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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之疯哥儿》作者:水金木/毛鸟
    文案:
    当了十几年的公子哥,一夕之间重生在了一无所有的哥儿身上,这哥儿还是个疯子!
    疯子在部落招人嫌!还被抢东西欺负!最后还被强制许配给了认都不认得的兽人。
    王金颤巍巍的接受事实后,开始利用金手指反转逆境。
    招人嫌变成人人爱,被抢的东西一件不落的抢回来,至于被迫嫁给的兽人
    王金看向一直守在自己身边的男人,男人感受到了他的视线,回望王金,淡漠的眼倏时升起了温度,他伸手与王金十指紧扣,轻声开口道:此生,我只要你一人,无论你是不是个小疯子。
    王金心猛得一跳。
    算了,这男人还算得趣,就留着吧!
    多年以后,王金怀孕挺着大肚子,看着在自己身前温柔讨好的男人恨得咬牙切齿。
    说好了只在一起,绝对不搞大肚子呢!
    男人的嘴,除了自己,都是骗人的鬼!
    排雷
    1:种田文,后期有生子,兽人世界
    2:受有金手指,不小
    3:受偏万人迷
    4:受很小白,文也属于小白类型。
    一句话简介:忠犬攻&小白甜受
    内容标签: 生子 种田文 重生 美食
    搜索关键字:主角:袁恒,王金 ┃ 配角:玥哥儿 ┃ 其它:哥儿,兽人
    第1章
    王家那风流纨绔终于死了!哈哈哈!
    人群中有人喊了一声,众人围在一座豪华的府邸前,面露喜色。
    太好了,再也没有人抢大家家里的俊俏儿郎了!
    那我家被抢进去的苗郎是不是能出来了?
    我家萧郎也是。
    还有我家李秀才。
    怎么回事?搞得他是一个浪荡的断袖一样,他只是邀请那些人在家作客好吗?
    那什么苗郎、萧郎、李秀才他都以礼相待呢,完全没有逼迫他们留下,也没有禁足他们,更没有发生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怎么给这群人说成这样了?
    王金挣扎着睁眼,恨不得立马长出十张嘴来去纠正他们的言辞。
    可是,当他睁眼,他却发现眼前昏暗一片,周围哪里有什么人,方才还在他耳边吵闹的声音也没有了,四周安静得很。
    他微微动了动,身体立马出现一阵钻心的痛,他 嘶了一声,转头皱眉打量周边。
    这是一间很差劲的泥屋,到处灰扑扑的,昏暗无比,他的正前方有一窗户,那窗户被兽皮蒙着,透不进来一丝的光。
    这是哪里?
    小翠、小花怎么给他住这样的屋子。
    是月银不管够?
    王金挣扎着起身,然而,刚坐起一点点,脑子突然一阵晕眩,他又栽倒了下去。
    与此同时的,是他脑子里多了很多画面
    就好像是另外一个人的记忆碎片。
    脑子晕得厉害,王金干脆躺在床上,慢慢消化那些涌进的记忆。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眼睛越睁越大
    他知道这是哪里了!
    这里和他原本的世界已经不是一个了,这是一个陌生的兽人世界,这里没有女人,只有男人和哥儿。
    男人可以化成兽型,哥儿为男人生儿育女
    而王金现在的身份就是一个哥儿!
    天呐!
    王金呆了足足一刻钟,才消化这个事实。
    他想起来了,原本的他已经死了。
    在另外一个世界,他的身体太娇了,明明没有病,但就是热不得冷不能,天天都要人参补着,稍微运动过激就可能咽气
    这次就是他不满自身弱鸡一样的身材,绕着家里的后院跑了一下,然后就然后就变成了这个世界的哥儿了
    这个哥儿跟他有着一样的名字,一样的样貌,但是却是个疯子,还是个讨嫌的疯子。
    这个世界,不知名的野兽横行,人们都以部落而居,一个部落相当于一个小国,原身现在待的部落叫丹睦部落,这个部落并不是原身原本的部落,而是原身的第二个部落。
    部落与部落之间的交流很少,互不干扰,同时,各部落的人都很排外,所以原身在这个部落里并不讨人喜欢,只不过是因为这个世界哥儿数量极少,他才被勉强接收了进来
    原身的脑子好像伤到了,记忆并不全,他并不记得自己第一部 落的事情,也不记得自己是怎么疯的。
    王金所知的记忆里,原身一开始就疯了。
    因为疯了,行为异常,在这个部落里经常被欺负,自己进部落时候所携带行礼也被抢了,还经常吃不饱穿不暖。
    王金嘴角抽了抽,他在另外一个世界可是家底殷实的富贵公子!家里的金山银山给他几辈子都花不完,结果在这个世界竟然是个吃不饱穿不暖的遭人嫌弃的流浪汉!
    落差太大,王金不想接受这个事实。
    恒哥哥,你真的要跟那个疯子过日子啊?!门口传来了一个有点娘的男音。
    听到疯子,王金竖起了耳朵。
    首领赏的,挺好。
    另外一道浑厚的声音响起,门咯吱一声被推开了,但王金并没有看到人,他仔细一瞧,才发现他所在这是里屋,外面还有一个屋子,而二人就在外边的屋里。
    别人倒算了,可你是咱们部落的第一勇士,怎么能跟一个疯子过日子!还是其他部落流浪过来的!首领摆明了挤兑你!
    这话不能乱说,玥哥儿,你赶紧回去吧,我们独处不合适。
    有什么不合适的?就因为你现在有哥儿了?!
    那有点娘的声音突然变得很尖锐,王金不舒服的揉了揉耳朵,脑子里闪过了几个画面,顿时又呆住了。
    昨天,丹睦部落举行了狩猎比赛,首领将部落的第一美哥儿作为了奖赏。
    谁要是在狩猎比赛中取得第一了,就把第一美哥儿赏给他。
    这个世界,哥儿紧缺,一个男人能有一个正常的哥儿都是非常之不错了,何况还是部落的第一美哥儿。
    当时,所有人都在争这个第一的名额,众人默认部落第一美哥儿是张烨家的玥哥儿。
    只是没想到,当名叫袁恒的男人得到了第一名的时候,奖励就从玥哥儿变成了疯子王金。
    众人错愕之余,也明白了首领的意思,这首领追求玥哥儿追了挺久,其实一开始就是奔着自己得第一名好娶这玥哥儿去的,谁知道碰到了袁恒这个武夫
    首领实力不够,但又不想将自己心仪的哥儿给了袁恒,便耍了点小心机,将第一美哥儿换成了王金。
    这王金虽然是个疯子,可外貌却是不错的,好好清洗干净的话比玥哥儿要惊艳,说是部落第一美哥儿也没错。
    当下,首领就让人把王金打包送到了袁恒的屋里。
    王金颤抖的扶住了墙壁,总觉得这次的新生状况一次次的在挑战他的接受极限。
    就算我没有哥儿,你跟我独处也不合适。袁恒说道。
    为什么不合适?!你昨天那么拼命争第一名不就是想娶我吗?
    并不是。
    袁恒望着面前的哥儿有点难以启齿,他昨天其实并没有很用心去比赛,也不知怎么就赢了。
    玥哥儿,你还是回去吧,不管昨天如何,反正今天开始我就是有哥儿的人了,你还要嫁人的。
    沉默了一会,袁恒率先出门,将玥哥儿引了出去。
    玥哥儿却不屈不挠:我只想嫁你!
    袁恒一时语噎。
    玥哥儿咬牙道:兽人娶了一人就是一辈子的事,你那个疯子,疯起来谁都打,压根就不是过日子的人,他配不上
    玥哥儿!袁恒声音加大了,震得屋里的王金都浑身一抖。
    外面沉默了好一会,接着传来了带点啜泣的声音。
    你压根就不喜欢我!
    再接着,王金就听到了蹬蹬蹬的跑步声,那玥哥儿好像跑远了。
    没多久,男人进屋了还推开了里屋的门。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求支持~~求收藏~~
    趁没人,暗戳戳的改了其他文,不知道反派那篇有没有读者追,有的话,先对不起一下,因为没有灵感写,之前想的梗,现在已经忘了,要重新有灵感的时候再开,梗一定会开,不过不是现在。
    现在特别想写种田文,于是改了这篇,希望不介意_(:з」)_。
    介意的话我的锅,甩我身上趴~~
    再次鞠躬~~~~
    第2章
    王金一抬眼就看到了那个高大的男人,原身之前和男人没有什么交集,从没有仔细打量过这个男人,现在王金一看,才发现,男人长得高大又帅气,五官非常的立体,浑身有股不怒自威的气度,就像一个将军。
    只是那人的左脸上,有一道长长的疤痕,一直延伸到了下巴让原本俊逸的样貌显得有些可怖。
    男人走近了,王金警惕的盯着他。
    你醒了?饿吗?男人似乎感受到了王金的警惕,停在了离他三步之遥的位置。
    王金摸了摸肚子,板着脸僵硬的点了点头。
    他确实饿了。
    要知道原身昨天被一群人莫名的抓了过来,之后就一直被关在这屋里,什么都没吃,也没有看见什么人,相当于这具身体饿了一天了!
    男人见状没说什么,转身出去了,没多久端了一碗不知名的东西进来,递给了王金。
    王金犹豫了一会,接过了。
    不管怎样,饭还是要吃的。
    先喂饱自己,才有精力想接下来的事。
    吃了一口类似粥一样的糊糊,刚一入口,那粗粝的口感就让王金当场呕了出来。
    他王金发誓,他这辈子和上辈子加起来就没吃过这么难吃的东西!猪食吧这!虐待他呢?!
    王金公子脾气一下子上来了,他一抬头就瞪着男人,将手中的碗狠狠的抛掷了出去。
    碗在地上滚了一轮,没碎,但里面的糊糊确是撒了一屋子。
    男人眉头微皱,看向了王金。
    面前的哥儿气得两颊鼓鼓,湿润的眼睛气恼的瞪着,模样像是某种小动物。
    男人一愣,也不知道进行了什么心理活动,半响,眉头终是缓缓的舒展了开来,然后默不作声的收拾了地面,捡了碗出去了,之后,再也没有进来过。!王金瞅着那屋门就好像要盯出两个窟窿来,那男人就这样走了?放他在这里了?不给他送吃了的?!
    过了许久,王金捂着饿得发痛的肚子,有些后悔。
    怎么说,现在也是虎落平阳了他再也不是什么公子哥了,而是个一无所有寄居在他人家里疯子
    深吸一口气,王金挣扎着从床上起来,身体不知道怎么回事,像是被马车碾压了一样疼。
    他忍着疼,下床在地面上摸索了一阵,没摸到鞋,便赤脚走了出去。
    外面的屋子是一间大堂,屋里就一张桌子几把椅子,这个屋子透光非常不好,连大堂都是暗暗的。
    他扶着墙,走出了外边,刺眼的光线让他眼睛短暂的不舒服,他眯起了眼,适应了一会,才抬头看了看日光。
    日光很烈,脸上的肌肤被阳光晒得发疼,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这么热的天,原身竟然还穿着兽衣不过是无袖的。
    手和腿都露在了外边,在日光下,露出的肌肤上边布满了青青紫紫的淤痕
    怪不得这么疼!
    原身也没有遭到特别毒的暴打,怎么会有这么多伤痕?
    王金仔细回想,才想起了一些事实。
    这具身体跟他上辈子的身体一样,是个病弱娇气的!
    身上的伤痕是昨天被人拖过来的时候,路上磕碰到的!
    王金憋屈的忘记了呼吸,憋得双颊发紫。
    从富贵公子哥变成一贫如洗的疯子已经够让他头疼了,现在身体竟然还是这么一个娇气包!
    简直就天要亡他!
    王金没好气的直接坐在了地上,这一坐,他面色红一阵白一阵,变得十分难看。
    他微微动了动臀肌肤接触泥土传来的诡异触感让他瞬间弹跳了起来。
    原身竟然没有穿亵裤!
    他就说怎么走路的时候,下方频频生风呢!
    王金眼抽的揪紧了兽皮下摆,恰这时,男人从外面走了过来。
    看见院中的人,他脚步垮大了些,手里还拎着一个南瓜一样的东西。
    阳光下,那男人脸上的疤痕更加的可怖,几乎掩盖了他原本的俊朗,好在高大修长的身姿以及那令人向往的强势气场为他增分不少,不然男人在自己那个世界,肯定是个人人喊丑的丑八怪。
    王金打量着男人,男人已经在他身边站定了。
    他将手中的东西递给了王金道:吃吧。?王金低头看着男人手中类似南瓜一样的果子,又抬眼看了看男人,满脸写着疑惑。
    男人轻叹了一口气,拉着王金坐在了门口的一张凳子上,手幻化出利爪,利索的剖开了那瓜。
    瞬间奶香四溢。
    王金原本嫌弃又警惕的眼瞬间亮了起来,垂涎的盯着男人手中的瓜。
    那瓜外表似南瓜,黄绿的果皮内竟然是白色的果肉,果肉呈胶状,散发着奶香,看起来就像乳酪。
    这乳酪可是好东西,只有关外才有,要吃的话得等关外的商人带进城,还得抢买。
    王金上辈子最喜欢吃这玩意了,不知道这果肉是不是那个味。
    他蠢蠢欲动。
    面前的哥儿,双眼亮得惊人,垂涎的模样让他嘴边都溢出了某些透明的液体,他双手举起,几次想要接过白玉果,
    却苦于没有工具,不知如何开吃一般,显得手足无措。
    男人轻笑一声,将果子塞到了他怀里,又从屋里拿出了一个木勺,交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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