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都说我变态 作者:虫小扁
我的童年有点疯
别人都说我变态 作者:虫小扁
我的童年有点疯
别人都说我变态 作者:虫小扁
我的童年有点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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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br>至老读者的话:
亲们,恶搞之后,我发现得到的是——
不大记得剧情
很模糊
女主没这么变态了
没看懂
有点散乱
主线是什么
男主是谁
诸如此类的评语……
虽然此文曾经博得大家一笑,也曾经给大家带来过乐趣,然而乐过之后我发现我和你们都没有得到过什么,接着开始审美疲倦。
当我开始着力于爱情故事的时候,却发现之前的描写是多么空白无力。
事实上还有人说此文女主没有深度。
于是我开始反省,vip是需要大家花钱的部分,我没办法再用一个个恶趣味却零散的片段,来敷衍大家。
所以我回到了自己的初衷,对此文做了大量修改,让它变成一个完整的故事。
大家可以把它当作一个全新的故事来阅读,如果没有办法接受,那么请遗忘它,谢谢。
<hr size=1 /> 第一章我的童年有点疯
第一次看到严子颂,我就发誓我要成为这个男人的女人,但其实当时我还小,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
也或许,本不懂爱情。
只是很多个晚上,我会梦见他,梦回弥绕,骚扰着我的心跳。
事隔多年,在大学报到的那一天,老天安排我们再次相遇,我发现我依然清晰的记得他那张脸和那双一成不变的拖鞋。
因而几乎在同一时间,我便下定决心,要他成为我的人。
这事我很早以前就构想过,无奈即便相见,也总是错过。
因此没跟任何人说,也没有谁可以说,倒也成了心底的秘密。
除此之外我从不介意将内心赤裸裸的敞开大众面前,只可惜,依旧没有人懂。
导致小时候别人老对我爸说,你有个很另类的女儿。
我爸就苦哈哈的笑,笑着说你真客气。
或许每个人都有些疯狂的过往。
别的女孩都梳小辫子的时候,我偷了我妈五块钱,去理发店给自己理了个光头。
那时最流行的是蓝色生死恋之类的韩剧,主角都得了癌症。
理完光头我一边咳嗽一边跟我同学说我得了绝症,就快死了。
我们学校只有我一个人穿裙子理光头,他们都用异样的眼光看我,我觉得非常得意。
只是没人懂我,其实我是觉得聪明,才绝顶。
某一天我们班来了个实习老师,大学生。
我很喜欢她,为了表示我的热烈欢迎,我当众掀了她的裙子,她涨红了脸说我是个变态。
我似乎在这一瞬间找到了人生的目标,觉得她犀利地看穿了我。
于是那天开始她一讲课,我就提问,我一向是个好学生。
我问她穿什么颜色的内裤,我问她今天戴什么颜色的罩。
可她总是无语凝噎,颤抖着手指着我说蒋晓曼你给我滚出去。
再后来听说她变得格暴躁。
话说到这,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就叫蒋晓曼。
**
鄙人小学考试平均分从来就没及格过,不偏不倚刚好五十。
其中语文得分从来是0。
起因好像是作文,语文老师连卷面分都不肯施舍一点给我,常常被我气得瑟瑟发抖,脸色发青。
最甚者,把我的试卷撕得粉碎,从此再不肯批阅我的作文,到后来本不收我试卷。
我倒是觉得自己写得很好,像“我最喜欢的动物”这篇文章我就很满意。
我详尽叙述如何误杀了一只小**。
只是侧重描写小**的死状,可谓生动形象。
而“最难忘的一件事”,我将偷窥的一对情侣公园打野战的具体情形详尽道来,并灵活运用了很多生动的词汇。
可是他们看不懂我的文字,也看不懂我的内心世界。
为了确保平均分,考数学我倒是没松懈过,数学老师因此非常喜欢我。
小学考满分倒也没什么。只是每道思考题我都用三四种解题方式做出来,从此他一看到就双眼发亮。
考初中前某华嘉女同学婀娜多姿的在我面前走过,那校服冲我抛了个媚眼,我就被诱惑了。
深蓝色裙摆很漂亮,很适合我飘逸的气质。
我就在志愿上填了华嘉,让我妈如愿以偿。
这段时间她红着眼给我进补,慰劳她老人家一下。
便是在考试那天乖乖写了篇作文: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
这一引鉴深得评委欢心,总分实现零的突破,直达双满。
我语文老师据说气得倒地不起,说我一定是故意。
上天明鉴!我妈在拿到成绩单时,欣喜若狂,把我没吃完的补品都打包好给她们送去,那时候,我可没表示一句异议!
毕竟都已经吃到腻。
我妈回来后从厨房里拿了一把菜刀,威胁我把头发留长。
我对她说,您瞅着哪里顺眼尽管砍。
结果我妈说你这死兔崽子还不留头发我就自杀!
饿死你!
我被最后三个字深深震撼了。
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我妈能生下我,她就是传说中深藏不露的绝世高手。
一眼就可以看穿我的弱点。
耸肩,我认输。
然后自外表开始恢复普通人的模样。
多少还是惋惜,毕竟光头那会,总能让人眼前一亮,给人最直观的印象。
因此我生平第一次有了烦恼,担心自个不再一目了然。
毕竟我一直是个好学生,从不干穿耳洞染头发或者纹身这种违反校规的事,顶多就是干理光头这种校规没有规定而正常人不会做的事。
**
我是一只标准的感官动物,也懒得透过表面看内在。
简单来说,我只相信我的眼睛。
进入华嘉似乎理所当然,只是那种学习氛围多少让我意兴阑珊。
只是,人活着总有千千万万个意外,这样的不可预料,才让人生充满期待。
我看到了郭小宝。
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没离开视线。
而在我望着他的一个小时内,他照了一百五十六次镜子,包括和人说话时对方的眼镜,经过消防栓门的黑色玻璃片,汽车窗户,还有随身携带的镜子……
他一直小心翼翼的躲开别人的触碰,但凡变态的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癖好,很明显他是洁癖。
他不停的拨弄自己的刘海,无数次的整理上衣,走路笔直一条线,必杀技是有意无意摆出四十五度的侧脸,露出明媚而忧伤的表情。
我当即确定了自己的心意,意外自己居然有想结识的朋友。
这一个小时,便笃定他的自恋程度到达极致,足以跻身变态行列。
此乃变态中的极品。
我目光炯炯的看着他。
同是变态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不禁感叹这世界上果真不缺少变态,缺少的只是一双发现变态的眼睛。
还好这双眼睛,我有。
我想说不定,我可以和他在华嘉成立一个变态委员会,招收各界变态人士加盟。
后来他身边的人看着我,实在忍不住了说,“那个女的看了你一个小时。”
“谁?”
我心想机不可失,走了上去,出其不意的握住郭小宝的手,笑说:“同志!茫茫人海中相遇,我是何其有幸!”
他皱着眉挣脱,很明显因我的举止极度不满,接着对旁边的人说,“我并不认识她,”才望着我嗤了句,“一个小时?变态!”
一字成箴!
我难得低调,他却还能看出来,也就看了我一眼!果然同道中人,幸会幸会!于是点了点头,然后看着他笑说:“咱私聊。”
他旁边的人想搭话。我严肃阻止,“有一种对话,正常人不要嘴。”
我决定先用一首歌感动郭小宝,拉近我和他的距离,《单身情歌》。
我娓娓而动听的歌声,响彻在校园内……
……
正常的人那么多
变态的没有几个
找一个变态的变态的变态的变态的人
来告别单身
……
一曲未完,身边经过的路人,望着我的眼神已直接过渡到真空状态。
无比熟悉而深刻的感觉,那一刻我的眼底饱含泪水。
而郭小宝落荒而逃。他显然还没有发现自己的潜质。
然后望着他的背影,我笑笑的想,也只有这样的人生才不会无聊。
然后学的课程渐渐的多了。
而作文还是要写,又是“我最喜爱的动物”。
往事历历在目。
我突然心情澎湃。
知道蝌蚪么?那是我最崇拜的小东西。
可以从一条尾巴的大头生物变成没有尾巴四条腿的两栖动物。
教科书上白纸黑字名正言顺的总结为——
完全变态!
我觉得,没有什么比它更强大。
明明是变态却能得到学者们一致研究认可,可谓我奋斗的终极目标!于是洒泪写下一篇《变态观察日记》。
老师给了我满分。
说我有创意。有志气。
(我现在把此文变成了一篇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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