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显是为了陪她才找的借口。
林江笑望着她,“你怕别人看到我们一起回去误会?”
高秀芬似被人瞬间捏住了喉咙,哪怕看不到也能知道自己此时的脸有多红,她不说话林江也不急,就笑意的望着他。
明明含笑的眸子,高秀芬就觉得自己心里想什么都被看穿了。
高秀芬脸越来越烫,她觉得要烧起来了,一把扭开头,“不是。”
林江笑道,“那就好。”
他推着车子往前走,高秀芬抬头瞪着他的背影,林江像头后长了眼睛一般,头也没回道,“走吧,时间也不早了,再回去晚了家属院那边真要议论什么了。”
这话说的,像高秀芬像个任性的孩子,语气里又透着些许的宠溺,高秀芬觉得自己一定是被气的出现了错觉。
又不想真让林江笑话,反正他不怕被人议论,她又怕什么,高秀芬大步的跟上去。
两人走路,若不说话,总觉得有些尴尬,刚刚又被林江指点她害怕别人议论,高秀芬总想找回场子来。
她咽了咽唾沫,似漫不经心道,“你都大学毕业好几年,高中的书怎么还留着?”
林江声音温和,就和他斯文的长相一样,并没有再拿刚刚的事情打趣对方,“对于一个爱书的人,就会珍惜书,我小学的课本也都留着,你要不要看?”
林江侧头看她,好看的眼睛含着笑。
高秀芬避开他的目光,直视着前方,“你这么宝贝,还是留着吧。”
林江轻笑出声,“我确实很宝贝,这些年走到哪里,我就将它们带到哪里,也算是我财产的一部分吧。”
高秀芬揶揄他,“哟,那你把你的财产借给我,就不怕我带着它们跑了啊?”
林江停下来,侧头看她,他突然这么认真,高秀芬到有些慌了,“我开玩笑的。”
心下也开始后悔,她和林江刚认识几天,又不是熟人,确实不适合开玩笑。
林江摇头,“你是头一个有这种想法的人,我想我们是志同道合的人。毕竟能带着别人的书逃跑的,一定也是极爱书的人。”
高秀芬张了张嘴,抬手似轻抚下巴,却是将惊讶掉的下巴合上,偏心里又莫名涌出一抹亲近来。
她心虚道,“我不是爱书的人,只是觉得读书有用,可以挣大钱。”
这也确实是她真实的想法。
通过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是她重生回来之后的第一个想法,前世没有上大学,一直是她的遗憾。
林江是帮助她的人,她不想骗他。
林江听了也没有看不起,反而赞同道,“人要活下去,才能做喜欢做的事,若是为了读书而饿死,那便不必读书了。学有所用,才是重要的。”
抬眼已能看到家属楼的小区,高秀芬没想到会这么快,明明两个人也没有说几句话,怎么就到了呢。
还有十几米到小区时,林江停了下来,“你先回去吧,我去买包烟。”
高秀芬惊讶,想到看他喝酒,现在听到他吸烟也不觉得奇怪了,点点头走了,走了几步又停下来,回头看去,林江仍旧站在原地。
高秀芬裂嘴笑道,“你是怕被人看到说闲话,所以才让我先走的吧,我知道你不吸烟。”
黑夜里,林江俊秀的脸上多了一抹不一样的表情,他挑挑眉,露出一抹莞尔。
“今天中午聚餐的时候,于大海抽烟时,你将客厅的窗户打开了,你不喜欢闻烟味,又怎么可能吸烟。”高秀芬像搬回了一局,“不是说不在乎别人说吗?你现在怕了?”
林江觉得眼前的高秀芬像只骄傲的孔雀,在让众人夸她,然后她就会开屏。
林江笑意望着她,声音温柔又体贴道,“好吧,我承认我胆小。”
高秀芬撇嘴,她是想看林江低头认输,可是看到他认输这一刻,她竟没有一点胜利的喜悦,就像她赢了也是他让着的。
“那我先回去了。”高秀芬说完,突然又问,“你确定真不回去?”
指不定现在回家还能吓一吓那对狗、男女呢。
林江眼角一弯,温声提醒她,“今天中午和大海谈了很多关于生产方式改革的问题,他看重工作,怕是今天和厂长夜谈,你回去给他备些晚饭吧。”
高秀芬张了张嘴,眼睁睁看着林江推着自行车去了道对面的小卖部。
她觉得一定是自己想多了,林江怎么能知道她心里想的,然后说这样的话?
是的,一定是巧合。
高秀芬慢慢的往家里走,总觉得这事有些奇怪,可又说不出哪里奇怪来。
第三十四章 :是巧合吗
快到家门口,高秀芬才理清了一些头绪,若说奇怪也就是太巧合,今天于大海支开她,想和赵红梅私会,然后林江就提了生产模式的想法,于是无形中就扼杀了那两人的私、会。
想到林江把法想给于大海去立功,不会真的是因为这个吧?
高秀芬又想到了那张照片,上面是于大海和赵红梅搂在一起的照片,两人之间的亲蜜,一眼就能看出来是恋人。
还是从林江的书里掉出来的,那天吃饭林江却说他是赵红梅的初恋。
高秀芬微勾起唇角,已经不用再去猜疑了,林江一定知道于大海和赵红梅的恋情,至于为什么不捅破,是因为在乎赵红梅,还是因为孩子,那就不是她能猜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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