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大夏把魏采薇放到罗汉榻上,“你稍等一会,我去把巡夜的北城兵马司叫来,将周小旗扭送到兵马司的监狱里关起来。”
魏采薇说道:“这案子归锦衣卫管,你送到兵马司监狱作甚?”
汪大夏道:“谁知周小旗还没有同党?我怀疑陆英身边也有他的眼线,否则怎么会对我们查案的过程了如指掌?”
汪大夏走到门口,魏采薇叫住他,“等等。”
汪大夏转身:“又怎么了?”
魏采薇说道:“万一周小旗还有同党,你去搬救兵,同党潜入进来,我毫无反抗之力,人为刀刃,我为鱼肉。”
也对,小寡妇心思缜密,说的有道理。
汪大夏回到罗汉榻边,半蹲,“我把你背出去,一起求援。”
魏采薇点点头,贴身过去,搂住了他的脖子。
汪大夏背起魏采薇,后背触到她胸口柔软,心中一头小鹿咚咚撞墙。
魏采薇感觉到汪大夏身体一僵,她想挺起胸膛,不要贴身尴尬,可是她没有力气,只能装作不知道,无力的趴在他的脊背上。
汪大夏双手挽着魏采薇的腿弯站起来,正好面对北墙香案上“亡夫王二郎”的灵牌。
得罪得罪,我不是故意的!我是为了保护你遗孀的安全!
汪大夏怕鬼,刚刚起来的那点小心思瞬间没了,心中呦呦鹿鸣也不撞墙了,乖乖的食野之苹。
汪大夏背着魏采薇出门,行走在甜水巷,背上的小寡妇随着他步伐的起伏,眼前又没有灵位约束,汪大夏霎时觉得整个身躯除了脊背以外,都毫无知觉了。
似乎一下子所有的神经都长在了背上,也不觉得小寡妇沉重了,轻飘飘的,就像一团云朵趴在他的脊背上,就连甜水巷的青石板路也变成软绵绵的青云,双脚踩上去,腾云驾雾般舒坦。
心中万鹿奔腾,汪大夏控制不住群鹿,东南西北的瞎撞。
以前嫌弃甜水巷的路长,现在觉得这路短如舌头,大长腿一撩就过去了。
甜水巷的尽头是北城主干道之一的鼓楼西斜街。
汪大夏为了制造离去的假象,将两匹骏马给放了,两匹无主的骏马在宵禁的大街上闲逛,立刻引起了夜巡的北城兵马司注意,再看马鞍的标记,居然是锦衣卫的马,顿时警惕起来,细细搜索。
汪大夏背着魏采薇刚刚出了甜水巷,就遇到了牵着两匹骏马的北城兵马司,巧了,今晚当值的正好是他亲爹汪千户。
陆炳信守承诺,和汪千户打了招呼,说你家二公子天纵奇才,借他用几天,不要将他关禁闭了。
汪千户没想到败家子得了这位大人物的青睐,当然答应了,以为儿子从此走了正道,却没想到儿子在半夜背着一个看起来虚弱无力的女人!
再看女子头上醒目的孝髻,正是房客小寡妇!
汪千户是个严父,当即大骂道:“小畜生!两天不见,你居然干出欺男霸女的丑事!”
这一怒吼,当即把汪大夏心中奔腾的鹿群给吼没了,他委屈又愤怒,“父亲,你就这样看我的?问都不问,不分青红皂白就骂我!我是小畜生,那你是什么?”
汪千户差点被儿子怼下马,趴在汪大夏肩头的魏采薇说道:“汪千户误会了,有歹人欲害民妇,多亏了汪二少出手相救,打倒了歹人,民妇中了暗算,药效尚在,不得行走,汪二少背着民妇找北城兵马司求救。”
汪大夏说道:“我已将歹徒制服,捆在屋子里,你们速速去捉拿此人。”
汪千户举着灯笼细看,见儿子肩头有血迹,小寡妇颈部有两处伤,靠近气管的割伤还在往外头渗血,便知误会了儿子。
不过身为严父,要保持尊严,绝对不会当众承认自己错了,汪千户说道:“你怎么不早说?求救就求救,非要和为父争执。”
汪大夏听了,若不是背上有人,他当场就甩脸子走人,说道:“快去抓人,歹徒是锦衣卫的周小旗——就是那个满大街抓捕我的那个人,此事还需告知锦衣卫指挥使陆大人。”
魏采薇家中,十来个灯笼照得亮若白昼,散乱的木板、碎裂的琉璃灯罩、地上油腻腻的豆油、还有地板和楼梯上的发出幽兰之光的袖箭,以及角落里被打成猪头、又捆成粽子的周小旗,都记录着刚才的那场惊心动魄的恶斗。
魏采薇说道:“箭上八成有毒,诸位千万不要用手碰。香案左边第二个抽屉里有个青瓷瓶,里头是伤药,劳烦拿过来,为我外敷止血。”
方才月光下看不清,汪大夏这才注意到魏采薇脖子的伤,立刻跑去拿药止血,“你怎么不早说。”
魏采薇说道:“只是皮外伤,刚才太紧张了,都忘记了脖子上有伤。”
到底是亡妻生前的嫁妆,汪千户看着满地狼藉,说道:“魏大夫,你有伤在身,还没恢复力气,又不知歹人是否还有同伙再找你寻仇,你不宜独居在此。远亲不如近邻,倘若魏大夫不嫌弃,今晚暂且在寒舍凑合一夜,自有丫鬟婆子照料。即使还有歹人,也不敢擅闯寒舍加害与你。”
汪千户只要不对二儿子,对谁说话都很客气,对待魏采薇这个市井游医、平民百姓,也是彬彬有礼。
汪家传了五代人的豪宅若是“寒舍”,魏采薇这间屋子就是蜗居了。
魏采薇正好想要接近汪家,当即顺水推舟的答应了,“多谢汪千户,民妇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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