示意上前的捕快退下:不承认?这到有点意思。不过古往今来,从来也没有凶手愿意主动承认罪行。你这说辞也并不新鲜。
    楚霄云道:在下愿意自证。
    你要如何自证?县令好像被吊起了兴趣。
    不知为何大人认定小民便是杀害那张公子的凶手?楚霄云问,小民一无动机,二无时间,三无机会。
    县令坐回一旁的太师椅上饮茶,并不言语。一旁的捕头见了厉声喝道:楚霄云,事到如今你还想狡辩!你卖了你那双儿媳妇,眷恋美色,又心存反悔;将人赎了回去,失去钱财田地,却又心有不甘。这不是动机?从苏家散去后,你有大把的时间杀人,岂非时间?离开苏家不久张公子就死了,这不是你的机会?
    小民心中绝无此种想法,便是捕头大人您臆断如此,可有证据?楚霄云道。
    张公子家住县城,可他的尸体却是在苏家通往你家的途中被发现的,现场尚有搏斗痕迹。张公子一向乐善好施,人缘极好,只与你有过罅隙。你到说说看,不是你,又会是谁?捕头代主作答,大声喝道。
    那个满身横肉的的油腻老头人缘极好?楚霄云半个字也不相信。不过此时不时争论这些无用之事的时候,楚霄云道:捕头大人所言即便属实,也不能据此确认小民乃是真凶。断案讲究人证物证,不知捕头大人可有人证亲眼所见楚某杀人,可有杀人凶器之物证?
    你捕头一时哑然,别想狡辩,事已至此,你狡辩无用。你傍晚田野杀人无人看见正常,作案凶器谁又会留在现场。但你作案动机明确,且张公子正是在与你出现争执后丧生在你家附近,你是逃不掉的。
    通过眼前这番场景与捕头之言,想来县衙抓自己并无实证,且县令大人好像也并不是很相信自己是个杀人凶手,否则就不会将自己带至偏厅相见,而是直接押入大牢了。楚霄云很肯定这一点,但他不明白的是,既然官府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确杀人,连县令也不相信自己是为杀人凶手,那为何捕头却一口咬定自己是杀人凶手,又是何人状告的自己呢?从捕头带人如此兴师动众的抓自己,也不像是单纯抓来问话而已。
    楚霄云敏锐地捕捉到这其中必然有什么蹊跷。或许是两股势力的互博也说不定。
    搞清楚自己的现状,楚霄云不知应该庆幸,还是更担忧。他目前的处境,一方面更有利于自己争取自证的机会,另一方面如果自己不能尽快自证,那么一方为了给另一方交代,自己成那个献祭的羔羊,牺牲的棋子也不无可能。
    想到这里,楚霄云断然道:不知县令大人可否方便让我见见那张公子的遗体?或许小民可以寻到真正的凶手。
    捕头正要反对,县令大人却道:你真是个有趣的人。让你见见也无妨,看看你能耍出什么花样出来。
    捕头反对道:大人,此人油腔滑调,一个市井混混,不足为信。
    县令看了看楚霄云:不是有你们吗,你们一班捕快当值,难不成还怕他一个市井混混跑了?
    说着又望向楚霄云:再说,本官也不能偏听一面之词,上了公堂,对他的辩解,本官还是要去印证。
    捕头只能让人押着楚霄云去验尸房见那张老头的尸体。
    第13章 买主被杀案(3)
    楚霄云在验尸房见到了张老头的尸体,活着的时候就难看异常的面容,死后更加可怖。楚霄云询问道:不知道大人可否让小民上前一观?说话间活动了一下自己被绑缚的身子。
    县令道:给他松绑。
    捕头甚有疑问,被县令身旁跟随的师爷挡了回去:杨捕头,为何县令大人的话你总要阻拦?
    属下不敢。杨捕头只得令下属将楚霄云松绑。
    楚霄云上前仔细查看张老头的尸体,颈椎已经完全断裂,头颅只余皮肉与身子相连,眼眶凸出。这样的恶劣程度让前世身为刑警的楚霄云都有些少见。
    据此可见,行凶者力气惊人,很可能是个习武之人。受害人当时并未有任何防备,且来不及做出任何反抗,绝对不会是杨捕头说的那样现场有打斗痕迹。
    如此严重的犯罪行为,自己并未受到太多磨难,要么说这个时代总体的确很清明,要么更确定有人明知他不是凶手,亦或两者皆有之。
    楚霄云在死者身上细细检查,在指甲缝里发现一些粉红色粉末。开始他以为是泥土粉末,光线太暗的缘故才看起来像粉红色。用手搓了搓,发现质地细腻,绝非泥土。他将捻过粉末的手指伸到鼻下闻了闻,有一股香味。想来这是脂粉一类的东西了。
    死者虽然样貌丑陋,为人猥琐,但家境良好,无论是穿着还是个人形象都极为讲究。其余指甲里都很干净,绝不会是平时蹭到的秽物,想来这脂粉应该是死者生前最后一段时间接触过的东西。
    此前楚霄云还搞不懂这人为何会死在苏家与原主的家之间,如今看来,死者生前是去过别的地方的。要么是因为什么才又折了回去,要么那里就只是个抛尸地。
    楚霄云向一旁的仵作要来一根木签,将死者指缝中的指缝细心地刮在装证物的瓷盘内。刮的过程中私藏了些在自己的指甲缝里,然后将装着脂粉的瓷盘呈交给县令:大人,小民在死者身上发现有脂粉一类的东西。这是一条线索,大人可派人往这个方向追查。
    师爷将瓷盘接过来转交给县令,县令将瓷盘放在鼻下嗅了嗅:还真有两下子,这么隐蔽地方藏着的小东西也被你发现了。
    等等,楚霄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他记得当天张老头可是带了好多随从去的苏家,事后只有裴进随自己回家取田契,其余的随从应该是虽张老头返家的。那么那些人呢?那些人应该是最清楚张老头去向的人。而且按照其指甲留有脂粉一类的东西来看,想必死者死前应当与女子,或者携带脂粉的人接触过。这些东西和人,都不应该是在乡下出现的人和事物。
    楚霄云随即向县令提出自己的疑问。
    县令的表情有一点点微妙:张家的仆人说,他们护送他家公子进了城,他家公子说他有事要办,就下了轿,打发其他人先行回府。
    如此说来,张老头是先行回了城,尔后其尸体才又出现在红林村。这与自己的想法到是不谋而合,张老头的尸体出现在红林村,其中定有缘故。
    楚霄云有了发现,说话的底气也更足了一些:敢问大人,死者死于何时?尸体是在何时何地被何人发现?
    县令又仔细端详了一番楚霄云:死于前日酉时三刻左右。尸体在红河边的芦苇丛里,被一个放牛娃最先发现。
    尸体既是在红河边被发现,想来是过了苏家没多远凶手就下了手,或者抛了尸。不管是哪一种可能,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这个凶手选择这一段路作案,看样子与自己似乎都有些关系,或许是想嫁祸自己,或许是有别的什么原因。否则如同杨捕头所言,这张老头家住县城,为何在回去后又独自返回红林村。
    想到这一点,楚霄云脑海中又是灵光一闪,他赶紧去看死者的鞋子。果然,张老头的鞋子就不是走过乡村泥路的鞋底。上面虽然有些泥尘,但都很浅,更多的是青草的汁水印。
    按照常理推算,张老头外出必然是乘轿出入。他回城之后已经打发自己的轿夫回府,那么他又是如何去的红林村?是雇轿子,还是雇的马车?必然不会是不行前去。如此一来,在他生前最后一段时间,除了凶手必然还有人见过他。除非凶手就是轿夫或者车夫。
    楚霄云又将这些发现告知县令:大人不妨派人到县内查问一下轿夫行业,应当会有所收获。
    县令这一次把惊讶写在了脸上。
    楚霄云忽又想起什么,补充道:或许车夫也查查?没准是雇车去的呢?
    县令看他的目光更深邃了。
    楚霄云没留意到县令最后的眼神,把思考放在了张老头的死亡时间上。他勾着指头算了算十二时辰对应的现代时间,那时应该是下午快六点左右的时候。他敢肯定,那时候王三强还在自己家里呢,他是可以给自己作证的。王三强又不是自己的双儿,他作证应该可以算数。自己有人证,只是这认证的效力要看对方认不认可。
    楚霄云内心就跟坐了过山车一样,忽上忽下的,很是刺激。不过,总的来说,目前的情况对自己还是有利的,只是看对方承不承认的问题。这个人证的事就不好现在说了,免得给王三强带去什么麻烦,亦或杀身之祸。
    张家人何时报的案?楚霄云想了很多,整理了一下思绪又问。
    他赎回苏文当天下午张老头就死了,按道理张老头这样身份的人不见了,官府应该会很重视的,怎么那么久了才寻到尸体,且隔了一整天才去抓自己?
    报案?县令有点疑惑,但这会对楚霄云还真是有问必答,你是说报官吗?昨日戌时末张府来人说他家公子昨日外出至今未归。
    楚霄云又算了下时间,是昨夜晚上9点钟左右才报的案。那时候张老头都已经死了一天多了,在那一天多的时间里,张家人为何不报案?他们又在做什么?
    楚霄云心中升起很多疑问。不过这些疑问可能要明日公堂上才能解答了。最后,楚霄云提出明日去发现尸体的地方看看,县令也允许了,不过得等到堂审之后。
    楚霄云被押去县衙大牢,上锁的时候杨捕头盯着他,甚是有些不可思议,又好像带着一点妒忌:你一个市井泼皮,竟然能说动县令听你废话那么久,我到小看你了。
    楚霄云淡淡地道:杨捕头想多了。
    杨捕头离开后,楚霄云从自己衣服上扯下一小块碎布,小心地将自己指甲缝里藏着的那点脂粉抖落在碎布中,好生包裹起来,揣进兜里。
    第二日一早,楚霄云就听狱役通知,有人前来探望自己。不用想就知道是苏文和王三强。在这个陌生的世界,还有人牵挂着自己,楚霄云心里暖暖的。
    狱役通告之后没多久,楚霄云就看见了急匆匆奔跑而来的苏文和王三强。
    昨夜楚霄云被抓走后,苏文就按照楚霄云说的地址去找了王三强。王三强平日里都跟着楚霄云混,关键的时刻还是起了点作用。他先是安慰苏文不要着急,等天亮了就陪他上县衙。他也相信楚霄云是无辜的,一定会尽全力帮楚霄云澄清。
    苏文有了个主心骨,才渐渐冷静下来。
    隔着牢房的栏杆,楚霄云安慰苏文没事,告诉他自己对案件的一些了解,说了县令对他的态度,一会堂审应该可以说服县令答应让他自证,找出真凶。他们交谈了几句,楚霄云见狱役走远了,将怀中抱着脂粉的碎布包递给苏文:这是从死者指甲里抠下来的脂粉类的东西,苏文,你看看。
    虽说苏文的父母是胭脂水粉的高手,可是她们去世的时候苏文才九岁,而且之后也没有条件研究。楚霄云完全是抱着碰运气来的。
    谁知苏文接过布包摊开在鼻下闻了一下说道:这是几种很廉价的胭脂水粉混在一起了。它们价格便宜,香味又很浓,一般人不常用,大多是风尘中的人比较喜欢。
    楚霄云没想到自己这运气碰得这么好。他对苏文道:你把这布包收好。别的就不要管了,我自有办法。
    第14章 买主被杀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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