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笑了笑,眼睛弯成了月牙:“我住在桥洞里,我见到了一块棉被,晚上盖着一点儿也不冷。”
何夏摸摸小姑娘的脑袋:“好,你真棒。你去床上睡一会儿好不好?我跟你叔叔说会儿话。”
小姑娘乖乖巧巧的点头。
走廊尽头的窗户下,陆征能正在那里抽烟:“怎么样了?”
“我让她洗了个澡。看起来舒服多了。她说,她是被父母包养的,后来父母有了自己的孩子,她就被赶出来了。没有名字,平时她娘就叫她死丫头。”
陆征能点点头:“那你打算怎么办?”
何夏沉默了很久,道:“征能,我们养她吧。一看见这个女孩儿,我就感觉我跟她有缘分。”
陆征能捏捏眉心:“夏夏,孩子不是只宠物,不是给一顿饭,给穿暖就可以的。咱们在朝朝暮暮的身上花了多少心思?再来一个毫无血缘而且已经这么大的孩子,你有信心养好吗?万一养歪了呢?”
何夏抿着嘴,倔强地看着陆征能:“我想试一试。”
陆征能直视何夏的眼睛,过了许久,他首先败下阵来:“那就试试吧。”
“嗯。”
下午何夏夫妻俩带小女孩去了一趟派出所,晚上回宾馆呆了一宿,第二天再去派出所,派出所已经核实完了小姑娘的身份,且她的养父母明确表示不愿意再养她。
于是何夏跟陆征能很顺利的就领养了小姑娘。
“以后,你就叫秀珍了,好不好?叫陆秀珍,你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从派出所出来,何夏牵着小姑娘的手道。
这一天,小姑娘有了自己的名字,这一天,陆秀珍往后的人生都有了颜色。
她永远都记得这一天。记得这一天的太阳,照在身上暖呼呼的。记得派出所大门口的松树,它可真绿啊,花坛里种的那些红色的黄色的花可真好看啊。还有天空,也好蓝,白云也那么白啊。
这一世,何夏依旧如同上辈子一样的长寿。陆征能比她早走了几年。
何夏闭眼时身边儿孙环绕,秀珍如同上辈子一样是个好姑娘。她懂得感恩,懂得知足,孝顺父母,友爱弟妹。
上了大学后嫁给了同校的同学,夫妻俩过着普普通通的生活,日子平淡而幸福。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陆征能的车行跟上了时代的脚步,开始售卖汽车,有以前的群众基础,生意也不错。
后来陆征能又陆续的进军了好几个行业,生意越做越大,不说像里写的那样做个全国首富,也是个市里排的上号的企业家了。
朝朝读的大学是经济管理,学成后出来接了陆征能的班,后来娶了一个合作伙伴的女儿。两人的婚姻也很幸福,生了一子一女。
暮暮读了艺术学校,学的是画画,不缺钱的她一年里有半年都在全国各地采风,在三十岁那一年终于开了自己的个人画展。
她的画风简洁明朗,擅长山水植物画,看了她的画,只觉得感受到的都是满满的希望。
暮暮在三十三岁那年结了婚,对象是她的同门师兄,两人的是因为年纪到了,对方合适而结的婚,但婚后两人的感情却越来越好,等孩子出生了更是达到了顶峰。
大家都调侃他们俩让里的先婚后爱都有了原型。
何夏安详的闭上了眼,这一次,她再也没有了遗憾。
作者有话要说: 熬了一个晚上,终于写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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