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商人。司诺城别过头望天,晚风习习,他的发丝凌乱,钱的脆响才是人生交响乐,倒是你
嗯?疑惑回头。
你是不是喜欢听骨骼断掉的脆响?诚恳发问。
纪斯想了想,还是收起权杖。他怕自己一棍子下去,这只光精灵就变成死精灵了。
我是个读书人。纪斯同望星空,在很久很久以前,久到我忘记了时间。生在跟你完全不同的世界,长在没有任何相似点的时代。
曾经的我生在一个簪缨之家,那是我为之奋斗的初衷,后来没有了。
纪斯的语气很平静:曾经我还有国,那是我入世的愿景,转瞬成空了。
曾经的我遇到了一批挚友,那是我找到的意义,可最终还是各奔东西。纪斯转眼,浅笑,没有什么东西是永恒不变的,除了我自己。
不,除了自己
司诺城淡淡道:还有孤独。
第151章 第一百五十一缕光
其实, 司诺城想说的是不变的除了你自己,还有单身。
可思及双方的武力值差距,再瞥向纪斯手握的权杖, 最后想到自己也是条单身狗, 权衡一番, 他就改口得特别真实。
单身变孤独, 瞬间拔升了意境, 还沉淀了氛围。盖着漫天星河, 枕着旷野熏风, 和着阳春白雪的意味一出, 纪斯难得起了谈兴。
欲登峰顶,必承孤独。纪斯的语气流露出一丝丝感慨, 正如帝王端坐龙椅, 庙堂之上只容一人。走上这条路时, 我就知道未来会面对什么境况。
脱胎换骨, 蜕凡升仙。可有移山填海之力, 成就时空虚无之能。纪斯的黑眸中倒映着星辰, 深邃如海, 由人化神, 神性渐生,直至彻底变成另一种生命形态。届时再回头看,昔日种种譬如大梦一场,红尘翻滚万丈, 独我此身分明。
有何所爱,有何所恨?千般是历练, 万物如浮云。境界不同, 实力相异, 连寿数都不一样,相伴的自然是孤独。
缓慢剖白,真情实感。司诺城脸上平静如初,心内翻江倒海。
往常纪斯说一大段话,不是解释怪物特点,就是说明觉醒概要。这是第一次!他第一次不说正事,反倒聊起了自身。
不知为何,司诺城感觉自己掌握了如何跟读书人聊天的精髓。
首先,要挑个适合白描入画的场景,最好富有意境。比如天地人合一,山水风同在,而判断场景有没有选对的标准,主要看纪斯说话是不是四个字、四个字地往外蹦。
其次,要说人话,不要怼他。一旦开怼,要么把天聊死,要么两败俱伤。而选择顺着纪斯的话说下去,往往不废一兵一卒,就能让他自毁心防。
再次,话不能糙,要营造一种曲高和寡的意味,假装自己是个有品位的人。像纪斯这种讲究货,直白点邀请他酒吧蹦迪是不行的,唯有拐着弯说我焚香弹琴,你高歌舞剑才会给点反应。
最后,读书人是挺难伺候的
不对,只是聊个天而已,他为什么要把读书人分析得这么透彻?
想归想,可话到嘴边,司诺城还是问出了心声:你以前的队友,跟你境界相同,实力相近,你就没想过在队里找个伴吗?
纪斯嘴角一抽:没想过。
是吗?
当然。纪斯转过头,你愿意跟一个能把你抡起来甩大旋风的女人谈恋爱吗?你愿意跟一只我只是短暂地爱你一下的狐狸精交心吗?你愿意跟一位每天只想把你打成重伤、好往你身上扎针的女孩交流感情吗?你愿意跟一名
难得的,司诺城有点同情纪斯了:我懂了。
一句我懂,顿时升华了彼此的老铁情。
司诺城和纪斯虽然生的时代不同,但都是大家族的长子长孙,也是实打实的继承人。自然是一个没住过校,一个没住过书院。
所以,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像他们这样一起躺着谈论感情问题的做法,名为开卧谈会,是男寝单身狗们最爱开的会。
这不,话题一去不复返,开始歪楼到亿光年之外。
单身狗聊天哪还有什么阳春白雪,通篇只剩两个字,叫八卦。
你呢?纪斯接起了地气,你在人间担得起一句人中龙凤,不至于不讨他人欢喜。我很奇怪,你是怎么作到红鸾星只剩一口气的?
司诺城嘴角一抽:我小时候上幼儿园,到中午吃饭时间,女孩子都往我身边凑。抢不到我身边的位置就不吃饭,就哭,最后把我逼成了喂饭组长。一学期下来,她们全胖了,只有我瘦了。
纪斯:
司诺城继续道:上中学时,女孩子仍然往我身边凑,为了跟我多说一会儿话,她们总是找最难的题向我请教,最后把我逼成了全科满分。
纪斯:
司诺城面无表情:提前毕业接手家业,请来的女秘书们总是一不小心就会把咖啡、茶、牛奶、酒洒上我的衣服和裤子。
他眼神幽幽,说不出的恐怖:你能理解吗?那种刚泡的茶,九十摄氏度,差一点洒在你裆上
纪斯僵笑:我理解了。
沉默,沉默是被聊死的天。大概是夜风太冷,两人颇感遍体生寒。最终,停下的车还是开了起来,仿佛原地会洒下一杯九十度的茶。
纪斯,刚才的聊天内容你就忘了吧感觉好傻。
我们刚刚聊天了吗?决定装傻。
七天后,纽约。
利卡萨凭着强悍的实力和宰杀妖魔的数量,荣摘纽约第一强者的桂冠。随着他的贡献值飙升,纽约沉浸在拥有救世主的狂欢里,进而直接忽略了利卡萨身上的违和感。
他们给利卡萨开放了权限,给予对方想要的所有资料。他们为利卡萨安排了独栋的别墅,奉上最好的物资,只为让他安心留在纽约。
纽约太需要一位救世主,需要到当救世主出现时,就容不得有一丝质疑救世主的声音。
尤其是利卡萨身材高大、容貌俊美,还实力强大,人作为一种视觉动物,总会被自己的眼睛欺骗。他们偏执地信任着利卡萨,根本意识不到他的危险。
即使少数人头脑清醒,可他们的声音实在太微弱了。
这不对劲,奥力!莱恩指着裹尸袋里的妖魔碎块,坚定道,你知道吗?所有被利卡萨击杀的妖魔,拼完尸体之后都缺损得很厉害!看看这些,是咀嚼后的骨渣,长骨上还留着牙印,可我没在另一只妖魔的胃袋里发现同类的肉渣。
你想说明什么,莱恩?纽约现任高层之一的奥力看着老友,深切叹息,不是妖魔吃的,难道是利卡萨吃的?
听着奥力,利卡萨有问题。莱恩大声道,如果妖魔处于互食阶段,那为什么别的队伍带回的妖魔尸体是完整的?只有利卡萨
他出手暴力,或许撕碎猎物后残渣都飞溅在四周,而你们没有收集完整。
回收率再低,也不至于缺损70%!莱恩道,奥力,我只问你,你们为利卡萨做过系统的觉醒者体检吗?他的瞳孔和基因,真的没有问题吗?
奥力不禁别开眼。
莱恩一怒之下抓住了他的领子:你疯了吗?没做系统的体检就让他入队,如果他是妖魔呢?
哪只妖魔会杀同类?
这样的你跟曾经愚蠢的高层有什么区别!莱恩吼道,妖魔诞生于人,和人一样拥有智慧!要是它们靠牺牲一部分打入人类内部,再里应外合击杀人类怎么办?
奥力反扭住莱恩的衣领:听着,朋友!我不管他是不是妖魔,也不管他吃不吃妖魔,我只知道他没杀人,而且纽约离不开他!
你怎么确定他没杀人?莱恩的语气极冷,它是妖魔的话,那罗勒小镇的真相是什么?奥力,你醒醒吧,那是魔鬼!你在与魔鬼做交易,你在拿纽约开玩笑!
奥力强势地、一根根掰开老友的手指:不,莱恩,认不清现实的是你。现在的世界,救世主和魔鬼没有任何区别。我们抵抗不了他们,所以为什么不尝试着加入他们?
不你疯了
是你太天真,这是高层一致的决定。奥力的脸上带着诡异的笑,我们的国家会再度恢复霸主地位,拿回往日的荣光。
知道利卡萨问我们要走了什么吗?
他要走了中洲所有觉醒者的资料。有了他,我们不会输的。
莱恩缓缓摇头,一步步倒退着走出研究室:疯子!这个国家没救了!
他直接离开了研究室,飞快地跑回莱恩小队的居住区。没有理会正在讨论利卡萨的队员,也没招呼自己的心腹,莱恩只是快速装了食物和武器,决定赶紧离开纽约。
他不知道现在该信任谁,也不愿意在这个被魔鬼洗脑的地方呆下去了。
说走就走,莱恩将背包武器甩上吉普,一踩油门开出很远的距离。身后有队员在大声询问他去哪,莱恩闭了闭眼,没回一句话。
长、队长!嘿!红发青年无奈耸肩,队长发什么神经啊。
索蒙抱着一叠脏衣服回队,望着队长绝尘而去的吉普车,若有所思。
嘿,索蒙,救世主利卡萨身边的第一红人,又回队洗衣服吗?红发青年揽住索蒙的脖子,挤眉弄眼,利卡萨留人过夜了?
索蒙翻了个白眼:利卡萨只对法棍面包感兴趣对了,队长他?
不知道,或许是跟理发店的老情人吵架了?
索蒙:
少年将脏衣服塞进公用的洗衣机里,想到莱恩大叔一直以来对他的照顾,终是跨上了速度最快的摩托,顺着吉普车的车痕追了上去。
殊不知,车是追到了,可人却不见了。
吉普车侧翻在公路上,似乎是撞到了什么东西,车头凹陷了一大片。索蒙心头一梗,赶忙顺着痕迹到处查探,最终在路边的草丛里发现了脚印的压痕。
他顺着脚印一路朝外郊走去,之后便失去了线索。
莱恩大叔?密林深处,似有人影晃动。
莱恩大叔
他仰起头,看见一具残破的尸体挂在树上,鲜血染红了树皮。
索蒙瞳孔骤缩:不!莱恩大叔!
与此同时,司诺城和纪斯抵达了罗勒小镇,这个凝结了浓重怨气的地方。
第152章 第一百五十二缕光
罗勒镇, 坐落在纽约最外围区域,存于水牛城和费城交界,有八十年历史, 是一个盛产苹果的地方。
它有千里沃野、万亩农场, 美式风的别墅散落在山间。在山地交接处, 是四通八达的道路, 也是建筑密集的街市。
不久前, 小镇的八千人口还过着相对平静的生活。酒吧有酒, 餐馆有肉, 冷藏室储备着水果, 纵使外面的世界水深火热,罗勒镇依旧称得上桃源。
可现在, 世外桃源变成了地狱深渊。
土壤泛着腥味, 很浓重, 像是饱浸鲜血。屋舍大面积坍圮, 断壁残垣中压着刨不出的尸体。
路边躺着报废的车辆, 田野里留着作物焚烧的痕迹。空旷萧索, 四下无声, 只剩林间的阵阵阴风, 吹来死亡的气息。
没有活人了,一个也没有。
在纪斯和司诺城的感知中,罗勒镇像是被降了几层色调,弥漫着一股流动的、灰蒙蒙的东西。它时而构成人形的虚影, 时而崩溃如塌方的多米诺骨牌。正游走在他们身边,飘得越来越多。
这是怨气?
嗯。纪斯颔首, 死于非命的人, 往往咽不下最后一口气。有些死了, 却不知道自己死了,只当还如活人般游走世间。有些死了,死前爆发出强烈的情绪,就会与大地的磁场产生共鸣,进而凝成怨灵。
未成形前,它们都是炁的一种。因为是死物,所以会对生者向往。本能地靠近、掠夺、附体,迫使人类为它们完成未了的心愿,再一步步膨胀欲望,沦为鬼物。
而成为鬼物之后,它们的未来真是一眼能望到头。
黑影幢幢,虚幻的黑雾化作枯手,不知是求救还是挽留,往他们身上一下又一下攀着。散了再聚,聚了又散,堪称锲而不舍。
司诺城俯身,伸出手指轻勾雾气:你打算怎么做,净化吗?
我为什么要花力气帮别人收拾烂摊子?纪斯挑眉,你都不允许别人赚你一厘钱,难道我还允许别人占我一分利?谁扔的烂摊子,当然是谁收拾了。
司诺城沉默片刻,嘀咕道:你人皮一扒,芯子就是个魔鬼
你在说什么?
没什么,只是感慨披着人皮的不一定是人,没准是魔鬼。司诺城像模像样地转移话题,殊不知一语成谶,有些人看上去比魔鬼可怕多了。
纪斯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笑道:确实,人性远比鬼神更可怕。相传住在罗生门的鬼,因为害怕人性的残忍而选择逃入地狱。
司诺城一愣,总感觉纪斯在暗示一些事情。但很快,他拉回了思绪,全身心都被纪斯在做的事所吸引。
只见纪斯缓行上山,进入果林。他挑了一棵血迹斑驳、拦腰截断的苹果树,伸手摘下了尚未长成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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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祭司——老肝妈(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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