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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小麦要发芽(112)

    然而他往左走,唐浩初就看向左,往右走,就看向右,而且眼神软得要命,像什么湿漉漉的小动物,傅程言被看得整只耳朵乃至全身都热起来,心脏也跟着变软,几乎要举手投降,甚至觉得不管少年此刻提出什么要求都能答应。
    直到水送到跟前,唐浩初依然看着傅程言没有移开视线,也不伸手接水杯,只管等傅程言喂。
    傅程言当真小心翼翼地喂了,唐浩初本就因发烧而口干,水的温度又刚刚好,所以喝得很满足,这回终于不盯着傅程言看了,而是像猫咪一样微微眯起眼。
    是那种十分名贵且难养的猫咪,看起来慵懒骄纵又脆弱,心情好了也会露出肚皮给你摸,但没有任何人能掌握他,也不受任何人左右。
    想到这里,傅程言的手不由顿了顿,然后被按住了手背。唐浩初拉着他的手抵在自己的额头上,带着浅浅的鼻音问:我还烫不烫?
    傅程言在唐浩初刚醒的时候就试过温了,大概是吃过药的缘故,唐浩初的体温明显降了一些,不像昨晚那么烫了。真正发烫的其实是傅程言,他的心甚至烫到连他自己都不安的地步,因为眼前的少年。
    所以傅程言一时没有回答,唐浩初也没有等他回答的意思,自顾自地下了床,走去卫生间。回过神来的傅程言下意识跟过去,先是不放心地守在门口,待唐浩初出来后,又忍不住帮他倒洗脸水拧毛巾挤牙膏,简直和仆役一样周到。
    虽然也经历过磨难,但傅程言是个实打实的大少爷,绝不可能伺候谁,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在唐浩初身上点亮了伺候人的技能,还做得那么自然。进来送早餐的谢天天正好看到了这一幕,莫名产生了失业的危机。
    唐浩初是光着脚下床的,傅程言早就发现少年有不喜欢穿鞋的毛病,去他公寓蹭晚饭的时候就会光着脚乱走,踩着深色地板的脚白得像雪,透着粉的指甲又像桃花瓣,让人想将其抓入掌心。
    随后抓住了唐浩初的手,地上凉,你还在发烧,不能光着脚走路。
    洗漱完毕的唐浩初刚要走回病床就被傅程言阻拦了,紧接着见傅程言蹲下来道:我背你过去。
    明明床边就有棉拖鞋,柜子里也有,所以谢天天对傅程言的行为十分不满。他不信对方会蠢到不知道拿一双鞋给少帅穿上,所以认定了对方是想故意讨好他们少帅。谢天天本来想主动把鞋送过去,却见唐浩初并没有吩咐他送鞋的意思,又默默地把拿起来的拖鞋放了下来。
    事实上傅程言是真的没有想到去拿鞋,情爱会让人变蠢,陷得越深就越蠢。
    唐浩初趴在傅程言的背上,下巴搭着他的肩,双手环住他的脖颈,被稳稳当当地背起来。傅程言一路走到床边,像对待易碎品一样小心翼翼地将人放好,再细心地把那双踩过地板的脚擦干净,还用温暖的大掌包着给捂了一下,才放进被子里。抬手把被角全都掖严实了,又在唐浩初背后放了个靠枕。
    早餐是清淡的白粥,只加了一些玉米和干贝,但闻起来很香。大概是之前喂水已经喂出了心得,傅程言喂唐浩初喝粥喂得十分合格,将粥一勺一勺轻吹着喂到唐浩初嘴里,动作和神色均透着温柔。
    这场景若被认识他的人看了,肯定会震惊不已,不止是因为他伺候别人吃饭,而是很难想象一向冷硬又死板的傅程言也有这样温柔如水的样子。
    从小就被伺候惯了的唐浩初却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但他食欲不佳,一碗粥喝了一半就不喝了。
    吃完粥还要吃药,所幸唐浩初没闹腾着说不吃,只说要有糖才行。果篮边就有一袋进口糖果,傅程言转身将其拿了过来,唐浩初接到手里,垂着眼眸选了一颗。
    低垂的睫毛又密又长,轻轻颤抖的样子像某种鸟类的翅膀,让傅程言很想伸手摸一摸。唐浩初已经把选好的糖放入口中,心情愉悦地吃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唤了一声傅程言的名字,示意他凑过来。
    傅程言疑惑地凑到他耳边,听他问:你猜我吃的是什么味的糖?
    方才傅程言只顾着看睫毛,没注意到唐浩初吃了哪颗,此刻看了一眼袋子,见外包装上写着混合水果糖,足足有五六种口味,便摇摇头表示不知道,并配合地问了一句:什么味的?
    却不料唐浩初竟侧过头,直接吻住了他的唇。
    傅程言还没反应过来,嘴唇便碰上一个温热又柔软的东西,视线里是少年因近距离而放大的小脸,近到能看到皮肤上细小的绒毛,一双墨玉般的眼睛漂亮得惊人,嘴里则是少年软到不可思议的唇,和香甜到令他无法呼吸的味道。
    昨晚为了哄唐浩初喝药的那个吻已经让傅程言心旌摇荡,难以自制,此刻这个吻更甚,不过是嘴唇相碰而已,却好像连呼吸都被夺去,心跳也快到几乎停摆。只觉得所有感官都变得无比强烈,少年每一个细微的动作,每一次轻轻的**都无比清晰,他不自觉地搂住了对方的肩,甚至忍不住沉醉地用舌头卷住对方的舌尖,延长并加深了这个吻。
    结束的时候两个人都有点气喘,是唐浩初先因呼吸不畅而撤开了唇舌,傅程言看到他张开嘴说了什么,却听不清一个字。
    因为耳边全是自己的心跳声,大脑也刚刚从一片空白中恢复过来。
    他已经意识到他是这样喜欢他。喜欢到必须用尽全身所有力气,才能稍稍抵挡那种来自灵魂深处的致命吸引。
    于是得不到回复的唐浩初把话重复了一遍:是草莓味的,甜不甜?
    傅程言终于听清了,也后知后觉地回味到之前从唐浩初嘴里尝到的草莓味,不知道是不是距离太近的原因,甚至觉得唐浩初的身上也有浅淡又清甜的草莓香气。
    我最喜欢草莓味的糖,唐浩初继续说,唇瓣又红又莹润,你喜欢什么味的?
    隔了好一会儿,傅程言才哑声答:我不喜欢甜的,所以不吃糖。
    唐浩初闻言,却望着傅程言露出一个笑,眼睛亮得好像会说话。傅程言只觉得鼻端的草莓味更浓了,怀疑眼前的人就是草莓糖变的,不然怎么笑起来那样甜,闻起来也那样甜。
    他不吃糖,但他想把眼前的少年吞进肚去。
    傅程言深吸一口气,你笑什么?
    笑你骗人,唐浩初的语气带了控诉的味道,还带着抓住人小辫子的得意:你方才舔了我的舌头,也舔了我嘴里的糖,舔的都舍不得放开,还说不喜欢糖
    这话让傅程言立马又想起之前亲吻的触感,大脑一再走神的他并没听清楚唐浩初控诉具体的内容,仅听清了他控诉完之后的最后一句:你亲了我,亲了我是要负责的。
    本来只是随口说说的唐浩初竟十分意外地看到傅程言认真地点了点头。
    男人的脸上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声音也还算沉稳,耳朵却烧红一片,嗯,我负责。
    唐浩初微微睁大了眼,愣了一下,重新勾起唇笑起来。
    他坐的位置实在太好,阳光透过窗户斜照在他的眼睫上,笑起来的眸底满是碎金,连睫毛也好看得惊人。傅程言呼吸又是一顿,刚刚好不容易才把失律的心跳压下去一点,可对方一笑,他就又丢盔弃甲,溃不成军。
    然后听唐浩初笑着问:你打算怎么负责呀?
    你想要什么我都答应你。
    我要你跟我在一起呢?
    那就在一起。
    唐浩初笑完了,但依旧盯着傅程言不放,等等,我还得确认一下,你是因为喜欢我才要跟我在一起的吗?
    这几乎是在逼对方告白了。
    傅程言耳朵上的热度已经烧到了脸上,不过他没有逃避,缓缓地承认:嗯,我喜欢你。
    唐浩初却还盯着傅程言继续问:是除了我之外不想看其他人、时刻都想和我在一起、什么都愿意交给我的那种喜欢吗?
    傅程言顿了一下,最终还是点头道:是。
    唐浩初显然对这个答案很满意,眼角眉梢都透着愉悦,落在傅程言眼里,只觉得可爱又招人疼,想要把他抱入怀里。
    他这样想,就这样做了,搂着唐浩初让他把药吃掉,又给他读今天的报纸。搂抱的姿势像是捧着一个宝藏,生怕碎掉了一样。
    药里含有安眠成分,唐浩初在傅程言低沉好听的声音中不知不觉又睡着了,傅程言静静看了他许久,小心翼翼地伸出手,轻轻碰了碰他的鼻尖。
    其实早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就不自知地心动了,回想起少年说要追他的那一刻,最先涌上大脑的不是恼怒,而是莫名的欢喜。但他们当时根本不认识,这欢喜实在来得太过奇怪。
    你看,感情这件事就是这么奇怪,甚至寻不到任何逻辑。
    一夜没睡的傅程言也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睡着后做了一个梦,梦见少年缓步向他走来,像猫妖一样,每一步都踩在他心上。微嘟的唇仿佛专程等着他的颉取,然后软声开口,要他亲他。
    于是他狠狠地亲上去,吻遍了他全身。
    再睁开眼已接近黄昏。
    傅程言坐起来,脑海中却避无可避地想起梦里的场景,耳根子又没出息地热了。匆匆起身给自己倒了杯水,像渴极了似的将一杯水一饮而尽。
    事实证明一个生活乏味性格冷硬的单身男人一旦沾染上了什么,定是难以割舍的牵绊和致命的宠爱,在唐浩初的烧完全褪下去之前的这几天,傅程言始终陪在身边,似乎把前半生不曾萌生的情愫全倾泻出来,放下了一切事,将人照顾的无微不至,还不嫌麻烦地亲自给他做饭。
    唐浩初这日夜宵喝的汤就是傅程言亲手煮的,并做了一道生病也可以吃的小甜点。为此还专门打电话问了吴泽,傅程言会做很多菜,唯独不会甜点,而吴泽对咖啡和甜点都很拿手。
    认识傅程言那么多年,吴泽很清楚他不喜欢甜食,喝咖啡连半点糖也不加,立刻就八卦地询问原因。傅程言似乎有点难以启齿,但他还是如实道:我的确是做给别人吃的,提起唐浩初,语气不由自主就变柔了,他很喜欢吃甜的。
    以往不管做任何事,傅程言总会给自己留好退路,会时刻保持警惕,并提前算好下一步乃至下几步怎么走,所以一开始面对唐浩初就是这样,不敢掉以轻心,生怕稍有不甚便无法翻身。他也习惯了以最坏的打算揣测每个接近他的人的目的,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唐浩初的目的对他而言不再是最重要的事了。
    最重要的事变成了想和他在一起,想和他一直在一起,长久地走下去。
    他已经独自走了很久,终于也开始想要有真心爱的人陪。他不知道怎么做甜点,也不知道怎么去爱一个人,但他可以慢慢学。
    当然,傅程言仍怀着担心和不安,怕此刻所拥有的一切开心都短暂的像流星,待到唐浩初的热情消逝之后,自己便会坠入深渊,但事到如今,那些担心和不安已敌不过他的欲念和渴望。
    爱情注定是要冒险的。
    若真心爱上一个人,就会为他踏出这危险的一步,哪怕坠入深渊。
    待唐浩初的热情消退后,他也要用尽一切手段将他留在身边。放手是绝对不可能的,他终究只是一个自私的凡人,他会用余生所有时间来和他耗,甚至不择手段。
    但傅程言没想到坠落的这一天竟然来得如此之早。
    纵然他已经做过了心理准备,仍对此无法接受,明明前一晚上唐浩初还像难伺候的猫咪般靠在他怀里,还说要他再做一点芋头糕送过来。于是他认认真真地回公寓做了满满一盘,路过花店时想起了唐浩初当初差人送来的玫瑰,又买了一束鲜花,带着东西赶到医院,却连病房的门都进不去。
    病房外似乎换了一批卫兵,数量也增多了,谢天天领着兵守在门外,礼貌又疏离地拦住他,说少帅谢绝任何人的探视。傅程言的心登时一沉,谢天天此刻的语气和那日阻拦那位周小姐的语气一模一样,连话语的内容都差不多。
    他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才寥寥几日,他就变成了另一位周小姐。
    傅程言在走廊上站了很久,他先是自我怀疑了一会儿,怀疑是不是因为昨日少年咳得厉害还不愿意吃药的时候,他的语气凶了点,又或是因为前日少年索吻的时候,他害怕自己失控而犹豫了一会儿,真正吻上去之后又吻得太过激烈和用力。然后便回想起这几日相处的点滴,和每一次的心动与甜蜜。
    他几乎站了一上午,脸上没什么表情,目光也并不固定看着哪里,仿佛只是在放空,外面的日光十分明亮,刺得人眼睛酸痛,但心里的钝痛比之更强烈。
    待到中午,傅程言才终于恢复正常的理智,并冷静地察觉到不对。
    若论谋算,他并不亚于唐浩初,早在得知唐浩初只是发烧而并非外界传扬的遇刺受伤时,就臆测到对方可能是想拿受伤当幌子去做别的事。而且刘英今日一直没有出现,刘英和谢天天都是时刻跟在唐浩初身边的亲信,但这几天下来傅程言已通过蛛丝马迹总结出两人的区别。其中谢天天偏向于秘书,会负责唐浩初的日常起居和行程,安排和调度警卫,而刘英有点像古代的那种锦衣卫,统领那些不在军队编制内的私人保镖保护唐浩初的安全,并按照唐浩初的吩咐做一些不能见光的事。
    走出病房的谢天天见傅程言还在那里,微皱起眉,再次用公事公办的语气开口请他回去。视线落在他手上的那束花上,又忍不住补了句:少帅对花粉过敏,闻不得花香,傅老板连这一点都不知道吗?
    尾音带着明显的讥讽,但傅程言没有生气,只愣了一下,然后微眯起眼道:我还真不知道,谢谢你告知。
    话说完朝谢天天走近了一步,大概是身材高大的缘故,周身竟透着异常强烈的威势和压迫感,压低声音继续道:你能顺便告知我少帅去哪了吗?是不是一早就已经出城了?
    谢天天敏锐地听出了话语中暗藏的威胁,抬起头,正好对上了傅程言的眼。一双眼眸黑沉的吓人,正午的阳光越来越烈,却丝毫落不到他眼里。
    第124章 病弱的小恶魔
    那句少帅就在病房里休息不知怎么就说不出来了,谢天天顿了两秒才冷声道:傅老板找少帅有什么事?如果有事,直接告诉我就好,我会代为转达的。
    傅程言立即抓住了漏洞,这么说浩初果然不在?他到底去哪了?
    可惜不管傅程言怎么问,谢天天都不再答话了。于是傅程言不再问唐浩初去了哪,转而问他什么时候回来,并忍不住道:他的烧虽然退了,但还在咳嗽,不能在外面待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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