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书、地书和冥书三本洪荒顶级“书”,get。
当然,这三本书,更为人所知的,是它们后来的别名:
天书,又名“封神榜”。
地书,其实是大地胎膜,传说为与天地同寿的镇元大仙所有。
至于冥书,另一个名字,就叫“生死薄”了。
“这几把剑也不错哦。肯定能激发写武侠文灵感的。”
诛仙四剑get。
该四剑分别名为诛仙剑、戮仙剑、陷仙剑、绝仙剑。随便摆一摆就是个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诛仙阵”了。
“唔这块玉挺精致的,又有古风,放在电脑旁边,写起古文来应该更能投入吧。”
蕴藏三千大道的造化玉碟,被谭玉get。
“这幅图不错,摆进空间,空间就更像书房了,码字会更有感觉吧。”
让洪荒生灵闻之变色的山河社稷图,get!
“这幅图也不错哦,嗯,挂图成双,也拿回去。”
传说中天帝帝俊的伴生灵宝河图洛书……也get。
……
就这样,某创世主毫无底线,刮地三尺,迷迷糊糊就把整个洪荒的先天宝贝都捡了个遍。
其中,甚至包括一些人的伴生灵宝!
可怜的东皇太一和帝俊,原本该分别伴着灵宝混沌钟和河图洛书出生的。
结果,只能光屁股出生了。
天道在云端默默为他们默哀。
当然,默哀归默哀,对创世主的旨意,该遵从的还是要遵从。
所以,可以想见将来这洪荒世界的遍地哀嚎。
上至圣人、下至金仙,只怕没几个不哭的。
因为原本属于他们的宝贝,全给谭玉法宝塞进自己空间了。
呜呜呜没天理啊。
身为创世主,跟子民抢宝贝,还让不让人活了啊?!
不过,他们将来再怎么哀嚎,也改变不了天道此时的动作。
天道,本就无情。
它只负责遵从旨意,并执行。
所以,随着谭玉满世界溜达,各个犄角旮旯的洪荒至宝,都被她刨了出来。
再这样下去,整个洪荒就要秃了……
天道不心疼,但另一个“道”却心疼。
于是,另一个“道”,决定稍稍插手一下。
然而,还没来得及,就见谭玉捧起了一把泥土——
“哎呀好无聊,最近没什么好玩的可捡,捡点土回去好了。对着它,写出来的东西估计也接地气点。”
息壤,get!
是的,这不是一般的泥土,而是先天灵宝级的息壤啊!
女造人,用的就是这个。
第47章 初见媳妇儿
坑爹的谭玉,文没写多少,却把这洪荒大地都快刮秃了。
甚至连地皮都刮了!
另一个“道”知道不能再等了。
于是,洪荒里开始有了各种生机。
而谭玉,也已经将注意力从各种宝物,转移到了各种生灵。
毕竟,那些宝物她基本都不认识的,只感觉那些东西很有趣很漂亮,就搬回空间了。
她唯一肯定的宝贝,就是开天神斧。
其他的,对她来说,不过是一些玩具或者摆设。
都是死物。
死物嘛,永远比不上活物好玩。
所以,很快,谭玉就捡回了一只鸟。
然后,专心养鸟了。
这只鸟,真的很漂亮。
有着漂亮的七彩羽毛。
但又绝对不像孔雀。因为它的每根毛都是发光的。
但说是什么特别神奇的鸟,又不像。
因为它很小只。
小小的,刚好够放在掌心。
又特别特别漂亮。
有种让人想珍爱若掌上明珠的感觉。
起码,那一刻,谭玉是有这种感觉的。
她来这个世界已经很久了,却始终没遇到萧凌,渐渐也就没那么执着了。
唔,反正她本来就是个随遇而安的人,即便阿凌没出现,她也一样懂得享受每一分每一秒的生活。
作为一个孤儿,这么多年,已经学会了珍惜。
在她心里,能活着就是一种生命的馈赠,所以不该浪费哪怕每一分每一秒。
这会子,能看到一只这么漂亮的鸟儿,她就很乐意捡回来了。
其实,在穿越之前,她是从不养宠物的。
可能因为自己生活压力大吧,她觉得能养活自己就算不错了。没多余的钱去养别的。
后来穿越进不同的世界,都被萧凌迷得七荤八素,更没时间来考虑养什么宠物了。
宠老婆的时间都不够,还养什么宠物?
吼。
但这次,不知为何,她看到那只鸟儿,就走不动道了。
那一刻,心仿佛被那小东西牵着一般。
就想把它带回家。
而带回家后,也确实感觉跟这只鸟很投缘。
它乖乖的,总是躺在自己手心。
或者偶尔也会爬到自己头顶。
躺在自己身上也是有的。
她越来越喜欢这只小鸟儿,到处找东西给鸟儿吃。
其实她不清楚鸟儿吃什么的,只是以前看过一句话——“早起的鸟儿有虫吃”,由此推断,鸟儿是吃虫子的。
所以,她开始满洪荒找虫子。
要知道,这时候的洪荒,出现的都是始祖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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