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决定回到自己的家乡。
他离开内地,来到沿海地带,他了解海洋,也适应船上的生活,经常做短工随船队出海。
十四岁那年,他终于有机会回到自己出生的小岛。但是,物是人非,岛上已经完全变了模样,当年的海啸使海商长时间不能来岛,小岛资源匮乏,剩下的部族为了存活,只能相互斗争,希罗族很快被敌对的部落蚕食了。
重返大黎的霍天,不知道自己还应该做什么,他没有家人,也没有朋友,他不知道自己的归处在何方。
这种迷茫的日子持续了一年,最后他实在忍受不了这种行尸走肉般的生活,他为自己定下了另一个目标——为族人报仇。
他要练武,然后再回岛上,杀掉敌对部族的首领。
霍天选择用剑作为武器,只是因为在他制订目标时,手边恰好有一把短剑。
他是个习武的天才,无师自通,很快就闯出了名堂。
二十岁的时候,霍天小有所成,他再次出海,回岛报仇。然而,这次回去,他发现他的仇人不见了,岛上所有的部族都已融为一体了,由另外一个国家的人驱使奴役。
他思考了三天,究竟该不该对此国人下手。这些人杀了敌对部族的人,按理说,是帮他报了仇,他实在找不到动手的理由。他在岛上生活了一阵,发现再也没有商船来过。当年的海啸影响太大,商队都改变了路线,不再经过此岛。
他悻悻而归。
从此,他再也没有回去过那座小岛。
回到大黎的霍天,陷入了彻底的孤独与混沌之中,他觉得自己愚钝至极,无论做什么决定,都比现实慢了一步。
有一段时间里,他十分厌恶自己,甚至已经到了求死的地步,他去各个武馆挑战强者,希望有谁能够了结自己的性命,可惜未能如愿。相反,他的名气越来越大,因为他经常出海,他们还为他起了一个叫“东海神剑”的名号。
很多人都觉得他是个武痴,对武艺有一种狂热的追求,他们恭维他,奉承他,然而,他们越是这样,霍天越觉得孤单。他没有人能够说心里话,他无法告诉他人,自己对武艺没有半点兴趣,他此生唯一在意的,就是记忆里的那段新奇而热闹的童年。可惜,那再也找不回来了。
随着他名声越来越大,围绕在他身边的人也越来越多,霍天开始觉得不耐和厌恶。终于有一天,他抛开了一切,消失在众人的视线内。
他随着难民一起流浪,四处乞讨。
这两年里,他没有说过一句话,跟他在一起的人,都觉得他是个哑巴。
这群难民中,有一个老妇,以前是个绣娘,在逃难的日子里,她仍然每天都在做功,曾有人问过她,为何这样坚持。老妇道:“这是我的本事,现在虽无用,但将来或许有用,不能生疏了。”
霍天就这样看着老妇,每夜刺绣,一看就是两年。
某一夜,霍天忽然醒悟,他对那妇人说了这两年来的第一句话。
“你说的对。”
武艺也是他的本事,他虽不感兴趣,但将来或许有用,不能生疏了。
从那以后,他重回武林,依旧坚持挑战强者,打磨自己的功夫。有时实在难忍喧嚣,他就会出海一阵,让海潮安抚他的躁动与孤寂。
那把奇怪的剑,是他在海商手里买来的,并不是因为好用,而是因为这两种奇怪的剑形,让他想起了儿时见到过的那些人。
“我在金链见过希罗人。”年轻人说道,“还有高棉人和隆都人,他们都是逃亡过去的。”
高棉和隆都均是当年小岛上的部族,时隔这么多年,再次听到他们的名字,霍天感觉自己沉寂的心微微收紧。
“那座小岛已经没有人了。”年轻人又道。
霍天:“为何没人了?”
“为何?”年轻人似乎觉得霍天问了一个愚蠢的问题。“岛上的矿产和药材都被挖光了,什么都没有,当然没人了。”
霍天怔然。
年轻人道:“这刀你到底想不想要?”
霍天:“想。”
年轻人:“你有多少钱?”
霍天顿了顿,道:“我现在没有,但是如果能上岸,我可以给你很多钱。”这是实话,这些年他名声大噪,上门送钱的人数不胜数。
年轻人笑道:“如果是其他人,见你这副模样,定觉得你在说大话,但我不会。”他眯起眼睛,“这艘船上,只有我能闻出兄台身上的钱味……哈哈!请跟我来,我再给你看看别的货。”
霍天起身,随年轻人进了船舱。
年轻人随身带了几个箱子,看着脏兮兮的,不甚起眼。他把箱子打开,里面装满了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物品。他点燃一盏油灯,道:“兄台尽管看,我瞧你甚有眼缘,定会给你最合适的价格。”
霍天从箱子里拿出一把匕首样的短刀,刀鞘是银色的,上面镶嵌着宝石,十分漂亮。
年轻人道:“有眼光,这可是法蒂玛王朝的东西。”
霍天:“……法蒂玛王朝?”
年轻人坐在一旁的货物堆上,手里把玩着铜板。
“若按照大黎的叫法,该叫做‘绿衣大食’,不过此朝已经覆灭了,这把刀算是古物,听说是他们曾经的宗教领袖哈吉姆的随身兵器。”
霍天:“……哈吉姆?那又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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