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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旧人识新人

    陶怀玉拿着花灯,却直接走到元清晚的旁边,这使得元清晚的压力瞬间大了一些。她更没有想到的却是,陶怀玉直接与她说起话来,甚至他的语气有些激动。
    “姑娘,冒昧一问,你发上的金步摇,是哪里得来的?”
    元清晚伸手轻轻抚摸着她的发髻,摸到了那支莲花的金步摇,想到那个为她化妆的老板娘,元清晚起了疑心。莫非陶怀玉同那个老板娘是相识之人不成?
    元清晚先是一笑,随后才道:“这个金步摇,是一所识得之人馈赠,所以公子问这个作甚?”
    “世间只此一支,虽算不得上等,却贵在独有。”
    “莫非公子认识这金步摇原本的主人?”
    “是旧人罢了,如今已经互不联系了。”
    老板娘比陶怀玉应该大了十岁左右,若是说做这二人原本相爱过,也并非完全没有可能。可是后来为什么分开了?
    老板娘虽然年纪大了些,可她身上那独有的气质是其他女子身上完全看不到的。没有男人会舍得放弃这样一个独特的女子。
    陶怀玉叹了口气,将花灯里面的帕子拿出,随后自嘲的笑了笑:“果真如此,我哪里还配得上寻找什么有缘人。只适合孤独终老,”
    他将花灯扔在地上,颓废地离开。
    元清晚想要将花灯捡起来,却被玄烨阻止。
    她叹了口气:“也罢,这花灯应该是他自己的,他的问题,我也并不想看。”
    等到了最后,元清晚终于听到席连华喊道:“最后一个,男男女女。”
    元清晚听到这个词便感到甚是不舒服,她的确是让人男男女女分不清,所以这个席连华是有算命先生的潜质?
    她捡起最后一盏花灯,那花灯因为太过平凡,而且光芒暗淡,所以很多人都忽略了它。可是那盏花灯却是同玄烨的一模一样。
    元清晚不能确定究竟是不是玄烨的,因为这样的花灯委实太多。
    她拿出帕子,看到上面龙飞凤舞的几个字:可愿同归?
    落款是无。
    元清晚一时不知该如何去回答这个问题,因为这个问题原本便是让人难以回答的,她有些烦躁地抓了抓脑袋,随后笑着看向玄烨:“阁主可知这个问题何解?我是随这花灯的主人归呢,还是不归呢?”
    玄烨将笔递给了元清晚,随后握住了她的右手,在手帕之上写道:愿随君归。
    写完之后,元清晚才回过神来,她呆呆望着玄烨:“这个是你的?”
    “嗯。”
    她想要去改掉答案,却已经被玄烨将帕子重新放回了花灯之中。
    元清晚低声道:“无耻。”
    玄烨依旧道:“嗯,是无耻。这种法子得到你,不亏。”
    “什么时候你也学会了这种无耻耍赖的本事了?”
    玄烨未语,元清晚看着他手中的花灯。
    这已经成了最后一个环节。
    席连道:“接下来,在下依旧是念签子,那人便上前来,将手中是何人报出来,这样方便找到有缘人。”
    元清晚与玄烨对视一眼:“我们都已经晓得自己手中花灯是何人的了,还要待下去么?”
    他们一个在最前,一个在最后,等下去怕是又要成为最后的了。
    红杏抓住元清晚的衣裙:“小姐,红杏还不晓得自己的花灯是被哪个有缘人拿去了,要不再等一下吧。”
    元清晚一笑,正打算答应,听得树丘气死人不偿命的话语:“你啊,还是省省吧,说不定拿到你花灯的有缘人是个女人呢。也说不定即便是个男人,但是人家对你不感兴趣呢。”
    红杏一跺脚,拳头朝着树丘的胸口处捶打而去:“你再胡说。”
    树丘双手抬起来:“我没有胡说,那些可是真的。”
    红杏道:“你以为你能好到哪里去?话那么多,身为一个男人却还不懂得谦让女子。才没有女子会喜欢你这样的呢,你就自己孤独终老吧。”
    红杏也不等她的花灯与有缘人了,气的转身便走,元清晚道:“树丘,红杏虽然是任性了一些,可她是个好姑娘。”
    这话很有深意,树丘只是尴尬一笑,便追了上去。
    二人都快见不到踪影时,玄烨口中忽然蹦出一句话:“他不喜欢她。”
    “什么?”元清晚根本来不及反应,她沉思道:“你是说树丘不会喜欢红杏?”
    “嗯。”
    “为什么?我觉得他们二人很是合适,不应该不喜欢吧?打是亲骂是爱,他们两个之间的互动可不是假的。”
    “只是当妹妹看待罢了。”
    元清晚一怔,她分明感觉出红杏动了春心,可是树丘并没有么?
    若是那样,红杏那丫头岂不是要再次受到伤害了?
    “不成,我得去让红杏离他远一些。”元清晚要跟上去,却被玄烨被拉了回来。
    “不撞南墙不回头。”
    元清晚气道:“莫非还有比红杏更可爱的女子不成,树丘也是个没有眼光的……”
    她正说着,恍惚看到了一个熟悉却又陌生的身影闯入眼帘,仔细一看,确实为她装扮给她首饰的老板娘。
    那老板娘在人群之中晃荡着,最后在陶怀玉丢到的花灯之处站定。那花灯早已经被人踩的西吧碎,可是老板娘却捡起来,将里面的帕子拿出来,在身上擦了擦。
    元清晚朝着玄烨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她又钻进了人群,趁着人群的拥挤到了老板娘的身后,也看到了那帕子上所写之字。
    式微,式微。
    老板娘竟然将手指放在口中咬破,在帕子上接下了后半句。
    胡不归?
    随后元清晚又见老板娘将帕子轻轻叠起来,放在了袖中,抹着泪水也颓废地离开。
    看来她之前的推断是没有错的,老板娘与陶怀玉二人之前的确是恋人,而她头上的金步摇很可能是当初陶怀玉赠送给老板娘的。
    如此一想,元清晚心中的压力油然而生,这金步摇她的确得还回去。若是在她手中被陶怀玉发现了,那她的身份便彻底藏不住了。
    “走吧。”元清晚咬唇道:“这里已经差不多了,将这花灯去河边放了吧。”
    玄烨点头:“也好。”
    这活动不止一个,还有很多,但人各有喜好,元清晚看到很多其他的活动也正在进行之中,她叹了口气:“也不知红杏跑去了哪里。”
    “无碍。”
    玄烨的意思是指,有树丘陪着,不需要担心红杏的安慰。可正是因为有树丘,元清晚才更是担心。
    红杏跑了一阵子,终于跑累了,她大口喘息着坐在石阶之上,看着追过来的树丘,怒道:“都怪你,说那些让人不喜欢的话。”
    玄烨就地而坐,他道:“只是开个玩笑,没想到你们现在的小姑娘都喜欢将玩笑话当真。倘若你生够气了,便莫要再继续了,我的心脏可受不了,跟我回去吧。你家主子若是晓得你这样,会担心的。”
    “我凭什么跟你回去,我家小姐对我是放心了,在她心中我一直都是个懂事的。”
    她捡起石子儿,朝着远处丢去:“我觉得有必要向你声明一下,我这样我家小姐也是会为我感到自豪的。因为我以前太过于懦弱了。”
    不管红杏此刻说什么,树丘只管在一旁听着,时不时地夸赞着红杏。他觉得红杏这种小姑娘只要顺着她什么都好说。
    典型的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红杏啊,现在你已经出气了,可以去找你家小姐了么?”
    “等会吧,我在坐会儿。反正我家小姐有你家那劳什子阁主陪着,我也不会担心。”
    树丘抽了抽嘴,感情他在此处听红杏嘟囔了那么一阵子,都是白听了的。
    可红杏似乎看到了什么人,她倏尔抓住树丘的胳膊,树丘疼的蹙眉,他顺着红杏的视线看过去。
    那是一个身穿粗布麻衣的男子,看起来也没有什么不同寻常的。生得也很是平凡,他扭头一脸鄙视:“原来你喜欢那种憨厚类型的男子。过几日我给你拉来几个,任由你挑选。”
    红杏忽然站起身,她对着方才那人道:“站住。”
    那人扭过头,看着憨厚朴实的面容,却是一副吊儿郎当的表情。
    红杏道:“你去做甚。”
    此人便是红杏的那个小竹马。
    小竹马自从得到了红杏的银两,便去赌场赌了几场,没想到他又走了狗屎运,一连赢了几次之后便见好就收了。还算是个可以克制的人。
    如今他至少能算得上一个小小的有钱人了。而且已经在做买卖。如今他看到红杏,脸上露出了不满之色:“红杏,你说你如今对我竟这般没礼貌么?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婢女。”
    “你之前骗了我的银两。”红杏道。她很多次都想要原谅这小竹马,即便元清晚劝说她也不能怨恨过。
    即便是方才,她叫住他也只是想要问问他过得如何,好不好。可是没想到他竟然说了那样的话,红杏简直是失望透顶,她望着小竹马,随后朝着小竹马唾弃一口:“没想到你是过河拆桥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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