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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盛世星途 作者:醉卧兰若

    第101章

    顾长歌叫上苏锦城散步,苏锦城能不乐意吗,他当然乐意了,心里直接就觉,其实就是约会是吧,是吧!

    顾长歌见他答应了,上楼换衣,大晚上的也不怕人认出来,便没有做什么武装,简单的白色t恤,修身牛仔裤更显傲人身材腿部修长,配白色帆布鞋,就像是在校学生一样,一脸素面朝天,墨色的长发散开披在双肩上,说十**都有人信。( 平南苏锦城的目光在顾长歌身上转了一圈后,打开衣柜,略过一长排名贵的西服休闲服等衣物,最后在角落里才翻出一条崭新的牛仔裤,和白色t恤来。

    等他换好衣服出来的时候,顾长歌被他这一身学生似的装扮瞬间惊艳了。

    苏锦城本来长的就好,由其是一双桃花眼,那双眼线条清晰流畅浓郁得令人心动,只是他平常多以正装为主,再加上工作时候养成的习惯,除了面对顾长歌别人就没怎么见他笑过,更别说这样随意装扮了,多了一份朝气,看上去也比实际年龄小的多。

    没有自然外放的冷气,顾长歌敢保证,这人走出去,瞬间就能招来一堆的桃花。

    苏锦城扯了扯衣角,看着老婆大人愣愣的表情,还以为不好看呢,必竟他从来不曾这么装扮过,当下就有些犹豫的道,“不好看吗?如果不喜欢的话,我再换身?只是可惜了,就这一套跟你的衣服相配!”

    顾长歌闻言,心里一动,这才仔佃看了看苏锦城这身衣服,可不是吗,跟她身上的衣服颜色一样,不仔细分辩的话,还直像成套的情侣装。

    难怪这人会选这么一套与平常装扮完全不相符的一身衣服,也算是有心了,再说了,老公打扮的帅,她应该高兴才是,值于什么桃花不桃花的,敢来她就敢拍飞,“行了,就这样吧,挺好看的,有想好去哪里玩吗?”

    因为华清园在郊区,又称富人区,附近没有什么热闹的街道,如果就附近散散步的话,就有些没劲了,出去玩的话,顾长歌又不知道去哪里玩,从小到大各种为了生计奔波,除了兼职就是学习,上学的时候又因为不合群,连朋友约会逛街都没有,跟本就不知道有什么魔都有什么好玩的地方,把她放出去,居计连各大街道都认不全,比那些来旅游的外地人都不如,也算是够失败的,转身看向苏锦城,对上那清澈的眼,也是这个时候才想起来,他们从认识至今,好像都没有约会过,一直是她在忙着工作,两人聚少离多,再加上自己的职业和隐婚,下一次出行还不知道要等多久以后就越发显的这趟约会的珍贵!

    苏锦城一愣,显然也没有想到过,平常他除了工作还是工作,就是有朋友相聚也是去高级会所一类的,至于约会什么的,他以为这一辈子都不可能有机会遇上,结果到现在被自己老婆这么一问,才犯了难。

    吃饭,看电影此类有些太过老套,最后还是顾长歌想到了第二天要见苏老太爷,于是敲定道,“我们去逛街买东西,很长很长时间没去过了。”

    她都已经不知道是多久没有好好逛过魔都了,好像还是上初中的那个时候,与女同学约着去了一次,再后来,进入了演艺圈里就再也没有这种机会了,都是到大商场里行色忽忽的买上东西就走,再不然就是网购,这样不浪费时间,但是却错失了许多的乐趣。

    决定下来去处,就好办多了,两人到车库里,选了苏锦城那辆最是低调的黑色宾利车,没有让张兵跟着,苏锦城亲自开车,直奔目的地。

    那是魔都最繁华的街区之一,两侧云集着七百多家商店,随着经济时代的发展,这条步行街的开通,各国商家入驻,这条商业大街,现在已经成了名副其实的‘华国第一街’国内外购物的天堂同时也是最富盛名的旅游景点之一,尤其是到了晚上,华灯初放,各种霓虹灯的映衬下,各种特色的建筑更显得美轮美奂,沿街都有大理石坐凳,走累了歇脚很方便,尤其是在东有世纪广场,上搭有舞台每天表演不断,更有不少名胜古迹坐落于此。

    将车子找地方停好,苏锦城拉着顾长歌慢慢走入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十指相扣,不留一丝一毫的缝隙,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亲密。

    这便是最平凡的幸福吧,手牵手于街头,人群与沸腾的声音远去,仿佛就只有他们两人一样,让他竟有种如果能这么一直牵手走下去,那该多好的想法。

    “已经送了一套棋具了,明天买什么送给老爷子好,总不能就这么空手上门吧?”转了几家店,一直没有看到什么合心意的东西,顾长歌拧着眉头,扫向远处的霓虹灯牌,到底是有些要见家长前的紧张,虽然苏锦城说过他爷爷是一百个一千个的原意,可是她这个新媳,到底是不能失了礼数。

    如安格所说的,见家长,这可是大事!

    顾长歌对于老爷子的慎重代表了她对自己的在乎,苏锦城只有高兴的份,想了想后道,“要不买套茶具,要不茶叶,棋谱、再来就是藏品!这此都是他喜欢的,你看着买。”

    顾长歌点头,选择空间比较大,这样好买一些,正好前面有一家珍品斋,于是便拉了苏锦城迈步走了进去。

    这家店店面不算太大店外的门面也没有过多的装饰,走进屋内后有些与店外决然不同的感觉。正对门口的是一件两米多高的木制屏风,上面雕刻着精美的花纹一看就价值不菲,绕过屏风更有些目瞪口呆的感觉,屏风后面有张桌子,就像古代酒楼收钱的那种,在环顾四周,店铺两侧的墙边摆放着红木的货架,架子上面摆放着大大小小的陶瓷制品。

    老板是个上了年纪的老人家,悠闲的躺在躺椅上,手中拿着一把羽扇,随意的摇摆着,旁边古香古色的原木桌上放着一个收音机,咿咿呀呀的在唱着戏曲。

    门内门外,简直就像是两个世界一般,如同场景的穿越,顾长歌顿时大感兴趣起来。

    老人家睁眼看了看走进店里的这对小夫妻,“许看不许随便乱碰,想中哪件告诉我帮你拿。”

    顾长歌点头,慢慢的看了起来,古玩一类的,也不知道其间的规矩,店主都说了不让轻意碰,她便只是看。

    整个架子上,转了一圈,倒真让她找到了感兴趣的东西,一把有些老旧的紫砂壶,雕刻着老子东游图,别样的雍容富态,秀拙相蕴,淡雅清扬,不需要任何繁琐的帮衬,有种历史的厚重感,让她第一眼就喜欢上了。

    “老板,这把壶怎么卖,能看看吗?”

    店主人听到客人已经选好东西,这才坐直身顺着顾长歌所指的方向望去,皱头微微的一挑,居然是前两天在偏远山区乡下收上来的东西,好像是八百块来着,当时他一直认为这是老东西,觉的自己捡漏了,回来一炫耀,却不想圈里的朋友刚听说在哪里收的后,东西都不看就对他好一顿批,说是好多人在那家人手中上过当,他虽然对古画颇有研究,却是拿不准这把壶的真假,不像他大哥眼光那么准,可惜他大哥在外地,一时半会回不来,打听了一下,朋友说的是真的后,一气之下连收拾都没有收拾,就直接把东西放架子的角落上一放,没想到才不过这么短的时间,居然就有人相中它了。

    老人家上下将两位客人打量了个遍,看着就像小夫妻,穿着很普通,不像是有钱的,可是那配饰却一眼就看着不凡,再加上两人那一身贵族般的气质,老头眼睛一转,露出一个笑容来,“这把壶,那可是我千辛万苦收上来的,明代正德年间的老东西,起码这个数。”说着伸出一只伸展的手来。

    五万?

    还是五千块?

    顾长歌最讨厌别人说话说一半,不过却也没有马上说话,而是仔仔细细的将东西看了一遍,上面有少许的灰尘,不管是内里还是外面,壶底,都没有任何的印章,也就是说,跟本无法知道它是否名家之作,要说是明代的东西,那就更加不好断定了,就是懂行的人,都不一定能分出真假,更别说他们这两个跟本不懂的人。

    不过倒是听说,敲击会有金玉之声,她轻轻的敲击了两下,声音倒是不错,于是沉吟了一声将东西放到桌子上,故意道,“五千块,还是太多了,这东西这么旧,店家你莫要看我们不懂行就随便乱要价。”

    店家一口老血卡喉咙里,他明明要的是五百万,怎么到了这位嘴里就成了五千块钱了,于是想也没想的就喊出了口,“我说的是五百万啊,哪里是什么五千。”

    顾长歌这回真的被惊着了,不可思议的看向店老板,往前推了推手中的壶,很是不可思议的道。

    “你想钱想疯了吧,连个款识都没有,老板,你怎么好意思开口。”

    那老板闻言一愣,原本他还想骗骗这对不懂行的小夫妻,当然第一次报价肯定是虚价,只要诚心买,讨价还价几句,也不至于卖的价格太低,却没想到这个客人说到了关建点,这东西没有款识,是一致命的弱点。

    紫砂制品上的款识和铭刻是指刻、印、划在砂壶表面起装饰作用的文字,用以表明它产生的年代、制作者和使用者等诸多因素,这同样是断代认识上应当借鉴的依据之一。

    不同的时代刻款铭字的部位和方法都有所不同。在书体上,明代都为楷书,到了清代早期楷并用,而后期则以篆书为主。在紫砂壶的盖内、壶底或把根处都刻有制壶人的落款。

    许多研究人员和紫砂爱好者、收藏者都十分重视器物上有没有名家款识,就像人们见到一件精美绝伦的瓷器首先要翻过来看看底部有没有官窑款识一样,认为凡是没有书款的作品其艺术价值是要大打折扣的。

    苏锦城在旁帮腔,“看店家没有什么诚意,我们还是再逛逛吧,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价值五百万的壶,会这么随随便便的就摆在架子上,而且不做任何保养的。”

    苏锦城不懂这东西,可是他眼睛犀利,若不是长歌看上去很喜欢,他是连开口都不想,直接走人。

    只是没想到这老板居然如此的狮子大开口,脑子没毛病吧。

    店家却不肯放弃,心,还在据理力争,“故宫博物院旧藏的紫砂器不就是个例子吗,藏品中尤其是前期器物许多都没有款识,不能以有无款识而论其价值。这些无款器物的制作工艺和精美的程度与那些大家名人等名家款的作品相比绝对没有丝毫的逊色,相反有些则更胜一筹,前些日子一个近代大师的作品还拍出了一千两百万的高价,我才要五百万,怎么就不可以了。”

    顾长歌瞪眼,这得多不要脸啊,拿他的旧壶跟人家博物院里的东西相比美,要真是那么有价值,他还能放在这里,把他们当傻子呢。

    有些不舍的看了一眼那把旧壶,反正可供选择合适做礼物的很多,她不一定非要买它,不如再去转转,买东西就是要图自己个乐呵,没必要让自己受气。

    “老板既然如此说,那么就好好留着吧。”

    说完,拉上苏锦城便转身走向店门。

    店家老头傻眼了啊,没想到这两人说走就走,低头看了一把眼前的壶,想到朋友说的那些话,他突然就忐忑了起来,如果再也遇不上买家可怎么办?

    不过是八百块钱收上来的东西,不管怎么卖也不会亏掉,倒不如有点是点,这个时候他非常的后悔,刚刚怎么就脑袋一热喊了五百万这个巨额数字。

    “哎……哎,别走啊,买东西不是一言堂啊,有来有回,咱好做生意,怎么能一句不合就走人,这位小姐,你看你能给出个什么价,我老胡要是看着合适的话,就让给你。”

    顾长歌却是依然头也不回。

    老人这回彻底急了。

    “两百万,一百万,五十万?”

    “五万,这回可真不能再低了,就是个新壶都能卖到这个价格,更别提我这老东西了!”

    顾长歌好笑的发出一声哼,这店家可真够能屈能伸的,五百万能降到五万,这一下缩水一百陪,怎么一个强大了得。

    脚步不停,不过这回后面再没有喊价声了,想来五万就是那店老板的最低低线了,顾长歌有些犹豫。

    苏锦城宠溺的看向顾长歌,刚刚她那一眼的不舍看的分明,于是停住脚步,在顾长歌疑惑的眼光中,又走了回去,“结帐。”

    “啊,你要买?”

    店家已经不抱希望了,还以为这笔生意做不成了,没想到会峰回路转。

    “赶紧的包上,我们赶时间。”说着,苏锦城拿出自己的黑卡来往店长捧出来的小刷卡机上那么一划,店老板马上就热情的把壶送到了他面前。

    苏锦城将东西拿好,拉了顾长歌的手走出店门,东西顺手就塞到了她的怀里。

    “何必跟自己置气,喜欢就买下来,出来逛街不就图个开心吗!这壶你留着,给爷爷的礼物不急,我们慢慢挑。”

    “这不是心里没底吗,有钱也不是这么乱花的,这壶还是给爷爷吧,我虽然喜欢它,却很少用这东西,如果只是将其束之高阁就有些失了它的意义,倒不如留给老爷子物尽其用,不管真假,我们回头再买点好茶当礼物算了,正好配套。”

    顾长歌不是没钱,相反她很有钱,却是没有那个意识,对于在乎的人很大方舍得花钱,对自己却还是比较简约,除了工作需要的一些置装费等,还不曾花什么大钱买奢侈品,更何况还是这么一个分不出真假的壶,五万块钱,足够孤儿园用上好一段时间,所以才会犹豫。

    不过对于苏锦城那种花钱眼都不眨的人来说,这五万块真的不多,他只想让老婆高兴就好。

    而顾长歌也不是那种不讲理的人,她不会因为自己不想乱花,就拒绝苏锦城的心意,但是她的生活太过忙碌,虽然喜欢,可是真没那个闲暇的时间来用这个壶,怕苏锦城心里觉的她不够重视他送的礼物,所以才会想解释一下。

    苏锦城并没有生气,反而笑的很开心,老婆有进步,已经下意识的开始顾及他的感受了,他怎么会听不出来她的解释,于是开开心心的拉了顾长歌接着逛,终于在一家老店里淘到了两包好茶,任务完成,正准备找个幽静的地方歇歇脚,手机恰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

    “喂,苏锦城你丫的,听兄弟们说可是有好长时间没有见你了,就是姓叶的都不知道你在做什么,这可不行啊,聚聚啊!我今天刚回国,跟老三小七还有姓叶的都在‘东皇’等着你呢啊,速度麻利点来给我接风!今天晚上我们不醉不归。”

    刚刚接通,苏锦城就被电话里的大嗓门惊了一跳,速度的远离耳朵,好一会才想起这是谁,那个小时候就移民m国的雷俊,真人如其名,说话声音就像是打雷一样,这些年出差的时候,也断断续续的见过,没想到不声不响的居然回来了。

    回头看了一眼顾长歌,难得的约会啊,正题还没有开始呢,这帮搅事的家伙。

    “改天,我补请你一顿总成了吧,今天晚上有事。”

    “那怎么行,姓苏的你不够义气,不给面子啊!”

    苏锦城是真不想答应,却又不好直接回绝,这帮都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还有叶天佑也在,正为难间就觉手被晃了两下,耳际随即传来他亲亲老婆的声音,“朋友难得回来,你去吧,我自己一个人逛会,让张兵来接我。”

    苏锦城心想,这怎么成,电话那头已经传来了雷俊的不敢置信的追问,“怎么听着有女人说话啊,不会是在约会吧,卧槽,你真是苏锦城,那个厌女症的家伙?”

    顾长歌额头上划下一排黑线,苏锦城的这位朋友……真特别。

    哈哈哈……她快忍不住笑场了。

    而这边,苏锦城的脸瞬间黑了下来,特不情原的道,“行了,我去,带了人啊。”

    “谁啊?”

    “我老婆!”

    将手机收进兜里,苏锦城优雅的转身,黑脸已经消失,眸光温柔很是抱歉的看向顾长歌,“一会跟我去见几个朋友,都挺能闹腾的,你要不喜欢不用给他们面子。”

    难得的约会,就这么被生生的破坏掉,搁谁谁也不能痛快了,要不是考虑到长歌还没有正试见过这帮家伙,他是不会答应的。

    顾长歌点头,倒是不怎么反对,反倒对能得到苏锦城认可成为朋友的家伙挺感兴趣的。

    东皇——魔都最高极的会所。

    外观看上去并不起眼,甚至连招牌都没有,却在市中心这处寸土寸金的地方,拥有相当大的规模,占地颇广。

    是由南方的两大巨头,苏家跟叶家在国内开放初期就合伙弄的,当然对外一向保密,世人只知道它神秘而悠久,非一般人能进,不是上次顾长歌所去的会所能比的。

    可以说整个魔都消费最昂贵的地方,这里提供最顶级的服务,拥有最全的娱乐设施,甚至不少的一线明星,都会在这里陪酒,甚至端盘子,当然这都是她们自愿的。

    因为这地方,可不单单是有钱,就能进来的,有着强大的灰色背景,就是当权都也没有人敢来这里找碴,当然,它也并没有什么可以让人找碴的理由。

    整座会所,管制很严,分为十二层,四到十一层是那些名门望族可以自由进出的地方,至于这第层,则只有五大世家和拥有紫金卡的人才可以随意自由进出。

    这不光是金钱与权势的产物,更有着悠久的历史。

    就算知道这里是销金窟,也要拼了命的往这里撒钱,因为只有进入了这里,才算魔都有身份的人,才能拉拢到真正的大人物,建立庞大的关系网。

    同理,那些明星大腕,看起来风光,在这里却什么都不是,棒的是青春饭,想要趁年轻貌美的时候找个好的靠山,而‘东皇’无疑是钓金龟婿的最佳场所,就算是倒酒,那也是见世面,与那些大人物混个眼熟也相当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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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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