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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3 章

    妖界漂流记 作者:治在必得

    第 3 章

    蓝蓝——这是我的妖人朋友的名字——认识许多字,还会作诗。把一些好听的名词堆在一处,不用有任何简单的思想,便可以成一首妖诗。譬如说“宝贝叶,宝贝花,宝贝山,宝贝蓝,宝贝肚子。”……这是蓝蓝的“读史有感”。妖人有历史,两万多年的文明。

    会讲话了,我明白过来一切。

    蓝蓝是妖国的重要人物,大地主兼政客、诗人与军官。大地主,因为他有一大片迷树,迷叶是妖人食物的食物。他为什么养着我,与这迷叶大有关系。

    据他说,(他拿出几块历史来作证——书都是石头做的,二尺见方半寸来厚一块,每块上有十来个极复杂的字——)五百年前,他们是种地收粮,不懂什么叫迷叶。忽然有个外国人把它带到妖国来。最初只有上等人吃得起,后来他们把迷树也搬运了来,于是大家全吃入了瘾。不到五十年的工夫,不吃它的人是例外了。吃迷叶是多么舒服,多么省事的;可是有一样,吃了之后虽然精神焕发,可是手脚不爱动,于是种地的不种了,作工的不作了,大家闲散起来。政府下了令:禁止再吃迷叶。下令的第一天午时,皇后瘾得打了皇帝三个嘴巴子——蓝蓝搬开一块历史——皇帝也瘾得直落泪。当天下午又下了令:定迷叶为“国食”。

    “在妖史上没有比这件事再光荣再仁慈的”蓝蓝说。

    自从迷叶定为国食以后的四百多年,妖国文明的进展比以前加速了好几倍。吃了迷叶不喜肉体的劳动,自然可以多作些精神事业。诗艺,举个例说,比以前进步多了;两万年来的诗人,没有一个用过“宝贝肚子”的。

    可是,这并不是说政治上与社会上便没有了纷争。在三百年前,迷树的种植是普遍的。可是人们越吃越懒,慢慢的连树也懒得种了。又恰巧遇上一年大水(——蓝蓝的灰脸似乎有点发白,原来妖人最怕水——)把树林冲去了很多。没有别的东西吃,妖人是可以忍着的;没有迷叶,可不能再懒了。到处起了抢劫。抢案太多了,于是政府又下了最合人道的命令:抢迷叶吃者无罪。这三百年来是抢劫的时代;并不是坏事,抢劫是最足以表现个人自由的,而自由又是妖人自有史以来的最高理想。

    (按:妖语中的“自由”,并不与中国话中的相同。妖人所谓自由者是欺侮别人,不合作,捣乱……男男授受不亲即由此而来,一个自由人是不许别人接触他的,彼此见面不握手或互吻,而是把头向后扭一扭表示敬意。)

    “那么,你为什么还种树呢?”我用妖语问(——按着真正妖语的形式,这句话应当是:脖子一扭表示“那么”,用手一指你,眼球转两转为什么,种动词树?“还”字没法表示…)

    蓝蓝的嘴闭上了一会儿。妖人的嘴永远张着,鼻子不大管呼吸的工作,偶尔闭上表示得意或深思。他的回答是:现在种树的人只有几十个了,都是强有力的人——政客军官诗人兼地主。他们不能不种树,不种便丢失了一切势力。作政治需要迷叶,不然便见不到皇帝。作军官需要迷树,它是军饷。作诗必定要迷叶,它能使人白天作梦。总之,迷叶是万能的,有了它便可以横行一世。“横行”是上等妖人口中最高尚的一个字。

    设法保护迷林是蓝蓝与其他地主的首要工作。他们虽有兵,但不能替他们作事。妖兵是讲自由的,只要迷叶吃,不懂得服从命令。他们自己的兵常来抢他们,这在妖人心中——由蓝蓝的口气看得出——是最合逻辑的事。究竟谁来保护迷林呢?外国人。每个地主必须养着几个外国人作保护者。妖人的敬畏外国人是天性中的一个特点。他们的自由不能使五个兵在一块住三天而不出人命,和外人打仗是不可能的事。

    蓝蓝附带着说,很得意的,“自相残杀的本事,一天比一天大,杀人的方法差不多与作诗一样巧妙了”。

    “杀人成了一种艺术,”我说。妖语中没有“艺术”,经我解释了半天,他还是不能明白,但是他记住这两个中国字。

    在古代他们也与外国打过仗,而且打胜过,可是在最近五百年中,自相残杀的结果叫他们完全把打外国人的观念忘掉,而一致的对内。因此也就非常的怕外国人;不经外国人主持,他们的皇帝连迷叶也吃不到嘴。

    三年前来过一只飞机。哪里来的,妖人不晓得,可是记住了世界上有种没毛的大鸟。

    我的时光机来到,妖人知道是来了外国人。他们只能想到我是这个世界上的人,想不到这个世界之外还有别的世界。

    蓝蓝与一群地主全跑到时光机那里去,为是得到个外国人来保护迷林。他们原有的外国保护者不知为什么全回了本国,所以必须另请新的。

    他们说好了:请到我之后,大家轮流奉养着,因为外国人在最近是很不易请到的。“请”我是他们的本意,谁知道我并没有长着妖脸,他们向来没见过象我这样的外国人。他们害怕的了不得;可是既而一看我是那么老实,他们决定由“请”改成“捉”了。

    他们是妖国的“人物”,所以心眼很多,而且遇到必要的时候也会冒一些险。现在想起来,设若我一开首便用武力,准可以把他们吓跑;可是幸而没用武力,因为就是一时把他们吓跑,他们决不会甘心罢休,况且我根本找不到食物。从另一方面说呢,这么被他们捉住,他们纵使还怕我,可是不会“敬”我了。果然,由公请我改成想独占了,蓝蓝与那一群地主全看出便宜来:捉住我,自然不必再与我讲什么条件,只要供给点吃食便行了,于是大家全变了心。背约毁誓是自由的一部分,蓝蓝觉得他的成功是非常可自傲的。

    把我捆好,放在小船上,他们全绕着小道,上以天作顶的小屋那里去等我。他们怕水,不敢上船。设若半路中船翻了,自然只能归罪于我的不幸,与他们没关系。那个小屋离一片沙地不远,河流到沙地差不多就干了,船一定会停住不动。

    把我安置在小屋中,他们便回家去吃迷叶。他们的身边不能带着这个宝贝;走路带着迷叶是最危险的事;因此他们也就不常走路;此次的冒险是特别的牺牲。

    蓝蓝的树林离小屋最近;可是也还需要那么大半天才想起去看我。吃完迷叶是得睡一会儿的。他准知道别人也不会快来。他到了,别人也到了,这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幸而有那艺术”,他指着我的手枪,似乎有些感激它。后来他把不易形容的东西都叫作“艺术”。

    我明白了一切,该问他了:那个脚镣是什么作的?他摇头,只告诉我,那是外国来的东西。

    “有好多外国来的东西,”他说:“很好用,我们也模仿了好多,不过我们不屑于去改进,伤身费力!”

    他把嘴闭上了一会儿:“走路总得带着手镯脚镣,很有用!”这也许是实话,也许是俏皮我呢。我问他天天晚上住在哪里,因为林中只有我那一间小洞,他一定另有个地方去睡觉。他似乎不愿意回答,跟我要一根艺术,就是将要拿去给皇帝看。我给了他一根火柴,也就没往下问他到底睡在哪里;在这种讲自由的社会中,人人必须保留着些秘密。

    有家属没有呢?他点点头。“收了迷叶便回家,你与我一同去。”

    他还有利用我的地方,我想,可是:“家在哪里?”

    “京城,大皇帝住在那里。有许多外国人,你可以看看你的朋友了。”

    “我不是这个世界的,不认识你们的妖人朋友。”

    “反正你是外国人,外国人与外国人都是朋友。”不必再给他解释;只希望快收完迷叶,好到妖城去看看。

    第七章 围观洗澡

    我与蓝蓝的关系,据我看,永远不会成为无话不说的好朋友的。

    据“我”看是如此;他也许有一片真心,不过我不能欣赏它;他——或任何妖人——设若有真心,那是完全以自己为中心的,为自己的利益而利用人似乎是他所以交友的主因。三四个月内,我一天也没忘了去看看我那亡友的尸骨,但是蓝蓝用尽方法阻止我去。这一方面看出他的自私;另一方面显露出妖人心中并没有“朋友”这个观念。

    自私,因为替他看护迷叶好象是我到妖界来的唯一责任;没有“朋友”这个观念,因为他口口声声总是“死了,已经死了,干什么还看他去?”

    他第一不告诉我到那时光机爆炸的地方的方向路径;第二,他老监视着我。其实我慢慢的寻找(我要是顺着河岸走,便不会找不到),总可以找到那个地方,但是每逢我走出迷林半里以外,他总是从天而降的截住我。截住了我,他并不强迫我回去;他能把以自己为中心的事说得使我替他伤心,好象听着寡妇述说自己的困难,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使我不由的将自己的事搁在一旁。

    我想他一定背地里抿着嘴暗笑我是傻蛋,但是这个思想也不能使我心硬了。我几乎要佩服他了。我不完全相信他所说的了;我要自己去看看一切。可是,他早防备着这个。迷林里并不只是他一个人。但是他总不许他们与我接近。我只在远处看见过他们:我一奔过他们去,登时便不见了,这一定是遵行蓝蓝的命令。

    对于迷叶我决定不再吃。蓝蓝的劝告真是尽委婉恳挚的能事:

    不能不吃呀,不吃就会渴的,水不易得呀;况且还得洗澡呢,多么麻烦,我们是有经验的。

    不能不吃呀,别的吃食太贵呀;贵还在其次,不好吃呀。

    不能不吃呀,有毒气,不吃迷叶便会死的呀……我还是决定不再吃。

    他又一把鼻涕,一把泪了;我知道这是他的最后手段;我不能心软;因吃迷叶而把我变成个与妖人一样的人是蓝蓝的计划,我不能完全受他的摆弄;我已经是太老实了。我要恢复人的生活,要吃要喝要洗澡,我不甘心变成个半死的人。设若不吃迷叶而能一样的活着,合理的活着,哪怕是十天半个月呢,我便只活十天半个月也好,半死的活着,就是能活一万八千年我也不甘心干。我这么告诉蓝蓝了,他自然不能明白,他一定以为我的脑子是块石头。不论他怎想吧,我算打定了主意。

    交涉了三天,没结果。只好拿手枪了。但是我还没忘了公平,把手枪放在地上告诉蓝蓝,“你打死我,我打死你,全是一样的,设若你一定叫我吃迷叶!你决定吧!”蓝蓝跑出两丈多远去。他不能打死我,枪在他手中还不如一根草棍在外国人手里;他要的是“我”,不是手枪。

    折中的办法:我每天早晨吃一片迷叶,“一片,只是那么一小块宝贝,为是去毒气,”蓝蓝——请我把手枪带起去,又和我面对面的坐下——伸着一个短手指说。他供给我一顿晚饭。饮水是个困难问题。

    我建议:每天我去到河里洗个澡,同时带回一罐水来。他不认可。为什么天天跑那么远去洗澡,不聪明的事,况且还拿着罐子?为什么不舒舒服服的吃迷叶?

    “有福不会享”,我知道他一定要说这个,可是他并没说出口来。况且——这才是他的真意——他还得陪着我。我不用他陪着;他怕我偷跑了,这是他所最关切的。其实我真打算逃跑,他陪着我也不是没用吗?我就这么问他,他的嘴居然闭上了十来分钟,我以为我是把他吓死过去了。

    “你不用陪着我,我决定不跑,我起誓!”我说。他轻轻摇了摇头:“小孩子才起誓玩呢!”

    我急了,这是脸对脸的污辱我。我揪住了他头上的细毛,这是第一次我要用武力;他并没想到,不然他早会跑出老远的去了。他实在没想到,因为他说的是实话。他牺牲了些细毛,也许带着一小块头皮。

    他捂着脑袋逃了出去,哀怨的向我说明:在妖人历史上,起誓是通行的,可是在最近五百年中,起完誓不算的太多,于是除了闹着玩的时候,大家也就不再起誓;信用虽然不能算是坏事,可是从实利上看是不方便的,这种改革是显然的进步,蓝蓝一边摸着头皮一边并非不高兴的讲。因为根本是不应当遵守的,所以小孩子玩耍时起誓最有趣味,这是事实。

    “你有信用与否,不关我的事,我的誓到底还是誓!”我很强硬的说:“我决不偷跑,我什么时候要离开你,我自然直接告诉你。”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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