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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超凶的(快穿)(GL)——八步莲心(

    虽然跨越1:100的通货膨胀,谭玉也能维持跨时空买卖的基本生计。
    甚至,还能给武林人士们代购一些现代的稀奇玩意。
    比如,给武林美人们买头饰买衣服。
    再比如,给武林人士买打火机。毕竟这玩意比火折好用多了。
    再再比如,偶尔批发些冰激凌之类的,卖给武林人士们吃。
    可以说,只要愿意,她这个武林盟主才是最能赚钱的。
    养整个青云峰都没问题。
    果然,代购永远是最暴利的行业哈。
    毕竟,最能挣钱的生意,就是从盛产之地贩运东西去稀缺之地。
    试问,还有比跨越时代更能调配物资的么?
    所以,谭玉只要愿意,完全可以赚得盆满钵满。
    只不过,谭玉知道势不可用尽,没真的用大力气来挣钱。
    反而处处保持低调,只愉快过着自己的小日子。
    这一世,她依然,格外幸福。
    只是,到了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她依然没还清跟系统的贷款。
    可怜的系统,在谭玉闭眼的那一刻差点哭了:喂,你先把欠我们的钱还了再死啊!当老赖可耻啊!
    然而,老赖谭玉还是微笑着闭上了眼。
    还钱?呵,没钱怎么还?
    萧凌都已经寿终正寝了,难道自己还要留下来继续孤身写文挣钱么?
    当然不。
    她还要去下一个世界呢。
    因为她知道,在下一个世界,还是有那样一个老婆在等着她。
    老婆,我来啦
    第33章 去考个状元吧
    这一世,谭玉穿越成的,居然是个书生。
    书生。
    说白了,就是没有任何职业。
    只在家里当米虫。
    当然,也有很多人是十年寒窗苦读,只为了将来有一天金榜题名,可以一飞冲天,甚至光宗耀祖,也算有了回报。
    但谭玉,显然没那个兴趣。
    她的性子,从来就没变过。
    随遇而安,得享受时就享受。
    只不过,这个世界里,享受得没那么容易。
    因为,这个世界的谭玉,家世并不算很好。
    对的,是不算很好。
    也算好。
    但,又不算很好。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个家庭,是已经败落的腐书网。
    谭玉的父亲,本就是一个酸腐秀才。
    这老秀才读了一辈子书,只想着书中能有黄金屋,但始终未能高中,只止步于秀才。
    老秀才到了四五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只怕仕途渺茫了,便想着娶个老婆回来生个儿子,然后让儿子接着考。
    反正,他们谭家是一定要出一个状元的。
    如此,才对得起这个腐书网的传统。
    就算自己不行,也要生个儿子继续。
    他的父亲,就是这样的。
    于是,贫困人家的女儿谭母,年方二九,就嫁给了他。
    两人相处三年,谭母终于为谭父生了个孩子,就是谭玉。
    谭玉出生的时候,谭父身体已经不是很好了。
    原本就是老夫少妻的组合,谭父又一门心思只扑在书上,是个十足十的老书呆子,对娇妻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向往。只是为了生儿子,才定期行夫妻之礼。
    经过了三年的努力,才生了一个谭玉。
    谭母此时才二十出头,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她已经有了自己的主意。
    她倒没什么坏主意,只是觉得丈夫年纪大了,想再生孩子只怕已经力不从心了。既然他那么想要一个儿子,就假装生下的是儿子吧。
    这样,丈夫也算诚心如意了。
    而夫妻之礼或许也可免了。
    说实话,对于一个年龄足以做自己父亲的男人,谭母是无法产生真正的感情。
    平时行夫妻之礼,也不过是为了偿还对方的丰厚彩礼,以及履行在古代作为妻子的义务。
    现在有了儿子,或许,双方都能松一口气了。
    果然,知道老婆生了个儿子,谭父也就彻底搬到书房去住了。至于孩子,就让老婆好好抚养。
    在他看来,女子抚养孩子,本就是分内之事。不然娶老婆干嘛呢?不就是为了生孩子、带孩子嘛。
    他本就是个纯书虫,除了书,别无所好。
    自小,他的父亲就告诉他: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既然颜如玉都有了,你还要老婆做什么?
    娶老婆,除了生孩子和带孩子,似乎没别的用处了。
    只要儿子生了,也就彻底不用管了。
    他的父亲就是这么做的。
    并且也是这么教育他的。
    所以,谭父生了谭玉,就觉得完成了传宗接代的任务,没再跟谭母亲热过了。
    甚至,他连对谭玉都没那么关注。
    因为在他看来,孩子有老婆照顾就好了。等孩子长大些了,他这个做父亲的,教些做人的道理,就算不枉为人父了。
    就这样,谭家以这种神奇的模式相处,并坐吃山空。
    是真的坐吃山空。
    因为谭家虽然在几代之前是个官宦之家,但为官还算清廉,并没有积攒下多少金银财宝。
    后来,那当官的祖先卸任,儿子却没有跟上,读来读去就是考不中举人,便只能始终吃老本。
    下一代,也是读来读去考不中举人,依然只能在家里坐吃山空。
    因为谭家人生性老实,都不会做生意什么的。而且他们也看不上种地或者做生意之类的事,觉得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只把关门读书当做头等大事。
    这群人的固执,让原本就不富裕的遗产,雪上加霜。
    一代又一代的挥霍,终于,到了谭玉这一代,已经连温饱都成问题了。
    当然,谭父并不知道。
    因为这个温饱问题是谭母解决的。
    当初娶谭母的时候,谭父就把家里的财产全拿出来了。因为对他来说,娶老婆生孩子是那时候的头等大事。
    至于完成那大事后,生活能不能继续,则不在他考虑范围了。
    后来娶了谭母,这个家就交给谭母管了。
    谭母本就是穷人家的女儿,各种节约。吃苦什么的,完全不是事儿。
    所以,这些年,也一直过了下来。
    但,其间,离不开谭母本人的辛苦。
    谭母年纪并不大,正值盛年,所以也不介意抛头露面去挣钱。
    毕竟,家里很多时候都没米下锅了,不出去挣钱又能怎么样?
    谭玉刚穿越过来的时候,看到这样的家庭,有些无语。
    起码,她做不到再像以前一样,只坐在那当米虫。
    因为谭母的辛苦她看在眼里。
    虽然谭母并不算自己真正意义上的母亲,自己刚来,还不完全能代入母女之情。
    但身体里,终究流着谭母的血,有种感应是天生的。
    更何况,谭母的辛苦她完全看得清清楚楚。
    她便忍不住问谭母:爹自己都不管这个家,你又何苦这么经营?
    谭母打量了她一眼:你这孩子,胡说什么呢。你爹有重要的事要做,自然不会整日想着家里的吃喝。我主内,本就应该将这个家打理得清清楚楚。
    听她说话,还有些文雅。
    谭玉更奇怪了:娘,你还读过书?
    谭母被她一问,红了脸:嗯。看你读书,我跟着学了点。
    谭玉哑然。
    这真是一个好女人。
    吃苦耐劳,懂事善良,还孜孜不倦地自我完善,甚至都知道旁听认字。
    只可惜,这样的女子,总是过得比较辛苦。
    因为承受得比较多。
    当初她嫁给谭家,只怕也是家里为了那点礼金而卖女儿吧。
    毕竟,嫁给一个可以当自己父亲的人,幸福的可能性实在太小。
    更何况,谭家是肉眼可见的会垮下来。谭父明显是个老酸儒,必定给不了女子幸福的。
    嫁过来后,她居然逆来顺受履行作为妻子的义务。
    只是,中间使了个小心眼,假装自己生的是儿子,以避免再生子的机会。
    但即便如此,都不算完全的自私。因为,这也是为完成谭父的心愿。毕竟,那时候谭父的身体非常不好,甚至有种过了今天没明日的感觉。谭母也不想他带着遗憾离开。而且,就算再行夫妻之礼,以他的身体和年纪,再生孩子的可能性也不大。
    所以,综合下来,还不如给他这么个希望。
    当然,后来谭父一直拖着残破的身体活到现在,倒是个意外。
    却说,那个谎言让本性善良的谭母时时自责,所以更愿意为这个家付出。哪怕自己一个人挣钱养家里两个米虫,都毫无怨言。
    对于她的这种自虐理论,谭玉不能认同。
    可以说,谭母的所有自我牺牲的理由,谭玉都不认同。
    或许,这就是不同年代人的不同思想,犹如相隔云泥。
    两人详谈了一晚上,最终谁也没说服谁,母女俩悻悻散场。
    虽然劝服不了谭母,谭玉也不打算让她一个人承担。
    因为,在古代,一个女人想撑起一个家,真的太辛苦!
    在古代,女子是不可以抛头露面的。
    如果为了挣钱强行抛头露面,都会被人轻视。
    当然,对于连饭都吃不饱的人,也不在乎别人轻视不轻视了。
    但,即便是被轻视,也不能赚到自己想要的钱啊。
    那时候,很少有人愿意跟女子做生意。
    所以,哪怕谭母再勤劳,也只能在少女时期下地种地,而在婚后给人家浆洗衣服和做鞋子赚点钱。
    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做的这些,都挣不了什么钱。
    但挣得再少,也要坚持,因为家里三张嘴都在等米下锅。
    谭父嘴巴还有些刁,经常皱眉问妻子:怎么今日又吃粥?太稀了,经常要跑茅房,我看个书都看不安稳。
    作为一个读书人,说这些话肯定是尴尬的。
    如果不是实在逼得没办法,谭父也说不出来。
    对于他而言,确实是逼得没办法了。
    因为,天天喝粥,真的太难忍。
    以前家里还有个老奴,天天给他做饭,也是变着法儿换口味,以让他吃得好点,看书时心情好点。每日吃的米饭和菜,几乎是不重样的。
    后来为了娶妻,就把那老奴卖了,一来凑彩礼钱,二来,反正老婆娶进来了,自然也就有人做家务,老奴也可以省了。
    谁知,这老婆厨艺差得很,天天给他熬粥。
    他是真受不了了。
    谭母有些尴尬。
    但还是低头道歉:是奴家的错。回头就给老爷做干饭。
    嗯。
    谭父应了一声,也不再多说,继续一手拿书、一手哪筷,便看书边吃粥。
    谭玉有些看不下去,开口:家里都没钱了,哪里能煮干饭?有稀粥喝就不错了。就这,还是娘去给人洗衣服赚的呢!
    对于这些不知惜福的男人,没必要惯着。
    谭母万万想不到谭玉会说出这样的话。
    她先是惊呆了。继而赶紧扯了扯谭玉的胳膊:玉儿你胡说什么!别跟你爹开玩笑!
    嗯?
    谭父有些奇怪,终于停止了看书,看向自己的妻儿。
    谭母还在描补:老爷你别听玉儿胡说。她跟你开玩笑呢。放心,奴家下顿就做干饭。
    谭父这才微微舒缓了脸色。
    对于儿子的玩笑,他不是很懂。
    不过既然妻子这么说,那就是不用自己操心了。
    看他这样,谭玉更气。
    直接转向谭母:你说什么呀?别乱许愿好么!下顿做干饭?你拿什么做干饭?家里就那点米,你下顿做了干饭,那明天吃什么?!
    家里的米是一定的,如果用来熬粥,还能吊着命撑两天,撑到谭母给人家洗衣服的人家给她结报酬。
    但如果吃干饭,那就一顿吃完了。
    吃完后,明天怎么办?
    谭父这才回过神,发现事情不简单。
    什么意思?家里没米了?
    他又看向谭母,有些斥责之意:家里没米了,你怎么不出去买?
    呵。
    谭玉几乎倒吸一口凉气。
    真是笑都笑不出来了。
    怪不得自古就有何不食肉糜的典故。
    看来,还真有这样的人呢!
    不出去买?谭玉齿冷,你以为家里没米,是因为娘没出去买米?当然是因为家里没钱啊!没钱怎么买米?!
    这么直接的话,如一把刀,插进了谭父的心脏。
    他的脸色变化,很是复杂。
    对于他来说,这个问题,真的太过尴尬。
    其实,家里的经济情况,他也不是完全不清楚的。不然当初也不会为了娶媳妇卖了唯一的老奴。
    但是,他是想着,既然娶了老婆,就让老婆管家呗。女人嘛,管好家是分内的事。
    至于管家需要的钱,他也就懒得再考虑了。
    毕竟,他是要做大事的人,看书才是正事。等将来金榜题名,一下子就平步青云,自家老婆孩子也跟着鸡犬升天,何必在乎现在的贫还是富呢?
    正是因为这样跟自己说,他才能坦然去一边看书,把孩子和这个家,以及家里三个人的吃喝用度,全丢给妻子。
    现在儿子突然跳出来说他错了,因为家里压根没钱。
    这不是当面打他脸嘛?
    怎么可能不尴尬?!
    谭父脸色变换,越变越难看。
    最后,红成猪肝色。
    对着老婆,吭吭哧哧:唔,家里,没、没钱了啊?
    不,不,家里有钱。当然有钱。
    谭母还在描补。
    然而,谭玉丝毫不给她机会:别撒谎了好么!如果真有钱,那你拿出来啊!有钱就拿出来,看看到底有多少。
    谭母说不出话了,只用眼光责备地看着谭玉。
    在那个年代,做子女的,是不能那么质问父母的。尤其,不能让父亲那般下不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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