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沐笙:“嗯,我们已经到市区了,待会就到家了。”
温怡眼睛一亮,她调整了一下安全带,靠在窗边,饶有兴致地望着窗外的建筑:
“这就是阿笙的家乡吗,阿笙家乡好繁华啊。”
温怡来之前用手机百度过,都说阿笙的家乡是一个很小的城市,可温怡觉得,还蛮漂亮的,一点都不破,很繁华。
“还行,这是老城,老城有些旧了,新城区更好看一些。”
“那咱家在老城还是新城?”
温怡好奇地问道。
“以前是新城,现在老城区扩建,归老城了。”
开车的沈沐筝插话道:
“咱家房子买的早,最开始那地方可荒芜了,你沈叔认识开发商,要了三栋联排别墅,当时那房子还在打地基,周围寸草不生,荒得不行,人家都笑话你沈叔傻,说那附近要什么没什么,谁会在哪儿买房子,结果没两年老城扩建,以前老城区的三甲医院,就在咱家附近圈了块地开了分院,学校也盖起来了,还有卖场,你不知道之前嘲笑你叔人傻钱多的那些人有多后悔,当时咱家买那三栋联排别墅的时候,每平方两千六送车库,没人买,现在那房子二手的七千八,车库另算钱,还有人抢着要。”
“要不怎么说呢,你爸爸还是你爸爸,沈董那投资眼光,我是服的。”
温怡被沈沐筝快乐的情绪感染,情不自禁的笑出声。
沈沐笙望着身侧眉飞色舞的兄长,
很难想象,这个欢脱的有些二的年轻人,和记忆中那个阴郁刻薄的大哥,是同一个人。
她已经不太记得,记忆中大哥的具体模样。
那些不开心的往事,与兄长之间的罅隙,统统都化为此刻,沈沐筝喜悦的神色。
“你悠着点,开车呢。等沈董回来,你当他面说。”
自沈沐筝成年,他就没当面说过沈董一句好话,父子俩关系微妙得不行,剑拔弩张下流淌着脉脉温情,别扭的不行。
沈沐筝嗤之以鼻,“切,捧你沈爸爸臭脚的多了去了,不差我一个,老头知道我这么夸他,他得嘚瑟到天上,咱不能让他这么嚣张。”
三人说着话,总算到达目的地。
进入温怡眼帘的,是一栋栋“说中不中、说洋不洋”的“土味”小楼。
玫粉色的外墙,让人实在是夸不出“好看”两个字。
和漂亮的沈家别墅,差距有点大。
就在这时,耳畔传来一阵热风,“是不是觉得有点丑?”
温怡抬头,有点害羞,是阿笙。
——阿笙正在看我!阿笙的眼睛里,只有我一个人!
小姑娘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却见沈沐笙笑着说道:“房子其实不丑,开发商是你叔的朋友,据说是花高价从国外请的大牌设计师,人家设计师原稿是白色外墙,开发商喜欢玫红色,一定要把外墙换成这个色儿,白天看还……挺醒目的,呃,不会迷路。”
沈沐笙说完,摸摸鼻子。
何止是不会迷路。
这片别墅小区,一到白天就是附近最靓的崽儿。
隔老远就能看到这一大片刺目的玫红。
醒目至极。
“开发商是女的?”
温怡好奇地问。
“男的,”停车的沈沐筝一边搬东西,一边说道,“是个快六十的光头老大爷,过年你在家指不定能见到他,我就记得他手机铃声是《粉红色的回忆》,小时候我和你沐笙姐去他拜年,他一家人穿得都是玫红色,老刺激了!”
三人放下东西后,稍作休息,换好衣服,提着礼物,直奔隔壁。
不过没走两步,沈家兄妹犯了难。
是去姥姥家?还是去奶奶家?
这是个大问题。
本来这不是什么问题,沈家和丁家是老相识了。
两家一直是朋友,关系很融洽。
老小孩老小孩,也不知怎么回事,随着年龄的增长,爷爷和姥爷越来越喜欢battle。
他们battle内容一般是“沈长河一家,先去谁家过年”。
“呃,去姥姥家,爷爷不高兴,去奶奶家,姥爷不高兴。”
“先去谁家?”
沈沐筝望着妹妹,你脑瓜比较聪明,你决策。
“你是哥哥,我和温怡听你的。”
沈沐笙飞快甩锅。
“嗯,正因为我是哥哥,我才应该把选择权交给妹妹,我和温怡听你的。”
沈沐筝也甩锅。
兄妹俩谁也不愿意承担这个责任。
“要不……”
沈家兄妹齐刷刷地看向温怡。
温怡眼睛瞪得大大的,宛如受到惊吓的小猫,“你们,你们看着我干什么,和我有什么关系,我,我是客人,客,客随主便!”
嚯!还挺聪明的!
眼看着温怡不上钩,三人站在别墅路口犹豫不决时——
“是筝筝和笙宝吗?”
三人回头,只见一个头发花白,但精神抖擞的老太太,站在距离三人不远的石阶上。
看到来人,沈家兄妹异口同声说:“姥姥。”
“哎,怎么回来也不说声啊,快进屋,你姥爷应该做好饭了,正好回家吃晚饭。”
兄妹俩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这下不用他们选择了,老天替他们做好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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