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副皮囊罢了,算得上什么稀奇。”傅骁玉说着,托着腮帮子看书,想起那闹市之中帮自己抢过钱袋的小少年,马尾扫起来的弧度,还有那头上绑着的东珠,总觉得一切的一切都像是镌刻进了他的脑子里一样,怎么都忘不掉,想到这,傅骁玉问,“刚刚出去的丫头,你可还记得什么模样?”
马骋眨眨眼,拧着眉细想一番,说:“具体不记得了,就记着漂亮了。”
傅骁玉轻声道:“这便不是喜欢。”
要瞧上一眼,日日夜夜都惦记,哪怕是再细节的地方,都记得清清楚楚的。
那才叫喜欢呢。
马骋当时嘴巴快过脑子,见识过了傅骁玉的种种手段之后,后知后觉才骂自己嘴巴不把门,什么都敢问,不怕那吃人的傅骁玉把自己狠狠收拾一顿吗。
镇国将军造访,是完全在马骋的意料之外。
他干活儿胆大心细,又有山上学来的道家武功,却依旧被那翻墙而入的镇国将军点了穴,直直地砸在那门外头,动弹不得。
没法儿动,耳朵却听得极其清楚,那镇国将军要为自家嫡孙谋个出路,想请傅骁玉与其结亲。
男人和男人?
马骋嗤之以鼻,这都是什么事儿,真以为他们家公子是吃素的呢?!
镇国将军匆忙离去,桌上摆放的糕点茶水半点没动。马骋自己躺在门口缓了两个时辰,才将那穴道冲破。将满身的酸涩一点点除去,马骋拍拍衣摆的灰尘,进了屋子,瞧见那桌上放置的信,是给镇国夫人的。
马骋恼火,说道:“这镇国将军怎么......”
“马骋。”
被打断了话,马骋也不生气,连忙答应,说:“您说。”
“准备聘礼。”
马骋:“......”
南朝向来有娶男妻的习惯,马骋没有想到,自己的主子真的为那少将军付出好一番心血。
少将军喜欢的小活物,偏院养了一大堆,都快关不住了。少将军喜欢吃杏儿,好不容易长成的梨树一棵棵全给砍了。
傅骁玉是无情的,马骋想着,连门口饿得快要死去的小奶狗嗷嗷叫唤,傅骁玉都不会停下半个步子的心,是怎么喜欢上别人的。
马骋老觉着自家主子爷有诱拐的嫌疑,见着他眼睛一天比一天亮,却也不忍说什么,看着他往那名为文乐的深渊之中陷入得越来越深。
纳彩时,少将军送来了大雁。
傅骁玉不晓得,马骋却偷摸着向对方小厮思竹打听过。说少将军找了个晴朗的天气,攀到了高高的杨树上头,站了两个时辰没有动弹,才等到一双大雁往南飞。
少将军武艺高强,轻功最甚,却也怕伤着活物。一双大雁抓得他身上到处都是被树枝划破的痕迹,各种艰辛,他一句话都没与傅骁玉提过,只言世人皆爱大雁的意象,纳彩要大雁,他便去打大雁。
如此而已。
自那会儿起,马骋才知道,他家主子爷花费的功夫将少将军的心捂热乎了。
如盔甲一般坚硬的少将军,重新柔软起来。
如同那甜糕,柔软且香甜,恨不得化在人的怀中。
“马骋——马骋——愣什么呢你?”
马骋打了个哈欠,这一愣神,竟在土灶前头睡了过去。
思竹把他推醒后,说:“少爷闹着要吃乳燕,你这熬糊了可得被少夫人好一顿收拾!”
马骋大剌剌地往后一靠,说:“收拾不了,这天下太平万事儿好说话的,主子爷一心都挂在咱少将军身上,没工夫收拾我一个小奴才。”
“谁跟你咱咱咱的呢。”思竹大骂,仔细瞧着砂锅中的乳燕,汤汁没熬干,白花花的,总算是松了口气,说,“走,把吃的送过去,少爷使了一下午枪,该饿坏了。”
两人提着饭菜往外走,傅骁玉告假,带着文乐来了不夜城,两人住得十分舒服,干脆买了个小宅子住,这已是两月了,朝中的信一天一封,催促着人回去,两人却不当一回事儿,安生地玩着,不管周崇那儿如何骂娘。
走到院中,马骋猛地停住脚步,把思竹也拉住了。
思竹没有他高,探头探脑地瞧,连忙捂住自己惊讶的嘴。
傅骁玉不知道何时被那夕阳晒得昏昏欲睡,靠在那躺椅处睡着了,手里还拿着一本游记没看完。
文乐坐在一旁的小石凳上,撑着椅子去亲他。
夕阳的色彩十分好看,由红色转为橙色,把那洁白的云朵染上几丝温暖。
文乐难得用玉冠将头发扎紧,俊朗的容貌不比那金林城平日上朝都会被掷果盈车的傅骁玉差。
一对璧人,正在亲昵。
马骋见过话本里那些花费无数笔墨的插图,却都不如眼前这一幕漂亮。
那一刻,马骋好像理解了傅骁玉口中的喜欢是什么。
文乐察觉到了人的目光,偷亲被人发现,他也不觉得羞怯,大大方方地一笑,比起食指在嘴上一划。
嘘——
别吵到有情人安眠。
作者有话说:
存稿时间设置错误直接发了,因为锁章耽误榜单,又有读者订阅,删除不了(你们是住在长佩吗,一会儿的功夫就三个订阅)。
所以将内容替换成了番外。提前给大家看一个番外哈,祝大家有情人终成眷属,天天开心,事事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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