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端详了一下就咬入口中,外层的芡汁是绵滑的一层,破开芡汁里面则是轻轻一抿便能化开的青鱼肝,在安顺的嘴里,只觉得它比猪脑还要嫩滑,不仅嫩,还非常的肥美,有点像油滑的膏脂却不会觉得油腻。汁浓入味,刺激着舌尖蜷缩起来,嘴都要紧紧抿着,生怕它不小心滑了出去。
安顺真的非常惊讶,他自认为他们饭店做的青鱼秃肺是海城第一了,没成想这位师叔祖做的,比他吃过的任何一次都好吃百倍,是尝过一次就绝对忘不了的味道。
在安顺惊讶的时候,那王乐平去到了朝阳,朱大光正在店里,美滋滋的喝着小酒哼着歌。
见到王乐平,他乐呵呵的问道:“那林碗怎么样?”
“林师傅今天又没来。”王乐平转了转眼睛,“不过今天店里请来了个大师傅,是林碗的师叔,听说手艺全海城数一。”
作者有话要说:廖清欢:抬举了抬举了。
第64章
全海城数一?朱大光眼睛都瞪圆了, 冷笑一声,“好大的口气,全海城数一都说出来了, 我还真不知道那林碗有个全省城数一的师叔。”
后厨里的沈晓明走出来,听到他们说的话,将手给擦了擦。
“你说的那个师叔,可算是我的老熟人,当初我被我师、林碗罚去做学徒, 就是因为那个女人。”
沈晓明到现在都觉得,廖清欢那天做的米饭是有问题的。怎么可能有人把米饭做得比菜还好吃呢?他怀疑着廖清欢往里面加了什么, 不过自己没有证据。
后来他还跟林碗说过几次,说那米饭有问题。林碗只是用越来越失望的眼神告诉他,那米饭没问题,有人就是能把米饭做得比菜还好吃。
他算是看清楚了, 林碗是铁了心的护着那个女人,他这个小舅子加大徒弟,在他那屁都不是。
“对对对, 就是那个女人。”王乐平连连点头。“你是不知道她到红星来可嚣张了, 颐指气使就像是自己饭店一样, 我就是反驳了两句她不是红星的人,就被她边上的男人给扔了出来。”
沈晓明没理王乐平, 而是对朱大光说道:“那个女的有点古怪, 我那时候去和平饭店,跟她比拼。她没做菜, 只是蒸了一锅米饭。但那米饭里不知道加了什么,非常香。外面那些客人也跟着了魔一样,说她做的米饭好吃, 只吃米饭都不吃菜了。”
那个廖清欢去了红星,就是来帮忙的。既然朝阳在和红星作对,那还是警惕一点好。
朱大光则毫不在意,“那有啥的,管她有什么古怪,只要有人进店里,咱们安排的人就能拉出来。最近红星那么多老客都跑过来了,她再怎么掰扯都没用。”
反正朱大光是没把人放在眼里的,反正他是不信有人放着肉不吃,去吃什么白米饭的,除非是傻子还差不多。
沈晓明也只是稍微提醒一下,廖清欢他同样没放在眼里,他们朝阳饭店做的味道跟红星一样,分量还多,这几天的口碑都打起来了。以前有些跟他熟悉的老客人都转了过来,林碗都气病了,要是真有招也不至于病了。
王乐平还想着告状挑拨一下两边呢,结果朱大光和沈晓明都是看不上的样子。想着自己这会回去也丢人,就干脆坐到了朱大光对面。
“朱大师傅,我不乐意跟女人共事,想问问看您这还缺人不?要是缺人的话我明天就过来,还是跟着您有前途,那边我都不稀得干。”
朱大光被这一顿吹捧得舒服,美滋滋的喝着茶咂咂嘴,有点挑剔的打量了下王乐平。
“让你过来也行,不过你这边得给我办点事。”
……
廖清欢的青鱼秃肺做好了,这会客人还没来,需要拿到温菜的灶台上温着。
安顺还在旁边喊了一声,“都小心点,别弄倒了。”
他现在有点兴奋,这道菜可以成为他们饭店的招牌,超越之前的招牌。只要是尝过的人就能对比出来,那沈晓明做的跟师叔祖做的完全没法比。
难怪二师兄去了和平饭店都不愿意回来,难怪二师兄过年前几天回来帮忙厨艺长进了不少,原来都是从师叔祖那里学来的。
廖清欢又去洗了把手,还转到前面去看了眼。陆长缨就守在门口,那些服务员小姑娘依然叽叽喳喳的聊着天。
她回来的时候需要用的河鳗已经处理好了,这道菜有两种做法,一种是带着骨头烧制,一种是剔骨烧制。这会距离饭点还有些时间,廖清欢便想着剔骨去烧。
作为饭店着的特色菜,帮厨们处理河鳗还是处理得挺干净的。廖清欢将河鳗装到大铁盘里,然后上到蒸笼里开蒸,面上洒一些葱姜水去腥。
这个季节的河鳗个头不算大,得是秋季的时候,那河鳗才算是皮厚肉美。
不过这些河鳗都是野生的,鲜活之美还需要厨子加工,做得好的河鳗不管是哪个季节都能吃得人放不下筷子。
需要等着河鳗蒸好,廖清欢又溜达到旺子身边,这小子现在是她的重点关注对象。旺子看到她来也手抖,磕磕巴巴的打了声招呼。
“您、您那边做好啦?”
廖清欢摇头,“没呢,我就是过来看看,开始要做毛蟹了吧?”
旺子指了指旁边两大盆处理好的毛蟹,心里压力越发的大了,“正,正要炒呢!”
“那你坐,我看着。”廖清欢眯着眼睛笑了笑,自认为自己对徒孙还算亲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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