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城市后余福本想有一番大作,可现实是残酷的。余福有着传统华国人心中最为根深蒂固的情怀,热爱土地,即落后的工资与日益提高的物质文化需求下的年轻人最为普遍的生存状态,贷款买房。
其实作为蝙蝠精,也就在入世最开始的几年,日子还算好过,余福靠着卖些福包和福袋就能维持生活费,几年下来还攒房子的首付。
然而好景不长,余福做梦也不会想到,他会遇到垄断生意的鱼。
当然这种鱼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锦鲤。
呵。
往年的时候,如蝙蝠一般的的祥瑞,仙鹤喜鹊或是蟾蜍,大家都是凭着本事各自能够占领一席之地,受到人类的精神寄托,妖力更加精纯,修行容易些,也能买些福气增值的物件赚点零钱。
然而好景不长,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锦鲤’横空出世并势不可挡。人类以锦鲤作为精神寄托以及心灵慰藉,又是养锦鲤又是转发锦鲤,然后锦鲤精当然也就成为了主流转运妖怪。
逐渐,余福自制的福袋无人问津,落了厚厚一层灰,作为传统手工艺者彻底失业,不得不去寻找新的岗位再就业,还清还剩下十年的贷款。
但作为昼伏夜出的蝙蝠精,如何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是个难题。
第2章 信男一生吃素
万象鬼屋。
“阿福,你来啦。”
同事王锦见着余福,挥了挥手,指着一旁的饭盒道:“我给你留了饭盒,这几天正赶上假期,你快点吃,刚老板还在催我们化妆呢。”
“谢谢锦哥。”
余福笑了笑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收起遮太阳的折叠伞,端着盒饭钻进冷气十足的鬼屋。
空调凉丝丝的寒意瞬间袭来,余福恍若重生,吐出一口浊气,拿过小冰箱里的一瓶冰镇可乐,大口大口喝起来,冰凉直至肺腑。
余福虽然成精多年,依旧无法逃脱蝙蝠的天性,不喜欢阳光不喜热。就像是隔壁那只成精的大猫依旧喜欢吃鱼的天性似得,代代传承下来的,早就融进了骨子里,哪里容易轻易改变。
“对了,阿福,这东西是你的吧,我昨天在休息室捡到的,好像见你拿过。”
王锦叼着着筷子,从裤兜里拽出一个皱巴巴的红色的钥匙扣配件,上面穿了一串小铃铛,一动就是‘叮铃’作响。
余福见了这物件,怔了一下,连忙低声道了一句感谢,然后迅速拿过攥在了手心里,像是生怕让人见到夺走似的。
“嘿。”
王锦倒是没有见怪,看着余福这么护食的模样,便露出了然模样。心里猜测准是女朋友送的东西,没继续说笑打趣,专心致志投身进饭盒。
趁着王锦大口吃饭的功夫,余福摊开手仔细将那物件看了又看,然后微微松了一口气。
这物件半个巴掌大,是真丝的绸布纺织缝制,里头充填棉花,软软的。绸布以金色绣线勾勒出般圈纹理,其状是鱼头、鱼身、鱼尾,好一只活灵活现的锦鲤!
余福红着脸,小手指尴尬得勾着锦鲤尾巴搓了搓。
一只蝙蝠精去买锦鲤的物件,实在是太没有职业道德修养了,太羞耻了。
可要不是日子实在过去不,他怎么好意思去买来转运呢。让其他妖怪看到这不就是自砸招牌的大事么,余福小心藏着掖着好一段时间,没想到还是暴露了。
就这么一小只锦鲤挂件,可是花了他一千八百八十八块点八毛八,快赶上半个月的工资,经由妖怪圈里最有名气的锦鲤开光。
但不得不说,自打有了它后,最近余福总是好事不断。
原寻思着夏天天气热,适宜的工作难找,这不附近游乐园就新开了一家鬼屋,里面又凉快又暗,工作简直不能再好。
可昨天下班后就发现找不到了,可把余福急坏了,整夜都没睡好觉,幸好现在又失而复得。要知道余福丢的东西少有捡回来的。
锦鲤带来的运势真不是虚的。
“锦鲤大仙,再给我些好气吧,让钱砸在我脑袋上。”蝙蝠精低三下四得低喃祈祷,“信男,信男……唔,愿意一生吃素。”
反正他是果蝠,本也就是爱吃素的么,余福自欺欺人地以此许愿。
“嗯,阿福说什么,是在叫我么?”
王锦听见余福的嘟囔声,脸从盒饭中探出,疑惑得问道。
“没,额…不,我是说,锦哥,昨天被打的胳膊还疼么。”余福镇定得转移话题。
若无其事地夹了两棵青菜塞进嘴里,小口小口咀嚼,将宝贝锦鲤挂饰塞进裤袋最里面,然后细心得拉上裤袋链。
“没事,你锦哥我身子板硬朗着呢。”
王锦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立即挽起半袖,拱起胳膊向余福显摆他健身房里两个月的劳动成果——隆起的一小块肌肉,来表示自己没有问题。
真人鬼屋的员工都是高危职业,一眼不合就身负重伤。
昨天遇见了一对小情侣,这两人似乎还是学生,男生个子高挑壮士,可胆子却不大,比他身边的女朋友胆子更小。两人到了王锦负责的僵尸区后,被突然钻出的王锦吓了一跳,这男生闭着眼睛一拳挥了出去,这不就受了工伤。
若不是王锦身手敏捷,就不是胳膊伤了一块,怕是脸上都青肿了。
王锦朝余福多方面展示自己的肌肉,也不甚在意那一抹红肿,然后挠了挠头,呵呵一笑道:“其实还是阿福厉害,来了这么久一次都没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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