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神颜就可以为所欲为
阿穆尔不知道该怎么办,现在他们是在狼群的地盘上,芬里厄这种级别的狼王不仅可以命令自己的狼群,还可以调动苔原的所有狼群!
无论如何,阿穆尔都不希望泰加和芬里厄打起来,不管在哪里泰加都是傲睨万物的王,他只能寄希望于芬里厄让步。
最厉害的虎王和狼王对视着。
即便芬里厄比一般的狼要大上两倍都不止,仍旧远远不能和泰加的体型相比,西伯利亚狼的体重在5070公斤,芬里厄有100公斤以上,泰加的体重是他的7倍。
就这样站着,泰加都比芬里厄高出很多,芬里厄只能仰望泰加。
在泰加看来,他没有立即咬死竟敢妄图和他做朋友的狼王就已经是退让了,如果不是在狼群的地盘上,如果他没有小崽子要保护,他早已一口咬死芬里厄。
芬里厄:“泰加,我知道你不可能记得我,我却永远不会忘记你。”
泰加仍旧正眼都不看芬里厄,一副十分不耐烦的样子。
上次泰加和芬里厄的会面那是谈判,这次芬里厄居然想要和泰加成为朋友,泰加觉得受到了侮辱,呵呵,万兽之王需要朋友?
芬里厄继续说:“那时你刚成为泰加林的王,我还是一个幼崽……”
阿穆尔简单总结了泰加和芬里厄的往事。
芬里厄的父亲是狼王因保护族群而战死,芬里厄的母亲给他们找了个继父,继父对他们一点儿也不好总想咬死他们。
最终继父咬死了芬里厄的两个妹妹,只有芬里厄和芬里查两兄弟活了下来。
阿穆尔知道,丧夫雌狼为了养崽是会找雄狼给小崽子们当继父的,大部分继父狼都会和雌狼共同抚养幼崽,雌狼也不会找不能接受幼崽的雄狼,像芬里厄继父这么狠的狼并不多见。
芬里厄的继父是很厉害的狼王,他带着狼群入侵森林,泰加咬死了狼群里的所有狼,唯独放过了当时还是幼崽的芬里厄兄弟以及他们的麻麻,只是将他们赶出了森林。
泰加的不杀之恩,芬里厄一直都铭记于心。
阿穆尔很惊讶,泰加为什么要放过他们,老虎不会放过任何一只狼,幼崽也不例外,就像狼群绝对不会放过虎崽是一样的道理。
泰加仍旧不看芬里厄,只是说:“我咬死过的狼群太多,你说的哪一次?我不记得了。不用再来找我,你已救过我的小崽子,该还的你都还完了。”
这并不是泰加为了打发芬里厄的说辞,他的确不记得了,只隐约有点印象,好像是因为那时琪莉刚怀了小虎崽,新当爸爸的喜悦让他莫名其妙的放过了两只小狼崽和他们的麻麻。
泰加没想到只是他的一念之慈,居然让长大后的芬里厄救了他的小崽子,也算是福报。
芬里厄转换了策略,他用谈判的语气说:“我不会让这里的任何一只狼伤害你的小崽子,你也不能咬死任何一只狼。”
泰加:“这里是苔原,只要狼不来招惹我,我懒得理他们。”
言下之意就是:这是你的地盘,我不会主动惹事,但那些狼敢惹我,就不要怪我大开杀戒。
大王走到哪里都有这样的王霸之气!
老虎就是有硬实力这样蛮不讲理,狼群不能踏入森林一步,老虎却可以随意出入苔原,只是老虎不屑于来生存环境恶劣的苔原地区,泰加是不得不走这里过。
芬里厄不再说什么转身离去,临走之前,他还看了阿穆尔一眼,这一眼意味深长,让阿穆尔猜不透。
无论多少次,阿穆尔都觉得芬里厄实在太美,浑身雪白厚实的长毛,巨大健硕的体型,简直狼界的颜值巅峰,又美又霸气!
芬里厄离开之后,其其和波莉就趴在泰加的肚子上睡着了,刚吃饱被午后温暖的阳光照着太容易困觉。
巴克利没那么多瞌睡,他和阿穆尔一样背靠着泰加的肚子休息观察狼群。
阿穆尔看着芬里厄带着狼群歇息在了不远处的小山坡上,这一片都是芬里厄狼群的领地,其余的狼群距离这里比较远。
芬里厄趴在山坡上的一块平整的大石头上休息,能在他周围趴着的狼体型都异常的巨大健硕漂亮,这些狼只要不跟着芬里厄去哪里都是可以当狼王的,但他们就愿意跟着芬里厄。
不一会儿,阿穆尔看见那只骚断腿的白狼带着一只雌狼和几只小狼崽走向了芬里厄的狼群。
这只白狼当然是芬里厄的亲弟弟芬里查。
据说芬里厄非常宠爱这个弟弟,芬里查放荡不羁爱自由到处撩雌狼,从来不加入任何一只狼群,就喜欢做孤狼,孤狼可以浪到飞起,只是没有狼群协助捕猎容易饿死,芬里查还不是仗着有个好哥哥。
今春苔原地区的大旱饿死了很多狼,狼群是被逼的没法了才入侵森林的,有狼群的狼都活不下来,更不用说孤狼,芬里查饿了就去找哥哥,哥哥总是会给他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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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大猫吗,超凶超猛的那种!_分节阅读_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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