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八章招兵
既然定下来和曲瑞及甲队一起回程,林文远就把两个随员打发掉,叫他们带着大车先回浮山,自己的马匹也是叫他们一并骑回去,自己则是和甲队一起,全部步行。
现在浮山的马还是很少,在浮山所的时候,传令和通信有马,队官一级也有配给的马,不过马的数量不够,质量也差,多是一米五不到的矮马,体重也是在四百斤左右,稍微一掉膘,大个子点的人就驼不动,跑起来就吃力了。
偏远地界,又是近海的半岛,能找到这几匹马就算不错了。
林文远从京师回来,就是特意买了这三匹河套马,重六百斤左右,高在一米五以上,短途冲刺十分有力,四腿坚实,肌肉盘结。
就是跑长途不大行,这千多里路下来,三匹马已经严重掉膘,非得好好养一阵不可了。
人倒是很精神,在京师虽然呆了不短时间,但林文远每天打熬力气,绕圈跑步,一点也没耽搁锻炼身体,所以此时看过去仍然是虎背蜂腰,一副气宇轩昂的俊杰模样。
这会子甲队的官兵都返回过来,尸体会叫高密县派人来打扫,他们的衙役差人也不少,平时鱼肉乡里,正事不做,坏事做的不少,这一次也算是能小小帮一下手,县牌发下火票,动用里甲,这些尸首,很轻巧就打扫干净了。
“是林队官。”
“见过队官!”
“队官好!”
二百来人有百余人是林文远的旧部,适才追击逃敌没有注意,这会子回来了,眼一看到林文远,便是有不少人跑来见礼。
大家行的礼都是张守仁教的罗马式军礼,拳头握起来,在胸前重重一砸,然后弹开伸直。
开始时所有人都是觉得这礼节有点怪异,不过行的久了,倒是真觉得有男子汉和军人的感觉。这么一弄,男儿的气质就是全出来了。
在大明,军礼就是打拱作揖,或是下跪,要么就是打千。
哪一种,都无助于提升军人的自豪感和荣誉感。
“瞧人家浮山的兵,真是了得。”
“这军礼也好看!”
“人也精神!看着就是舒服!”
“杀响马杀的真狠,官兵要是全是象他们这样,我们行道的人还有什么可担心害怕的?你们说是不是这个理?”
“有理,列位,众列位,听我王四一言……今日若非是浮山营兵救我们,遭遇响马,必定是九死一生,最不济也是要把全部身家交出去,才可免一死。如今既然得救,咱们可不能装傻充楞,我看我们凑点银子给军爷买点好酒,列位看如何?”
这个提议十分在理,大家是死里逃生,另外也是看这些官兵十分顺眼。
这些官兵的衣服都是一式的,虽然设计不是好看的形式,但胜在一致,而且不论新旧,都是浆洗的十分干净。
若是他们知道,这些天来浮山甲队的行程已经超过五百里,在外的时间也有好多天,并且从来不象普通明军那样宿在城市或是民宅而是全程野营……就算是有人这么说,怕是也不会有人相信的。
第404章 招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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