阙安看着眼神迷茫无助的田园犬,心里一沉。
汪
白大褂正打算将针头注射进小狗的皮肤,被旁边突然传出的狗吠声吓了一跳。
笼子里的哈士奇眼中似是盛满怒火,直勾勾盯着她。
白大褂拿着针管的手居然有些发颤。
她第一次被一只流浪狗的眼神盯得心慌。
咚
大门被推开,另一个穿着白大褂的男生走进来,催促他:小曾快点,给这几只把疫苗打了,然后抱去做个犬瘟检测,他说着被铃声打断,从兜里掏出电话,喂?这里是流浪猫狗救助中心,请问您是?
阙安动作停在半空中。
流,流浪狗救助中心?
男人嗯了几句挂断电话,从带来的箱子里拿出狗粮,倒在笼子前的食盆面前:乖,饿坏了吧,赶紧吃点,小可怜,过几天就有好心人来接你们走了,别抢别抢!
他扭头道:测完带他们去洗澡把毛剃一下,太长了。
被称做小曾的女人点点头,小心谨慎的看了看阙安,小声道:李哥,这只哈士奇是不是有狂犬病啊,他刚才冲我狂吠,我觉着精神不太正常。昨天刚捡回来的,在大街上都快被雨淋透了,还不知道躲雨,傻傻的。
狂犬病患狼阙安:
男人皱了皱眉,站起身接过钥匙,打算小心推开笼门。
然而,笼子刚开的一瞬间,里面的哈士奇就冲了出来,速度快得只剩一丝残影。
等两个人反应过来想冲出去追时,狗早已跑得没影了。
两人目瞪口呆,愣了半天,小曾缓缓僵硬转头:这这是狗能跑出的速度吗?
男人同样僵硬的摇头摆手。
*
帝景大厦三层。
瀑布式的流水屏风设计,巧妙的将桌与桌之间隔成单独的小包间。
宋清谢过秦母:阿姨我自己夹。
她姿态从容,嘴角却有掩饰不住的笑意。
知道今天要来吃饭,她开心了好久。
在高中的时候秦郁之就是他们学校的校草本草,除去人高长得帅、学习好这些校草必备属性,病弱话少的性子在青春校园总是显得格外吸引人。
秦郁之经常做的事是发呆望着窗外,大部分时间,他都沉默的坐在自己座位上,皱起眉头咳嗽。
他虽然沉默但并不阴沉,这份平静只是平静,没有因为患病而有半分阴郁情绪。
大家经常看见他带牛奶喂学校的小野猫,体育课的时候,他安静坐在操场上,看着众人大汗淋漓,也抬头看向天空上自由飞翔的鸟群。
这样温柔缄默的性子让暗恋他的小男生小女生占了学校人数的三分之二,这么恐怖的数量之下,宋清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两家人从小就是世交,平时在学校,秦郁之也会承担起一个大哥哥的义务帮她讲讲作业,偶尔上下学也会一起。
在享受班上小女生嫉妒羡慕的同时,宋清对秦郁之的喜欢暗恋呈直线上升,正当她鼓起勇气准备告白时,秦郁之就转学了。
其实秦郁之的转学在意料之内,他本就是突然转学过来的,来到这个班还不到半年,对于这个班,他其实并没有完全融入过,也没有时间给他融入。
秦郁之习惯了转来转去,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转走的时候给全班还体贴的送了小礼物,依旧是他温柔缄默的作风。
只是宋清还没来得及告白,暗恋也无疾而终。
秦郁之喂了一口菜到嘴里,抬起眼问宋清:你是在布鲁士吗?
宋清连忙点点头,有些激动道:是,我们校区在那边,她顿了顿,好奇道,没记错的话,郁之哥两年前也在瑞士留学吧?
秦郁之嗯了声:在那边治病,顺便留学。
宋清有些歉疚:不好意思啊。
秦母看见秦郁之露出一个微笑:没什么抱歉的,我之前在C大,挨你们学校挨得近。
宋清眼睛一亮,惊讶得兴高采烈:天哪,原来师哥是C大的?
她只知道秦郁之成绩好智商高,但没想到他居然在C大。
C大在科研和教学领域,不仅是在瑞士,乃至全世界,都能称得上是前几名。
秦郁之点点头。
共同话题一连接上,话就源源不断,宋清开心得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一个劲儿说着瑞士留学的点滴,秦郁之话少,偶尔附和点个头,接几句话,两个人的氛围倒也融洽和谐。
秦母和宋阿姨对视满意的对视一眼。
看到时机合适,秦母开口站起身道:我突然想起,好久没去过这附近中央公园逛过了。
宋阿姨领会到她的意思,点点头也跟着站起身:是啊,我也好久没去了,这会儿吃饱了,刚好我俩过去散散步,你们两个先吃着。
宋清没说话,满心欣喜的正准备点头,就看见秦郁之适时放下筷子,站起身来:妈,正好我也很久没去过了,我和宋清一起吧。
秦母瞪了秦郁之一眼:你们年轻人好好聊聊,跟着我们做什么。
这正是培养感情的好时机,怎么能放过。
宋清看着秦郁之,聊天时一度下沉的心,听到这句话彻底沉到了底。
秦郁之还是和以前一样体贴,外人看两个人聊得热闹,但实际上秦郁之不失礼貌之中掩藏的是疏离,刚才聊天过程中,秦郁之告诉她有学习研究,或者论文上的困难,都可以去找他,他会尽量帮忙,言辞举措像极了高中时那个帮她解决困难的哥哥身份。
但再往深一步,对于他自己,他却是避而不谈半分。
宋清也不是不会看眼色的人,要是说刚才都只是她自己的猜测,那秦郁之现在的举动,则让她彻底认清了他不喜欢自己的事实。
宋清缓缓站起身笑笑:走吧一起,我正好也吃完了。
两人都这么说,秦母和宋母也不能说什么,最后一行人一齐走出饭店到了广场。
知道对方完完全全对自己没想法之后,宋清索性放下顾忌。
暗恋这种东西很少有结果,更何况对方还是难以采摘的高岭之花。
这么一来,两个人以朋友的身份聊起来反而轻松许多。
她好奇道:我听阿姨说,你小时候偷偷去爬过树。
秦郁之愣了一下,脑中浮现出在森林里,毛绒绒和他在苹果树下的场景。
只可惜宋清和他说的不是一件事,宋清说的应该是他六岁去德国的时候住在医院那次。
他成天窝在医院里,不被允许不能外出,医院的花园里有棵法国梧桐,看上去粗细和那天晚上和毛绒绒爬的那棵苹果树差不多,他心血来潮想去试一下,趁着父母没在,哧溜哧溜上了树,结果爬到一半,没踩稳被摔了下来。
结果被秦母教育了许久,一边上药一边又是好气又是好笑:你说说你,从小就没运动过,那么高的树,怎么可能不被摔。
他张张嘴,想说自己真的爬上去过,但想了想还是闭了嘴。
当时是毛绒绒在身后推了自己一把,自己才成功上了树,而现在妈妈说自己上不去,也是真的,自己确实没成功上去,上次只是借助毛绒绒的力量。
没有毛绒绒,他果然什么都做不到。
秦郁之点点头:嗯,被摔下来就再也没爬过了。
宋清在心中叹气,莫名的有些遗憾情绪。
要是秦郁之没有生病,现在的他不知道是什么性格。
秦母一直给她讲,秦郁之小时候话多又活力十足,住在医院时,时不时蹦出几个鬼点子从医院逃出去,和护士玩你躲我藏,把护士累得够呛。
那估计高中时遇到的他,也该是活力满满,少年意气的阳光洒脱模样。
不知不觉走到广场中心,一大群鸽子停落在草坪,不怕人的啄食着面包屑。
几个人在台阶上坐下,突然,宋清啊的叫了一声,双脚离地,眼睁睁看着一只凶恶的黑色野狗从自己腿下钻了过去。
秦母忙护住宋清,关心询问:没被吓到吧?
宋清摇摇头:没事伯母,猝不及防钻出来,没心理准备而已。
秦母点点头,看向远处一只正和鸽子玩大眼对小眼的哈士奇道:
这广场边上有个流浪狗救助收留中心,所以这附近流浪狗特别多。
她话音刚落,远处的那只哈士奇就扭过头来,对上了秦母的眼神。
第14章 第十四只
秦郁之也看见了那只哈士奇。
前几天雨夜才遇到过一只,现在又碰见一只?
他放下喂鸽子的手,朝哈士奇的方向走去。
阙安眯起眼打量着朝他走近的人。
这人是,那天雨夜里那个人?
秦郁之越走越近,仔仔细细观察着面前的二哈。
这只狗,是那天雨夜里淋雨那只?
他越走越近,越走越肯定。
狗的大小,毛发,尾巴,都和那天晚上那只一模一样,而且这种目中无人蔑视一切的眼神,除了这只狗,他也只在一只狼身上看见过。
他在二哈面前蹲下,伸出手掌,摊开半包面包屑:吃吗?
虽然知道他听不懂人话,但还是不自主的和他说话。
阙安看着他手中的面包屑,罕见的有些动摇。
城市里找不到太多吃的,他这几天滴水未进,而他刚才从流浪狗收留中心逃出来,竟是跑得有些体力不支。
秦郁之伸着手,还在等待阙安的回应。
眼前的二哈没反应,正当秦郁之打算收回手时,二哈突然直愣愣抬起头,神色莫测的盯着秦郁之看。
阙安打量着眼前的人,突然萌生出一个想法。
这人家里还缺狗吗?
作为一只狼,有着不能寄人篱下的尊严,但是作为一只哈奇士,必须保证自己的温饱。
而且这人,看上去也算是相当可靠了。
这年头有钱又可靠的人类不多了。
他头一次动摇了自己的信念。
生命诚可贵,自由价更高。
若为面包顾,两者皆可抛。
秦郁之被盯得一愣,准备收回手的时候,突然被一爪子按住。
哈奇士郑重其事按住了他的手,把他的手压到自己爪子底下。
宋清正好赶过来,看到这一幕,哈了一声,逗道:这二哈看起来好帅气啊。
平时网上都说哈士奇的帅气都是用智商换的,也不知真假,但这只狗帅气是真的帅气,气质带着种锋利感,像狼一样。
宋清伸出手逗了逗狗,对方唯一的反应是抬起眼瞟了一眼她,随后定定的继续盯着秦郁之。
她好奇的看着一人一狗:这狗好像对你还挺感兴趣的。看上去还挺和谐。
而且看上去这狗也好像挺喜欢秦郁之的,秦郁之在高中时也是个爱喂养流浪猫流浪狗的人,这么一联想,她不由得问起秦郁之:对了,你考虑养只宠物吗?
秦郁之一个人住,是个喜欢清净,不喜欢人打扰的性子,但独居难免太死寂,有只猫猫狗狗的或许要好一些。
秦郁之摇摇头:不了,我常年不在家。
他不适合养宠物,国内外的医院四处跑,自己都安稳不下来,更别说再去养一只小生命。
宋清可惜的噢了一声。
也对。
阙安眼前一亮。
常年不在家?
自由和面包手牵手,在他面前挥舞着胳膊。
秦郁之正打算起身,但面前的二哈似乎格外粘他,用爪子扯着他的衣服不让他走。
宋清站在原地若有所思,它好像真的挺喜欢你的,而且,她顿了顿,看这狗的样子估计饿坏了。
秦郁之停下脚步,俯下身平视着阙安。
阙安身上的毛黏成了一簇一簇,显然是那天被雨水淋湿造成的,爪子和狗脸上都粘满了泥点子,看起来格外狼狈。
但他的眼神像刀一样,直勾勾戳向秦郁之。
秦郁之心中一颤,突然回想起了二十几年前那只狼的眼神。
明明是不同的物种,眼神怎么能这么相似,无论什么情况下,都带着永远不会输的傲气与坚定。
宋清看他发愣,在他面前挥了挥手:走吗?
秦郁之回过神来,摸了摸狗耳朵,询问宋清道:现在收养狗需要什么程序和手续?
阙安眼睛一亮。
宋清惊讶的啊了一声,变故来得猝不及防,她完全跟不上秦郁之的脑回路:真的?你要收养这条狗?你确定吗,要不要再考虑考虑?
如果真的要养,这只脏兮兮的流浪狗也不是最佳选择吧。
也许是看这只狗脏兮兮的可怜吧,她猜测。
秦母得知秦郁之要养狗也是惊讶了一番,但总的来说也算是带点欣慰的赞成。
虽然陪着自家儿子的女朋友没找到,但好歹找到条狗能陪陪郁之,也算是好事。
秦郁之先让司机带着阙安去打了疫苗和检查,又让助理安置好了狗狗需要的狗窝,狗粮和肉以及一些遛狗绳。
由于是临时决定要养狗,所以准备得仓促匆忙,时间紧任务大,助理和司机许久没接到过这种类型的任务,一时间免不了有些慌乱。
其实不只是其他人惊讶,这也是秦郁之第一次做出如此冲动的一件事。
养狗是临时决定的,他很少有过这么没有准备性的做一件事经历,做完决定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就因为一个眼神而一时冲动,是不是有些草率了。
他过几周还得飞去德国复诊,也不知具体哪天才能回来,到时候狗要养在哪儿?
以后万一再在国外养病养个好几年,狗要跟着他一起过去吗?
虽然是简单的一只狗,尽管还没开始养,但他还是怕,怕照顾不好,更怕给不了狗归属感。
他好像无法给任何人或事物归属感,同样的,他也无法在任何人或者事上找到归属感。
阙安搬进新家,对新环境还是相当满意的。
秦郁之的别墅在幽静的郊区,地理位置比较偏远,但好在秦郁之平时上班有司机,也不太需要地铁公交这些交通。
这片虽然没有之前住的丛林开阔,但整体比乱糟糟的城市强了不少。
有花园草坪,远处还有处小丛林。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阙安勉为其难把他当成袖珍版的丛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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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乖被大佬识破后——鸡蛋面不加蛋(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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