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卷上的墨水都没有干,用手摸摸,都能在古卷上面留下一个手印,这古卷肯定假的,而且还是王胖子和无邪伪造的。
被两个盗墓贼这般玩弄,别说盗爷气得吹胡子瞪眼,就是我都满腔怒火,真没有想到,会被两个小辈给忽悠了。
我就说,画卷里面的图画,怎么会有两个人物,长得很像我和僵爷啊。
结果是那两个王八蛋画上去的。
画得栩栩如生,还挺像那么一回事,要不是僵爷的手指,沾上了墨水,特么还真没有注意。
谁能想到,古卷很陈旧,里面的字画却全是另添上的去。
还说是青帝的手札本,手札他大爷啊。
“那两个盗墓把我们当猴耍,楚南你说怎么整?”僵爷气呼呼说着,脸色气得铁青。
我扬起嘴角邪笑道:“找到他们俩,直接剁了。”
“剁掉?”
僵爷愣了愣,连忙摇头道:“这段手太凶残了,妈个巴子的使不得啊,抓到他们俩吊起来暴打一顿,让他们往后做人要诚实,不能这般把人别人当傻子,教训顿就好了。”
看着僵爷,我就一脸古怪。
他脸上表情,比我还要凶,浑身杀气腾腾的样子,我以为僵爷想杀人呢。
结果倒好,只是想抓起他们俩暴打一顿。
你可是只僵尸啊,僵尸都是很凶残的,咋这么心慈手软?
唉,真是白长了这么张凶神恶煞的脸啊。
浪费,简直是浪费啊。
然后僵爷又问我道:“这道古卷不是青帝的札手本,那千羽雪的身份,还是不是异族人?”
“这事你别管了,她是我徒儿,我会负责到底。”
“肯定得管啊,大牛村的村民,都被你徒儿害死了,我非抓到千羽雪,提她人头来祭拜死去的村民。”
僵爷一副义正辞严的表情,旋即问我道:“千羽雪逃走后她会去哪里?”
“这我也不清楚。”我摇了摇头。
不过我心里却很肯定,那怕这道古卷,是王胖子和无邪伪造的,但我徒儿千羽雪,也绝对是一个外星人,不然血不会是金黄色的。
但我有很多正事得办,千羽雪的事,只能暂时先放在一边了。
现在已经是深夜。
我和僵爷呆在山巅的破寺庙内,并没有马上离开,架起火烤,找来野味,烤了一头大野猪,而且我还有酒。
“很久没有吃过烤肉,还有这么好喝的酒了。”
僵爷拿着猪大腿,一口酒一口肉,吃得很高兴,嘴都合不拢。
我喝口酒,就问僵爷道:“你有什么打算?”
“啥打算?”僵爷问。
我说道:“是继续留在乱葬岗,守护村民,还是行走天下,一心修行?”
“我在杨爷爷面前立过誓,守护十里八乡的村民百年,我僵爷就要做到,如今算算时是,也就才过去三十年,还要呆七十年。”
看着他,我有些刮目相看。
村里的杨爷爷救了他,他却想守护村民百年来回报,真是只好僵尸啊。
这世间,懂得感恩的人并不多。
“楚南。”
僵爷喊我声又道:“你实力很强悍,我想靠自己去捉拿千羽雪是做不到的,只能靠你了,到时候你要是能抓住她了,带她来见我。”
“我也不想要她的命,在死去的村民面前,跪拜七天七夜,这事就算了。”
“你不是想要她的命嘛?”我意外地问。
僵爷把猪头啃完,吐掉骨头才说道:“她是你的徒儿,是生是死,该于你定守。”
“好!”我点头答应。
僵爷看我眼,边说道:“妈个巴子的,你可别像那两个盗墓贼,忽悠我僵爷啊。”
“你放心,我很守承诺的,”我认真道。
“那就好。”
僵爷满意点头,吃饱喝足后,就对我起身告辞。
“后会有期!”
我目送他离去,独直在山巅饮了一会酒,把剩下的猪肉吃完,才转身离开,横渡虚空赶往桃花谷。
不死老人就在桃花谷,我得先赶过去。
现在是晚上,不死老人的因果之道,我还没有摆脱,只有等到明天,就能对他动手了。
但让我孤疑的是,这老家伙蹲在河边钓鱼,已经一天没有动过。
现在到了晚上,仍旧在钓鱼。
麻蛋的,这家伙就这么喜欢钓鱼嘛?
赶过来后,我就远远瞥了眼不死老人,躲藏在暗中,没有惊动他。
不死老人钓鱼很专注,连眼睛都不眨。
河里鱼多,很快就钓上来一条。
但这老家伙把钓到的鱼,又放回了河里,然后继续钓。
钓上来的鱼不吃,这是在打发时间啊?
横眼他,我就藏在虚空等候。
我很有耐心,时间一点点过去,很快就到了第二天早晨,天空都翻起了鱼肚白来,太阳升起来了。
这是第二天了。
我盯着不死老人,扬起嘴角,就露出来一抹笑容。
现在就是他的死期!
我在虚空中现出身影,居高临下瞥眼他,我便大喝道:“老家伙!”
话落音,我攥紧拳头就冲去。
身法极快,如同流星。
等不死老人反应过来,闻声望去,他看到的是我的拳头。
砰!
一拳轰去,不死老人那瘦巴巴的身躯,顿时像纸糊样被洞穿,但是没有骨头咔嚓的响声,没有鲜血流淌出来。
看着,我就一脸古怪。
而不死老人盯着我,脸上的笑容仍旧很灿烂,甚至笑容得很诡异。
紧接着,他仰倒在地了面。
在我目瞪口呆注视下,他的身体就变成了一个纸人。
卧槽,这是怎么回事?
我瞪大双眼看着,顿时一脸懵逼,真没有想到,在这里钓鱼一天一夜的不死老人,会是个假的。
日他娘的仙人板板,这老奸巨猾的老东西。
黑着张脸,此刻我鼻子都要敢歪了。
真没有想到,我堂堂魔主,会被不死老人的小巴戏给骗了,而我特么的,昨晚还蹲了大半夜。
麻蛋的,要不要这么坑爹啊?
还是我太大意了?
这种小巴戏,就是普通修者都能轻易发现,但我偏偏却没有注到。
随着实力越强,我真是膨胀了。
之前被那两个盗墓贼给忽悠了,现在又被不死老人给骗了,现在我严重怀疑自己的智商。
那老家伙溜哪去了?
我一阵思虑,顿时脸色大变,想到了绝无神。
不死老人为何要处处针对我?
就是因为神墟冰皇是他的女人,结果被我活活糟蹋而死。
这口气,换作是个男人都咽不下。
更何况是不死老人?
他肯定会想尽任何办法报复,杀不掉,就杀我身边的人,就像害千羽雪样。
而不死老人,早就知晓我很关心绝无神。
之前,他同断浪就想下手,是我赶过去得及时,现在他来一个金蝉脱壳蒙骗我,肯定是去杀绝无神了。
日他娘的仙人板板,这老家伙够毒辣啊。
而且今天,还是绝无神的大婚。
是她跟剑圣成亲的日子。
不死老人这老东西,这是想把喜事变成丧事啊?
我施展神识,立即铺天盖地席卷而去,探入虚空,笼罩住万剑阁,寻找起不死老人来。
同时我边横渡虚空赶去。
万剑阁的剑圣,在长生界是响当当的大人物。
除了雄霸,他是天下公应的第二强者。
不过长生界卧虎藏龙,真正厉害的强者有很多,并不能代表,天下公应的强者,就是真正的强者,只不过是名头很响亮而已。
剑圣身为万剑阁的阁主,在长生界就有至高的地位。
名满天下,受世人敬仰。
今天是他大婚,长生界各大势力的重要人物,自然都纷纷赶来祝贺了。
放眼望去,到处张灯结彩,一片热闹喜庆。
酒席也备了数百桌。
剑圣和绝无神本人,他们俩在迎接前来的客人。
两人穿着大红袍,男的英俊帅气,女的倾城倾国,还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啊。
但我看着,心里就是不爽啊。
绝无神的肉身,是苏小铃的,是我女人的身体啊。
现在倒好,要跟别的男人成亲。
从某种意外来讲,就是要给我戴绿帽啊。
我魔主纵横三界六道,从来只有给别人戴绿帽的分,何时被别人戴过?
但我能有啥办法?
原本杀雄霸那天,我就要杀了剑圣。
但是绝无神,死活都拦着。
他们俩相亲又相爱,难不成,我为了不戴绿帽,不顾绝无神的感受,直接杀了剑神?
没有办法,我只能放弃。
但如今看着剑圣和绝无神,脸上那甜密的笑容,我心里就是不爽。
不过好在,这并非是真正的苏小铃。
心里多少舒服点。
扫了眼他们俩,我就寻找起不死老人来。
剑圣阁今天人多,非常热闹,但想要把不死老人给瞅出来,并非难事。
难就难在,担心不死老人换了副肉身。
这家伙附身本事很强,而且诡异莫测手段很多的。
扫了圈,我就找到了不死老人。
这老家伙不在剑圣阁,而是躺在五十里外的一处山洞里,盘膝坐着,紧闭着双眼,一动不动,我看着就撇了撇嘴,心里明白是咋回事了。
这是不死老人的真身,但神魂出窍,附身到别人身上了。
这老家伙,果然喜欢玩这种阴招。
我看着就冷笑起来,立即赶了过去,同时路上顺来一只野狗,还是只瘦巴巴的流浪狗。
赶到山洞,就出现在不死老人面前。
他神魂不在,肉身自然没反应,我施展出太阳之火,把不死老人的真身,顿时给烧得干干净净。
然后放出那只流浪狗,变成了不死老人的模样。
仍旧让它双眼紧闭,盘膝坐在石洞中。
做完这切,我冷笑起来。
不死老人不是喜欢神魂出窍害人嘛?
等他返回自己的真身时,发现是条狗,估量会气得肺都要炸吧?
嘿嘿,这真是好玩啊。
他想蒙骗我,这次老子就玩死他。
没有耽搁,我转身就回到了万剑阁,也没有去寻找不死老人的神魂,只盯着剑圣和绝无神就行。
但我快等到十二点时,仍旧没有看到可疑之人出现。
这个时候,剑圣和绝无神回到大殿内,已经准备拜堂成亲,首坐是万剑阁的老阁主,长得白须白发,听旁人讲,还是剑圣的恩师。
“成亲时辰到。”
举持婚礼的人,此刻大喊声,在所有宾客注视下,马上将进行拜堂成亲。
“一拜天地!”
“等等!”
坐在上方的老阁主,微笑摆摆手,看眼剑圣和绝无神,就笑容灿烂说道:“剑儿啊,为师我还有句,得在你拜堂成亲前先说给你听听。”
“师尊请说。”剑圣笑道。
老阁主点头,指了指绝无神,便笑眯眯说道:“剑儿你很有眼光,绝无神容颜绝世,世间罕见啊。”
“多谢阁主夸赞。”绝无神微笑。
老阁主又点点头,然后便说道:“但剑儿啊,这么漂亮的女人,可配不上你,就让给为师吧。”
“让给师尊?”
剑圣听着,顿时一脸懵逼,绝无神也一脸懵逼。
其他客人,同样都傻眼了。
师尊要抢徒弟的老婆,这是啥情况?
是在开玩笑吗?
但自己徒儿在成亲之际,能开这种玩笑的吗?
气氛,顿时尴尬起来。
“师尊你真会说笑。”
剑圣一脸苦笑,旋即挥手,要主持婚礼的人继续。
“慢着。”
老阁主挥挥手,仍旧笑眯眯说道:“为师何时说笑过?我是认真的,像绝无神这么漂亮的女人,根本不适和你,还是让给为师吧,至于你,可以去死了!”
老阁主话落音,目露寒光,抬手就是一指点向剑圣。
而剑圣圆瞪着双眼,还没反应过来。
第378章:师尊抢徒弟的女人
同类推荐:
顶级暴徒、
被前男友他爸强肏(NP,重口,高H)、
孽缠:被前男友他爸囚禁强肏(NP,高H)、
重生国民女神:冷少宠妻宠上天、
独占帝心:后位,我要了、
医品太子妃、
金玉满堂(古言女尊NP)、
乱七八糟的短篇集( 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