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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玉有些生气,便忍不住怼:你家日子过不下去,就卖女儿做童养媳呗。你不是说那是女人的命嘛。
    上次她说自己的那些话,到现在气还没消呢。
    谭玉就忍不住挤兑了对方一句。她就不信对方连自己的女儿也舍得。
    很多人都这样,对别人的事说得轻松,轮到自家了就各种护短了。
    然而她错了。
    那村妇听了谭玉的话,不只没生气,甚至没反驳,反而认真掏心掏肺:可不是嘛,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几个女儿全给人家做童养媳了。但这不是也不够嘛。那几个丫头也值不了几个钱,填补得了一时,填补不了一世啊。这不,家里又没粮食了。所以刘姨才来求你们嘛。
    敢情你是想让我们填补你一世了?
    谭玉怒极反笑。
    她是真不知道,有人会如此无耻。
    对自己的女儿无耻。对别人也无耻。
    她这会子也不顺口怼到人家女儿那去了。
    都是可怜女儿。
    唯有同病相怜罢了。
    不过,谭玉虽然生气,却并不急。
    只见她不紧不慢,掏出了一个小小的录音笔。
    按下播放键。
    里面,出来的正是刚刚两人的对话。
    刘姨有些迷糊。
    先是迷糊于谭玉手上的东西。
    这录音笔什么的,她没见过。也不知道是个什么东西。
    然后迷糊的是谭玉这么做的用意。
    这孩子是好玩?
    谭玉当然不是好玩。
    谭玉笑:刘姨,你这一口一个童养媳,是违反政策的吧?
    刘姨僵住了。
    谭玉看着她,眼里意味深长。
    说话的声音,更是透着稳稳的威胁:你说,如果这些话,我给你递到上面去,上面会怎么处罚你?现在可是男女平等呢,上头都明说了,妇女能顶半边天,女人和男人是一样能干,是一样平等的。童养媳是封建残余,早就被明令取缔了。你现在一口一个童养媳,还把自己几个女儿都给卖成了童养媳你说,这些,要是我都上报给上头,会怎么样?
    还会怎么样?
    这时候的环境
    那刘姨瞬间就腿软了。
    她虽然无知,却也不傻,知道自己犯了忌讳了。
    之前,她跟人买卖女儿,双方都是藏着掖着遮掩着的,就是知道这事见不得光。
    第129章 我会对你好的
    跟谭玉说话说溜了嘴,也是因为想到谭玉只是小女孩,便没防备。
    这下子,却被人逮了个正着。
    而且谭玉手里还有个那不知什么玩意,居然能让她说过的话重演。
    这就可怕了。
    怎么样,刘姨?是你放过我、我也放过?还是我们抱着一起死?
    这话说得直白,即便是没读过书的村妇,也听得懂。
    玉石俱焚什么的,就憋回去不说了。
    谭玉望着刘姨,等她的回答。
    那刘姨这下不嚣张了。
    其实,越是嚣张的人,心里越是发虚。在关键时刻也越没骨气。
    现在刘姨被人抓着要害,便蹦跶不起来了。
    整个人瞬间蔫了下来。
    她沉默、沉默、再沉默。
    最后,突然扑向谭玉,想抢这录音笔。
    然而,谭玉对人的潜意识动作判断精准,她这一扑,却哪里能扑准?
    谭玉只一闪身,便避开了。
    避退到一边后,谭玉笑:你以为你能抓得住我?我告诉你,我们既然是能连野猪都猎回来的人,怎么会打不过你?你再乱来,我可就不客气了。
    她这话当然是撒谎。
    她打刘姨确实是没问题。
    哪怕打天下第一高手,她只怕都没问题。因为对方的每一个动作,都在她的预料之中。
    但,那猎野猪,却没她的功劳。
    她当初跟魔教教主萧凌一起研习的,是人的潜意识动作,可不是动物的。
    所以,面对野猪什么的,她可没半点办法。
    但这会倒是可以拿出来唬人。
    果然,那刘姨听了她的话,想了想,真的信了。
    毕竟,那日萧凌给她的猎物,可是真真实实的。
    这地方靠山傍水,会打猎的人,也不是一个两个。
    但现在是荒年,大家都没吃的。一蜂窝上山打猎、下河摸鱼,早就把这附近的飞禽走兽河鲜都给捞完了。
    就算是不会打猎的,都想一起去凑凑热闹。
    到现在,已经猎不到什么了。
    可萧凌和谭玉这里,却还有腌肉。
    说明这两个小女孩有本事啊。
    刚才自己冷不丁那一扑,按理对方不会有防备呀。但偏偏,谭玉愣是给机灵灵避开了。那手脚灵活的
    看来,真打起来,自己还真不是个儿。
    想想也是啊。
    如果谭玉没点本事,怎么能从家里逃出来还活得好好的?
    如果萧凌没点本事,怎么能一个人住在这里还能把自己养活得好好的。
    关于萧凌,向来是这左右村里的禁忌。
    没人知道她是哪来的,也没人知道她是什么成分,就是有一天晕倒在村口的,被路过的人看到,便上报。
    偏偏,那时候萧凌还很小,只记得自己的名字,其他都不记得了。
    村里干部们既不能不抚养她,又找不到合适的人家抚养她。
    毕竟,这时节,谁都不易。能养活自家的孩子就算不错了,谁会去养一个非亲非故的孩子?
    这时代的人可都是很能生的,谁都不缺亲生的孩子。谁又会想捡孩子呢?
    所以,萧凌作为一个任务,楞是分配不下去了。
    最后,村里干部们没办法,一合计,只能硬性轮流摊派。
    也就是一家养一天。
    原以为,就这样吃着百家饭,能把萧凌给养大。
    谁知,大家都机灵着呢,一旦萧凌分到自己家,就吃比水还稀的稀饭,其他一应没有。
    对于家人来说,一天不吃也饿不死。
    可对萧凌来说,却是天天喝稀水了。
    刚开始,有个别人家老实的,还没想过味儿来,按平时正常做饭,结果饿了几天的萧凌,去他们家就吃得特别多。
    这家人自然觉得亏了。
    一打听,才知道别人家都只给萧凌喝稀水。
    便也跟着学精了。
    于是,整个村里,都很聪明地学会了:只要萧凌轮到自己家,就煮稀饭。是那种稀得比水还稀的稀饭。
    跟喝水,没差别。
    萧凌就这样天天喝着水。
    小小的女娃儿,饿得受不了了,就去找吃的,逮着什么能吃的,就抓进嘴里吃。
    然后,就被逮了。
    大家说萧凌手脚不干净,偷东西。
    萧凌就这样,成了一个人品不好的人。
    对于人品不好的人,原本是要惩罚的。
    但考虑这孩子也着实可怜,年纪又实在太小,就不惩罚了。
    但,一个人品不好的人,是不配被百家饲养的。
    所以,便理所当然地,被人正当嫌弃了。
    干部们也很无奈。
    横竖,也不能误了一条人命。起码不能明面上误了一条人命。
    可硬要将人摊派下去,也再不可能。因为,这下子所有人都理直气壮了不想家里有个小坏分子。
    而且,他们自己也正义地觉得:一个手脚不干净的坏分子,是不值得这么大张旗鼓去抚养的。
    最后,大家一合计,就想了个绝佳的好主意。
    那就是给这孩子一个住处,让她稍微干点事,这样村里给记点工分,年底意思着给她分点粮食,算是面子上过得去。将来真出了事,也追责不到自己头上。
    毕竟,一个手脚不干净又懒惰的人,就算饿死了,也是活该吧。
    至于这小孩子能不能活下去,则要看她自己了。
    一只流浪野狗野猫都能活着,更何况是人呢?
    只要这孩子勤劳,总能搞到点吃的。
    如果她把自己饿死了,也怪不得别人。
    毕竟,这可依山傍水呢。就算是只病残的野猫野狗,都不容易饿死。
    就这么着,萧凌就一个人搬到了远离村落的住处。
    很小的时候,她负责从队里领任务,每日捡点柴火、挖点野菜什么的,算那么一丁点工分,年底再分那么一丁点粮食。
    后来,她年龄大了些,就开始帮着队里放牛。这样工分也多一点点,年底分的粮食也多一点点。
    当然,不管是很小的时候还是稍大些的时候,年底分的那点粮食,都是远远不够她吃的。
    她也就是过年打打牙祭,尝尝正规粮食的味儿。
    平时,都是自去挖野菜和打猎充饥。
    刚开始,她也不知道打猎,只是饿狠了,就逮到什么吃什么,比如野菜,比如树叶,比如果子。
    但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她挖野菜,别人也挖野菜;她摘果子,别人也要摘果子。
    她一个小小的孩子,又怎么能争得过人家?
    有次饿得太狠了,却偏偏一只野猪过来,要咬她。
    她徒手跟野猪一番恶斗,才发现自己的力气足以杀死野猪。
    又饿得狠,便干脆吃了野猪肉充饥了。
    从那以后,算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萧凌,走上了打猎之路。
    这两年,她的打猎求生之路,已经渐入佳境。
    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河里游的、沟里爬的全给她捞了来,尝了个遍。
    而且,渐渐,她也学会了调制各种调料,来烤或者煮各种肉吃。偶尔也有放在石头上煎的。
    总之,各种烹制方式,各种调料,都慢慢跟上了。
    谭玉遇到她的时候,算是赶上好时候了。
    可以吃各种口味的好吃的。
    而萧凌的打猎技术,也渐渐由空手肉搏,改为用石头砸、用箭射、用弹弓弹等等等等,算是辅助手段升级。
    谭玉确实是赶上好时候了。
    只要她乖乖跟着萧凌,不出意外的话,就可以日常不愁吃喝了。
    对现代来说,不愁吃喝,压根就不值得炫耀。
    可在这时候,不愁吃喝,就已经很难得了。
    尤其是饥荒这几年。
    说实话,即便这里依山傍水,没有萧凌的本事,也是捞不到猎物的。因为能捞的都给捞完了。
    萧凌想打猎,都是进的深山老林。
    那里很危险的。也就萧凌的身手,才敢往里闯。
    谭玉的原身,想来也是为求死,才去的深山。
    不过还没等到深山野兽来吃她,她就已经饿死或者累死了。
    这才让谭玉万幸捡了个便宜。不然,若是给野兽啃掉了胳膊腿儿,那再穿越过来,就惨了。
    谭玉大致搞清楚这些后,也是万分庆幸。
    却说,左右村里的人,对于萧凌,也都是有所耳闻,且有所忌讳的。
    萧凌,是他们不愿回忆,也不愿提及的一个存在。
    因为她印证了他们的自私与阴暗。
    同时,也让他们害怕。
    因为,这个萧凌很吓人。
    据说,有人打猎的时候,看到过谭玉也去打猎,那拼命劲儿,可吓人得很。
    就她一个人,能赶上一群人的战斗力。
    而且她经常徒手就上了,完全不怕死,直接跟野兽硬刚。
    有时候,看她跟野猪野豹徒手厮杀,那一下一下的小拳头捶到野猪的脑袋行。
    而野猪也张舞着锋利的牙齿与爪子。
    到最后,都分不清那些血到底是野猪的,还是萧凌的了。
    这么小一个女孩,居然有如此狠劲,可是吓人得很。
    尤其,想到以前对她的种种,就更后怕了。
    所以,萧凌,渐渐成了大家都不会提及的禁忌。
    不想提,也不敢提。
    嫌厌她,也怕她。
    那刘姨,自然也一样。
    当初也是见萧凌给了个好脸,主动给她腌肉,她才想着再来捞一笔的。
    现在被谭玉一实打实威胁,就什么也不敢了。
    买卖童养媳的事,她扛不起。
    萧凌,她也惹不起。或者说,不想惹。
    谭玉和萧凌,终于过上了相对平和的小日子。
    萧凌对谭玉的评价又高了些:看来,这傻子不傻。不只不傻,还挺厉害的,居然小嘴一叭叭,就把那叫什么刘姨给说走了。
    谭玉自然不敢居功。
    她只说是萧凌太厉害,所以别人才怕她,那刘姨才走的。
    所以,还是因为你厉害啊。
    谭玉笑眯眯,给萧凌带着高帽子。
    萧凌倒是不在乎什么高帽子,但谭玉这屁颠屁颠哄她的劲儿,还是让她微微笑了笑。
    虽然这笑很是僵硬,只是生涩地扯了扯嘴角。但终究,还是笑了。
    这笑容,让谭玉心里一暖。
    她发誓,一定要守护这笑容。
    从小就守护。
    让萧凌一世都能感受到温馨与美好。
    两人如此,还是过了很长一段小日子。
    这段日子里,萧凌每日打猎。
    因为要顾及谭玉的身份,尽量让自己少引起注意,萧凌不再白天出门打猎,而是选择晚上出去打猎。
    以前,她可是谁都没考虑过。
    想什么时候打猎,就什么时候打猎。即便偶遇了村民,她也毫不介意,无非互当对方是透明的。
    但现在,就不一样了。她要考虑谭玉,就尽量把自己隐藏起来。
    不让别人想起自己,是最好的隐藏。
    这细微心思,若换了别人,或许不懂。
    但谭玉可是谈了千万年恋爱的,而且没次都是跟同一个人谈,早就对对方的心理洞若观火了。
    所以,她感动于萧凌的付出,也相应作出了努力。
    她的努力,自然就是码字。
    码字码字再码字,她现在状态好的时候,一天竟能写到两万六。即便是状态差,也要勉强写个一万八。
    无非,就是想多挣点钱,分担萧凌的负担,也好好给萧凌养养身体。
    还好,付出总是有收获。
    谭玉这么天天努力下来,收入也是很可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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