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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古代开书坊(穿越 系统)——洋葱怪(27

    若是公子不弃,老身便将釉儿许给你如何?
    我们家家资丰厚,也不要你什么钱,只是釉儿日常开销不小,你若是答应入赘我们家,免不了还是得破费一些。
    三年后的洒金河畔,望着脚下的河水,河水里倒映着的那个形销骨立的人。
    郑九畴几乎认不出来,这是自己了。
    三年前,他从这河上过,多少姑娘向他投来娇羞的目光,三年后,人来人往,却没有一个人愿意靠近他。
    只是因为他轻信那深宅大院之中,陌生夫人的话,以为夫人真的是家中无所依仗,欣赏他人品出众,所以才想把自己女儿嫁给他。
    那时他被色相迷了头脑,真以为自己当得起这份青眼,他当即跪下给夫人叩了三个响头,说自己高攀了,如果夫人真能将令嫒下嫁于我,我将以伺候母亲的礼仪奉养夫人。
    真的太蠢了!
    郑九畴啊郑九畴,看看现在的你自己!
    破衣烂衫,须发蓬乱,又瘦又老,眼神里透着癫狂,就算是三年前的你,也不愿意接近这么一个叫花子吧。
    郑九畴目光直直地盯着洒金河水。
    他想到了自己最后当掉的那块传家玉佩,换了一千两银票,捧给夫人去做双小姐的嫁衣。
    他想到了与双小姐耳鬓厮磨的半年时光,在他银钱用尽的当天,深宅大院,人去楼空。
    他想到了三年前的乡试失利,无颜回家,在京州度过乞丐一般的三年,受尽冷眼,京州的雪,好冷。
    如今乡试又过,他荒废了三年,根本没有温书,中选希望极小。京州的冬天,又要来了。
    他捱不住了。
    噗通
    救人啊,有人跳河了!
    翌日清晨,宋凌霄照例在书童和两个保镖的押送下,来到国子监学堂。
    昨天虽然书童叫嚷的厉害,但是什么都没发生,宋伯也没来问,显然书童把宋凌霄逃学的事情瞒了下来。
    只要有第一次,上了宋凌霄的贼船,那就有第二次,第三次
    陈燧过来轻轻踢了一脚桌腿,宋凌霄从昏沉中惊醒,看见身材矫健的少年正立在自己桌案边。
    宋凌霄打了个呵欠,站起身,吩咐书童在此地看着书篓,他去去就回。
    在书童狐疑的目光中,宋凌霄猫着腰和陈燧一起溜出学堂,两人翻墙离开国子监,和墙外等着的蓝弁汇合,一并往两条街外的演武场走去。
    今天的阳光格外好,秋末冬初,天空就像空明的玻璃一样纯净,阳光丝毫不受遮挡,金澄澄地洒下来。
    喝,这就是演武场了!宋凌霄举目望去。
    眼前一片开阔的广场,广场分为各个区域,各区域功能不同,兵士们一早就在演武场上晨练,有练器械的,有跑步的,还有骑马的。
    再远处,能看见西城门和阳光下闪闪发亮的琉璃塔尖顶。
    那边是护国寺。陈燧指给宋凌霄看。
    宋凌霄之前看过系统的沙盘,知道西北城区这一块,大概分布着国子监、太监居所和军营,还有一座非常漂亮的九层浮屠塔,是护国寺的标志性建筑。
    两人看了一阵风景,陈燧给宋凌霄讲护国寺的由来,蓝弁在旁边有些无聊,自己去跳梅花桩了。
    说起来,护国寺也有刻书用的纸坊和刻坊,不过他们一般是刻些佛经。陈燧说道。
    他们刻书量不大吧?竟然自己建立纸坊和刻坊?宋凌霄诧异。
    是啊,质量还很好,因为常年闲置,外面借用也不贵,你有兴趣的话,我可以带你去看看。陈燧笑道。
    宋凌霄发现陈燧知道的还挺多的,连这点小事他都门儿清。
    老实招来,你到底什么家庭?鸿胪寺,太医院,还有护国寺,你怎么都熟?宋凌霄一脸严肃地瞅着他。
    家里人没空管我,小时候把我寄养在护国寺而已。陈燧轻描淡写地说道。
    以皇子之身,寄养在护国寺,陈燧小时候的处境如何,这一句话就可以说明了。
    只不过宋凌霄却误会成了其他意思:啊,我知道了,你就是那种命里带煞,家人希望你健康长大,所以把你寄养在寺里的寄生子,对不对?
    希望我健康长大陈燧低笑了一声,你这想法倒是不错。
    一队兵士穿着整齐划一的服装跑过来,从两人面前跑过去。
    走,咱们也跟着他们跑两圈。陈燧说道,热热身。
    好,走!宋凌霄活动了一下手腕脚腕,摆出十分专业的慢跑姿势。
    约莫跑了一刻钟,宋凌霄上气不接下气,脑瓜子嗡嗡的,感觉自己快死了。
    陈燧放慢速度,但是没有停下来,他时不时出言指导宋凌霄调整呼吸和跑步姿势,自己的气息倒是一点不乱,好像只是在散步一般平常。
    宋凌霄只好跟着他的指导继续跑,别说,呼吸上的压力减轻了一些,渐渐地,第一重极限冲破,腿脚也变得轻盈起来,宋凌霄张开双臂,迎风狂奔了一阵。
    呼呼他站住身子,两手撑着腿,舒服!
    别停下,走起来。陈燧跟上来,脚步轻盈。
    宋凌霄于是又直起身子,跟着陈燧走了一段。
    你气息还不错,比我想象的好,说明你的肺病是可以通过运动改善的。陈燧说。
    宋凌霄感觉里衣上满是汗水,周身却无比畅快,思维也更加清晰敏锐,他心情愉快地说:我没病。
    讳疾忌医。陈燧点评道,是一种极度愚蠢的行为。
    行吧,你说是就是,老子现在就要去护国寺发展新下线!
    冲个水,走吧。陈燧向前走去。
    宋凌霄心头一喜,没想到这个演武场设施还挺齐全的,竟然还有澡堂,不愧是国家级的健身房。
    下一刻,宋凌霄跟着陈燧绕过一排军营的平房,来到一处矮墙下。
    当几个毛绒绒的虬臂大汉端着木桶从头上往下倒凉水的冲击性场面出现在宋凌霄面前时,他傻了。
    陈燧的形容非常精准:冲个水。
    我不可。
    宋凌霄想。
    经过一番挣扎,他咬牙开始解扣子。
    大家都是纯爷们,只不过你们肌肉大一些,等我长大了,也未必就输给你们!
    这边。陈燧一把拉住宋凌霄的胳膊,将他从一堆光溜溜的壮汉中间拖走。
    陈燧似乎对这地方很是熟悉,七拐八绕,找到一个砖头垒起来的小隔间,隔间前面还贴心地拉着一条麻绳,上面挂着一条破布,算作遮挡。
    等我一下。陈燧说着,快步离去,不一会儿,不知道他从哪儿弄了两桶热水,提到小隔间里放下,而后撩起破布出来,对宋凌霄说,去吧,我就在旁边,水不够了叫我。
    多谢。宋凌霄都有点不好意思了,他撩起帘子进去,飞快地脱了衣服,搭在帘子上,痛痛快快地冲了个热水澡。
    一边冲水,宋凌霄一边想,也许陈燧没有他想象的那么高的出身,谁家公子哥儿会这么细心地照顾人呢,可能陈燧在家里也挺不受重视的吧。
    宋凌霄冲完澡,挽起头发,有些嫌弃地盯着自己汗湿的里衣,这怎么办,他没带换洗衣服,外衣倒还好,里衣却是不能穿了。
    怎么了?陈燧觉察到里面没动静。
    没事。宋凌霄咬咬牙,把外衣拿下来穿了,里衣揉一揉抄在袖子里,幸亏宋凌霄的里衣都是最上乘的软料,可以压缩成很小的一团,即便如此,他还是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还有他这么邋遢的人吗!啊!
    就是外衣有点磨腿,走路怪怪的。
    宋凌霄拉开帘子出来,见陈燧正站在砖棚子旁边的空地上,脚下放在一桶备用的热水。
    宋凌霄一手抓着湿漉漉的头发,往上撩起,一手攥着袖口,防止里面的东西掉出来。
    陈燧本来在玩一根草叶子,七拐八拐地编成一只草蛐蛐,看见他出来,不由得停下了手中动作,目光亦停留在他身上,久久不得移开。
    只是不知那个当众耍宝的小机灵鬼,竟然生得这般唇红齿白。
    宋凌霄急忙把藏着东西的袖子背到身后,窘迫地盯着陈燧。
    陈燧目光一低,扫向他背在身后的手,又抬起丹凤眼,似笑非笑地瞅着他:什么好东西?
    完全不好,特别不好,陈同学,我有个事儿跟你商量。宋凌霄飞快地转移话题,我暂时不打算回国子监,现在要去一趟书坊那边,时间比较长,所以,你自己回去吧。
    说完,宋凌霄别别扭扭地走了两步,又补充了一句:再见!
    等等。陈燧扔掉草蛐蛐,三步并作两步,追上宋凌霄,按住他的肩膀,你头发没干,这样出去,还会咳嗽。
    我没病。宋凌霄强调。
    陈燧的眼神里带着谴责。
    两人站在咫尺之间,宋凌霄周身散发出淡淡的水汽,略显宽大的外衣松垮垮露出半片锁骨,他有点倔强地抬眼看着陈燧,黑白分明的眼睛透着灵气,眼眶、鼻尖则泛着水汽蒸腾后健康的浅红色。
    陈燧的心跳又快了几分。
    在他感受过的那个未来里,他未曾有过这样的感觉,他以为那是因为他看过了太多的人世险恶,已经无法再对任何人产生期待。
    不过是最无聊的皮相,又怎能迷乱他的心呢。
    陈燧闭上眼睛,说道:你去吧。
    身体是宋凌霄的,宋凌霄都不在乎,他在乎个什么劲。
    宋凌霄总觉得陈燧像是生气了,他也知道不擦头发就在路上狂奔不大好,但是擦头发这件事也可以边走边干啊。
    宋凌霄叫了辆马车,舒舒服服地坐在马车里,一边用里衣当浴巾擦头发,一边想。
    赶到书坊,宋凌霄从头到脚都干透了,顺便把头发盘起来,用簪子固定住,收拾利索之后,他下了马车。
    苏老三已经采买好了整整三大箱通俗小说。
    一看那艳俗的封面,那孟浪的书名,宋凌霄顿时精神了。
    没错,就是这个感觉,就像他小时候开在学校旁边的租书屋,里面全是被翻得破破烂烂的武侠小说、日本漫画
    就让他来看一看,大兆京州的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吧!
    宋凌霄坐在圈椅中,翻开一本小说。
    某年某月,书生进京赶考,遇见一狐狸精自荐枕席,遂睡之,旬月消失不见,遂知是狐狸精。书生高中状元,榜下捉婿,丞相捷足先登,书生遂与丞相之女喜结连理。
    结尾换cp,很强。
    某年某月,书生进京赶考,迷路,遇见神女在水边嬉戏,遂睡之,多年后,神女消失不见,书生发现大梦一场,继续赶路。书生高中状元,神女托梦已选好一名良家女子给书生做媳妇,与神女相貌相类,后发现良家女子乃是尚书之女,喜结连理。
    替身也能吃,不挑。
    宋凌霄强忍着吐槽的欲望,连着看了好几本这样的以进京赶考的书生为主角的YY小说,他迟疑着问苏老三:这就是现在最火的通俗小说吗?
    正是,除了被说烂的三国故事,就属这种才子佳人小说最受欢迎了。苏老三笑道。
    这哪是才子佳人,这明明就是艳遇小说,满足穷秀才的幻想罢了,粗陋的文笔,油腻的桥段,看一本就能少吃一顿饭。
    掌柜,你说实话,你觉得这种小说好看吗?宋凌霄忍不住怀疑起自己的审美来。
    小老板出身不凡,又在国子监上学,是贵人了,认为这种小说过于低俗无聊,也是很自然的。苏老三没有明确表明自己的态度,但是显然,在宋凌霄的审美,和书生进京赶考的艳遇故事之间,他是偏向后者的。
    那就是说,你觉得还是挺好看的。宋凌霄陷入了沉思。
    做通俗小说最危险的就是以自己的审美妄自评判大众的喜好,可是宋凌霄又不得不面对一个现实,就是现在最流行的书,他看不进去。
    完犊子了,这还做什么通俗小说!
    就像全职写手写网络小说,发现销售榜靠前的书踏马一本都看不进去,那还写啥,趁早收拾回去上班!
    扎心归扎心,但事实如此,宋凌霄不得不忍痛承认,也许
    他做不了通俗小说。
    草,出师未捷身先死。
    小老板,你别急啊,反正这种书印制成本很低,可以多试试,卖不出去也亏不了多少钱。掌柜劝解道。
    好吧宋凌霄揉了揉太阳穴,也不能指望一步到位不是?
    咱们是引进建本的小说,还是怎么做呢?掌柜询问下一步计划。
    咱们不引进别人的,只做自己的书。宋凌霄说,他也想直接当个书贩子,进货出货赚差价,但是书坊经营系统不允许啊。
    小老板果然是魄力非凡,掌柜赞道,赞完又犯了难,那咱们找谁写呢?
    当然是消费的主力,小说的主角书生。宋凌霄说,拿纸笔来。
    掌柜依言拿来纸笔,好奇地看宋凌霄写字,宋凌霄经过一阵子苦练,毛笔字已经勉强能看,他在纸上写了有偿征集赶考故事八个大字:贴出去吧。
    掌柜一看,忙问道:这故事是什么意思,是写出来的,还是口头讲的?有偿又是怎么个有偿?咱们银钱不多,大头要拿去做举业书,总不能谁进来编个故事都给钱吧?
    宋凌霄沉吟了一下,说道:是口头的,每个人讲一刻时间,不管讲的好坏,都给一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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