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四口,兄妹?
罗云泽居然不是他的哥哥,而是他的爸爸!
罗夏至捂住自己的嘴巴,惊诧得眼睛瞪得几乎脱出眼眶。
原来如此,他终于明白了之前那诡异的感觉是什么了。
兄弟俩同款的怀表,罗云泽对他几乎纵容的溺爱,和对笑笑一视同仁的那种态度,原来是因为这个原因!
想来如今罗云泽不过才三十六岁,罗夏至刚好十八,也就是说,罗云泽十八岁的时候就生了自己那不正好是二八年华的白凤凰嫁给罗振华的那一年么!
他不是什么罗振华的老来子,而是罗云泽的长子!
这什么狗血的身世,雷雨不过如此吧!
大少爷,大少爷你在哪里呀?
楼下传来管家的呼唤声,应该是久等罗云泽不到,他自己来寻人了。
罗夏至吓得手脚发软地站了起来,随便拧开旁边一间客房的房门钻了进去,也不敢开灯,就躲在门后。
他贴着门,听到隔壁一阵兵荒马乱,接着是罗云泽的应答声。
大少爷,东西都准备好了,我们上楼吧。对了,小少爷呢?刚才小少爷不是去寻你的么?
我没看到小夏啊算了,先把灯笼给我吧,不要耽误仪式了。
两人走远后不久,外头又传来一阵高跟鞋的声音,应该是白凤凰也离开了。
呼
靠着门板,罗夏至长长地舒了口气。
炙热的火焰将二层楼高的纸房吞噬,撩起片片黑烟。
不断有仆人将一车车的锡箔纸钱送进这巨大的火堆中,将这夏日夜间的气温推得更高,让人几乎憋闷的喘不过气起来。
眼看一天就要到达尽头,僧人和道士们念经的声音越发嘹亮起来,甚嚣尘上地将仪式推向最高,潮。
罗家的亲属们,按照各自的辈分排成一排,由罗云泽领头,将孝服和孝带扔进火堆里。
跟在罗云泽身后的白凤凰,摘下头上别着的白花扔进火堆,看着火苗将白花吞噬,露出了如释重负的表情。
罗夏至看着他俩并肩站在一起送别亲友,又转头看了看如今光秃秃什么都不剩的灵台上,罗振华的遗照孤零零地挂在那里凄凉的模样,暗自叹息。
罗振华身体一向不错,怎么会无端端地突然病危,小夏到底又怎么会莫名从四楼的露台上掉下去一切谜团似乎都有了一个合理的解释。
刹那间,罗夏至第一次感觉到了自己与这个世界的格格不入。
照理说身为罗家的三少爷,他不应该如此冷静地接受这一切的,但是他居然袖手旁观,以看电影小说的心态来面对这些荒唐和背德的事实。
除了格格不入,还有无边无际的孤独和悲凉。
火焰逐渐熄灭,宾客渐渐散去,众人返回公馆,只有罗夏至还站在院子里,看着留下的几个仆人拿着扫把打扫余灰。
一阵风吹过,将半张还没有完全烧尽的纸钱吹落到罗夏至的面前。
像是谁不甘不愿的灵魂,迟迟不愿离去。
作者有话要说: 好奇怪我,我明明每天更新,但是漏了好多小红花。。。
第11章 市场调查
虽然罗振华走了,但是罗家人一起用早餐的习俗还是被继承了下来,只是座席主次悄然发生了变化。
朝南坐的主座自然已经归于罗家新任的当家人罗云泽。身为他的弟弟罗夏至被提到了他的右手边,身边挨着笑笑。白凤凰作为罗振华的八姨太,却坐在了罗云泽的左侧,之后才是不久前从寺庙会来的七姨太贺兰。
半个月多寺庙的清苦生活,左膀右臂的两个女儿回归夫家,加上阿香夫妇双双吃了牢饭的消息显然给了这位姨太太很大的震慑,对于这个怎么都说不过去的安排,她却是一句闲话都没有多说。每天在用了简单的粥饭后,就回她的房间念佛去了。
大哥,我想了想,还是延迟入学吧。我想看看自己除了读书,还能做些什么。
贺兰上楼之后,罗夏至终于将这几天考虑的结果托盘而出。
如果没有知道这具身体的身世之谜的话,他也觉得能够去这所在百年之后都闻名遐迩的高等学府念书也算一桩美事。说不定还能结识那些大名鼎鼎的民国大师级人物。
但是在短短几日内经历了那么多事情,又想到两场即将到来的世界大战,让他不由自主地想要为这个世界做些什么。
他想参与到这个世界中来,而不是只作为冷眼旁观的局外人。
好啊。那我这就和大学那边联系。现在丧事也结束了,你也不要把自己拘在家里。顺便看看自己要做什么。
放下牛奶杯,罗云泽和白凤凰对视一眼后,转头对着罗夏至温和地说道,不管你想做什么,大哥都会支持你。
妈也是。
谢谢谢大哥。谢谢姆妈。
好尴尬吖。
带着兴致勃勃的阿乐,罗夏至决定先去看看自己继承的那间位于大马路的南北货商行。
笑笑本来也想跟着他出门,但是鉴于她已经彻底玩疯,罗云泽决定将她关在房内好好预习新发的课本,以等待新学期的来临。
大马路也就是后世的闻名遐迩的中华第一街南京路,这里是十里洋场的精华所在。历史上,街道两边鳞次栉比地矗立着各大商行,百货公司,饭店,舞场和旅馆,上演无数仅属于魔都的爱恨情仇。
坐在汽车后座,上海土着罗夏至也是无比欢欣,迫不及待地想要看到这条街道百年前的模样。
罗公馆本来就位于公共租界内,车子只拐了两个弯就来到了闻名遐迩的大马路的转角。
罗夏至将两边车窗放下,往左边看了看,又往右边瞧了瞧。
左边倒是热闹,一排三四层楼高建筑蜿蜒出去,只是一片灰色的西式洋楼之间,还夹杂了好几栋飞檐斗拱的中式建筑,门外高高挑起的杆子上写着不中不西的各类广告语,因为没有霓虹的的关系,显得挺不伦不类。
右边从他这里望去,只看到一片尘土飞扬。
说好的十里洋场呢?说好的四大百货呢?说好的纸醉金迷,夜夜笙歌的夜上海呢?别说他印象中的大上海南京路了,车墩影视城都比这气派呀。
罗夏至颓丧地趴在车窗边,用力地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四大百货中,最早开业的先施百货还有好多年才会建成呢。更别提外滩的万国博览建筑群的最终形成和畸形繁华的夜上海都是一战结束后的19世纪20,30年了距今还有好多年呢,他想当然些什么呢!
阿乐可是半点都没看出他家少爷仿佛泄了气的皮球的模样,很久没有来到市中心的他兴奋地对外头指指点点。
少爷,你看那边,那边的跑马场旁新开了一个跑狗厅,据说可热闹了,我们要不去看看?
小赤佬,发什么人来疯?就知道白相,什么跑马场,跑狗厅,那是好人家去的地方么?侬可不要带坏三少爷!
话音未落,司机老陈就在前头反驳道,吓得阿乐吐了吐舌头,也不人来疯了,乖乖地坐在副驾驶座位上再不说话。
原来那黄土翻飞的地方就是大名鼎鼎的跑马厅啊
在罗夏至的印象中,那片地方在百年后的未来,是闹中取静的人民公园,夏天菡萏盛开,秋日桂子飘香,乃是沪上名胜之一。罗夏至自然也曾经去过,还在里头的湖心亭吃过点心。
这边罗夏至还在感叹人事两非,这边车子已经停在了一家商店的门口。年过半百的胡掌柜带着十几个伙计站在门口,见到罗夏至步下轿车,恭敬地齐齐鞠躬。
手上拿着文明帽走进这间还算宽敞,但绝对和现代搭不上边的木质结构堂屋。闻着南北货特有的,掺杂这腊味,干货味道的空气,罗夏至眯起眼睛,迎上了掌柜期待中带着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神色的目光。
大家别管我,继续做生意吧。
罗夏至毕竟是学人力资源管理的人精预备役,猜也猜出这掌柜的心思衔着金汤匙出生的好命大少爷,不通庶务,不谙世事,千万别来瞎搞事!
罗夏至吩咐阿乐端来一把椅子,就放在柜台后面。坐下后,端起从伙计奉上的茶水小口地啜了起来。
胡掌柜和几个柜上的大伙计面面相觑,猜不出这为东家想要干什么。最后掌柜大手一挥,大家便各归各位开始忙碌了起来。
他们来的时间刚好是午后,明明现下非年非节,店堂里的客人却不少,让罗夏至稍感意外。
罗夏至趁机打量起了店堂的布局和人流。
这间铺子位置很是不错,临近公共租界的巡捕房,安全方面没有问题。出门就是一个十字路口,往来人流如织,其中十有五六会进店来瞧瞧。
这铺子除了售卖南北方食品,还出卖一些苏州扬州的精品绸缎丝帕和北方的尼龙毛线,应该是沾了他们罗家商行的光。听说这时候的商行还接受私人定制运货,就是后世所谓的代购了。
他坐着看了差不多一个小时,那些伙计们一开始还有些拘束,到后来也就习惯了,大大方方地做生意来。
他们哪里知道,身为现代人的罗夏至有多么吃惊从他坐下看到现在,这一小时差不多做了七八笔生意,不可谓不好。但是每一笔生意都堪称耗时长久!平均每笔生意都要谈个十分钟以上。有时候三四个伙计同时接待客户,整个店堂里就像是在吵架。
他见过做生意讨价还价的,没见过每笔都讨价还价的,而且明明是相同的货物,最终交易的价格不同就算了,就连开价都不相同。那掌柜和伙计们的眼睛就像是装了X光,只要那客人前脚刚踏进店门,他们就能把他揣摩个遍,然后便是一场漫天要价和就地还钱。
就这一包二两的杭州龙井,三个客人居然卖出了三个不同的价格。
阿乐,你们买东西都是这样么?
罗夏至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拉着阿乐轻声问道。
是呀,买东西不就是这样嘛。
阿乐理所应当地说道。
就没有店铺卖一口价的东西么?
一口价?怎么可能?这买卖就是谈出来的啊。
罗夏至捏了捏手中的帽子,不知道为什么感到些许兴奋。
虽然还说不清楚,但是他觉着这是一个突破口,一个或许让他可以在这个世界里有所作为的机会。
就在他踌躇满志的时候,店堂里传来一阵喧哗,抬头一看,所有的掌柜伙计都拥到了那发出喧哗的人身边,几个原本正在挑选货物的客人见状纷纷离开。
罗夏至踮起脚,只看到一个二十郎当,穿着墨绿色绸布衫的年轻人搂着个穿旗袍的年轻女子进了店铺,接着就吵嚷起来,他想上前几步听个
明白,却被阿乐死死拉住。
少爷别去,那可是梁家的少爷啊。胡掌柜他们会摆平的,我们走吧。
阿乐招呼了个伙计过来,将罗夏至从后门送了出去。
临到门口,还隐隐约约听到什么凭什么就便宜了瞧不起人之类的话语。
两人又绕回了大马路,罗夏至闲庭信步地一间间店铺逛着。
这条马路不愧被赞美为完美大马路,不但两边商铺林立,华洋交错。就这马路本身也极为宽阔,铁轨之上,叮叮车缓缓走过,为城市带来文明的新风。据说当年铺设马路的时候,这沥青之下可是铺满了红木,故而有北京的蓬尘,伦敦的雾,南京路上的红木铺马路的民谣。
走到一间西洋百货商店前,看着玻璃橱窗里展示的文具,罗夏至决定为即将迎来新学期的笑笑买一只钢笔。
这西罗百货的门童是一名红头阿三,恭敬地将他引到了柜台前。
所有的商品都是被锁在红木柜子里的,柜台上糖果茶水一应俱全。一个西洋人长相的男售货员用非常标准的沪语问候了他们,并且在听到罗夏至想买钢笔后,转身从层层的货架中找出几只钢笔,小心翼翼地用蓝丝绒托盘承好,放在了路夏至的面前。
罗夏至挑选了一下一只,询问价格。
尊敬的先生,您的眼光真好,这只钢笔是从德国进口的,价值一百元。
售货员恭敬地说道。
十块钱。
阿乐听了眼珠都差点掉了下来。
罗夏至笑着说道,我是圣约翰大学的学生,会介绍我的同学都来光顾的。
好吧您是高材生,我们期待您和您同学的光顾。
那洋人售货员微微露出了一丝困扰的表情,然后麻利地将钢笔包好,递交到了罗夏至走上。
没想到这洋人的百货是这么经营的,倒是入乡随俗了。
走出店门,罗夏至抬头看了看已经布满彩霞的天空,顿时生出满腔豪情。
他想,他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
第12章 搞定地皮
回到罗公馆用了晚饭后,罗夏至就把自己关在房间内,用他那不甚优美的钢笔字,写了一封初步的计划书。
他想明白了,他要开百货公司,要开一家明码、明货、明价的百货公司,将现代的百货理念引入这个时代。
他自从来到这个时代后就没有上街买过东西,今天才知道原来百年前的商业模式是这样的,一口价的概念至今尚未普及。
要知道漫天要价坐地还钱和看人下菜这种古老的商业模式虽然有可能提高利润率,但是只适合慢节奏的初级农耕时代的商业模式,代价是浪费珍贵的客流。
一旦进入近现代的高速,巨量的商品进入资本市场,不管是买方还是买方必然要迎接一次购买方式的改革!
罗夏至激动的不行,连写字的手都在微微发抖。如果成功的话,这无异于一场商业革命,消费革命,而他就是这一切的主导者!
恋耽美
回到民国开百货(穿越)——雁过寒潭(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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