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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大结局篇:执子之手,相爱到老11

    旧情难挡,雷总的宝贝新娘 作者:落茶花

    大结局篇:执子之手,相爱到老11

    当听说顾初夏到了的时候,白沫立马迎了出去,院子里,顾初夏一身火红长裙,长挽起,娇俏的脸上带着明媚的笑,脚踩七尺高跟,就像以前每一个见面的那一样朝她大步走来,携带着一身的自信和美丽,迷人万千。

    白沫笑了,一直拎着的心略微放下了一些,这样的顾初夏,她最喜欢。

    “快进来,切了你最喜欢的蜜瓜,刚冰镇了你最喜欢吃的红李,就等着你来呢。”

    迎上去,白沫心情愉悦的说道。

    “我的小白真好,来,抱一个。”顾初夏一个熊扑过来,白沫连忙闪到一旁,呵呵笑了起来,“大热天的,你不嫌热?钏”

    “切,等你嫁人了,让我抱我都不稀罕抱。”

    顾初夏睨着她,表情不满。

    “那我就代表我的全家谢谢你了。糅”

    “哼。”

    随着白沫走进去,顾初夏一眼就看到坐在沙上的丝欢,表情未变,脸上带着笑,自然大方,“阿姨,好久不见。”

    丝欢抬头看着她笑,表情自然中还透着几分亲切,“夏夏来了,快来,坐在这儿,瞅瞅小肉包长大了没有?”

    顾初夏坐了过去,小肉包认得她,一看到她就伸着小胖胳膊要抱抱,顾初夏连忙伸手抱过,满眼的宠溺,“肉包儿,好久不见,,有没有想我?”

    “¥#b%*……”

    肉包儿小朋友用‘婴语’和她热情的交流着,从那表情和动作看来,小肉包同志应该是想她了,而且不是一般的想,而是十分极其的想。

    顾初夏看在眼里,脸上的笑愈灿烂明媚。

    书房的门不知何时打开,皇权站在门口,如鹰般锐利的视线看向背对着他而坐的顾初夏,眼眸深幽,让人琢磨不透其中暗含深意。

    白沫端着洗好的红李从厨房里走出来,现了站在书房门口的皇权,当现他的视线落在顾初夏身上时,一颗心瞬间提了起来。

    这是皇权第一次见顾初夏,哪怕明知道希望不大,但白沫还是想一试。

    “爸爸,忙完了吗?过来吃点水果吧。”

    白沫的话让逗着肉包儿正玩得开心的顾初夏神情一怔,但随即,她就反应过来,脸上的表情淡淡中透着礼貌,抱着肉包儿从沙上起来,转身看向朝着这边慢慢走来的中年男人。

    虽然极力在表现淡定从容,但当看到那一张和那个男人七八分相似的面孔以及那一双同样的迷人蓝眸时,顾初夏还是恍了神。

    直到白沫的声音在身侧响起,她才猛地回过神来,对上中年男人锐利得仿佛能看透一切的视线,顾初夏有些窘迫难挡。

    “夏夏,这是我爸爸。”白沫走到皇权身侧,挽着他的胳膊,看着顾初夏做着介绍。

    随即,又指着顾初夏对皇权介绍道,“这是顾初夏,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好友加闺蜜。”

    出于礼貌,顾初夏率先出声,“叔叔好。”

    比起面对丝欢时,顾初夏多了几分拘谨和紧张。

    她极力控制着自己表现得自信从容一些,但无奈面前的男人气场太过强大,浑身散出来的气息更是威严中透着疏离。

    她终究是稚嫩了些,在他面前,佯装得再像,一眼都会被他看穿。

    如其像个笑话被人暗地里嘲笑,还不如做最真实的她。

    她对他心生畏惧之心,不是真的因为他气场太过于强大或者那一张威严到不行的面孔,而是,她面对的,是她深爱着男人的父亲,而这个父亲,到现在为止,是反对他们这段感情最强烈的那一个。

    试问全天下的女孩,如果换做是你,你会不会紧张?会不会心生惧意?会不会一开口连话音都在颤抖?

    即便是早就知道,还会是那个让人绝望的结局,但顾初夏,依旧在努力。

    只要有一线的希望,她都不会放弃。

    所以,今天,她才会精心打扮努力微笑,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在他们面前展现自己最好的一面。

    说不定,他们会喜欢她的。

    皇权,一个站在商业之巅的大亨,用一句大俗话来形容顾初夏和他之间的差距,那就是‘他走过的桥比她走过的路还要多’。

    只需要一眼,他就看透了她极力想隐藏起来的全部小心思。

    不动声色,淡淡出声,嗓音醇厚低沉,“听我家暖提起过你很多次,在没被我们找到之前,你照顾她很多,叔叔谢谢你。”

    “谈不上是照顾,她是我好朋友,对她好是理所当然的,不用感谢。”

    没有一丝客套和讨好之意,字字出自真心。

    顾初夏一直觉得,不管是以前的白沫还是现在的皇少暖,在她心里,她只是她的小白,从来没变过。

    皇权暗眸微闪,点头,“暖有你这个朋友,是她的幸运。”

    “嗯,我也一直这么觉得。”

    顾初夏觉得,再客气下去就真的没意思了。

    既然非得感谢一下,那就收了吧。

    皇权没料到她会这么答,神情微微一愣,随即开怀大笑,“哈哈,这丫头……”

    白沫看他一眼,也跟着笑起来,“顾初夏,你这个厚脸皮的,给点阳光你就可劲儿的灿烂吧。”

    “小白,你就承认了吧,认识我,是不是你最幸运的事?”顾初夏抱着肉包儿乐呵的笑着,明媚的笑又回来了。

    “是是是。”白沫挽着皇权的胳膊走过去,笑着说道,“认识你之后我厨艺大涨,打扫卫生和整理衣柜的功夫也是与日俱增。”

    顾初夏大囧,“哎呀,这事咋也拿出来说,好丢人的。”

    “哈哈……”

    一时间,客厅内,笑声充斥在每一个角落。

    白沫看着心情愉悦的父母,在心底暗暗的想:这,是不是一个好的开始?

    ……

    吃过晚饭,顾初夏和王婶推着肉包儿去院子里散步,白沫被丝欢和皇权叫进了卧室。

    此刻,丝欢握着白沫的手坐在床边,皇权坐在对面的沙上,丝欢絮絮叨叨的声音在房间中响着,透着女儿出嫁前夕,妈妈浓浓的不舍和牵挂。

    “暖,明天过后,你就是龙家媳妇了,从此以后,说话要有分寸,做事要稳重。”

    “妈,我知道。”

    “龙家是g市豪门望族,所以,出门在外,你的一言一行都要注意,切莫做出有损龙家颜面的事情,知道吗?”

    “嗯,我知道。”

    “昊天疼你宠你,他对你的好,我和你爸都看在眼里,把你交给他,我和你爸也放心。”丝欢紧接着微微一阵叹息,“你的公婆,虽说之前做过伤害你的事,但事儿都过去了,他们现在待你也真心实意,就不要计较那么多,好好孝敬他们,孝敬老太太。”

    “妈,我懂。”

    白沫心底开始酸。

    莫名的酸、疼……

    “嗯,我的暖最乖了。”丝欢说着松开握着她的手,起身走到梳妆台前,拉开抽屉,从里面取出一个锦盒来,再次回到白沫身边坐下。

    锦盒打开,白沫看过去,顿时惊呼出声,“这个水晶……”

    “你见过?”

    丝欢那枚水晶项链从锦盒里拿出来,问道。

    “去年的拍卖会上,我见过它,当时,我好震惊,因为,它的形状和我大腿根部的那块胎记一模一样。”

    “是的。”

    丝欢看着掌心里的那枚水滴状的蓝色水晶,“为了找到你,你哥迫不得已想出这个办法来;说来还真是缘分,第一次,你就遇上了它?”

    “那时只是好奇,这个世上怎么会有和身上胎记一模一样的水晶呢?根本没往自己的身世上想,现在回想起来,还真是我和它之间的缘分。”

    白沫伸手去碰触那枚水晶,滑腻的感觉,很美好。

    蓝水晶用一条白金细链挂了起来,丝欢将它仔细的挂在白沫的脖子上,然后细细的看着,满眼慈爱,“真是好看。”

    皇权也点头,“这枚水晶是皇族公主身份的象征,要好好保管,别丢了。”

    白沫低头,用手抚摸着那枚水晶,轻轻点头,“我一定会仔细保管好。”

    “还有一顶用九十九颗这样的蓝色水晶制成的公主头冠,待你回瑞典的那一日,爸爸会亲手给你戴上。”

    白沫听了,心底一片激荡。

    对未来,既激动又充满不安。

    皇族里的一切,她能适应吗?

    这个公主的身份,她有能否承担得起?

    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明天的大婚,她已经开始紧张,紧张到有些坐不住了。

    白果在天黑之前到了,脱去一身干练,换上一身白色衣裙,完全不一样的感觉,像极了邻家姑娘,恬静纯美。

    哄睡了肉包儿,白沫便回了卧室,顾初夏和白果一人抱一平板,一个刷微博,一个看美剧,轻松的气氛,也稍微让白沫一颗浮躁的心略微沉了沉。

    “伴娘服都试过了?鞋子也试过了?怎么样?合不合身?喜不喜欢?”白沫拿着睡衣从衣帽间走出来,问道。

    白果抬起头来,笑眯了双眼,“沫沫姐,啥都不说了,简直就是为我量身定做的,完美,我喜欢。”

    “你呢?”

    白沫看向沉迷在美剧中的顾初夏问道。

    “你就等着明天被姐的迷人风采比下去吧!”

    顾初夏头也不抬大言不惭的说道。

    白沫丢了一记白眼,“顾大小姐,谦虚一点会死?”

    “嘿嘿。”顾初夏抬头冲她傻乐一下,然后揉着肚子,表情一变,可怜兮兮的说道,“小白,我饿了,有夜宵吗?”

    白沫狂汗不止,“……”

    现在才九点而已,离晚饭不过是两个小时而已,她就饿了?

    这消化系统,得有多强大啊。

    白沫走到固定电话旁,拨通了厨房的短号,“柳师傅,麻烦下三碗三鲜馄饨,一会儿我下去端。”

    “三鲜的,我喜欢。”

    “我也ok。”

    白沫默默的挂了话机,默默的进了浴室。

    这哪里是伴娘,明明就是来给她添麻烦的好么?

    吃了馄饨,三人又聊了会天,也是快十二点,白果的眼皮都睁不动了,迷迷糊糊说了句‘我睡了’就直接睡过去了。

    顾初夏和白沫依旧在聊天,白沫是明天的新娘,有点激动睡不着是正常的,可是,为毛,顾初夏也这么精神,一个劲地陪聊着,没点睡觉的意思。

    “明天,他回来么?”

    突然,顾初夏开口问道。

    白沫一愣,随即明白过来‘他’指的是谁。

    “嗯,妈妈说他明早上五点专机过来,但婚礼过后,就得走,皇氏集团离不开他。”

    “哦。”

    五点……

    现在是十二点,离五点仅仅只有五个小时的时间,或许,一觉醒来,就能见着他了。

    不去想一回来就要接着离开,能看他一眼,就好。

    g市旧风俗,婚礼前一天,男女双方不能见面也就罢了,更让人无法忍受的是,连电、话和短信都不能有一个,对于这种惨绝人寰的折磨,白沫只能默默忍受。

    躺在床上,她除了激动之外,最多的就是对龙昊天的思念。

    不过才一天没见而已,怎地就如此想念?

    而此刻,天颐湖别墅,客厅内,三个男人姿态随意的坐在沙间,喝着杯中美酒,随意的聊着天,气氛轻松。

    “我一直以为,咱们三人,结婚最早的应该是我,谁知,你们一个个都跑我前头去了,没劲。”

    聂枫把玩着酒杯,无限感慨出声。

    “一个情场浪子还有脸提结婚?”顾初夏将酒杯放在面前的茶几上,揶揄出声,“换女人比换衣服还快,谁要是嫁给你,谁倒霉。”

    “说得很对。”龙昊天沉声附和着。

    聂枫也不恼,嘻嘻笑道,“你们还别说,最近还真有个女人,天天跟我屁股后面,嚷嚷着非我不嫁。”

    “你确定她人没病?”龙昊天将整个身子窝在沙间,修长双腿随意交叠着,一只胳膊搭在沙扶手上,一只胳膊搭在腿上,手里拿着手机,屏幕亮着,上面是两人的合照。

    照片上,男人依旧俊美中透着无法消除的冷酷劲儿,拽拽到不行的冷傲模样;而依偎在他怀里的小女人,则笑得眉眼弯弯,樱桃般的红唇微微咧开,梨涡深深,俏丽又动人。

    此刻,龙昊天的视线落在那小女人的小脸上,心尖一片酥麻……

    呵,他的小女人,明天就要娶了,真好。

    曾记得那一日,她在电、话里用那种很轻的嗓音说,“龙昊天,我今天在书上看到这样一句话。”

    “如果一个男人真爱一个女人,哪怕晚娶她一天,他都会觉得很亏。”

    呵……

    亏么?

    她不是一直在他身边么?

    如果要论真亏了什么?

    那便是,在她十八岁情笃初开的那一年,他就该遇上她,一辈子,从始至终,只有他和她。

    ps:明天,便是我家龙爷和小白的婚礼,这会是一场怎样特殊别具一格的婚礼,妞们,期待么,明天见吧,大婶还没午饭,先去吃一碗再接着来~~

    大结局篇:执子之手,相爱到老11

    校园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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