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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王(上)

    在漠北草原广袤无垠的深处,一座山巅终年白雪皑皑的雪山下,住着几户贫困交加的牧民。
    他们的帐篷简陋单薄,满是补丁,若是大风天气来临,成年牧民们就要用满是冻疮的手,死死按住固定帐篷的木桩,否则帐篷就会被吹跑。
    孩子们则会死死抱住头羊,把身体藏在它的胸腹下,这既是为了保证几只瘦弱的羊不受惊逃走,也是为了保证自己不被大风刮得满地打滚。
    山脚下的荒野充满原始气息,不时会有野兽出没,会威胁到羊群和牧人的,不仅是豺狼,间或还有大虫黑熊。
    哪怕是在环境恶劣的草原,这样的地方也属于最不适合生存的那一类,跟流放之地没有差别。会在这里苦苦挣扎的牧民,一般都是有着种种苦衷。
    今日天气晴朗,湛蓝的苍穹白云悠悠,一座格外小的帐篷里,走出一名兽皮裹身的半大孩子。
    现今天气相对炎热,到了正午时分,太阳尤其躁烈,穿着厚厚的羊皮无疑会很遭罪。然而少年并无其它选择,因为他只有这么一身“衣裳”,无论是寒冬还是酷暑,如果他不想光着屁股到处乱窜,就必须穿着它。
    在这样荒蛮的地方,牧人跟被他们放牧的羊群,以及山中野兽其实并无多大差别,最大的区别不过是他们能说人话而已。
    所以在炎热的时候,就算是不穿衣裳也没甚么不妥,其它两座帐篷里的孩子,莫说男孩,就连女孩,也是经常只“穿”树叶的。
    但这个浓眉大眼的少年却不同。
    他的母亲告诉他,他有高贵的血统,有英雄的父亲,所以无论身处何地,面对什么样的境遇,都必须要穿衣裳。
    一定要穿衣裳,是这个名叫耶律亿,后来改名耶律阿保机的少年牧民,最初意识到自己跟别人不同的地方。
    少年牧民在帐篷外的石头上,磨一块大拇指粗细的羊骨,在他的脚边,还有不少这样的碎骨,包括一些细长的桦木杆。
    约莫一个时辰后,少年完成了他的作品——四支箭矢。
    “箭头还是用狼牙比较好啊。”一个身材矮小面色黝黑的牧人,从不远处的帐篷外来到少年面前,俯身捡起对方制造的羊骨箭矢打量一番。
    “再过几天,我就有狼牙箭了。”少年抬起头,笃定地回应。
    这句话的意思,当然是少年要进山狩猎,并且会猎杀野狼。草原上的铁器本就不多,除了那些大部落,铁箭镞难得一见,大量牧人用的都是兽骨箭头,其中最好的无疑是狼牙。
    成年牧人作为少年为数不多的邻居之一,自然知晓少年的情况,他回头向那座丑陋的帐篷看了一眼,“你母亲这回病得这么重,也是难为你了,需要你自己进山狩猎。”
    少年没有说话。
    生活在这里,放牧并不是最重要的谋生活计,因为他们的羊实在是太少,更多时候,他们需要进山猎杀野兽。
    少年将箭矢收好,腰间别了一柄短刀,拿起一柄比他短不了多少的长弓,对成年牧民道:“这几天,母亲就麻烦你们照看了。”
    比起少年自制的粗糙箭矢,他腰间的短刀和长弓,无疑要精致了太多,两相比较,无异于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成年牧人对这两样东西都很眼热,但还没有据为己有的意思。
    当然,他也没有为少年承担生活压力,跟对方一起进山,帮助对方狩猎的打算。在草原深处,每个牧人自己的生活压力,都足以随时要了他们的性命,还无暇去分担别人的。
    “安达,我跟你一起进山!”这时跑过来一名瘦弱的少年,也带着弓箭,只不过他的弓跟耶律阿保机的比起来,无论是品质还是卖相,都寒酸很多。
    成年牧民一把揪住这个瘦少年,骂道:“就你这身板,瞎胡闹什么,滚回去放你的羊!”
    耶律阿保机则认真对瘦少年道:“我已经十三岁了,我母亲说,我必须独自进山完成狩猎,这是我的成人仪式。”
    十三岁,成人仪式。这是耶律阿保机特有的。
    耶律阿保机告别牧人父子,带着只够三日用的干粮和水,独自进了苍茫而危险的深山。
    “也不知他能不能活着出来。不过,可能性很小。”成年牧人揉了揉自己的左肩。那里有一处明显的凹陷,是几年前进山狩猎时,被野兽抓伤的,少了一块骨头。
    “安达一定会回来的,他还会带回猎物!”瘦少年信心十足,看耶律阿保机背影的目光,充满了崇敬与信任。
    成年牧人伤感的摇摇头,“进了山,谁是猎人,谁是猎物,那还不一定呢。更何况还是独自进山。每年大山里埋葬的猎人,难道比被猎杀的野兽少了?”
    五天后,就在瘦少年以为耶律阿保机,已经死在山里的时候,傍晚的余晖中,他扛着一只血淋淋的野鹿,手提着一只肥硕的兔子,从荒野中走了出来。
    接近半个月后,耶律阿保机才能再次活动。他的伤势的确不轻,好在没有落下残迹,这在成年牧民看来,实在是侥天之幸。
    与此同时,耶律阿保机也收获了邻居的敬畏——包括几名成年牧人。
    因为,耶律阿保机还猎杀了一只黑熊!
    那才是他受伤的根本原因。
    几个牧民依照耶律阿保机的说法,去山中找到黑熊的时候,都是惊骇不已,对耶律阿保机能够猎杀这样的存在,简直奉若神明。
    当耶律阿保机康复之后,他已经是一名正式修士。
    在跟黑熊生死搏杀的过程中,他竟然自己觉醒、领悟了修为之力!
    从那之后,耶律阿保机再也没有进山狩过猎。
    不仅是他,他的邻居们,也再也没有进山。
    他们开始征服其他牧人。
    这无疑是更加高效快捷,甚至是更加安全的谋生手段。进了山,就有无数种不可预知的危险,跟山中那些强大还行踪不停的猛兽比起来,寻常牧人无疑好欺负得多。
    当耶律阿保机征服了第一百个牧人帐篷,带着战利品凯旋时,他的母亲将他单独叫到面前,以前所未有的凝重神色告诉了他,他的身世,以及他未来需要做的事。
    他的父亲,是草原上强大的迭剌部的酋长,是被众人敬仰的英雄,只是在一场战争中受伤,随后被夺了位置。为了逃避祸患,他坚强而睿智的母亲,这才带着他远遁千里,来到这个蛮荒之地隐居。
    而今他已经展露出不凡天资与实力,就应该去为父亲复仇,夺回他的位置。
    “耶律亿,当你身后有一万名控弦勇士的时候,你就能回到部落,向你的仇人发起挑战。所以从今天起,你每征服一个牧人,都不能杀掉他们,而是要收服他们。等你打出了声望,积累了力量,就能以勇士的面貌,回到属于你的部落!”
    耶律阿保机牢记了这席话。
    他开始不停地南征北战。
    他的对手越来越强大,从零星的帐篷,到成聚居的部落,再到成规模的百人部落,直至千人大部落。
    他身后的勇士越来越多,他的名声越来越响亮,短短三年时间过去,就有超过千名勇士主动来投。
    他们跟随他这个草原上新崛起的英雄强者,加入他的队伍,不断扩大他们的控制范围和财富。
    渐渐地,耶律阿保机已经不需要每个部落都攻打,因为对方开始主动投降、归附。一些小的部落,他只需派遣麾下猛将过去,就能完成招降。
    当然,他的敌人也越来越强大,跟修士高手的交战越来越频繁,很多次甚至都险象环生。他不是没有经历过失败,只是自己却一直没死。
    而只要他没死,无论他的部属战死多少,一段时间之后,修为更进一步的耶律阿保机,总能成功复仇。
    当他带着一万多名百战精锐,浩浩荡荡回到迭剌部的时候,他已经是草原上名声远扬的豪杰。对这样一名强者,迭剌部的普通牧人敬仰万分,长老们甚至主动出迎。
    随后,迭剌部的酋长,耶律阿保机的仇人,在大势面前,被迫跟耶律阿保机单打独头。
    远没到弱冠之龄的耶律阿保机,在众目睽睽之下,手刃了他的仇敌,割下了对方的脑袋,在众人的欢呼声中,成为了迭剌部的新酋长。
    那一晚,牛饮之后的耶律阿保机,搂着昔日的邻居瘦少年,意气风发的对他道:“从现在开始,你和我的名字,将注定成为草原上的星辰,被无数人仰望!我,耶律阿保机,你,耶律斜涅赤,将成为所有人心目中的英雄!”
    耶律阿保机的传奇之路,就此进入到了高潮部分。
    得到了神教的垂青,他成功一统契丹八部。
    随后,他已经不用亲自出战,其麾下的高手强者,就带着他的军队,以洪水肆掠之势,席卷了整片草原,建立起了契丹国的霸业!
    而他的志向,也从最开始的成为一名合格猎人,让母亲不必再辛苦操劳,逐步变成征服更多人,拥有更多财富、美人,得到更多人臣服,直至建立一个草原上从未出现的王朝!
    终于有一天,耶律阿保机的目光,投向了草原之南,长城之内。
    他也终于明白,原来天下之大,草原并不算什么,长城内的中原,才是财富、权力的最高处。
    那里的英雄,曾经建立过他想象不到的辉煌,也征服过他未曾抵达过的国都,建立了万世留名的功业。
    真勇士当如此。
    踌躇满志的耶律阿保机,将他手中的刀锋,指向了那里。
    这个战无不胜的草原之王,发誓也要成为千古一帝,青史永存。
    他明白,只有南方,才是他的前方,只有征服了那里,他才算征服了天下。
    才能被称为最伟大的英雄。
    于是,他遇到了李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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