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书友访问POPO原创市集
首页我在古代开书坊(穿越 系统) 我在古代开书坊(穿越 系统)——洋葱怪(12

我在古代开书坊(穿越 系统)——洋葱怪(12

    嗯,加油。宋凌霄冲尚大海点点头。
    尚大海满心幸福地坐回原位。
    宋凌霄的目光扫过还未发言的两人苏老三和梁庆:你们有选题要提吗?
    苏老三博览群书,可以说是建本小说的深度读者,他发现的小说不一定新颖,不一定文学价值高,但一定符合读者的口味。
    这件事说来也挺巧的,苏老三嘿嘿一笑,一副被他捡到了大便宜的模样,老三没有前面三位正式编修那么高的才华和眼光,纯粹就是运气好,你们猜怎么着?老三前日里看了一份稿子,文笔老练,内容曲折,让人看了开头就停不下来,恨不能把全文都给看了,可是这份稿子只给了个开头,它的题目叫《总裁请自重》。
    噗这回轮到宋凌霄喷茶了,什么?他没听错吧,这个人如果不是穿越的,他就把陈燧娶回家!
    这题目取的十分厉害,看起来新颖生动,其实却狗血暗藏,达到了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的效果。苏老三说话竟是一套一套的,显然是对这部书十分有信心了,他顿了顿,看向宋凌霄,向他请示,小老板,我能不能用那个白板。
    宋凌霄已然把白板带到了会议室,他把白板的使用方法教给了苏老三,苏老三从此就爱上了在白板上写写画画。
    随便用。宋凌霄乐得让资源利用起来。
    苏老三在白板上写出了总裁请自重五个字,虽然写的歪歪扭扭的,總字还用简单一点的宗字来代替,但是大家都明白什么意思,目的就达到了。
    他拿起记号笔,在总裁两个字左边画了一道杠:大家应该或多或少都看过才子佳人小说,才子,一般都是落魄书生,后来考上状元,完成了人生的转变。但是,这一部小说,它的男主角是总裁,什么是总裁,就是会试主考官。
    草,原来是会试主考官吗!
    宋凌霄在他微茫的课堂记忆中,似乎检索到了这个词汇:会试主考官,又称总裁,总揽裁决大权,由皇帝亲自在大学士、六部尚书、侍郎中间挑选,钦定二至五名正副总裁。
    没错,不仅有总裁,还有副总裁。
    苏老三老神在在地说下去:男主的身份展现了他非同一般的社会地位,完全颠覆了以往才子佳人小说中男主过于弱势的形象,不禁让人期待,这位总裁,到底会和女主也就是佳人发生什么样的故事呢?
    作为大众口味的代表,梁庆显然已经被苏老三的故事勾住了魂魄,他把二郎腿放下来,身体不自觉的前倾,目光炯炯有神地盯着苏老三。
    精彩的地方来了,请看题目:总裁请自重,这分明是以女主的口吻说的,看起来是一句水词,可是,其中包含的欲拒还迎、爱恨纠葛、先抑后扬、穷追不舍,还是那经典的配方,还是那狗血的味道,取题目的人一定深谙建本小说精髓,才能让人感受到这种致命的吸引力!
    宋凌霄暗想,苏老三,你这口才,不去说书真的可惜了!你以前真的没有兼职说书吗?
    而女主,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大家都知道,传统的才子佳人小说里,佳人一般都是千金大小姐,倾国倾城,才色双全,我们这位女主也是一样的,只不过,她很有性格,就像刚才弥编修说的那样,她不是一个任人摆布的小摆件,她是一个有野心有能力的大女子!
    宋凌霄顿时来了精神,难道,苏老三找到的这本书,竟然比弥雪洇找到的那本还要技高一筹吗?
    苏老三嘿嘿一笑,接着说道:她女扮男装,去参加科举,一路过关斩将,竟是考到了会试!谁知,会试开考的最后一天,竟遇到作弊案东窗事发,每个参加考试的人,都要把衣服脱光,被重新搜一遍身!
    宋凌霄重新坐了回去,用手撑住下巴,果然,他不应该对苏老三的口味抱有过高的期望。
    眼看着总裁带着巡场走到了女主近前,前面的考生都开始脱衣服了,女主该如何是好!她是拔腿就跑,还是供认罪行,连看遍建本小说的老三都为她捏了把汗!谁知,就在这个时候,那总裁一眼扫过来,定在了女主身上原来,总裁竟然认识女主!女主曾经在水边救过一个撞到头失忆的傻男人,就是现在显贵无比的总裁大人!
    宋凌霄:
    苏老三深深地喘了一口气,来表达他对这个故事的喜爱之情,他摇了摇头,遗憾地说:可惜,小说到这里就结束了,后面的故事没写出来,老三在纸页后面发现了一张名牌,上面写着作者的姓名和住址,老三便循着那住址走了一遭,你们猜,怎么着?那作者竟是曾经建阳书坊的台柱子,飞飞燕先生!
    苏老三显然已经激动到了极点,竟然能近距离和自己的偶像说话,还是在这样的巧合之下,不经意间偶遇了心爱的狗血作者,这种惊喜,这种宿命感,令苏老三深感使命在心,重担在肩,他一定要帮助飞飞燕先生东山再起!
    没错,是东山再起,因为建阳书坊的高手云集,飞飞燕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明明每一本书都畅销,却拿不到应有的酬劳,如今竟是食不果腹,在建阳待不下去了,北上来到京州,想找找机会。
    小老板,你猜怎么着,飞飞燕先生竟然是听着我们凌霄书坊的名声来的!苏老三明明已经四十多岁了,谈起自己的偶像竟然是来投奔自己的,那种小孩儿似的兴奋之情,让他的眼睛泛起明亮的光彩,飞飞燕先生见到我之后,向我盛赞了《金樽雪》,说他们那边的人都读过《金樽雪》,他本来以为京州没有像建阳书坊一样的地方,现在看来是他狭隘了!他现在唯一一个心愿,就是能够加入到我们凌霄书坊来,所以,他才会给我们投稿,想试试看会不会有回应!
    宋凌霄本来想吐槽这本书的套路也太踏马的多了,不过,放在大兆,也许这还是一种创新?毕竟套路的才是经典的,人家是建阳书坊的台柱子,肯定对这方面研究很深,他还是不要妄自评论了。
    如果这位飞飞燕先生愿意加入凌霄书坊,那确实是一件好事,宋凌霄相信,以建阳书坊的写作强度,这位飞飞燕先生绝对是个强输出型作者。
    很好,宋凌霄盛赞道,苏掌柜现在也可以兼职编修了,这找作者的能力不是一般的强,如果这一次能够和飞飞燕先生签约,给你记头功。
    苏老三心花怒放:小老板,不用给老三记头功,如果飞飞燕先生真能成为咱们书坊的作者,就是对老三最大的嘉奖!
    接下来,宋凌霄跟苏老三约了个时间,准备在荟珍阁请这位建阳书坊的台柱子吃顿饭。
    这次选题大会真是史无前例的大丰收,宋凌霄十分高兴。
    梁老板,你还有什么额外的惊喜要给我们吗?宋凌霄看向梁庆。
    梁庆吹了个呼哨,双手抬起,抱在脑后,他向后一靠,大喇喇地说:选题嘛,是没有,不过,我也有个好消息给大家说叨说叨。事情是这样的,我前段时间不是请大家在曲池苑吃了个饭嘛,当时天字间有几位老板,听说咱们凌霄书坊聚餐的事儿,就问我要了几本《绣像本第一奇书》回去,说是也想带到他们那边卖一卖,你们猜怎么着?一下子就脱销了!现在,这几位老板答应我,只要我推出新书,他们都要进货,卖到江南一带。
    宋凌霄带头鼓掌。
    梁庆得意洋洋地说道:所以,大家伙加把劲儿,多出几本书,咱们把建阳书坊的市场也给他抢过来!
    天下第一书坊主,不再是一个梦,而成了实实在在的可以预见的未来,宋凌霄只觉得心潮澎湃,清流书坊已经成为过去,京州城也不再是唯一的战场,他的下一个目标是全国图书市场!
    在迈向天下第一书坊主的道路上,他已经看见了前面那个强劲的对手,那个在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商业出版集团建阳书坊。
    达摩院的会议室里,凌霄书坊的员工们,在这一刻感受到了强烈的集体荣誉感,他们分散开来或许什么都不是,可是,当他们聚集在一起的时候,却已经可以迸发出问鼎图书市场、和建阳书坊一战的力量了么!
    眼看着大家士气高涨、情绪激昂,宋凌霄一挥手,团建、聚餐、荟珍阁,安排!
    就在会议桌的角角落里,一个个子不高,刚刚露出一个小脑袋的小女孩,趴在桌子上,目光灼灼地盯着宋凌霄。
    待到会议散场,众人起身往外走,开始谈论荟珍阁的菜色时,厌厌从椅子上跳了下来,跑到云澜旁边,拽了拽他的袖子。
    云澜哥哥,我可以一起去吗?
    可以啊。云澜道,你还是跟着我吧,别走丢了。
    厌厌这次来,是云澜带着来的。
    自从上次气晕西席先生,又惹得宋公子不高兴,厌厌就再也没有机会见到宋公子了。
    厌厌一个人呆着无聊,就站在花墙后面,偷看隔壁院子。
    云澜大部分时间都在读书,不知道书有什么好读的,厌厌很想找他玩,但是她必须遵守对宋公子的诺言,不能去打扰云澜。
    云澜被隔壁的小姑娘用幽怨的目光盯了好几次之后,终于忍不住,和她搭了话。
    没想到,聊下来,厌厌倒是挺随和的,没有像宋公子说得那么难以相处。
    于是,就有了今天,云澜带着他的小邻居,来参加达摩院的选题大会这一出。
    宋凌霄自然也看到了厌厌的身影,他默许了厌厌参会,只要她在一旁安安静静地坐着,他不介意多个人。
    不过,宋凌霄并不认为这次选题大会能对厌厌产生什么影响,只是满足了小姑娘的好奇心而已,大人开会,是顶无聊的事,来听上一次,以后也就没什么念想了。
    没想到,事情却并非宋凌霄想的那样,在荟珍阁吃完聚餐后,厌厌偷偷溜到宋凌霄身后,拽了拽他的袖子。
    宋凌霄回过头,看见小姑娘鼓着腮帮子,圆溜溜的大眼睛望了他一会儿,似乎是做了什么极其艰难的决定一般,绷着小脸说:宋公子,想做编修的话,是不是一定要识字?
    宋凌霄一愣:啊,那是肯定的,因为要和文字打交道
    那,厌厌咬了咬嘴唇,我想识字,我想上学,能不能送我去云澜哥哥的学校呢?
    宋凌霄简直被这突然而至的惊喜砸晕了脑袋,他不敢相信地又问了厌厌两次,确定厌厌是真的想识字,想当编修。
    也许厌厌是觉得编修开会都在讲故事,挺好玩的吧,她并不知道编修真正要做的工作是很枯燥乏味的,还要和各种各样的古怪作者打交道。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只要能激发厌厌上学识字的劲头就行。
    你不能去上县学,让我想想宋凌霄本来想再给厌厌找个西席先生,但是眼下靠谱的西席先生都被祸祸完了,如今只有一条道,他正色道,我可以让你去上女学,但是,机会只有一次,一旦你被女学撵出来,我就没办法了,明白吗?
    嗯,厌厌点头,厌厌会努力不被女学赶出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975的地雷x1,感谢(☆_☆)的营养液+202,wendy的营养液+83,此情无计的营养液+30,哲哲、江东狂士肆次的营养液分别+20,子曰的营养液+15,狸花喵呜、与清梦、山人没有喵、南鸢离夢、姐姐、Monroe、怀璧其罪,泱泱其秽的营养液分别+10,雪茶摘的营养液+5,梓忆琉晗、小机灵鬼宋凌霄的营养液分别+3,为什么事儿那么多呢、v客的营养液分别+1~
    注:①出自劝人格言《莫生气》。
    第75章 霸道坊主宋凌霄
    在宋伯的安排下, 厌厌进入京州第一也是唯一一座女学堂,女学堂没有固定地点,轮流在几大主办方家后院举办, 每周两次。
    说来令人惊奇,这女学堂里的学生们, 一个个来头很大,说出去绝不输给国子监的监生, 她们之中, 有大学士之女、六部尚书之女, 有封疆大吏家的千金,特地送到京州来上学,能打进这个由一品、二品大员家女眷构成的交际圈的, 绝非等闲之辈。
    宋伯给宋凌霄介绍过之后, 宋凌霄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把厌厌放进这么个真正千金大小姐组成的学堂,不会惹出祸事吧。
    小公子请放心, 咱们家这出身, 送过去也并不辱没了他们。宋伯骄傲地晃了一下肩膀。
    宋凌霄迟疑道:宋伯, 虽然我很想相信你, 但是当初我爹送我进国子监的时候, 好像特别叮嘱我不要强调自己的出身
    宋郢一直觉得,自己太监的身份,耽误了宋凌霄的发展, 还故意让家里的仆人们管宋凌霄叫公子, 而不是小主子,甚至一度向宋凌霄提议,要不要给他改一个出身, 把他寄养在说出去很有面子的勋贵高门里,后来被宋凌霄坚决拒绝了。
    按照这个逻辑,厌厌还不是宋家的正牌千金呢,去了那般贵重的学堂,岂不是要挨人欺负?
    宋伯,我知道你为了给厌厌找女学花费了很大的力气,但是我觉得吧,还是没必要搞得这么隆重,小孩子的心理还不成熟,最好在一个平等开放的环境里成长,健康阳光的成长环境才能塑造出健全完善的人格,如果实在找不到普通的女学堂,我们也可以请一些不那么知名的西席先生来教厌厌。宋凌霄有些艰难地提议道。
    小公子,你这话就错了,说句托大的话,小公子想到的这些,宋伯早就考虑过了。宋伯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说道,但是,实话不妨告诉小公子,并不是宋伯非要把厌厌送进女学堂,而是女学堂听说了咱们家有一位千金要上学,主动递来邀请信,请我们家千金去上学呢!
    宋凌霄诧异了,他没想到其中竟然有这样的原委。
    女学堂竟然会主动来邀请厌厌过去上学,这实在是意外之喜,可是,宋凌霄怎么觉得还是这么不对劲呢。
    同样是一批家长,同样是这样的家庭环境熏陶出来的小孩,没理由在国子监里就对太监之子那么微妙,在女学堂里就热情邀请啊。
    女学堂的课程表能不能给我一份?我想知道厌厌每周都在哪里上课。宋凌霄说道。
    当然可以。宋伯将事先准备好的课程表拿出来,小公子请过目。
    恋耽美


同类推荐: 顶级暴徒被前男友他爸强肏(NP,重口,高H)孽缠:被前男友他爸囚禁强肏(NP,高H)重生国民女神:冷少宠妻宠上天独占帝心:后位,我要了医品太子妃金玉满堂(古言女尊NP)乱七八糟的短篇集( 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